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绪兴,王彩虹,丁阳阳
(东营市水利局,山东 东营 257000)
东营市位于山东省北部黄河三角洲地区黄河入海口处。全市多年平均当地水资源总量5.06亿m3,其中地表水4.48亿m3、地下水0.58亿m3。全市有大小河流25条,其中排涝河道控制面积在100 km2以上的有12条。黄河在东营境内长130余公里,由西南向东北,在垦利区东入渤海。
进入“十三五”以来,东营市围绕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涵盖整修改造渠道、疏挖改造斗级以下灌排沟、整修田间道路、治理河道、新建改建田间建筑物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其中2016—2017年度共实施项目60项,完成投资6.69亿元,共整修改造渠道324 km,疏挖改造斗以下灌排沟2 041 km,治理河道97 km,整修田间路34 km,新建、改建建筑物3 088座,改善恢复灌溉面积7.03万hm2,改善除涝面积5.44万hm2,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55万hm2;2017—201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54个,完成投资6.42亿元,共整修改造渠道230.8 km,新建、改建建筑物2 514座,改善恢复灌溉面积5.35万hm2,改善除涝面积3.17万hm2,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51万hm2。
东营市农业用水量占全市用水总量的60%,水资源短缺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每年4~5月春灌用水高峰期,季节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农业灌溉覆盖能力和保障能力不强,小清河南部井灌区地下水超采形势严峻,多数支渠及以下级别渠道节水工程措施还不到位,存在渠系输水渗漏、渠系配套建筑物老化失修等问题。同时,部分田间水利工程不配套,部分片区尚未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局面仍然存在,治理任务较重。
目前,农村劳力外出务工、经商现已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的劳动力不仅数量锐减,且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农村劳动力缺乏,再加上群众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对兴修集体所属的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性不高,农田水利建设往往是被动进行。目前政府引导或自发组织成立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设施和管理人员不足,管理制度和组织建设尚不健全。各级政府应出台相应文件,明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性质、权利和责任,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当前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主要依靠财政投入,投资来源少,资金短缺,导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生态需求。工程设施管护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了分工,但由于各级财政特别是水利设施维护资金差别较大,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现象。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支持政策,新型农业主体难以得到项目和资金扶持,且涉农资金融资困难,规模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满足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大,受益保障程度低,社会资本参与的意愿不强。而受专业限制,规模小、规范化程度不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高效节水灌溉方面很难自主开展,需要技术指导。
编制《东营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布局。根据水资源时空分布情况,优化配置水资源,增加全市节水灌溉面积,建成灌溉方式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以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以加快建设骨干水利工程、灌区配套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为途径,以深化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化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服务体系为保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全市农业水利建设提供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整体推进建设,充分发挥水利规划的指导作用。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机制改革,创新建管模式,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实行专业化、社会化、法人主体多元化建设管理,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建设新模式。深化以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落实管理权、搞活经营权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解决重建轻管问题,保障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按照用9年时间逐步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农业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目标,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8年全市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3.8万hm2,相关机制得到夯实。依法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率低,使用商业贷款成本高、难度大。为破解水利工程的融资瓶颈,必需保障建设资金,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机遇,积极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委托运营、整合改制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引导农民兴建小型水利设施。
建立健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制,完善管理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在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得到全面推行和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工程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和预留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建设项目均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合格、质量优良。工程质量管理实现全方位、全过程控制。东营市将农田水利建设和节水灌溉工作纳入市对县年度综合考核。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技术保障,提高其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其他经济组织等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水价改革、用水户参与“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机制,让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全过程。合理定岗确保水利专业人才留在水利站,为基层水利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广泛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和先进装备,推动水利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对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专业培训和资金扶持等措施,提高社会资本参与高效节水农业的积极性。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在网站和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等,多渠道加强宣传发动、典型引路和经验复制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