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良友,蔡 频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100120)
溪洛渡水电站水库干流回水长约207 km,库岸线长且库区地质条件复杂。水库蓄水后,库岸出现了多处滑坡、塌岸,库周房屋拉裂变形,交通道路被破坏影响居民出行的情况。据《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水库影响区界定工程地质复核专题报告》(2014年审定),溪洛渡水电站库区影响区达101处(影响处理区69处、影响待观区32处;滑坡体32处、崩塌变形体1处、塌岸区43处),其中,可研阶段已界定为地质影响、经复核后范围发生变化的有7处,较可研审定范围新增的有43处。目前,每年都有新的土地拉裂等情况出现,到2016年底,已查明的水库影响区共147处(四川78处、云南69处)。由此可见,溪洛渡库区地质条件的复杂情况。另外,在2012年7月27日,溪洛渡水电站库区云南省永善县黄华镇黄坪村山体滑坡,12万m2沙石冲进金沙江,导致金沙江水啸涌浪超过20 m,波及到对岸四川凉山雷波县岩脚乡等地,附近12名群众被金沙江水卷走。“7.27”滑坡事件发生时,正值溪洛渡水电站水库移民搬迁安置高峰时期。如何确保沿库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了溪洛渡移民工作者紧急思考的问题。
有关方面梳理了国家和省级政府有关的政策要求,总结地方国土部门关于地灾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在三峡水库实施的群防群测工作的经验和效果,在溪洛渡库区提出了水库影响区的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建议。在溪洛渡水电站之前,国土行业和三峡库区已实践过群防群测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江西省早在1998年于全省范围内对已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这是群防群测体系的雏形。三峡库区2000年开始地质灾害群防群测防治,秉承“以人为本、群防群测、群专结合”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由县、乡镇、村三级政府组织监督,发动灾区群众自觉监测,如秭归县对全县694处地灾依据危害程度分级监测,其中由县级地灾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警的监测网点17个,由乡镇负责监测预警的监测网点281个,由村委会负责监测预警的监测网点396个。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群防群测工作,国家和行业部门也已早有规定。2001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开展调查的县市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年)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了群测群防体系的构成,对责任、义务和作用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5条规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南》(2008年)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构成、职责、制度建设、运行管理、成功案例进行了总结和指导。
2013年5月5日,金沙江下游水电移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在昆明主持会议,对此类库区滑坡塌岸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会议提出“对于蓄水引起的滑坡塌岸等影响及时研究对策措施是必要的,但应分类处理,……对于蓄水后可能新增的滑坡塌岸影响,库周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应编制应急预案,采取群测群防和定期巡查的办法,发现水库库岸变形或滑坡塌岸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并逐级上报至省移民局、主体设计单位”。同年6月26日,金沙江下游水电移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印发<金沙江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水库影响区滑坡塌岸处理工作机制和安排>的函》(金协调办〔2013〕7号)明确了新增影响区处理机制和工作安排,并要求相关县(区)编制应急预案和搬迁方案,主体设计单位技术指导。工作机制中明确“库区相关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宣传、发动群测群防、组织定期巡查,汛期和水库水位骤升骤降等特殊时期对重点地段要加密巡视、监测,力争做到对水库滑坡塌岸等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理”。随后,溪洛渡水电站库区实施开展了水库影响区的群测群防工作,位于溪洛渡水电站下游的向家坝水电站作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公司”)建设运营的项目,也参照实施了群测群防工作。
(1)明确群测群防的工作时限。目前,溪洛渡群测群防工作已进入第二期。第一期2年,第二期3年。第二期结束以后,将根据水库影响区处理情况,研究是否再继续开展这种特殊的群测群防工作。由于溪洛渡库区跨云南、四川两省,两省从2013年开始,起始月度略有不同,但总期长一致。
(2)确定群测群防的工作范围。溪洛渡群测群防工作范围是库区涉及的金沙江干流和各支流岸坡。重点范围是已明确的水库影响区,这些影响区既有已界定并通过了有关部门审定的,也有未通过有关部门的界定和审查但已出现裂缝等情况的新增水库影响区。第一期群测群防的影响区有113处(四川63处,云南50处),第二期增加为147处(四川78处,云南69处)。
