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芳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由阿富汗裔作家创作的英文小说,全球销量超过2000万册,已经被翻译成42种语言。小说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语言纯净,真挚感人。《追风筝的人》自出版以来受到了国内读者的广泛关注,许多学者也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从风筝的象征意义、背叛和救赎、文化身份的认同等角度对这部小说进行了分析。但大多数文章关注的人物是小说的一号主人公阿米尔,对二号主人公哈桑的关注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将关注点指向了哈桑,以弗洛依德的人格理论为基础,运用精神分析法从心理学角度对其人格结构和行为表现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对哈桑这一人物形象更为深入的了解。
弗洛伊德,西方现代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他认为人格是一个整体,总共包括三个部分: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是无意识的,它涵盖了人类的基本需求,包括饥、渴、性等。弗洛伊德说:“我们整个的心理活动似乎都是在下决心去追求快乐而避免痛苦,而且自动地受唯乐原则的调节。”[1]本我按照“唯乐原则”行事,它不会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就是内在和外在获得快乐,避免痛苦的存在[2]。在人格结构三元素中,哈桑的本我特性是表现最少的,我们将从一些细节中去探寻它的踪迹。
哈桑的身世很是复杂。亲生父亲是普什图人,拥有高贵的血统,是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母亲莎娜芭是哈扎拉人,貌美动人却不洁身自爱,名声一向很差,嫁给了比自己年长19岁的同为哈扎拉人的阿里。后来生父背着阿里与莎娜芭私通生下了哈桑,至死也没有承认这个儿子。于是哈桑成了阿里的儿子,成了一个哈扎拉人。他的悲剧命运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本应成为少爷的他成为了自己亲身父亲家里的仆人,住在破旧的小屋里,伺候小主人的饮食起居。哈桑忍受着身边普什图人的歧视和压迫,就算受了委屈也不敢反抗,将本我深深地压抑到了潜意识。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深深地印刻在哈桑的头脑中,完全没有按照“唯乐原则”行事,这是由其外部成长环境所决定的。如果哈桑的亲生父亲能够克服自我的“现实原则”,不顾及自己的社会地位与名声与哈桑相认,哈桑的悲剧命运将会被改写。
亲生父亲不予相认,母亲莎娜芭也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哈桑出世五天之后她就和一群江湖艺人跑了,完全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留下阿里独自抚养哈桑长大。虽有乳母的喂养,却没有母亲的陪伴,哈桑对母爱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本我的需求被现实无情地遏制了。没有得到过母爱的哈桑是缺乏安全感的。懂事后,哈桑从未提及他的母亲,每次都小心翼翼地避开这个话题。一次,哈桑和阿米尔去看电影。路过军营,一个士兵奚落哈桑,称自己曾和哈桑的母亲有过肌肤之亲,那士兵边说边笑还和其他人握手。阿米尔让哈桑继续走,继续走。电影开场后,哈桑才敢低声地啜泣,眼泪不住地掉下来。虽然母亲在哈桑的生命中几乎空白,但本我对于母爱的渴求从未停止过。然而迫于自己是一个身份卑微且年幼无力的哈扎拉人,根本无法和身强力壮的成年士兵相抗衡,他只能忍耐。等到电影开始放映周围漆黑一片时他才敢哭出来释放自己的情感,本我的需求才刚刚释放出来。
哈桑的小主人名叫阿米尔,也是哈桑同父异母的哥哥,是其生父公开承认的儿子。阿米尔的母亲索菲亚·阿卡拉是一位大学教师,人品外貌俱佳,也拥有高贵的普什图血统。阿米尔含着金汤勺出生,成年前的哈桑大部分时间都和阿米尔在一起,伺候他的这位小主人。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照顾他的日常起居,和他一起玩耍,遇到危险时勇敢地站出来保护他。阿米尔做的决定无论合理与否他都支持。一次,阿米尔开玩笑让哈桑吃泥巴。他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久久地看着阿米尔的脸。看着看着哈桑的脸变了,虽然只是一刹那,但阿米尔却疑惑不安——那是一张隐藏在表层之下的脸,是一张本我的脸。随后哈桑眨眨眼,又回到了从前的样子。只是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的主人,答允如果主人要求,他会去吃泥巴的。这个细节让读者看到了哈桑内心的激烈斗争。本我是接受“唯乐原则”指导的,吃泥巴是不可能开心的,哈桑的本我第一反应是愤怒是拒绝,所以露出了那张让阿米尔害怕的脸。可是出于种种无奈,他并没有直接反驳阿米尔,而是久久地看着他,内心做过激烈地挣扎后答允了主人这个无礼的要求。哈桑就这样压抑着本我,忍让着自己的主人度过了自己的童年时代。
