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雅丽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 401120)
2018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820万,超越2017年的795万,高校毕业人数创历史最高,根据人社部的毕业生数据,如果加上中职毕业生和17年尚未就业的学生数量,今年待就业的加在一起约有惊人的1500万,堪称史上更难就业季。
1.2.1 家庭因素
毕业生受家庭因素和传统就业观念影响,认为公务员才是就业的唯一出路,对除公务员外的其他岗位不予考虑,对就业地点没有理性的认识,往往偏向于选择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而由于公务员岗位招考时的岗位数、竞争力度等影响,大部分毕业生与报考岗位失之交臂,又不愿“屈就”,造成毕业就失业的现象。
1.2.2 个人因素
毕业生受环境的影响,在具体的择业观念和供需关系上,存在着盲目自信和错位。大学生精英意识较强,对岗位和薪资的期望较高[2],对好单位、大城市趋之若鹜,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不愿屈就,一边嚷着就业困难,一边却又有业不就,宁可不就业也不降低就业标准,导致毕业后一年二年还在继续找工作。
纵观大学生就业现状及其原因,可以发现:有的大学生对自身的未来始终迷茫或者期望过高,到离校那天还不知道自己路在何方。因此为了让大学生对自身的未来做到清晰的规划,需要提前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职业生涯规划是一个人自青春期以致退休,对一生的理念、工作、生活、家庭以及社会等目标所做的妥善安排与计划,用来追求理想人生的方法。主要有突破障碍,开发潜能和自我实现的目的。
2.2.1.自我探索
在引导同学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时,以兴趣为出发点,引导学生自我探索,促使学生的自我认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找到同学感兴趣的事物,这个事物是内心动力和快乐的源泉,是无论能力高低,也无论外界评价如何,依旧乐此不疲的坚持。对于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的同学,可以通过兴趣探索练习和标准化测试等多种形式帮助同学对其兴趣进行探索和分类,使用“霍兰德职业索引”等工具来对职业进行考察,评估其与个人职业兴趣的匹配程度。
性格探索也是自我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性格与职业的最佳匹配使同学们成为更有效的工作者,对于性格,可以通过“讨论与观察”、“看图说话”、“假设问题”、“他人眼中的自己”等方法进行探索。
从2007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起,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正式划入高等院校的教学计划。但在查阅大量相关资料时发现,各类院校或机构开展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主要针对的是在校本科生,而研究生群体常常被忽略[3]。研究生群体本身对职业生涯规划也不够清晰,有不少研究生,自本科开始就定下考研目标,所学课程也与考研相关,在本科时期就没有对自己未来有过明确的计划,直到研究生毕业年级,才发现,终究要工作,此时才开始对未来进行打算,但因为和毕业论文等相关准备时间冲突,导致无法找寻自身感兴趣的职业,以至于随大流,未结合自身的兴趣、性格等,无法做到人岗匹配,探寻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2016级法律(法学)专业自入校以来,就对该专业同学进行了就业引导,充分挖掘专业同学的兴趣点,结合同学的性格,引导他们思考研究生生涯带给他们的意义及毕业后就业方向。
2.2.2 探索工作世界
一个好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在随着个人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新的观念、新的知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同学们对自我进行初步探索后,鼓励他们在假期到自己感兴趣的岗位上去进行实习,学院为该专业同学提供了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或者律所等实习单位,也鼓励同学自行寻找感兴趣的工作进行尝试。
经过实习后的同学,普遍对自身的能力、就业意向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有不少同学在进入公务员系统后,发现自己的性格并不适合做公务员,而有的同学本来对律所非常感兴趣,但经过实习以后发现,并不能很好的适应律师的角色。短暂的探索工作岗位,可以帮助同学调整自身的发展规划,为自己感兴趣的岗位补充相关技能和知识,夯实就业基础。
由于2016级法律(法学)专业自进校以后,就经历了自我探索、探索工作世界、提升自身技能等职业生涯规划方法,专业同学有着正确的就业价值观,对自身的定位也较为准确,在不断尝试后,对职业生涯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划。因此,2016级法律(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良好,初次就业率89.29%,年底就业率92.98%,具体数据如下:
可见:自进校起有意识引导学生对自身的职业发展进行规划,运用自我探索、探索工作世界,提升自我能力等方法,提前谋划,明确自己的就业意向,有助于学生就业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