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莉 周仕国 赵颖 汪燕
摘要 本文结合襄阳市智慧农业现状及发展方向,介绍了智慧农业评价模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分析了标准化在襄阳市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并提出了智慧农业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建议,以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关键词 智慧农业评价标准;现代农业示范区;标准化;湖北襄阳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8)04-0267-03
智慧农业是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由于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存在开发过度、污染加重等问题,如何在资源环境的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以“互联网+农业”实现农业信息与生产安全现代化,从而达到精准感知、精确监控和管理的目的。广泛的互联互通技术和深入的智能化技术使农业系统的运转更加有效和智慧,使农产品竞争力增强,食品生产过程可监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及农业资源利用率。
智慧农业标准化不仅是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的重要实践手段,也是构建农业现代化治理的基本理论议题。国家围绕现代农业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标准化养殖场”“物联网总体框架与技术要求”等标准,农业信息化提升了标准化治理理念和方法。笔者概述了襄阳市“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建设发展,试图通过标准化原理和方法探索相关标准与智慧农业建设的契合性,从襄阳市智慧农业建设出发提出相关评价指标及方法。
1 襄阳市智慧农业建设现状
1.1 智慧农业基本内涵
智慧农业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搭建农业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业生产环境的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智能分析、专家在线指导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精准化种养、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且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经营水平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明显。
1.2 襄阳市智慧农业现状及发展方向
相关政策指出,襄阳市“在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电子政务、信息进村入户、农业大数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成功经验,优化配套政策,强化推广应用,将‘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典型模式推广为普遍实践”。襄阳市作为湖北省农业大市,在智慧农业建设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农业基础。2001年成立了地市级农业信息中心,下属各县、市成立了市场与信息科,农业政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市、县2级政务信息门户网站的建立保障了农业政务信息公开及农业政策、农业信息等快速传递。农业信息化服务以多层面的形式为农业从业者提供农业信息及技术服务,构建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及示范园区。2013年建立襄阳市智能农业示范服务中心,以农业物联(感知)网、移动互联和现代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展示了集智能粮食作物生产、智能温室高效种植、智能特色生态蔬菜种植及监控、智能畜禽水产养殖、智能粮油储存、智能测土配方施肥、智能农机信息化、智能农产品交易追溯等為一体的综合服务,实现了农业大数据在各个平台间的数据交换。2014年襄阳市正式获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成为全国42个、全省2个整市推进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城市之一。在今后的“互联网+农业”建设中,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信息化为战略制高点,以建设智慧农业为目标,以示范区的示范作用在粮食主产区全面开展智慧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四情”(墒情、苗情、虫情、灾情)智能监测预警以及作物生长环境实时监测、智能管理;做好农业资源基础库、病虫防治库、测土配方施肥库、农业专家咨询库、农机调度库、智慧畜禽水产养殖库、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溯源库等农业资源数据库建设;更广泛地联合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以农业大数据、农业产业联盟等为基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不断把农业生产精准化、智慧农业多样化推向纵深发展[1-2]。
2 襄阳市智慧农业评价
2.1 襄阳市智慧农业评价模型
襄阳市智慧农业评价模型如图1所示。
2.2 襄阳市智慧农业评价指标
襄阳市智慧农业评价指标由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2类、8个评价项目构成[2],评分内容及分值如表1、2所示。
2.3 襄阳市智慧农业评价方法
2.3.1 评价原则。一是典型导向原则。以政策为导向,以现代农业信息化技术为载体,充分发挥农业物联网建设典型的激励、示范和导向作用,使现代农业示范建设整体推动。二是政策扶持原则。在政府及社会的资助和扶持下,围绕优质粮食种植产业、健康养殖产业、绿色蔬菜产业、特色林果产业和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根据各级公共服务财政现实和经费支出能力提供公共服务。三是科学客观原则。以科学、客观的方法对农业物联网应用的整体性、功能性、规模化和实效性开展实证。四是合理可行原则。注重应用实效性,以显著提升经济效益、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优势获得普遍认可以及促进农产品溯源与质量安全控制实现为出发点,达到提高劳动效率、节约生产成本的目的。
2.3.2 评价方法。评价小组应由农业专家、信息化专家、农业物联网应用及研发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小组人数不低于7人,按表3确定的各项指标权重开展评价。
评价小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评价材料开展评价。评价采用现场观摩、问卷调查、现场访谈、实际操作等方式全面了解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建设、生产过程及服务效果。现场观摩法的主要内容是对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导产业建设规模、农业物联网信息化整体建设、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传感器种类、管理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和相关政策以及水、路、电配套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现场评价过程中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节约劳动成本、提高劳动效率与应用成效等相关信息。现场访谈宜采用座谈会的形式,由评价小组与被评价方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系统研发方负责人对技术模式、技术成熟度、系统运行成效、数据保存、系统冗余、接口及相关文件等情况进行调查。