后来历经生活的变故,哈桑离开了喀布尔去投奔自己的亲戚,在那片新的土地上他找到心爱的女子,生下儿子取名索拉博。一天晚上哈桑做梦,梦见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成了一个重要的、自由的好人。弗洛伊德认为梦是人理想和欲望的体现,现实中无法做到的事情常常会在梦里实现。哈桑一生严谨克己,深深地压抑着自己本我的欲望,为亲为主,从未真正自由过,而在梦中他的儿子做到了,不禁让读者心生感慨。
弗洛伊德说:“可怜的自我服侍着三个严厉的主人,而且要使它们的要求和需要相互协调。这些要求总是背道而驰并似乎常常互不相容,难怪自我经常不能完成任务。它的三位专制的主人是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3]“每一个个人都有一个连贯的心理过程的组织,即他的‘自我’。自我,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渴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它所遵循的“现实原则”是为本我服务的[4]。“自我是监督与管理构成其本身的进程的精神代理。抑制也是由这个自我产生的,自我是通过将思想中的某些趋势不仅从意识中,还从其他形态的有效性和活动性中排斥出去来做到这一点的。”[5]
自我遵循现实原则,所有源自外部生命的经历都丰富了自我。哈桑出生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阿富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普什图是阿富汗第一大民族,在当地是高贵的种族,民风强悍,信奉逊尼派。而哈扎拉在阿富汗是第三大民族,在当地被看作是低等民族,信奉什叶派。哈扎拉人的祖先是蒙古人,长着小眼睛、塌鼻子和宽脸庞。普什图族和哈扎拉族之间有着很深的民族矛盾。普什图人瞧不起哈扎拉人,认为他们是异类,时常剥削压迫哈扎拉人。在这样一个充满了种族矛盾和歧视的环境中,哈桑所必须面对的现实是他的种族和身份。哈桑的生父是普什图人,却迫于舆论的压力和对自己身份地位的顾忌而不敢和他相认,他只能跟随养父阿里,成了名不副实的哈扎拉人。因此哈桑从出生起就地位低微,和养父阿里一起在生父家里做仆人。父子二人住的破屋子里只有两床褥子、一张破旧的地毯、一把三脚凳和一张木头桌子。他的小主人阿米尔虽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但也从未把他当成朋友,“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批评我? 这个哈扎拉文盲”[6]。可怜的哈桑还天生兔唇,下巴突出,样貌丑陋,邻居的小孩嘲笑他是“吃老鼠的人”。
面对这样的生存环境,哈桑面临的第一要务就是自我保存。弗洛伊德说:“在自我的自我保存的本能的影响下,现实原则代替了唯乐原则。现实原则并不是要放弃最终获得愉快的目的,而是要求和实行暂缓这种满足,要放弃许多实现这种满足的可能性,暂时容忍不愉快的存在,以此作为通向愉快的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上的一个步骤。”[7]哈桑从很小就明白自己的身份,一个卑微的哈扎拉仆人。他忠心耿耿地伺候小主人阿米尔。哈桑在他起床之前已经做好了早餐摆在了桌子上,接着为他收拾床铺,擦亮鞋子,熨好衣服并放好课本和铅笔。他从未拒绝过阿米尔任何事情,即使不愿意也会去做。弗洛伊德认为恐惧可以分为对死亡的恐惧、对现实焦虑的恐惧以及神经质的欲望焦虑三种。哈桑的恐惧主要来自于对现实的焦虑,他的自我在担心:如果阿米尔失望了不开心了,就会不喜欢他抛弃他。哈桑在出生时已经被母亲抛弃过一次了,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他害怕再次被抛弃,本我的被爱的需求还很强烈。所以他不能拒绝阿米尔,这也是潜意识对自己的保护。
1975年的冬天,阿米尔带着哈桑一起参加了斗风筝比赛。阿米尔打败了其他对手成为了获胜者,而哈桑在为阿米尔追风筝的途中被纨绔子弟阿塞夫强暴了。哈桑无力反抗这个力量大于他、身份高贵于他且有帮手的阿塞夫,整个过程哈桑没有反抗,没有呻吟,甚至是一副逆来顺受的神情。弗洛伊德说:“自我代表着理性和常识,与本我刚好相反。在通常情况下,对能动性的控制会转移到自我的掌控中。它与本我的关系就像是骑在马背上的人,在约束马的强大力量。”[8]纵使哈桑的本我万般不愿万般愤怒万般想反抗,可他的自我意识到双方力量和地位的悬殊,最终遵循“现实原则”默默忍受了这一切,与现实进行了妥协。哈桑的一生大多数都是在与环境的妥协中度过,自我的表现居于主导地位。这种妥协保全了他在阿米尔家的生存空间,却将本我深深地压抑起来。
超我,自我的理想状态,是人格结构中居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其构成是社会道德规范、个体的良心、自我理想等。超我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而形成,其机能主要在监督权力和管束自己的行为。超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它要求自我按照社会可接受的方式满足本我,遵循的是“道德原则”[9]。
