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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证明,党内政治生活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成败。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完成时代任务的基本保障,但目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党内政治生活变异现象是部分党员干部的党性在愈加复杂的新环境下未能经受住考验的表现,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影响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鉴于此,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方略之一。“从严治党先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如何有效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成为目前党建研究的重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1页。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5页。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在同一系统内,有着差异性的两要素之间具有相互影响、作用和制约的关系,这两要素就构成一组矛盾。党内政治生活的众多内部要素构成多组矛盾,它们是党内政治生活产生变异的内在根源,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消除变异的动力源。本文从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客体和中介三个向度提炼出五组主要矛盾,以矛盾分析法剖析各种变异现象,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为新时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哲理支撑和实践着力点。
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也是领导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力量。这一主体内部包含着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与党的领导干部之间、党委各成员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多级党组织之间等多组矛盾,其中最主要矛盾是普通党员与党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这组矛盾关系着党内政治生活是民主集中还是集权专制、是以上率下还是以上压下等党内政治生态环境,这组矛盾的顺利解决是党内政治生活主体向度其他矛盾得以顺利解决的关键。
矛盾具有同一性和差异性,二者缺一不可。同一性是矛盾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差异性则是推动矛盾发生变化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4页。普通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都因共同的理想加入党的组织,结成志同道合的平等同志关系,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关系,规定着这组矛盾的基本性质。普通党员与党的领导干部的差异性在于他们的职务、职位、职权、职责等分工的不同,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同,其中最根本的区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具有最终执行权。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为民所有、为民所享、为民所用,这是其权力运用的合法性基础,但如果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整个决策过程没有严格的民主原则和程序,那么,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就会成为限制普通党员权利且为己谋利的工具,党内政治生活中就会出现独断专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滋生等现象,严重破坏党内民主,造成党内政治生活的扭曲。
普通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运动导致党内政治生活变异,其根本原因在于这组矛盾的差异性加剧,突破了同一性规定的基本性质,导致这组矛盾发生质变。因此,解决这组矛盾发生变异的根本方法就是重新协调普通党员与党的领导干部之间的力量均势。一方面是保障普通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2016年最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另一方面是把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26、37页。十九大报告重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7页。通过平衡矛盾双方的力量均势,保障二者民主平等的主体地位,使二者回到同一性为其规定的基本性质范围内。
值得强调的是,从普通党员与党的领导干部间的力量对比看,目前党的领导干部占据着更主要地位,是这组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是决定这组矛盾运动方向的更根本因素。基于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更应把着力点放在党的领导干部上,加强和规范制约党的领导干部的机制设计和制度设计。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各项具体要求中都着重强调“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需加强制约,接受监督,就是准确把握了这组矛盾的重点,有利于克服二者关系变异、实现二者关系正常化。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主体向度上要把握好普通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而促进党内平等主体关系的生成,着重规范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是主体向度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
党内政治生活的客体是党内政治生活需要改造的对象,包括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人与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生态环境等方面。其中,党员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主体,也是客体,具有主客二重性的特征。而且,党员是党内政治生活客体向度中最活跃的因素,组织、环境的改造最终都由党员这一“人”的因素来主导,所以,改造好党员,其他客体的改造就会迎刃而解。而改造党员的核心目标就是锤炼党员的党性,坚定其马克思主义信仰,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这一核心目标内部包含两组主要矛盾,一是马克思主义真理与马克思主义信仰之间的矛盾,二是党性与人性之间的矛盾。通过理清这两组矛盾关系,可以为我们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核心目标导向上的学理依据和实践着力点。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信仰是人对某种主张、主义或教义等产生信念,并将其奉为自己行为准则的一种精神意志,具有主观性,它包括宗教信仰、科学信仰等不同信仰类别。真理是一种认知,而信仰是一种意志,认知和意志都属于人的精神系统,相互影响、作用和制约,构成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马克思主义真理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由各时代、各民族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理论体系。它在总结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上,揭示出包括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领域在内的整个世界的辩证运动规律,并运用这一规律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客观分析,得出资本主义必将灭亡,社会主义必将胜利的科学结论。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真理产生的强烈信念,并把这一信念转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坚定不移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精神意志。可见,马克思主义真理是一种理性认识,而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一种科学信仰。
