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熙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 中国研究所,伦敦 WC2R 2LS)
自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以来,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婚礼花费也随之节节攀升。在多数省份的广大农村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高额彩礼现象,各种天价彩礼的新闻层出不穷。为了儿子结婚,很多农村家庭花费了全部积蓄,甚至负债累累。可以说,彩礼已悄然成了中国农民的沉重负担,成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巨大障碍。目前,学术界对彩礼的研究还较少,且重点集中于对婚姻支付形式的讨论,以及对婚姻市场中出现的男女供需比例失衡的现象进行解释,进而分析彩礼的定价机制。这些文献对理解农村彩礼攀升的现象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然而,仅从宏观层面了解彩礼的支付和定价是不够的,不能够准确呈现和解释在子代结婚时,农村家庭内部亲代向子代进行资产转移的过程和代际间的互动行为。因此,还需要从个体、家庭视角出发,增加对彩礼问题的系统探究;关注目前农村适婚群体——90后年轻人,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彩礼呈现出的新趋势、新特征和新问题。
笔者曾于2016年与2017年在黑龙江省 M 村进行了两次田野调查,本项研究成果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为了了解M村彩礼的平均支付水平,笔者根据当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抽样后,在被访家庭内部进行了跨代际的家庭史访谈。①抽样标准:低保家庭界定按照当地民政部门标准;普通家庭界定为家庭人均收入与M村人均收入持平的农户;富裕家庭界定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M村人均收入的农户。调研期间,笔者共采访了22户家庭,总计47人,其中包括8户低保家庭,共17人;7户普通家庭,共16人;7户相对富裕家庭,共14人。同时,除采访 M 村村民之外,还多次与M村书记、会计以及分管M村的民政助理等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访谈。经过两轮田野调查,通过对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家庭内部不同代际的采访,笔者搜集了大量有关彩礼在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变化趋势的资料,并详尽了解了在子代结婚前后,家庭内部代际间互动与代际关系的演变。本文搜集的访谈数据后期按照案例进行整理,并通过 NVivo软件进行文本分析。根据2017年县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M村现有400多户居民,总计1 500多人。当地人均耕地面积近7亩, 以旱田为主,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4 000元。在M村敲定婚姻关系时,女方嫁妆不做强制要求,其金额也远远低于男方亲代提供的礼钱。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彩礼问题,重点关注男方亲代与子代的关系。文章首先描述了当前M村彩礼的名目,揭示农村彩礼呈现出的新趋势和新特征,对高额彩礼带来的代际失衡和因婚致贫两个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并提出了几点遏制彩礼继续上涨的建议。
