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小余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 成都 610041)
过去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际农资打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沟通,紧密协作,认真履职尽责,指导督促各地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四川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1 全省法院系统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62件、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案37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68件、生产销售伪劣农资案1件,依法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了刑事处罚的强大震慑作用,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2 全省检察院系统不断强化“两法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办案协作,建立侵权假冒案件线索通报、咨询备案、提前介入、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制度,基本形成顺畅高效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1.3 全省经信系统严格执行合成氨、磷铵等行业准入及安全环保政策,截止目前,全省有25家合成氨生产企业共335.5万吨产能、11家磷铵生产企业共243万吨产能达到准入条件。
1.4 全省公安系统始终坚持以破大案、打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线,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行为。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累计出动警力1141人次,检查超市245家,批发市场246家,农贸市场355家,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销售店797家,成功打掉以蒋某、杨某为首的非法销售含美国杜邦公司专利成份的假农药团伙,有力震慑了农资违法犯罪分子。
1.5 全省工商系统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开展农资市场监管与执法专项督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公布不合格农资商品信息,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1.6 全省质监系统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和“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严厉打击农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着力推动农资执法打假从重案件数量向重执法办案质量转变,从重执法惩戒向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转变,从单一执法向多元共治转变,从重查处罚没向重规范提升转变,有效遏制了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1.7 全省供销系统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累计参控股农资企业248个,农资连锁配送中心411个,农资市场30个,农资仓库318个,连锁网点3万个,覆盖全省96%的乡镇、65%的村,农资连锁配送率达到70%,有效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进入供销社流通网络体系,示范带动了社会网点规范经营。
1.8 全省农业系统持续深化农资打假和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三鱼两药”七大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5万家次,抽检农资产品1.3万个,查办案件2321件,收缴假劣种子、农兽药、饲料、肥料57.9吨,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成都市农委查处的合众动保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兽药案和三夫子公司无证生产兽药案,分别被农业部评为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和查处兽药违法行为九大典型案件;梓潼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处的康某屠宰、加工、贮藏病变猪(肉)案被评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九大典型案件。全省农药经营门店检查覆盖率和高毒农药管控措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高毒农药登记继续保持零增长。生鲜乳收购站管理规范有序,生鲜乳抽检结果全部合格。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氟苯尼考和牛羊源性成分检出率为0。2017年,全省果茶菜、肉蛋奶、蜂蜜、鱼等大宗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9.2%,快速抽检合格率99.98%,全省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保持总体平稳、趋势向好的态势。
虽然四川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问题产品看,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农兽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肥料有效成分不足,饲料产品营养指标和卫生指标不合格仍有发生;私屠滥宰、售卖病死畜禽行为尚未杜绝;蔬菜中毒死蜱超标、禽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超标、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药物仍有检出。从监管对象看,个别企业违规转让资质或证书、违法代加工、虚假宣传等行为时有发生,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从线下发展到线上的趋势日益明显。农资经营门店购销台账不健全、未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行为依然存在。从监管能力看,乡村两级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条件差,存在监管盲区。假劣农资线索追溯打击能力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或长期缺失,农资质量检测资源不足,部分地方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条件建设滞后等。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我们要不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2.1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要求。当前,全省农资供给主要是结构性问题,其基本表现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多,产品同质化严重,导致总量供过于求与结构性短缺并存,存在低效生产、侵权假冒、以次充好等诸多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资行业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调优产品结构,促进农资供给由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质”的需求转变,狠抓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好的农资市场环境。
2.2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总体部署。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目标,产业发展是基础,产品质量是保障。农业部今年工作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坚持质量第一,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并将今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提出了八大行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药残留、“三鱼两药”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能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2.3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在农产品领域主要体现为从过去的够不够为主要矛盾,转到了现在的好不好为主要矛盾,这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具体体现。吃得安全、营养、健康,已成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满足这个新期待,就要把增加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摆在首位,以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质量为根本,以安全为底线,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优质化、绿色化和品牌化。
各地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保障农资质量,就是从基础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的大局观念,进一步增强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干劲,出实招、求实效,切实解决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3.1 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明确行动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互联网领域、果菜茶中药材等特色产区为重点,围绕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和农机具、渔机具,加强农资经营门店、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足、无证生产、套用冒用品牌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资质审查,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严把准入关口。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三是扎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质量检测、执法监管等单位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资监管服务。鼓励农资连锁经营、农资合作社、企业直销直供等新兴模式,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加强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主体培训,不断提高农资识假辨假能力。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的部署和成效,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营造服务到位、渠道畅通、企业自律、农民得实惠的良好社会氛围。
3.2 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在农药专项整治上,加强农药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瘦肉精”专项整治上,继续组织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拉网监测,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在生鲜乳专项整治上,重点针对奶牛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的规范生产经营与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在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上,以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集中区域和问题多发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兽药中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将原料销售给养殖场等使用者以及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上,以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三鱼两药”专项整治上,以斑点叉尾鮰、鳜鱼、乌鳢等养殖水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行为。
3.3 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各地农业部门要坚持“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首要任务,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在农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4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各地农业部门要不断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大力推进事前信用承诺制度。科学制定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将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检测不合格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与相关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发挥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对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失信主体,从行政许可、行业准入、政策支持、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依法公开监督抽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守信激励案例树标杆、失信惩戒案例作警示,引导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
全省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基础在保障,根本在落实。
4.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将其作为质量兴农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见效。
4.2 加强部门配合 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经信、工商、质监、供销部门的协调配合,要认真执行区域联防联查、跨行业协查等制度,强化信息沟通、线索通报,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提高办案效率、扩大办案成果,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4.3 落实属地责任 各地农业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内部机构职责分工,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执法条件,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4.4 推进社会共治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编发舆情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让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指引下,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