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应充分分析研究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特征与网络舆论的情态症候,科学设计网络舆论引导策略,把握舆论引导方向,形成舆论引导合力;把握关键时机,识别关键人物,壮大关键部门话语权。
【关键词】 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网络舆论;引导策略
“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作为一个复合型概念,是指“涉及民族因素”和“突发性事件”的合成体。《中華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界定为“自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研究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通常意指事件发生于民族地区,或者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利益,或有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等。伴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各民族交往、迁徙、融合与日俱增,由此产生的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切糕事件、昆明“3·10”事件等频频诱发社会危机,给社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分析该类事件的网络舆论特征、规律,探究其网络舆论的引导规律迫在眉睫。
一、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特征
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在酝酿、演化及发展过程中,不同的民族情绪、民族分歧、及民族矛盾通过舆论逐步显现,情绪、分歧以及矛盾在网络空间叠加、相互影响,导致全社会舆论波动嬗变且纵深交错。
1、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敏感性与标签化
在不同民族人民交往过程之中,民族自尊心和民族意识也在不断强化,各民族人民都更加关心本民族平等生存和更好发展的权力,对涉及民族矛盾、民族关系的内容也更加关心、更加敏感。广大的穆斯林群众对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尤为关注,一旦发现有某种行为侵犯本民族饮食习惯、民族利益,他们总希望“讨个公道”。除此之外,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民族关系中的敏感因素,一旦现实中不能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合法权益,便会勾起少数民族同胞的历史回忆,引起积怨的爆发。因此,个体矛盾只要掺杂敏感因素,就容易被贴上“民族”标签,而对处理稍有不周,该事件就会变得更复杂、更难以控制,甚至诱发更恶劣的社会影响。
2、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间存在的危机性与错位化
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是不同层次间的两个认同取向,民族认同能够形成并且延续的前提是国家认同。但近年的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可以看到,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处在双重危机性以及错位化的状态。一方面,城镇化飞速发展使得部分少数民族逐渐被汉化,族内认同减弱。另一方面,在某些民族大杂居的城市中,某些少数民族群众过度强调自己属于某个民族,导致民族认同、国家认同二者的次序错位;更为严重的一点在于,某些民族情绪较强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依旧对民族分裂分子持有同情之心,将国家认同置于民族认同之下,对国家统一产生强烈的负面冲击。
3、极端民族主义和网络民粹主义的叠加性及政治化
极端民族主义是一种畸形的民族自尊意识,不断强调本民族利益高于其余民族,并损害其他民族的民族利益。类似这种“唯我独尊”的狭隘思想极易诱发暴恐袭击。现今,网络成为了极端民族主义者渲染民族情绪的工具,他们企图利用舆论煽动事态的扩大。这一切又被活跃于网络空间的网络民粹主义者拿来当做素材,对其进行“加工”、“改造”,鼓动非理性情绪的产生,直至极端化的声音占领网络话语空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民粹主义为极端民族主义在网络舆论上推波助澜,扰乱人们探求事件真相,使得“线上”与“线下”联动,引发更加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可见,网络民粹主义绝不仅仅是单纯的情绪和思想,而是被极端民族主义利用的政治化的民粹主义。
4、民族因素与宗教因素的嵌入性与互混化
