孙志新
山东省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山东 德州 253000
正文:
现在国内外的学者已经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有着相当深入的研究,也建立了一系列针对性的理论和规划体系,但是对于中国来说对于环评进行规范化工作依然是相当新颖的想法,中国的环评依然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国内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经常会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环境影响评价系统中的一些术语在建设项目中缺乏可操作性。“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采用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制度”,难以操作。这些抽象和一般规则不仅使eia执法的部门处于亏损状态,而且成为许多公司不进行环境评估的障碍。环境评估单元也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掌握评估水平和深度范围。二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水平不高。在中国,虽然环境影响评估是一个必须遵循法律的制度,但它通常是在实践中进行的。由于大部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资金到位后到位,并且在eia需要完成可行性报告之前,建设单位不愿意花钱来解决eia项目的不确定性,导致压力很大和环境影响评估。第三,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估的程度不高。让公众参与审查eia报告是明智之举。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估基于可持续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新模式。环境评估不仅关注当代人对环境资源的需求,还关注后代对环境资源的需求。有必要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如何将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GIS技术应用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并将其与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有机结合,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技术支持系统符合国情。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对任何开发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但是,由于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限制,无法对所有项目进行详细的影响评估。因此,应分别对不同情况进行初步和详细的评估。适用于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小型开发项目或项目仅仅进行初步评价就能够得到良好的结论,应为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大型项目提供进一步的细节。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实际申请过程中,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不能完全实现,因为有些策略不适合披露或缺乏有效的具体方法。要充分重视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推进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不仅要减少建设项目的影响,为社会建设项目,也为居民,公众和社会组织。提供补偿以弥补影响。增加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估的参与可以补充环境监测评估和难以找到的环境影响评估的数学模型预测。同时,它可以为判断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的社会成本提供重要依据。
为了使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建议改进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采用两级评价体系,即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即是,授权的中央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和授权的省级环境影响评估机构。两项环境影响评估的批准结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立法还应加强审批部门的法律约束,确保实现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目标;二是建立专门的环境审批权限,加强审批机关与审批机关的重叠。明确具体的组织结构,建立专门的审批权限。明确区分二者,防止机构重叠带来权力,注意专家和舆论的比例;三是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机制和法律责任制度,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决策者提供了依据,是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了规划组织,建设单位以及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非法行为者和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四是引入替代品的机制。科学决策遵循选择最佳解决方案的原则,即权衡几种决策方案的优缺点,最后确定最佳解决方案。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时候,评估的目的并不是找到一个完美的不会影响环境的项目,而是尽量采取措施来找到方案实施过程中更加合适的解决方案,进而确保任何社会经济环境下,出现这样的环境问题都能够妥善的解决。所以就需要进一步深化评价制度的内涵,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尽量完善有关规范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评价制度能够足够详尽,并应当有替代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是当下中国经济想要发展就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工作,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要进一步深入实施的保障所在,能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而要做好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做好项目的目的评价,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性的评价以确保评价能够科学性的进行,最终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改善环境,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文章建立了综合性的影响评估系统以确保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