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利剑行动”显威力

2018-03-17 17:07丁媚英
环境 2018年2期
关键词:深圳经济特区居委利剑

丁媚英

2017年年底前,深圳要完成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这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住建部、环保部重点挂牌督办的硬任务,事关城市形象和市民福利,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为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以最硬的措施和最严的手段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执法,自11月13日起,深圳以黑臭水体流域内涉水工业污染源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环保专项执法“利剑一号”行动(以下简称“利剑行动”)。

利剑行动开展以来,深圳通过强力的组织、科学的指挥、完善的机制和高效的督查全面推进行动,规范整治了一批环保问题企业,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排污企业,取缔关停了一批“小散乱污”企业,圆满完成了四个100%的行动目标。监测数据显示,全市河流水质大幅度改善,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完成了年度治理任务。

加强指挥、协同作战,全面铺开利剑行动

“现在到了最后冲刺攻坚‘决战的时刻,针对目前尚未消除黑臭的23段河流,必须立即组织强有力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为完成考核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11月13日,深圳市副市长黄敏主持召开利剑行动部署会,对行动作出重要部署,吹响涉水污染源整治攻坚战的号角。随即,各区(新区)由区(新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迅速行动,制定出台配套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形成市区一体、上下联动、挥剑斩污的压倒性态势。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此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的排查企业数十分庞大,单靠环保部门的力量难以完成。因此,在深圳市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行动既定方案,深圳打破常规,建立了环保、水务、经促、城管、市场监督、安监、公安、各街道办等多部门联合机制,层层动员,出动全部执法力量、穷尽一切手段,合力推动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全市上下迅速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格局。行动期间,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对利剑行动做出重要批示,副市长黄敏数次听取专项汇报,并亲赴行动一线指挥,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同时,为高效推进利剑行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人居委”)牵头成立利剑行动指挥部。深圳人居委主任刘初汉担任总指挥,副主任王伟雄担任副总指挥,负责行动的统筹指挥。指挥部下设指挥室、执法组和督查组。

其中,指挥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有效推进利剑行动高效运作;6个执法组共48人,按照“一日一案”要求,下沉一线,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排查确认的重点嫌疑企业,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体检式执法,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3个督查组共24人,由深圳人居委领导亲自带队,按照“一周两督”要求,进行利剑行动督导稽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利剑行动的指挥调度,指挥部将行动的目标、进展和成果形成图表实施挂图作战,在作战地图上标明全市各区四大类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情况,同时将各区行动完成情况和进度表格化,各项行动数据实时更新,建立了利剑行动作战指挥系统,以作战指挥令的形式及时指挥调度执法力量,精准执法。行动期间共发出作战指挥令20道,内容包括阶段性任务部署、河流水质异常排查、重点任务督办等,达到精确指挥、精准打击、高效作战的具体效果。

大排查、大整治、大监管,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当前,污水管网建设等工程措施正在大提速,如果厂网配套到位了,却没有管住涉水污染源,治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环保监管将难辞其咎。”刘初汉指出,此次利剑行动,就是要对存在问题来一次集中冲刺攻坚,通过实施全覆盖“大排查”、高标准“大整治”、零容忍“大监管”,实现四个100%,即“重点监管企业100%稳定达标排放、小废水企业排污100%纳入联单规范化管理、‘小散乱污涉水企业100%整治完毕并予以清除、具备纳管条件的所有服务类涉水污染源100%纳管”。

——摸清底数,全覆盖排查污染源。根据利剑行动既定方案,各区各单位统一标准和时限,调动网格员、管养单位等基层力量参与“大排查”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排查整治主力军作用,安排人员不分周末加班加点通过“扫楼”形式全方位、无死角逐层逐栋“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四大类涉水污染源的底数,掌握涉水污染源的排污情況及去向,建立涉水污染源监管数据库,为后续的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力整治,大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问题污染源边查边治,将排查中列出的不达标、不合格、存在环境问题需整治的涉水污染源列入整治名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要求和完成时限,实施分类整治。建立整治任务台账和销号管理制度,对照整治要求和整治时限,对需整治的涉水工业污染源进行严格验收,整治完成一家,销号一家,纳入长效监管一家。对未按照污水纳管要求完成整治的,由深圳人居委牵头向深圳市水务集团报送企业名单,实施断水限水措施。

——强化监管,高标准落实环保规范。开展“清污”工作,对出现的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异常情况进行溯源追踪,对嫌疑企业开展“点穴式”执法,查处了深圳市鼎煜兴精密有限公司废水直排案等一批违法排污案件;开展“清口”工作,对涉水工业污染源的排污管网、排污口等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做到“四明、三清”;开展“清废”工作,以危险废物为重点,严打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的违法行为;开展“清患”工作,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据统计,利剑行动期间,深圳共出动178584人(次),共完成排查企业43736家,存在环境问题5177家,占排查企业11.84%,其中重点监管企业148家、小废水企业241家、“小散乱污”企业640家、服务类企业4148家。下达整治的5177家问题企业,均100%完成验收。