2.3.3 计算方法。
评价小组汇总专家评分结果,计算各类别的平均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xi
式中,■为每个类别评分结果的均值;xi为专家评分值;n为参与评分的专家人数。
综合评价按表1给出的权重计算评价等级,计算公式如下:
Z=■a■j,■a=1
式中,Z为综合评价分值;a为权重;■j为各类别评分均值;m为项目数量。
评价等级分为优秀(Z≥90分)、良好(80≤Z<90分)、基本合格(65≤Z<80分)、不合格(Z<65分)4个等级。
3 标准化在襄阳市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所谓标准化就是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标准化活动所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标准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其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1]。
3.1 标准化是促进智慧农业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智慧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是构建“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其生产过程高度标准化、现代化。生产模式的生产组织、信息化管理及技术协调等问题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因而必须根据标准化统一、简化、协调和优化的原则,以标准化系统观点来处理和解决问题,这也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标准化的一个显著特征。
3.2 智慧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传统农业标准化主要是在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中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把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并将该标准加以应用和推广,以建立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农业生产过程,从而让现代科技高效地应用于农业领域,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业效益,建立优质、高效、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智能农业是基于物联网技术,通过各种传感器实时采集农业生产现场的光照、温度、湿度等参数及农产品生长状况等信息而远程监控生产环境。将采集的参数和信息进行数字化转化后,实时传输至网络进行汇总整合,利用农业专家智能系统进行定时、定量、定位、云计算等处理,及时精确地遥控指定农业设备自动开启或关闭,实现了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现代超前农业生产方式。因此,智慧农业标准化是由粗放型农业向精准农业发展,提高了农业资源利用率,减少了土地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以提高,提升了农业创新发展空间[3]。
3.3 智慧农业标准化有助于我国农业“走出去”
在发达国家如以色列、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设施农业已具备了技术成套、设施设备完善、生产规范、产量稳定、质量保证性强等特点,形成了设施制造、环境调节、生产资材为一体的产业体系,能根据动植物生长的最适生态条件在现代化设施内进行四季恒定的環境自动控制,使农业不受气候条件影响,实现了周年生产、均衡上市[3]。智慧农业标准化有助于我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从而推动智慧农业向产业化、体系化发展,形成我国地域特色的信息化农业产业体系。智慧农业标准化将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走向世界。
3.4 标准化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智慧农业通过示范基地建设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建立襄阳市智慧农业评价是标准化的重要一环,其可以更好地提高襄阳市智慧农业建设水平,为襄阳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供保障。评价过程是促进襄阳市智慧农业标准化发展和提高的过程。在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工具、评价反馈等方面均要凸显并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诊断功能和发展功能。通过评价可以增强智慧农业建设的本质性功能,以定量评价取代定性评价,以行政管理、技术专家、研发企业、生产企业组成的评价小组采用评分的形式,可以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智慧农业发展性功能,同时通过评价引导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到智慧农业建设中。通过建立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襄阳市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作用,以促进襄阳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快速发展。
4 建议
4.1 重视智慧农业评价体系在制定发展规划和示范区培育中的作用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制订智慧农业建设规划及智慧农场、本地区特色农业、农林牧副鱼龙头企业试点、示范园区等建设规划时,应当制订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确保建设有成效。
4.2 提高智慧农业软硬件环境建设在评价中的比重
加强完善物联网、云计算、农业基础数据库等信息化基础性建设,发挥农业信息化资源在农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共享和利用中的作用,并把软硬件环境建设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创造有利于智慧农业建设发展的环境。
4.3 把智慧农业教育培训纳入绩效评价中
多渠道强化对智慧农业知识的普及,通过制订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从事智慧农业建设,在大学里设置相应的专业学科以培养复合型技术人才,把智慧型管理和技术人才纳入绩效评价中。智慧的人力资源是智慧农业建设成功的保证[4]。
5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 20000.1-2014[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
[2] 襄阳市农业信息中心.襄阳市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评价规范:DB4206/T 0001-2017[S].襄阳:襄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
[3] 王海宏,周卫红,李建龙,等.我国智慧农业研究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J].安徽农业科学,2016,44(17):279-282.
[4] 路顺涛,林珂,蒋玲,等.智慧农业发展趋势浅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5):17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