根据 M 村彩礼支付名目和流动方向的现有特点,本文沿用了婚姻资助理论对彩礼的定义,将彩礼视作男方亲代在儿子缔结婚姻关系时,向子代转移的资本。通过对不同经济状况家庭进行的访谈,笔者概括出了M村的彩礼项目、彩礼流动方向以及彩礼平均支付水平。在2017年,当地彩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礼钱。在M村,礼金最早是以养钱的形式存在的,是婆家对娘家养育女儿花费的一种感谢和补偿,完全归娘家支配。自20世纪50年代起,养钱已经逐渐被婆家提供的礼钱所取代,并全数转移给新婚夫妇。礼钱包含了新娘需要购置的重要物品的开销,如三金、床上用品、衣服等,是所有彩礼项目中构成比例较大的部分。2016年笔者在M村调研时,当年礼金普遍是20万元;而2017年再次回访时,平均礼钱已涨至30万元左右。*礼钱金额由访谈对象给出的礼钱金额取均值后得出。目前,M村礼金支付有两种形式(见图1)。大多数男方亲代通过流通方式1 将礼金X以银行卡的形式支付给女方亲代。为了显示对娘家的尊重,银行卡通常以女方母亲名义办理。绝大多数女方亲代在收到礼金X后,都会将其全数转移给新婚夫妇。还有一小部分男方亲代会通过支付方式2将礼金X直接转移给新婚夫妇。也就是说,无论礼金有没有经手女方亲代,新娘及新郎都对男方亲代提供的礼金拥有实际支配权。可见,当地礼钱的支付方式已基本由婚姻补偿型过渡到婚姻资助型。除去男方亲代支付的礼金之外,目前M村的部分女方亲代也会酌情贴补一些额外的现金Y,作为女儿的嫁妆转移给新婚夫妇。但这并不是必要的婚姻支付项目。当地对嫁妆的额度也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也不会超过3万元。也就是说,女方亲代对新婚夫妇的资助远远不及男方亲代的资助(Y< 图1 黑龙江M村彩礼支付种类与彩礼支付流动方向 2.农村砖房。据M村居民回忆,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砖房成了男方父母必须要为儿子结婚提供的资产。当地对婚房的要求一般为:至少一间半到三间砖房(面积为40m2—80m2,成本为4—8万元);并在砖房建成后,将其产权过户到新婚夫妇名下。目前,很多夫妻在婚后会选择外出打工或在县城居住,已建好的农村砖房多处于空置状态,造成了资源浪费。即便如此,砖房仍是彩礼的必备项。 3.县城楼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方家庭在结婚之前,要求男方父母“在县城里买楼”。阎云翔(2017)在黑龙江省下岬村也发现了类似的现象。[1]虽然目前购买县城楼房还没有成为M村彩礼中的必要项目,但俨然已成为一种迅速流行的新风潮。在当地村民眼中,进城居住是“进步”的表现,不仅可以享受更好的居住条件,也有利于学龄儿童的教育。在这一点上,亲代和子代存在共识。因此,男方亲代虽然感觉在县城买房负担很大,但出于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更为了家族第三代的发展,仍然愿意为子代向城市迁移提供经济支持。目前,男方亲代会以“交首付,帮装修” 的方式资助新婚夫妇。按2017年当地商品房市场价格,购买县城的两居室,首付费用加上装修费用一般需要十几万元。这部分经费多数出自男方亲代提供的礼钱。 4.土地。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成了M村男方亲代必须向子代转移的资产之一。黑龙江下岬村也存在土地转移状况。阎云翔(2003)在当地调研时发现,年轻夫妇在结婚后,会带走非集体化时分到其个人名下的土地 。[2]149与其不同的是,在M村,亲代所需要向子代转移的土地不仅限于子代名下的份额。无论儿子名下有多少土地,有无土地,男方亲代在儿子结婚时,都要为其凑够至少1晌(15亩)的农田,这相当于当地农民人均耕地面积的近两倍。目前,当地适婚年轻人绝大多数为90后,出生在第二轮土地承包(1997年)之前的,人均分得了2亩半的田地;而出生在第二轮承包之后的,名下没有田地。这就意味着,在90后儿子结婚时,男方亲代要将自己的承包地中至少12亩半的农田转移给子代。如果家里有两个儿子,父母需要拿出至少2晌的农田供儿子们结婚;家里的地不够分,父母就要花钱去承包别人的地,再转移给儿子。目前,黑龙江M村中年亲代仍以务农为主,农业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土地被转移后,男方亲代收入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 5.农用机械。除去土地之外,男方亲代还要向新婚夫妇提供另一项生产资料——农用机械。按M村的规矩,如果男方亲代在儿子成婚前已购买了农用机械,应将其转让给新婚夫妇使用。如尚未购买,就应由男方亲代出资为新婚夫妇购置。在敲定婚姻契约时,农机配置也是有要求的:拖拉机型号至少应是“35式”(四轮驱动35马力,裸车车头价格在三至四万元间);额外还要提供拖车、犁等配套用具(价格在两万元左右),合计五六万元。由于农机淘汰速度快,此项彩礼成本还在不断提高。 