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亚慧
佛山市南海区创新“容缺受理”机制,涵盖面广,从企业经营、投资建设,到社会民生等;容缺项目多,容缺受理事项已达198个,为市民办理了“容缺服务”1788宗;容缺受理范围深,从行政服务中心延伸到了各个镇街中心。
从“一窗通办”到探索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从“全区通办”到“跨城通办”,佛山市南海区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切实把行政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
其中,南海区首创的“容缺受理”机制,正是创新“放管服”改革、助推“最多跑一次”的有力举措。那么,“容缺受理”机制是什么?这一举措在南海区是如何开展的?它对各级各地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有何借鉴意义?
问题导向:
准确把脉群众需求痛点
佛山市秉承“把简单带给群众,把复杂留给信息技术”的理念,深入开展“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将政府职能部门多个办事大厅服务事项逐步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把多窗办理的事项转为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大大简化了行政服务流程。
在改革进程中,依托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微信等了解办事指南、所需资料、办事预约等资讯,但是也不可避免出现办事群众忘带、漏带材料的“往返频”问题。传统的行政审批要求是“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2017年2月,南海区首创的“容缺受理”机制在不违反行政审批原则前提下,实施“先办理,后补件”,当然,办事人要现场签署“容缺受理承诺书”,在现场勘查时或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方可领取审批结果。
截至目前,南海区已陆续推出5批共198项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事项,涉及住建、人社、教育等23个部门,受理范围从区行政服务中心延伸至各个镇街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范围涵盖企业经营、投资建设及社会民生等领域。
该服务推行以来,已办结“容缺受理”服务1788宗,打破原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为企业群众开辟一条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不仅大力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还切实增强了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南海区的“容缺受理”机制具有广覆盖、大范围、多层级的特点。在第五批公布的容缺受理事项中,民办自考辅导机构正式设立、市政工程和绿化设施等审批项目均被纳入“容缺受理”范围,部分容缺受理事项可以在镇(街道)中心办理。
可以说,“容缺受理”机制是南海“互聯网+政务”改革的发展和补充,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体现在政务服务的细节工作中,最大限度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既确保了政务服务的严肃性,又体现出主动服务的灵活性,真正把服务做到群众的心坎里。
跨级联动:
创新便民服务模式
政府部门职能分工过细、各自为政,是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跑多趟”的重要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南海区探索“一窗通办”、“全区通办”、“跨城通办”等做法,都是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着力优化办事流程。
“容缺受理”机制亦然,从企业和群众办事诉求作为切入点,建立健全部门、层级联动机制,推动层级间的协同服务,如延伸到镇街层级的容缺受理事项,就可以使得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受众面更广。
目前“容缺受理”机制已扩展到镇(街)一级行政服务中心,有些“容缺受理”事项可以直接在镇(街)实施,有些也可同时在区、镇(街)实施。另外,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的“容缺受理”清单和办事指南,如在区政务办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佛山市南海区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对事项名称、容缺材料、补齐方式等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容缺受理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容缺受理”机制对外提升了行政便利化水平,对内则是要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重构行政审批模式,因此,必须统筹推进、一体谋划,要进一步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该机制是基于对办事者的信任,对传统审批模式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和风险,为此,既要以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将各类事项的容缺时限、内容、方式进行公开,也要对“容缺受理”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化设计,特别是涉及到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
再者,虽然南海区的“容缺受理”机制具有多领域、广覆盖等特点,但能否在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各层级的全覆盖,是未来无缝隙政务服务改进的方向。
监管科学: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住”,这是南海政务服务改革的理念和原则。
“容缺受理”机制是南海区对传统行政审批程序的创新,有效回应了新时代企业群众对高质量政务服务的期盼,但并不代表是简单的“打开大门”,背后有着严谨的配套措施。这就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配套建设,即“容缺受理”是建立在企业、群众良好的“信用额度”基础上,如果办事者超过容缺时限未能补齐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部门将从行政服务中心收回许可证件或相关批文,撤销审批决定;办事人逾期未补齐补正容缺材料的,累计满三次,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享受“容缺受理”、办理结果包邮等便利服务。
南海政务服务改革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利用沉淀的数据辅助诚信系统建设,通过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管理、事后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营造“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4年底,佛山市正式发布《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涉及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五大内容。随着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化,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已成为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为此,一方面要积极打造社会信用监管平台,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如对自然人的信用监管,可以通过沉淀自然人在其他领域的诚信记录对其做综合评定,拟定一个信用评分指标体系,如果信用记录良好,行政审批流程会更加便捷、高效,也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先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目前“容缺受理”机制的失信惩戒制度仅限于是否使用容缺受理服务,在未来可尝试将行政审批系统与工商、税务、海关等业务系统对接,使企业在获得便利政务审批服务的同时,也自觉强化对自身诚信行为的约束,通过数据的互联互通使得企业处于一张无形监管网络之下,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则会对其发展造成阻碍。
(作者单位:中共佛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