(3)制订群测群防的工作方案。一是,设置警示标志,标识影响区位置,提醒库周居民等相关各方尽量减少在新增影响区范围活动。除了对本岸侧的每个影响区设置警示标志外,当对岸有大型滑坡体、滑落后可能产生涌浪对本岸有冲击影响的地方也设置警示标志。二是,开展宣传培训。通过组织村民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会议、观看地灾防治专题片、发放地灾防治资料等方式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认识和技能,尽量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三是,进行应急演练。各县(区)地方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具体方案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要求统一拟定。四是,实施巡视检查。巡查人员通过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等,对工作范围内的影响区和库岸进行巡查,现场填写巡查记录,必要时录像。主要巡查:库周民房等建筑物的变形及发展情况;库周泉水点数变化,泉水的流量、水温和混浊度的变化情况,井内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沟谷、道路边坡岩土结构面顺坡滑动及变化情况;土质边坡的鼓包、蠕滑、管涌和流土等现象;开挖边坡中易风化、崩解岩体的状态,软弱层带和特殊地层的渗水恶化现象;公路路面、边坡混凝土喷层、截排水沟、挡墙等构筑物的开裂情况;以及蓄水过程中的其它异常变化情况等。水库影响区巡查频次一般采用每3日1次(对库岸沿线可适当降低巡查频次),在汛期、雨季、变形加剧以及水库蓄水、消落期等特殊时段加大巡查频次。五是,传递监测信息,包括预警和联动。三峡公司利用手机建立了信息预警平台,巡查人员将监测情况及时上报至信息平台。地方国土部门和设计单位根据上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当判断影响区内某隐患点近期内有高速下滑可能等重要地质灾害信息时,及时通知项目业主及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当巡查人员一旦发现影响区内某隐患点变形开裂加剧或异常情况,通过信息平台第一时间报告,由项目业主和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沟通是否需要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转移群众。六是,实施应急处理。当巡查人员工作中发现影响区范围扩大或出现新情况时,县级人民政府会同三峡公司、主体设计单位、移民综合监理等单位在3天内到现场进行踏勘、界定,初步判定地灾原因、影响范围和性质,研究临时处理方案。当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经项目业主和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沟通需要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时,由县级人民政府通知乡镇和有关部门,通过敲锣等手段进行鸣警,设置相关警示标志;选择附近的安全地带作临时躲避场地,指定2条安全疏导群众的行走路线,组织受影响群众暂时远离灾害区域。
(4)配置群测群防工作人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落实群测群防乡(镇)监管责任人以及各点巡查人员并备案,巡查人员一般由村民担任。对每一个影响区设置工作人员1人,同时兼顾本乡(镇)范围内其他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对不涉及影响区的乡(镇)设置工作人员1人。工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每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5)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群测群防工作由库区涉及各县级人民政府牵头,县国土移民等相关部门、库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巡视人员、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各负其责。其中,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当出现险情时负责撤离命令的发布;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地灾气象风险信息的预警预报,负责险情、灾情信息的收集、传递、发布,定期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库区地质隐患巡查、排查,参与相关协调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群防群测具体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监督和管理巡视人员;巡查人员负责做好隐患区的巡查、排查、记录及上报工作;项目业主负责群测群防工作经费保障,组织召开库区地灾防治工作例会,参与相关协调工作。设计单位负责工作技术指导及技术归口,参与工作例会和相关协调工作。
(6)落实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溪洛渡水电站水库影响区由主体设计单位估算并经两省移民局评审后确定工作经费,并列入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中;项目业主三峡公司按照审定的报告将相关工作经费分年度拨付相关地方政府使用。工作经费主要包括巡查人员工作费用,乡、县、市级主管部门工作经费,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费用,警示标志费用,监测工具及信息预警平台费等。
群测群防工作能够尽早发现建筑物和边坡裂缝情况,提前预防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通报各级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并经各有关部门现场查勘会商、落实避让方案及后续的处理措施,以确保移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自2013年至今,通过群测群防工作避免了多起边坡垮滑事故,库周群众未发生一例因滑坡而产生的人员伤亡事件。