6.无偿田间作业。新婚夫妇有地了,有农用机械了,谁来从事农业生产呢?在M村,笔者发现了一个在以往研究中没有被提及的彩礼新项目,即亲代为子代提供无偿田间劳动。90后的新婚夫妇由于从小缺少田间作业经验,加上本身“厌农”思想严重,并不会亲自耕种农田。他们常常会在协商婚姻契约时,提出让男方亲代替自己种田的要求。据了解,在绝大多数案例中,父母代种都是完全无偿的,并需要持续至少一年时间。这期间,种植收益完全归新婚夫妇所有,亲代一般只能象征性地获得一些供烧火、取暖使用的玉米瓤子。调查表明,在M村现实生活中,彩礼的结构、明目、数量均发生了变化。男方亲代除了失去生产资料以外,还要付出免费的人力资本,为子代提供无偿劳动,限制了自身的经济自由,实际收入进一步被挤压。 综上所述,M村现有的彩礼名目,单看其中一项成本已经不小,各项累积起来,总额更加让人心惊。必要的彩礼项目:礼钱、砖房、农用机械的总成本已高达至少39 万元,相当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28倍。男方亲代为了准备这些彩礼,不仅掏空了多年积蓄,甚至要举债为子成婚。在M村,男方亲代因彩礼借债的情况十分普遍,有部分人甚至欠下10万元以上的债务。仅以欠款5万元为例,按照2016年的月利息一分五来计算,亲代一个月就需要支付750元利息,一年加总起来需要支付9 000元,相当于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左右。因流失了大部分生产资料和提供无偿人力资本,亲代的实际生产能力被严重透支。在儿子婚后,很多男方亲代为还债四处奔波,扛着债务过活,长期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 由上文可以发现,在M村,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的明目越来越多。近年来,彩礼项目有两个明显的变化趋势:一是子代对亲代在生产资料、人力资本上的索取增强,二是越来越多子代新增了对县城住房的要求。这两种变化直观反映出:亲代的资产,包括人力资本,正以更多样化的方式向子代发生转移。 在M村进行田野调查时,笔者邀请村民回忆了2000年以来当地礼钱价格的变化。礼钱数额在2000年为3万元左右,2005年为5万元左右,2010年为10万元左右,2016年已涨至20万元左右,而后在仅一年时间内,2017年涨至30万元左右。*礼钱金额由访谈对象给出的礼钱金额取均值后得出到目前为止,彩礼金额与21世纪初时相比,已翻了10番。其涨幅越来越大,增速越来越快。那该如何解释M 村礼钱节节攀升的现象呢?在以往的研究中,学界多从适婚男性多于女性、“男性剩余”的角度解释彩礼上涨的现象。[3-8]在M村调研时笔者发现,当地虽然也存在男性略多于女性、适龄女性流失的情况,但目前适婚年龄男女的性别比例并不存在明显失衡。很多被访家庭都表示,在对彩礼进行议价时,并没有其他男性同时竞争准新娘。因此,单纯用“供需失衡”“通婚圈”“婚姻挤压”“婚姻市场”等理论已不能很好地解释M村彩礼不断上涨的现状。此外,据M村居民表诉,他们虽仍会受“宗教的力量”[9]88,即传宗接代的动力的影响去支付彩礼,但这并不是当地礼金高额化的首要原因。基于访谈资料分析,M村礼金节节攀升,主要归结于以下两点原因。 1.村民生活水平提高,开始盲目攀比,对彩礼非理性定价。曹锦清(2000)指出,随着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开始在非农业领域开展追逐财富与社会地位的竞争。[10]这种竞争,在M村表现得十分明显。M村村民,尤其是相对富裕的家庭,为彰显“面子”,在攀比心理的催动之下,愈加追求婚礼的排场。很多被访村民承认他们对彩礼的定价主要参考近期结婚的其他家庭。如果给的比别人少,那就会“丢人”,“被人嚼舌根”;只有给的比别人多,才能“风光”,“直起腰板来”。一位2017年8月份刚刚为儿子办完婚事的父亲说:“我家在村里的生活条件还过得去(属于访谈中的普通家庭)。本来儿子结婚30万礼钱都商量好了,我也能出得起。但突然知道有个朋友给了儿子40万。我要是还给30万,那就太丢人了,朋友都会说我小气,为了面子,硬着头皮也要多拿10万出来。”最终,这位父亲拿出40万礼钱,并为此背负了近6万元的债务。在M村风俗文化当中,结婚时彩礼多少是家庭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象征。不仅娶亲的男方家庭间相互攀比支付的彩礼金额,嫁女的女方家庭间也存在攀比,就连新婚夫妇也要与村内同辈群体比较谁得到的彩礼多。在这种盲目攀比的场域影响下,一旦村里出现高额彩礼,村民便马上“跟风”,甚至邻村间,也想要“赶上”。