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清 吕旭红
近年来,宁夏区直机关充分发挥星级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把党建与业务考核的总成绩作为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共同依据,在解决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方面成效显著。严格规范星级设置及定星条件
规范星级设置。寧夏区直机关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实行“五星级”管理。2014年起,从“一星”启动,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业务、党建综合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给予“晋星”;在90分至94分之间的“平星”;81分至89分的“降星”;低于80分且支部党员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的“摘星”。在星级评定上不能越级晋星,每年从下一档次晋级上一档次的星级,不能超过三分之一比例。规范定星条件。各单位都在星级评定上确定一个工作载体,有效规范了评定的标准。如宁夏人社厅机关党委将年度党建暨党组织建设任务打包成10个“工作包”,对完成核心任务,且考核排名次序符合“晋星”比例要求,经公示、核查无异议的单位进行星级调整。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违纪违规问题及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给予“摘星”。
建立多元化星级考核评价机制
统一部署三级联评。机关党委会同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处室作为星级考核主体,制定印发《支部(总支)星级考核办法》,有的单位还通过随机抽选“两委”委员,建立考核回避和交叉互评制度,选择确定考核组评委,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合理设置考核内容。注重党建与业务工作的互动融合,把抓党建、促业务、提效能作为核心,适时调整考核内容要素,合理设置业务工作在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把落脚点放在促进业务改革发展上。务实构建考核指标。将职能目标、综合评价分别赋予权重,增加党建工作创新创优加分。其中,职能目标主要包含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核心内容及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价得分、档案资料核查评价得分;综合评价突出多层次、多渠道评价,包含分管厅领导评价得分、服务对象评议得分、群众评议得分等。
着力提升星级考核评价质量
精心梳理“任务清单”。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机关党委根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及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要求,本着内容要素客观具体、便于操作的原则,进一步精炼量化指标并下达到各支部,按照“规定动作必须完成、自选动作务实有效”的原则,提出工作内容、要求、时限、主体责任清单。整理汇总“问题清单”。通过支部自查、考核组核查、评委现场点评、公示考评结果等方式,由支部根据不同层面的评价评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压实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各分管领导、支部书记等责任主体对号入座,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的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任务,确定改进和努力方向。定期报告“成绩清单”。每年分上半年、全年两个时段,由支部报告工作成绩。上半年以书面汇报和开展集中综合督查为主,机关党委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以通报、反馈、约谈、培训等形式,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年底前以召开汇报会、开展党建观摩交流会等方式,肯定成绩、交流学习,推广创新、宣传亮点。
充分发挥评星定级激励作用
宁夏区直机关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支部(总支)星级考核成绩排序,并通报星级评定结果。按比例确定下年度机关党建评先评优资格单位名单。按星级等次由高到低按比例依次优先推选年度评优创先先进集体、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将星级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并加大赋分权重,以星级考核结果核算支部年度党建效能考核成绩。在年终召开干部大会,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