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大国,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为了争夺权力和利益,矛盾和纠纷经常会发生在不同宗教之间、甚至是宗教内部不同的派别之间。这使得教派利益某种程度上与民族利益站在同一线,各民族之间利益斗争也通过教派斗争的形式体现出来,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继而产生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互嵌性的情况,极大地增大了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同时,一些另有居心的西方势力利用中国存在的“民族”与“宗教”的复杂关系,常将民族、宗教问题与“人权”问题相互联系,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外衣、“人权”为挡箭牌对中国渗透宗教意识形态,灌输民族分裂情绪和宗教狂热思想,妄图以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为突破口,以达到分裂中国的不良企图。
二、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网络舆论的情态症候
1、舆论表达标签化
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等重大问题,又参杂“民族”、“宗教”等敏感因素,故事件发生后,网络社会会给予其特别关注。尤其存在舆论信息不对称或别有用心的力量操控网络舆论时,网络社会易显现出言论表达标签化的情形 。这种标签化的舆论表达被网络新媒体海量传播后,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中存在的“民族”因素将被无限放大。最为明显的是在暴恐事件中,很多网民将“新疆人”与“爆恐分子”直接画上等号,以至于许多新疆人民遭到不公正对待。类似于这种政治上缺乏理性、逻辑上违背常识的表达标签化,盲目地把恐怖活动与民族、宗教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行为,不仅是冲动的,而且有害于民族团结,不利于反恐的进展。[1]
2、泛滥化的谣言传播
网络空间中,从众流瀑通常会导致谣言泛滥化的传播。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具有突发、敏感及政治性等特性,这些特性又增添了事件的“神秘性”,使得群众对事件真相持质疑态度,从而加重谣言滋生及传播的社会流瀑效应。无论是切糕事件、还是昆明“3·10”事件,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都在发生后不久就出现多起谣言,且引起大量传播、转发。极端分裂主义势力利用这些特性,通过特定手段制造谣言,并通过特殊通道来传播谣言,以达到挑唆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矛盾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谣言更易泛滥化传播。
3、舆论主张行动化endprint
一般而言,网民和网络舆论对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关注度都比较高,持续时间也相当长,且网络助燃的功能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及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网民又需要渠道去宣泄所累积的负面情绪,在此过程中极易形成一致的意见流,持续的情绪感染也极易产生舆论动员,因此容易导致网民舆论主张行动化,将仅仅存在于“线上”的表达付诸“线下”实施,甚至诱发群体性事件。例如切糕事件、西藏“3·14”骚乱发生后,在一些地方发生了民众驱赶少数民族摊贩的行為,存在网民对疆、藏等少数民族人民进行的非理性对待。
三、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网络舆论的引导策略
1、把控舆论引导的方向
“方向决定未来,导向影响人心。”[2]政府要在网络社会中把握意识形态的主旋律,牢牢掌握住网络舆论的方向和灵魂。一是,要强化主流意识,融合价值导向。通过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输出”,让社会心理层面的“社会凝聚”不断促进族群融合。例如“切糕王子”向灾区捐赠切糕、[3]新疆“8.01”群众反恐行动等网络信息的即时传递无疑会促进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和社会安定。[4]二是,要健全引导政策,整合利益导向。当前我国的民族政策在正义性、完备性、落实的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提升。政府要始终秉持“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民族问题无小事”的宗旨,把少数民族人民的切身利益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不断调整相关政策和策略。三是,要常备风险意识,确立权威导向。以近年频发的暴恐事件来看,恐怖主义常用的舆论造势手段就是:故意将事件定因为民族压迫、民族政策等问题,试图最大程度挑起民族矛盾。对此,不仅要及时引导社会大众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使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从民族问题即时脱敏;而且还需在平常的民族工作中就做好民族问题的风险预控工作。
2、形成舆论引导的合力