正是在这种不理性的攀比心理催化下,“高额彩礼的示范作用”[11]在M村凸显出来。高价礼金一旦出现,随即拉高了当地的平均彩礼金额,村里的“体面标准”也相应提高。M村村民自发地遵守新标准,使得刚出现的高价礼金很快被普遍化了,礼金额度因此被频频刷新。这种由攀比心理导致的彩礼非理性定价的风气,使得男方亲代甘愿支付自己根本无法承受的高额彩礼,宁可举债为子成婚,也要维持“面子”。 2. 家庭向城市迁移意愿的增强,迁移成本的提高,也可能加剧了礼钱上涨。据村民回忆,自1995年起,M村的外出务工现象开始增多。绝大多数90后年轻人在婚前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他们的父母,很多也曾进城务工。在城市“向心力”的影响之下,亲代和子代都对城市生活充满向往。基于相似的经历,亲代很容易同意子代在县城购房的愿望,愿意为子代提供资金支持。有位家长的言论,为这一现象提供了很好的注解。他说:“我虽然住在农村,但心里想着城市,处处想跟城市看齐。我做梦都想改变农民身份,自己是没机会了,但一定要让孩子进城。”除此之外,在县城买房还有另一个强大的驱动力,就是为家族未来的第三代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目前,不止在M村,在笔者调研的其他黑龙江村屯也有相同现象。因学校布局调整,一些村级小学撤并,很多农村家长都将孩子送到县城读书。而拥有县城住房,孩子在县里就学无疑会方便很多。为家族未来传承人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成为子代、亲代的共同诉求。因此,在家族第三代“向心力”的驱动下,子代和亲代在购买县城住房的问题上,会达成一致。类似的情况在下岬村也出现了。综合这两种向心力可以看出,向城市迁徙,已成为一种跨代际的集体性家庭策略。父母愿意拿出更高的礼钱或以额外补助的形式,支持新婚夫妇在县城购房。因此,礼钱的上涨与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想要改变身份和为下一代提供更好教育资源的愿望有关。 此外,近年来礼钱的大幅上涨可能也与县城内商品房房价增速提高有关。2016年,县城两居室楼房的普遍价格在20万元左右,今年涨到了25万元以上。购房成本的增加,也可能导致了用来支付县城住房的礼钱在过去一年间的大额上浮。由此可见,礼钱价格的增长态势也许与县城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增速存在相关联系。由于缺少相关定量数据,本文无法给出进一步结论,有待于今后证实。综上所述,彩礼的节节攀升不仅与村民的主观意识有关,还与转型期经济、社会变革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单纯从男女供需关系,婚姻市场供给的角度对彩礼上涨现象进行分析,是缺乏解释力度的。 据多位中年男性村民回忆,过去在他们结婚时,自己也会出一部分彩礼钱,婚前有为结婚攒钱的习惯。而笔者调查发现,当前90后新郎绝大多数都没有为自己婚礼付出一分钱,彩礼费用完全由男方亲代承担。这些男性青年,大都是家中独子,从小备受宠爱,很少帮助父母从事农业生产。在成年之后,很大一部分人外出打工,但打工期间能存下来钱的人很少。他们的日常收入主要用于购买电子产品、娱乐、交际等。有些人还入不敷出,时常靠家里接济。在他们心中,并没有要为娶媳妇支付彩礼攒钱的想法。在亲代为其建造婚房时,他们也并未向家人汇款。可以说,在婚前,M 村的90后新郎既没有为家庭财产的积累做出贡献,也没为自己的彩礼做出贡献。彩礼重担全由父母承担,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啃老族”。因此,当代新郎对彩礼的贡献比呈明显下降趋势。 传统意义上,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彩礼的金额是由新娘和新娘亲代主导的。新郎只作为信息的传递者,将女方的定价传递给自己的亲代,处于被动位置。[6]32目前在M村,新郎已经由单纯的女方信息传递者,转变为同女方一起,共同成为彩礼的索取者。新郎在彩礼议价、要价过程中已成为主体。在这一点上,M村与黑龙江下岬村的情况十分相似。阎云翔将这一转变解释为:下岬村年轻人在婚前为家庭经济做出了贡献,因此对自己在家庭财产中的份额有了越来越明确的要求,这是子代权利意识提升和父权衰落的表现。[1-2]但在M村,90后青年索要彩礼的动机与下岬村有所不同。上文已经指出,90后新郎对彩礼几乎没有任何贡献。他们大额索取父母财产主要是出于攀比心理及个人功利化的目的,是借彩礼名义进行分家,谋求亲代更多的财产。 