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农业部制定了《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处置和重大自然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和其他涉及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的有关工作。
《办法》要求,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建立任务与经费双重审核机制,实行“综合司局搭台、专业司局唱戏”的管理模式,农业部兽医局统一负责项目任务审核。任务设立依据应充分适当,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农业部党组中心工作有迫切需要;监测数据应确保真实准确,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和数据造假,提高数据质量;任务内容应坚持动态管理,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动物防疫工作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治事项。在符合总体原则的前提下,重点审核任务安排是否合理、经费安排标准是否统一等内容。农业部财务司统一负责项目经费审核,重点审核经费安排是否符合预算管理规定、测算标准是否符合有关定额标准、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等内容。另外,项目主管司局应当根据项目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制定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