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中,政府网络舆论的有效引导,必须以各个引导主体的引导力度为基础,形成政府、媒介以及其他舆论引导主体的强大合力。首先,要提高政府即时回应的精准性。充分利用自身在传播中所处有利地位,及时发布真实消息,以公开、权威的消息击碎社会中不实谣言、以精准的表达消解国外媒体的“妖魔化”报道,让社会大众尤其是少数民族人民真正地理解政府政策、决策的意涵。其次,提升媒体科学“引领”的导控能力。在涉民族因素突发事件中,主流媒介承担着独立的新闻传播者和政府决策的“传达者”双重身份。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充分运用自己的领网主权,进一步加强对主流媒体的管理,确立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原则,确保媒体所发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媒体作为网络反恐的主阵地,应积极发挥“议程设置”的正向功能,引领网络社会中舆论的方向,维护社会安定。最后,要增进意见领袖主动“协调”的配合性。要加强与民间意见领袖的联系,取得理解与信任,从而形成长期的良性互动关系,也要对知识分子、行业精英、媒体人士等不同类型的意见领袖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处理网络上的不实声音。[5]通过对意见领袖的培养和引导,增强其配合力和引导力,最终实现网络舆论的有效引导。
3、把握舆论引导的关键
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中存在一些影响网络舆论效果的作用点,比如引导的关键时间、人物以及部门等诸“点”都影响着网络舆论引导的效果。首先,要把握关键时机。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中总是存在一些契机,比如第一时间对事件原委的真实性给予公开报道、及时跟进事件进展、把握相关舆论动态,减少不实信息和偏激言论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其次,要能够识别关键人物。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中的关键人物主要是能够左右网络舆论方向的关键力量,比如精通民族语言、熟悉民族事务的民族干部,民族地区少数意见领袖、青年网民群体,对这些核心人物进行有力识别、深度分析和巧妙借力,将极大有益于网络舆论的健康有序发展。最后,还要壮大关键部门话语权。要掌握涉民族突发性事件中的话语权,亟需切实提高基层民族工作部门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到“事前重视”,力争将民族纠纷和矛盾的苗头消解在源头;做到“事中管理”,将从民族地区迁移到城市的民族群众及时纳入到城市日常管理体系中,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塑造出公开公正、有序竞争的工作氛围;做到“事后总结”,不断总结与反思,识别和定位现有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时修正偏误,完善对策,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处理该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四、结语
涉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网络舆论极具敏感性、特殊性和煽动性,政府须发挥出主心骨力量,既要用道德、行业规则等软法施以引导,又要用社会心理引导的柔性方式来处理日常的民族事务,还要用宪法、法律等硬法解决突发事件本身所涉及到的各方面问题,并积极协同社会各处的力量共同来引导社会舆论朝着更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不断向社会发送有益于民族团结的正能量。在实践中,要坚决把控住社会舆论的大方向,形成各族群众日常交流互动中的共识,把握涉民族因素事务处理的关键,不断提升政府对该类事件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此外,还需完善其具体的引导机制、可操作的技巧和方法,从而实现“认知”、“情感”、“政策”、“言辞”等多路径的整合与重构,不断推动网络舆情治理的机制设计和路径优化。
【注 释】
[1] 邹东升,丁柯尹.移动互联时代的涉恐网络舆论与网络反恐策略[j].甘肃社会科学,2015.3.196.
[2] 周延勇.努力提高网络舆论引导力[j].新闻研究导刊,2013.3.3-4.
[3] 阿迪力·买买提吐热,新疆喀什人,是2012年淘宝网切糕的销售冠军,随着《舌尖上的中国2》的播出,阿迪力开始为更多网友所关注,被大家称呼为“切糕王子”。2014年8月5日,阿迪力·买买提吐热以其注册公司的名义向鲁甸地震灾区捐赠重达5吨、价值50万元的切糕,这一举动获广大社会的好评.
[4] 2014年8月1日,在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公安民警围捕专项行动中,有3万余名民众合力围捕暴徒;在该案件侦破和处置过程中,陆续有70多名民众提供暴徒踪迹线索.
[5] 邹东升,丁柯尹.微话语权视域下的微博舆情引导[j].理论探讨,2014.2.164-165.
【参考文献】
[1] Myers,D·G,Social Psychology, New York:Mcgraw Hill,2005.298.
[2] 罗育才.软法与公共治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3.
[3] 周延勇.努力提高网络舆论引导力[J].新闻研究导刊,2013.3.4.
[4] 邹东升,丁柯尹.微话语权视域下的微博舆情引导[j].理论探讨,2014.2.164.
【作者简介】
丁柯尹,女,四川巴中人,西南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危机与舆情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