综合来看,目前在M村,90后男性青年在缔结婚姻时掌握了更大的自主性,也更加强调作为儿子的“权利”。而他们却完全忽略了自己作为子代的责任与义务,将高额彩礼的重压完全压到亲代身上,甚至与新娘一起,向父母索取更多的资产。这使得亲代和子代的关系愈加的不平衡起来。下文笔者将重点分析M村代际关系的演变过程,并对高额彩礼可能引发的贫困问题加以讨论。 费孝通先生(1985)指出,与西方代际间的“接力模式”不同,中国传统家庭代际关系可以概括为抚育—赡养模式,强调赡养是子代对亲代抚育的回馈。[12]然而,随着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传统的“反馈模式”已发生深刻变革。贺雪峰(2008,2009)从代际责任、义务的角度理解亲代、子代间的抚育—赡养模式。他将父母抚育子女责任和子女赡养父母义务间的不平衡描述为代际间的不平衡,即代际失衡。[9]88;[13]他指出,农村家庭在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了严重的代际失衡,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远远高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此外,还有很多学者从代际交换视角解读代际关系的变迁。郭于华(2001)将传统反馈型的代际关系视作是亲代、子代基于公平原则所进行的均衡交换。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亲代与子代在代际交换时所遵循的逻辑出现了异化,均衡交换被打破。亲代仍持有传统的抚育、反哺思想,认为子代对自己的赡养天经地义。而子代却不再这样认为,他们更看重除了生养以外的交换资源,回报父母是有条件的。[14]孙新华、王艳霞(2013)也发现,农村代际关系正日趋于交换型。他们指出,江汉平原上的农村居民,不仅仅是子代,也包括亲代逐渐摒弃了原本以价值理性为本的伦理性,转而更加强调工具理性的交换逻辑。[15]142 王跃生(2008)对比分析了“反馈模式”和“交换模式”这两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代际关系模型,并提出单独运用一种模式是无法完全解释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和互动行为的。[16]“反馈模式”强调代际关系的纵向传递和反馈,重点关注亲代抚育行为和子代赡养行为,进而忽略了发生在子女长大成人后不需抚养,父亲尚未年老不需子女赡养这一时期内代与代之间的互动;相比之下,“交换模式”则偏重同一时期代际间所发生的关系,忽略了代际互动关系的传承性、延续性和异时特征。王跃生(2008)认为,完整的家庭代际关系中,抚育—赡养关系和交换关系同时存在且相互补充。他进一步将代际关系细化为三个阶段,即抚育期、交换期和赡养期(如图2所示)。 来源:王跃生(2008) 图2代际关系三阶段示意图 具体来说,抚育是亲代对未婚子代的付出, 赡养则是子代对老年亲代的承担。而在子代已婚、亲代尚未年老时,亲子之间有一个既不需抚育,也不需赡养的时期,即为代际关系的交换期。代际关系包括亲代与后代家庭成员之间所形成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情感交流关系。王跃生的这一理论框架,十分有助于理解M村代际关系在子代成婚前后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过程。因此,本文沿用了他对代际关系时期的划分,总结了M村在抚育、交换、赡养三个阶段代际关系的变动趋势和特征。 1.抚育期:亲代资源大量流向子代,代际关系可能会因子代向亲代公开索取资产而变得紧张。亲代对子代的抚育,以子代完婚为结点正式结束。在抚育期,尤其是在子代缔结婚姻关系时,M村男方亲代可谓是竭尽全力,甚至可以说是“过度”履行了对儿子的抚养义务。彩礼的所有花费基本都由男方亲代承担。他们不仅要支付高额礼金,还要为下一代提供住房、生产资料,甚至是免费的人力劳动。很多家庭甘愿举债为子成婚。亲代的这种不计成本的付出固然可能与要“面子”有关,但从根本上是出于作为父母的“天性”,是基于传统伦理的无私奉献。很多亲代表示,他们并不期望子代在未来进行物质回报,更不是拿彩礼“换”子代为自己养老。他们朴实的愿望是:子代能在自己的帮助下“过得好”,而不是简单的传宗接代,因此竭尽全力、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资源转移给子代。