此外,开展“清污”检查企业2644家、开展“清口”检查企业6454家、开展“清废”检查企业761家、开展“清患”检查企业602家;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385家,完成处理385家,占比100%。

重拳出击、强力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

12月9日(星期六)晚上,深圳环保等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节假日和夜间突击大检查行动。深圳人居委领导,宝安区、龙华区、光明新区领导分别带队,组成6个执法组,出动120余人,40余辆车辆,对茅洲河、观澜河流域内的排污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其余各区也按照利剑行动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夜查行動。

刘初汉带领第一执法组前往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工业区突击检查,发现深圳市金熊真空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废水直排、危险废物(油墨渣、油漆空桶)露天堆放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执法组立即联系辖区街道、安监、公安等部门参与联合执法,按职责分工对违法车间、设施进行查封,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停业整治。

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王浩带领的第六执法组,在突击检查公明街道马山头社区第四工业区时发现,工业区内的深圳市众乐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人员分别在污水收集池和污水直排口采集水样,执法组查封该公司产污设备,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法立案进行处罚。

深圳市龙华区副区长刘大岭带领第五执法组突击检查福城街道茜坑社区,也有“收获”。国泰达鸣精密机件(深圳)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增设污染工艺的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停止使用增设污染工艺设备,并依法立案进行处罚。

……

仅这一晚,深圳共检查238家重点监管企业,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25家,对20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其中查封扣押3家,实施停产整治2家),责令5家环境管理不规范企业限期整改,执法力度之大,绝不走过场。

事实上,12月9日晚上的突击大检查行动只是深圳利剑行动的一个缩影。为深入开展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圳人居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执法行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先曝光后处理,敢出重拳、直击要害,实施零容忍,绝不放过一宗违法行为,绝不放过一家违法企业。

在短短49天时间内,深圳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案件1599宗,立案处罚了422宗,拟处罚金额高达5275万元,体现了顶格处罚的威力,让违法企业付出了沉重代价;采取了强硬的法律手段,对62家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向公安部门移交了违法案件11宗,对相关负责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同时,邀请媒体参加执法行动,对现场进行跟踪报道,实施每日一报道,每日一曝光,高密度对深圳市宝安区金旺五金塑胶制品厂逃避监管排污案等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将违法企业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迫使企业自觉守法,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

深圳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利剑行动期间,深圳通报查处的10宗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促使工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助力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

1、2017年11月24日,深圳人居委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宝安区金旺五金塑胶制品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将自来水注入到排放口稀释排放污染物,实施弄虚作假逃避监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埋设暗管或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的规定。11月28日,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环保部门对该厂废水治理设施依法查封,责令停产整治;公安部门对企业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收集证据,追究其刑事责任。

2、11月15日,深圳人居委执法人员对深圳市众发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空气能交换设备排放的废水经管沟直排厂外,经采样检测外排口总镍浓度(14.4mg/L)超标10倍以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埋设暗管或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禁止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污染物并直接排放”的规定。环保部门拟顶格处罚二十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11月20日,深圳人居委和光明新区环保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鼎煜兴精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将未经处理的蓝色切削液废水直排入河、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设生产设备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或者备案”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埋设暗管或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的规定。环保部门对其排污设备依法查封,责令停产整治;拟顶格处罚四十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4、11月22日,深圳人居委执法人员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二分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设生产车间,利用雨水沟将生产废水直排厂外,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或者备案”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埋设暗管或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 的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拟顶格处罚四十万元。

5、11月16日,光明新区环保执法人员对联积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将超声波清洗废水收集后,未进入污水治理设施处理,直接经雨水井直排厂外,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埋设暗管或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禁止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污染物并直接排放”的规定。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拟顶格处罚二十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6、11月28日,宝安区环保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焌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收集池废水满溢,经雨水沟直排厂外,经监测溢流廢水pH、重金属等指标均超标,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排污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并遵守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的规定。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启动应急措施妥善处理溢流废水,拟顶格处罚二十万元。

7、12月1日,宝安区环保执法人员对新宝丽星钟表配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手工清洗废水未完全收集,部分外排泄漏,且未能提供废水收运转移联单,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排污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并遵守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规定。环保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拟顶格处罚二十万元。

8、11月29日,龙岗区环保执法人员对深圳市锐鼎制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设打磨清洗工艺,切削废水泄漏直排厂外,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或者备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的规定。环保部门对其增设设备依法查封,责令停产整治,拟顶格处罚二十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

9、11月29日,龙岗区环保执法人员对丰劲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增设丝印、印刷等污染工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规定。环保部门对其增设工艺设备依法查封,拟顶格处罚十二万元。

10、12月1日,龙华区环保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宏泰科研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办,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规定。环保部门对其增设设备依法查封,责令停止生产,拟顶格处罚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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