自我夹在本我、超我和外部世界中,协调着它们三者的关系。在哈桑的人格结构中,本我的需求被超我和外部世界无情地碾压了,自我无条件地服从了超我,“为你,千千万万遍”便是哈桑超我的直接体现,也是本部小说的线索。哈桑从小和阿米尔一起长大,是阿米尔的小仆人、小跟班,同时也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哈桑直至生命的终点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阿米尔一直享受着哈桑无微不至的照顾。成年前的哈桑大部分时间都和阿米尔在一起,伺候他的这位主人。阿米尔虽然很喜欢和哈桑在一起,但从骨子里瞧不起他,时常捉弄哈桑,甚至欺负哈桑。然而哈桑却一直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微不至地照顾他的日常起居,和他一起玩耍,阿米尔做的决定无论合理与否他都支持,遇到危险时勇敢地站出来保护他。他忠诚地守护着阿米尔,数次救阿米尔于危难之中。第一次和阿塞夫有关。他是当地有名的纨绔子弟,拥有高贵的普什图血统。阿塞夫性情顽劣,种族思想严重,时常欺凌当地的哈扎拉人。他和他的喽啰们碰到阿米尔和哈桑。从裤兜掏出不锈钢拳套,准备伤害阿米尔。哈桑当时也很害怕,他双手颤抖,额头上渗出了汗珠,但他还是用尽力气拉着弹弓吓退了阿塞夫。强大的超我战胜了本我的逃避,战胜了顺应环境的自我,勇敢地救出了阿米尔,实现了他对阿米尔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在斗风筝比赛上,哈桑和阿米尔一起参加。阿米尔将别的风筝线割断,获得胜利。哈桑在帮阿米尔追掉落的风筝途中被阿塞夫残忍地强暴。软弱自私的阿米尔目睹了整个过程却没有挺身而出,反而设计陷害哈桑偷了自己的生日礼金和手表,想借此让父亲将哈桑赶出家门,从而掩盖自己犯下的大错。哈桑了解阿米尔,看穿了他本我的自私欲望,知道他诬陷自己的目的。但哈桑并没有将整件事告诉阿米尔的父亲,而是承认自己“偷”了阿米尔的东西,和阿里一起默默地离开了阿米尔家。善良的哈桑一心为阿米尔着想,强大的超我再次战胜了本我,再次为阿米尔做出了牺牲,实现了他儿时对阿米尔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后来阿富汗被苏联侵略,国内战火纷纷。阿米尔和父亲离开阿富汗去了美国,将家托付给拉辛汗照看。生活的艰辛让拉辛汗重病缠身,不得已去巴米扬求助哈桑帮忙照料阿米尔的房子。安稳的生活让哈桑的自我选择了自我保存,他拒绝了拉辛汗。但当得知阿米尔父亲去世后哈桑抹了一夜眼泪,决定放弃目前的生活跟拉辛汗回到喀布尔,和他一起照看阿米尔的房子。在这样重大的人生抉择中,哈桑强大的超我再次战胜本我,也战胜了充满荆棘的外部世界,让自我踏上了这条充满危险的路。回到喀布尔哈桑依旧住在他那间破屋子里,他照顾病重的拉辛汗,打理阿米尔的房子,还穿了四十天黑衣服悼念阿米尔的父亲。最终,哈桑为守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塔利班击毙,用自己年仅37岁的年轻生命又一次实现了他对阿米尔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后来阿米尔从拉辛汗那得知了哈桑的身世——这个忠心耿耿的仆人原来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弟弟。在超我的感召下,他听从了拉辛汗的建议回到喀布尔救出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将他带回美国,并公开承认他是自己的亲侄子。哈桑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本我一直被深深地压抑着,没有遵循“唯乐原则”去放纵自己。他一直紧遵自我的“现实原则”,处处谨慎行事,为了谋得一片容身之处忍受周围伙伴甚至是阿米尔的欺凌。于此同时,哈桑的超我在人格结构中也占到了很大比重。为了保护阿米尔遭到了纨绔子弟的强暴,为了守护老爷喀布尔的旧宅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虽然他的人格结构并不平衡,虽然他的命运包含了浓浓的悲剧色彩,但儿子索拉博延续了他的生命,延续了他本应拥有的美好未来,最终完成了生命的轮回。
参考文献:
[1]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4][9]车文博.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集[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3]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新讲[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
[5][7][8]弗洛伊德.自我与本我[M].涂家瑜,李诗曼,李佼娇,译.北京:台海出版社,2016.
[6]卡德勒·胡赛尼.追风筝的人[M].李继宏,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