而反观M村90后子代,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在婚前完全没有为家庭经济做贡献,也没有为自己储蓄彩礼的意识和行为。反而借彩礼名义,心安理得占用父母的财产、父母的生产资料,享受着父母的无偿劳动,甚至不愿意分担亲代为了支付他们彩礼而欠下的债务。有些人宁可将得到的礼钱拿去挥霍,借给他人,也不会替父母偿还利息。 他们罔顾父母在其婚后可能面临的经济困境,更不会考虑到父母的赡养问题,认为那是“很久以后的事”。在他们看来,亲代对自己的抚育不是恩情,而是其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M村,甚至出现了个别子代千方百计向亲代索要更多彩礼的案例。对此,好几位家长都表示:我们“可以给”,但是孩子“不能要”。对儿子的行为都表示 “痛心”、“无奈”和“气愤”。代际关系因子代公开索取彩礼而变得紧张。 2.交换期:亲代处于不均衡的代际交换之中,在家族第三代“向心力”的作用下,紧张的代际关系可能得到缓解。阎云翔(2003)在东北发现,当地亲代在子代分家后不再为子女攒钱,而是为自己储蓄或者购买养老保险。[2]孙新华、王艳霞(2013)在江汉平原也发现类似现象, 并将之看作是亲代“理性化反馈”的一种表现。[15]141他们指出,亲代在发现子代与自己的关系日益淡薄、理性之后, 在处理自己与子代关系时也会变得理性。然而在M村,亲代的“理性化反馈”还不明显。在儿子成婚之后,绝大多数的M村的男方亲代仍在按照传统的价值理性,继续为子代默默付出,包括提供无偿劳动、偿还因彩礼欠下的债务、照料家族第三代等。父母在儿子婚后为个人储蓄,跟子女算计的情况还少有发生。很多处在交换期的亲代都表示,希望子代能给予自己更多情感上的支持。然而由于多数子代在婚后并不在农村长期居住,他们与亲代互动机会不多,能够提供的情感交流和精神慰藉也较少。总体来看,男方亲代和子代仍处于一种不均衡的交换之中。代际间的交换仍以亲代向子代单向给予为主。王跃生(2010)所描绘的“互助、互惠、互补”的交换期亲子关系,在M村并未建立起来。[17]值得一提的是,在交换期,因子代索要彩礼而产生的代际紧张可能会因新婚夫妇诞下家族新一代而得以缓解。在第三代“向心力”的作用下,第一代亲代对自身的付出,多数抱以更加容忍的态度,毕竟“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3.赡养期:子代“不作为”,代际失衡。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孝是家庭伦理中最重要的概念。然而,传统的孝道在M村正在慢慢衰落。目前,村内一个普遍状况就是,亲代只要身体没有重大疾病,还有劳动能力,就依然设法劳作。很多六十多岁的老年人依然外出打工,直到“干到做不动为止”。七十多岁甚至八十岁老人仍然下地耕种。总体来讲,子代对亲代的责任感单薄,只要亲代还有劳动能力,很多子代就不负担亲代的粮食及生活费,不考虑亲代赡养问题。子代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使得亲代劳动时间被延长,赡养期被拖后。亲代在生命周期后程得到子女的经济回报很少,甚至连情感上的回馈都很少,这与他们之前的付出完全不成正比。父母抚育子女的责任和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间出现了明显的不平衡,代际失衡状况凸显。 综上所述,目前在M村,亲代过度履行了抚养义务,尤其是在儿子结婚时,几乎将所有资产转移给子代,并透支了自身之后的生产能力,背上债务。而与亲代相比,子代却只看重自己作为子女的“权利”——父母的付出都是应该的,在赡养期“不作为”,忽略自身对亲代的反哺责任,造成了严重的代际失衡。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笔者给出的赡养期代际关系特征,是通过访谈已进入赡养期的亲代、子代得出的。待90后青年的亲代进入赡养期时,代际关系可能会发生新的变化。笔者在未来将会继续跟进调研,以便从个体角度,更好揭示代际关系在M村纵向演变的历程。 1.男方亲代在儿子婚后,致贫风险激增,可能在交换期、赡养期陷入长期贫困之中。在M村,为了儿子的婚事,男方亲代将自身财富过早地向子代进行了不平衡转移,并透支了大部分再生产能力,使得他们在对子代的抚育期结束后,陷入绝对贫困的风险急剧增大。笔者访谈过的多位领低保的中老年人都表示:为儿子支付彩礼,是造成他们贫困的根本原因。上文已经提到,M村亲代在子代婚后往往还需要承担大量债务,而自身的收入也有限,积蓄十分微薄,甚至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一旦他们因病或因伤丧失劳动能力,医疗开支大,又没有足够存款,马上会进入赤贫状态。