马克思主义真理与马克思主义信仰有着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从矛盾的同一性看,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真理是基础,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得以生发的前提条件,只有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不怠学习和理性认同,才会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归宿,人们一旦理性认同了马克思主义真理,就会升华为他们的精神意志,坚定不移地把马克思主义真理转化为改造社会的具体实践,并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二者统一于马克思主义者知、情、意相统一的精神系统中,决定着马克思主义者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和纯洁性。从矛盾的差异性看,马克思主义真理是理性认知,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精神意志,二者是不同的精神属性。如果党员在理性认知上出现偏差,其马克思主义信仰就会受到冲击,如果党员的信仰出现动摇,其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认同度就会下降,一旦二者的矛盾运动突破了这组矛盾同一性规定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该党员就不再是名副其实的马克思主义者了。
马克思主义真理以其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人民性、开放性等理论品质赢得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性认同,中国共产党一经认定这一真理,就始终把它作为理论武器,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进,虽经百折而不挠。同时,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探索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实现两个百年梦想、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真理。可见,中国共产党已把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理性认同升华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并把马克思主义信仰转化为进一步创新马克思主义真理的不竭精神动力,二者相互交织,融入到中国共产党人改造社会的具体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以及在国际舞台上勇担人类发展责任的伟大创举都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真理的正确性,也见证了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坚定性。
目前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61页。其马克思主义信仰在愈加复杂的国内外大背景下正经受着“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的严峻挑战,如何在复杂环境下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已成为目前考验党员的试金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第63页。党的十九大重申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一方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党在马克思主义信仰上存在诸多问题。
目前部分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丧失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给党的事业带来巨大危机,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其根本缘由是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认同与马克思主义信仰之间出现割裂。其一,党员来源于各行各业,部分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理性认知不足,其马克思主义信仰欠缺理性基础,一旦面对诱惑或鼓惑就会不堪一击。其二,马克思主义真理不是僵化的教条,它本身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被补充、发展和完善。目前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不足,相关理论阐释不能满足人们对时代新现象的认识,导致部分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真理产生怀疑,其马克思主义信仰也开始动摇。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真理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找到突破口。一方面,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用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新型学习模式建构党员理论学习立体图式,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力度,培养党员的研讨习惯,提升党员的理论素养,把党员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理性认同上。另一方面,提升党员理论创新能力,为党员创造多元实践机会,促进党员在丰富的实践基础上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和创新,永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时代性。
“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第87页。党员是否具有党性,是衡量党员是否优秀的标尺,也是检验党员是否保持“四性”的试金石。锤炼党员党性,需要找到党性生发的根源,笔者认为党性根源于人性中,只有把握好党性与人性的内在矛盾关系,才能为锤炼党性提供不竭源泉。
目前,部分党员在党性和人性关系上出现了认知和行为上的偏差。一类认为党员只要有人性就是好党员,而忘记了作为党员的特殊使命。这种认知一方面错误地把人性中的真善美当成人性的全部,一方面又错误地把党性片面地理解为抽象的真善美人性,割裂党性、真善美人性、人性之间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内在关系。另一类割裂了党性与人民性(人民性即人民的人性)之间的内在关系,导致一些党员,尤其一些党的领导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滑向了低劣的人性窠臼。因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上厘清党性、人性、人民性之间的关系,为锤炼党性找到正确路径。
人性是人之为人的本质特性,它是类本质和群本质的统一。类本质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类属性,群本质是一群人区别于其他人群的群属性。人的类本质和群本质都是由劳动决定的,也随着劳动方式的变迁而变化。人的类本质通过人的劳动塑造而成,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中写道:“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59页。劳动使人从其他动物中分离出来,超越了自然的限定性,造就了人的意识、语言、情感、行为、理想和价值取向等属人的类本质,并随着劳动方式的转变不断变化和丰富。人的群本质是人在劳动中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5页。马克思这一判断一方面表达了人的本质不是固定不变的抽象物,它是具体的、现实的、变迁的,另一方面表达了人的群本质规定,即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唯物史观认为,人们如何生产和占有财富是社会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人们也因此被划分为不同的群体集团。在私有制社会,一个群体能占有另一个群体的劳动,形成不同阶级,所以,群本质最鲜明的体现就是阶级性,其中,能够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先进阶级就是人民群众,他们的群本质就是人民性。党员来源于群众,因此,党员的党性根源于人的类本质和群本质相统一的人性中,具体体现在认知、行为、情感、理想、价值取向等人性的各种表现形式上。