如,2014年4月14日群测群防发现永善县白胜村上坝一社滑坡影响区外,新出现地面严重滑坡开裂迹象(后命名为青杠坪滑坡),开裂长度大约1 500 m,最大开裂达到0.4 m以上,滑坡开裂范围涉及群众24户80余人,且裂缝在不断扩大,滑坡体所处位置河水近2公里呈浑浊状态;接到报告后,4月16日~19日永善县人民政府和移民局、三峡公司、主体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相关各方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根据现场情况各方一致认为应当组织当地群众进行应急搬迁;4月20日~21日滑坡体内人员和物资全部搬迁;4月24日凌晨1点至3点,青杠坪滑坡堆积体中部发生滑移破坏,滑坡总体积约200万m3,造成滑体上6栋房屋损毁,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又如2014年9月23日群测群防人员发现雷波县上田坝乡丰加坪村组库岸出现裂缝,并不断增大;上田坝乡政府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的3户12人进行应急搬迁;2014年9月24日凌晨,水库蓄水至598 m,丰加坪村丰加坪组库岸发生垮塌,S307靠近江边路面垮掉约1/3;时至当日中午1∶30堆积体又一次垮塌,房屋已全部坍塌,靠近江边公路下错约3 m,堆积体上所有树木已全部滑入江中,但因搬迁及时无人员伤亡。
另外,通过聘用当地村民担任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可以为村民增加收入;更重要的是工作责任心有保障。
可以说,溪洛渡水电站实施群测群防工作效果明显。在溪洛渡采取群测群防工作后,向家坝水电站也相应采取了同样的工作措施。
(1)在溪洛渡库区开展群测群防工作是有其特殊性。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界定为水库影响区的移民均要搬出影响区范围,而且水库蓄水后新出现的滑塌现象,按照现有的技术手段是难以预测的,属于地质灾害,即所谓的天灾人祸;所以一般库区不需要采取群测群防工作,在出现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但由于溪洛渡水电站,一是在2012年和2013年水库蓄水前还有大量的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尚未完成,地方政府移民工作的重点也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淹没线下的移民搬迁安置上,对影响区的移民安置相对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在当时由于各方对影响区上土地的处理方式还存有很大的争议,所以一些征兆不太明显的影响区上的移民搬迁尚未完成,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库区周边水库淹没线上还生活着大量的居民。三是库区地质条件复杂,受蓄水初期水位升降的影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新的影响区,可能会出现突然滑塌的地灾情况。四是还有一些库周安置点受库区稳定影响的防护加固措施没有完成,沿库公路还未完工。因此,在地质灾害频发且人员分布密集的水库影响区,开展群测群防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2)群测群防工作的作用是明显的。通过2期近4年的库区工作实践看,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及水库初期蓄水期间,群测群防工作有效地避免了数次影响区突发滑塌事件对移民群众的生命威胁,使得“727”滑坡事件未再重演,确保了两岸库区移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群测群防工作中信息沟通是关键。三峡公司和地方政府改变早期电话逐级上报及各方电话沟通机制,建立了信息预警平台,以网络技术搭建沟通平台,不仅缩短了信息传递链,而且沟通更有效、及时,保障了决策的时效性。如丰加坪村组滑坡从23日发现情况、当日决策并组织搬迁到24日凌晨滑塌,只用了不到1天的时间。可见,信息沟通至关重要。
(4)群测群防的工作范围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群测群防工作范围是水库库岸线,主要的重点监测对象是已界定和新发现的水库影响区。对于库岸线,通过巡查可以发现是否可能出现新的影响区,是非常必要的;青杠坪滑坡以及丰加坪村滑坡都是通过库岸巡查发现的新增影响区,及时挽救了相关群众生命财产。对于地质专业已界定的或已出现塌、滑情况的水库影响区,巡查只能发现裂缝是否有扩大的现象,而且这些影响区上的群众已基本搬迁出滑塌范围,再作为重点巡查对象是没有必要的。因群测群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对人的危害,所以群测群防工作,建议主要针对两岸有人居住的村庄(镇)和库岸线开展;而对已界定为影响区和出现滑塌情况的影响区,应要及时组织居民避让搬迁,这些地方不宜再是重点监测对象。
(5)群测群防工作的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有一个“群”字,体现了“共同参与”的意思,单单依靠仅有的巡查人员进行巡查,其作用是有限的。建议通过对发现新灾隐患的群众予以奖励的办法,发动两岸移民群众自发、积极地开展居住区、生活区、生产区的简单检查,以作为群测群防工作人员监测的补充和完善。
(6)库区群测群防工作是短期行为,一定时期后需要退出。溪洛渡群测群防工作从2013年起,第一期2015年结束,第二期2018年结束,之后将视情况明确是否继续,目前已经实施了4年时间。在电站蓄水初期,由于水库水位的升降变化,或多或少的会影响产生库周岸坡的变形、滑坡和塌岸,当水库正常运行后,库岸会相对稳定,岸坡的滑塌现象会逐步减少。如果长时间在运营期采取群防群测工作,增加电站的运营成本是小事,影响库周移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恢复生产是大事,且其作用越来越小,没有必要。另外,地方国土部门对地质灾害常发地区也建立有相应的群测群防体系,没有必要重复建设。开展溪洛渡库区的群测群防工作,也是由于水库蓄水增加了国土部门地灾预警的工作量而开展的补充工作,在实施中该项任务也是主要委托国土部门进行实施和组织。因此,在蓄水初期过后,对水库区专门采取的群防群测工作应适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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