由于缺少生产资料,且失去劳动能力,亲代基本不具备自主脱贫能力,会一直处于贫困之中。 2.家庭条件不好的男性因高额彩礼而陷入贫困陷阱,贫困甚至可能向家族第三代传递。家庭的经济状况对男性能否在合适的年龄成婚影响很大。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男性青年,在婚姻市场中处于劣势。[18];[7]8在M村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在笔者采访的领取低保的男性户主中,有好几位都是在40岁之后才结婚的。据他们反映,因为年轻时家庭困难,拿不出彩礼,只得选择晚婚。而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彩礼也越来越多,积蓄的速度根本赶不上彩礼增长的速度。他们支付不了平均彩礼,又想传宗接代,最终只能与有智力残疾或肢体残疾的女性结婚。而与这样的女性结婚,彩礼一般归女方亲代所有。新组建的家庭没有从亲代转移来的资产作为保障,家庭人口增多,加之配偶不具备劳动能力,而自己本身收入能力也有限,使得这些晚婚大龄男性在婚后再次返贫。这些受原生家庭贫困“所累”,因彩礼而返贫的第二代父亲普遍表示,他们十分担心自己的下一代会因为高额彩礼,重复上一代的命运,担心贫困会就此向家族第三代继续传递。 自改革开放以来,M村彩礼的名目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在彩礼定价与支付过程中,子代掌握了更大的自主性,也更加强调自身的权利。以子代结婚为契机,亲代的大量资产,包括人力资本正在以更多元化的方式向子代转移。而彩礼的节节攀升,既与农民价值观的转变、生活方式的转变、家庭结构的转变息息相关,也与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紧密相连。高额彩礼的蔓延不仅会造成代际关系的失衡,也会为脱贫攻坚造成巨大障碍。 纵观全国,虽然各地婚俗不尽相同,彩礼支付金额、支付形式差异较大,但在多数省份的广大农村地区,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彩礼价位不断走高的现象。M村案例存在其地方性,但其在彩礼支付上所呈现出的新趋势和新变化是具有普遍性的,对理解我国其他地区的彩礼上涨趋势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全国范围内,如不遏制彩礼的持续增长,改变农村居民互相攀比、非理性竞价的现象,将会为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带来更严重的负面影响,使农村不平等状况进一步加剧,阻碍中国在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笔者认为,应该从加强道德建设和完善政策制度上,双管齐下对高额彩礼进行综合治理。在个人观念层面,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方针。重点开展移风易俗运动,通过文化建设和舆论宣传重述孝道。推进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改变农民盲目攀比的不良风气,引导亲代改变其为子女包办婚姻花费的传统,同时引导子代改变完全依赖父母的思维行为方式。 鼓励新一代青年人端正自己的态度,勇于承担家庭责任,在努力为新婚家庭做贡献的同时,对父母予以尊重,恪尽反哺责任,建构新时代下和谐、幸福、平衡的代际关系。 在制度层面,一是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担当起构建良好的农村道德文化生态的责任,在村级场域中营造反对高额彩礼、重树中华人民传统美德的氛围。二是县乡村特别是村级两委组织,要把彩礼价格管控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遏制高额彩礼产生。三是亟待为农村中老年人建立多元化保障措施。帮助亲代提高经济资源支配能力,培养亲代进行自我储蓄养老的意识,引导亲代参加福利性和商业性养老保险,同时在村内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以切实提高中老年农民的生活质量,杜绝因高额彩礼导致老人贫困的发生。精准持续地出实招、施良策,使农村彩礼恢复“礼”的功能,淡化“钱”的博弈,成为理性、有序和自觉的表达。 [1] 阎云翔.