党性与人性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关系。首先,党性是特殊的人性。党性的特殊性在于党员在认知上认可了马克思主义真理;在情感上对人类有着悲天悯人的人类情怀;在理想信念上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具体行为模式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页。人人皆有人性,但只有把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的信仰、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的宗旨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信念、行为准则、情感依托、价值取向的人,才具备党性,可见,党员的人性即是党性。其次,人性是党性的源泉,没有作为人的认知、情感、理想、行为等属人的本性,没有推动历史前进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民性,党性就没有生发的土壤。习近平同志在 2013 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54页。可以说,党性是人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开出的圣洁的花朵,是人性的丰富和升华。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理性地把握好党性与人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锤炼党员党性,就要使党员干部在人的认知、情感、行为、理想、价值取向等人性维度上不断升华,以增强抵御人性中平庸的认知、低俗的情感、自私的行为、庸俗的价值取向等的能力,在社会大熔炉中用党性引领人性;另一方面,锤炼党员党性,就应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推动历史前进的实践中依靠人民性不断滋养党性。
党内政治生活的中介是党员主体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其目标是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党对国家的正确领导。党内政治生活的中介系统中最主要的矛盾是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矛盾。
党内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治理国家的制度法宝,“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22页。它的实施关系着党和国家的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前途命运和人民的福祉。目前党内民主集中制在实施中出现了许多变异现象:有些党委班子成员“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有些领导无视民主程序,“民主随便你、集中只由我”,造成无民主或假民主;部分领导认为 “第一责任人”就是“第一权力人”;党委分工不分权,集体领导变成个人专权,大搞家长制、一言堂等等。这些变异现象使党内民主难以体现、科学决策难以形成、权力运用的合法性难以保障等等,这类问题已成为目前威胁党的领导和国家发展最严重的问题之一。这些变异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割裂了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使党内民主与集中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失灵。我们迫切需要理清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之间的正确关系,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创造制度保障。
对于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目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一种观点认为民主属于政治制度范畴,集中属于组织制度范畴,笔者认为二者既属于政治制度范畴,也属于组织制度范畴。另一种观点认为民主集中只是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先民主后集中,但笔者认为民主与集中之间关键在于逻辑上的内在联系,是从差异走向协同,从局部走向整体的内在逻辑过程。还有观点认为从民主到集中在程序上是量的变化,但笔者认为从民主到集中更应当是质的升华,从“少数服从多数”到“向党中央看齐”,体现了民主的原则和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正确把握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澄清认识上的各种误区。
从政治层面看,党内民主与集中解决的是权力的来源与形成问题。党内民主表明党员是党的主人,在党内当家作主,这是由党的性质、任务和宗旨决定的。党内民主的根源在于人民民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党员是那些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加入党组织的人民群众,他们从根本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逻辑前提,是体现党根本性质的主要因素。党内集中是在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对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等差异性的观点和利益诉求通过党内的交流走向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整合,最终形成可操作的、对整个社会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政策、法规、制度,即统合起来的大权力,实现量到质的飞跃。因此,集中本身也是政治范畴,强调权力的形成和汇聚,这是一个国家政党执政力的保障。
政治层面的党内民主与集中是一组对立统一的关系。党内民主是前提和依据,没有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党内集中就失去了权力运用的合法性来源,党内民主集中制就会变质。党内集中是归宿,没有党内集中,党员代表的人民利益诉求得不到回应,也会失去党内民主的意义,党内民主集中制也会变质。民主提供逻辑前提,集中形成逻辑整合,从民主到集中以理性为纽带,保障着党的民主性质。
从组织层面看,党内民主与集中解决从程序上保障权力的正确使用问题。恩格斯在《关于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中认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 他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经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现在一切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6页。恩格斯这里讲的民主就是从组织层面而言的。从组织层面讲,党内民主是为了实现党员民主权利而采取的民主原则和组织程序。党员在平等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享有对党的事务的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基本权利,这些民主原则和程序包括代表大会、集体领导、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民主方式。党内集中是根据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和程序,实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党内集中的过程就是党内民主原则和程序展开的过程。*金晓钟、张振华:《论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党政干部学刊》2010年第2期。