社会自我主义:中国式亲密关系——中国北方农村的代际亲密关系与下行式家庭主义[J].探索与争鸣,2017,(7):6. [2] YAN Yunxiang.Private Life under Socialism: Love, Intimacy, and Family Change in a Chinese Village,1949-1999[M].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3] 陈友华.中国和欧盟婚姻市场透视[D].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 莫丽霞.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后果研究[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5. [5] YAN Y.The Individual and Transformation of Bridewealth in Rural North China[J].Journal of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2005,11(4):637-658. [6] 桂华,余练.婚姻市场要价:理解农村婚姻交换现象的一个框架[J].青年研究,2010,(3):24-36. [7] Quanbao Jiang,Jesus J Sanchez-Barricarte.Bride Price in China: The Obstacle to ‘Bare Branches’ Seeking Marriage[J].The history of the family,2012,17(1):2-15. [8] Q Jiang,Y Zhang,Jesus J Sanchez-Barricarte.Marriage Expenses in Rural China[J].China Review,2015,15(1):207-236. [9] 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09,(5). [10] 曹锦清.黄河边上的中国[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408-409. [11] 魏国学,熊启泉,谢玲红.转型期的中国农村人口高彩礼婚姻——基于经济学视角的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8,(4):35. [12] 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M]//费孝通社会学文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86. [13]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J].江海学刊,2008,(4):110. [14] 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分析[J].中国学术,2001,(4):222-234. [15] 孙新华,王艳霞.交换型代际关系:农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新动向——对江汉平原农村的定性研究[J].民俗研究,2013,107(1). [16]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理论分析[J].人口研究,2008,32(4):19. [17] 王跃生.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理论和经验分析——以北方农村为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10,(4):117. [18] 韦艳,靳小怡,李树茁.农村大龄未婚男性家庭压力和应对策略研究——基于YC县访谈的发现[J].人口与发展,2008,14(5):8.三、彩礼支付新特征与变化趋势
(一)彩礼名目越来越多,彩礼金额节节攀升
(二)新郎对彩礼的贡献越来越少
(三)新郎成为彩礼议价的主体
四、高额彩礼带来的现实问题和隐患
(一)代际失衡
(二)因彩礼致贫,因彩礼返贫,贫困家庭因彩礼引发贫困的代际传递
五、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