组织层面的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也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党内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只有通过民主原则和程序,才能实现有效集中和科学决策。“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的正确的实现”。*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04-305页。党内集中是党内民主的归宿,通过民主原则和程序,必然走向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集中,实现对全党的统一领导。按民主原则和程序实现党内民主到党内集中,向党中央看齐就是保障民主得以落实的最终归宿。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重视党内民主的真实有效性,保障党的民主性质和决策的民主性质。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习近平、刘云山、王岐山等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8页。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重视党内集中的科学权威性,通过一系列民主原则和程序,保障集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服务。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无产阶级革命和任何其他革命的一个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它自己批评自己并靠批评自己而壮大起来”。*《斯大林全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年,第283页。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每一次最危险的时刻都依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扭转了局面。反围剿时期是党的革命事业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遵义会议通过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认清了形势,找准了方向,也挽救了中国共产党,使其从幼年走向成熟。延安整风运动时期,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思想、政治、组织上实现了空前的团结,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路线指导下,全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拨乱反正,纠正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思想基础。今天,中国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期,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中国共产党要带领中国人民实现新的胜利,需要继续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主动自我进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增强自身力量。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习近平、刘云山、王岐山等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读本》,第10页。怎样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需要把握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间的内在矛盾关系。
党内批评是党员主体对其他党员同志的不当言行进行批评指正的活动,这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的义务。一名党员是否敢于批评、善于批评是其政治修养的体现,“因为他无私心,在党内没有隐瞒的事情,他不畏惧别人的批评,同时他也能够勇敢地诚恳地批评别人”。*《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32-133页。党内的自我批评是党员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反思,发现并纠正自己的错误,并把自己的错误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向大家开诚布公地表达出来,借以通过党内其他同志的监督、批评不断修正自身的过程。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组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首先,二者具有差异性。批评的主客体是不同的人,是主体对他人的错误提出批评;自我批评的主客体是同一个人,是主体对自己的错误提出的自我批评。其次,二者具有互通性。自己和他人之间就如一面镜子,相互映照,对他人的批评其实是一种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其实也是对他人的批评,因为他人的错误反过来提醒自己,自己所犯错误也会成为他人反思的契机,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实是一体两面、不可分割的整体。党内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时应当把握好度,对他人的批评要客观、公正、真诚、对事不对人,自我批评要全面、深刻、坦诚、对己无偏袒,否则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么容易演变成打击报复的工具,要么演变成形式主义的空架子,失去锐利武器的效用。
目前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在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出现了很多不良现象:批评时避重就轻走形式,自我批评时蜻蜓点水走过场;“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第137页。甚至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变相的表扬和自我表扬等现象。党员不愿轻易暴露自己、开罪他人,一团和气,这是目前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变异现象的主要特征。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把握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矛盾关系。一方面重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相互贯通性,使党员干部真正明白批评与自我批评其实是党员干部抗腐拒变的一剂预防针,是保护自己和党内其他同志的第一道护身符,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剂良方。另一方面抓住目前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要特征,激励党员敢于亮剑,“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点准了穴位、戳到了麻骨,开出了辣味,起到了脸红心跳、出汗排毒、治病救人、加油鼓劲的作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第163页。
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存在诸多矛盾关系。本文从实践系统的主体、客体、中介三个向度探究党内政治生活各种变异现象的根源,力求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理出一条清晰具体的主线,既避免分析的混乱,也契合了“党内政治生活本身就是党员在党内的实践”这一基本判断。本文着重分析这三个向度上的五组主要矛盾,因为一旦党内政治生活的主要矛盾得以解决,其他次要矛盾也会迎刃而解,党内政治生活的优化和全面从严治党才有更大实效。当然,党内政治生活中既有主要矛盾,也有次要矛盾,而每一组矛盾都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它们彼此关联,构成党内政治生活的复杂整体,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具体分析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各组矛盾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全面把脉党内政治生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提供系统的理论依据,构建更加合理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