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性骚扰防治制度应该包括举报和处理机制。“遭遇性骚扰后,可以跟谁说,从哪里得到理解、支持、压力舒缓,还能做到保密,得到保护,这很重要。
近日,教师性骚扰学生问题备受关注。1月14日,教育部重申,对触犯师德红线、侵害学生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的长效机制。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于1月12日发表评论称,关注高校女生安全,建立校园性骚扰防范机制,已成不容忽视的议题。
呼吁开设反性骚扰课程
根据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等超过40所高校的部分校友及在校学生,就建立性骚扰防治机制发出呼吁。
武汉大学毕业生张祎是该校联名倡议活动的发起人之一。张祎说,2015年和2016两年间,她陆续给上千名人大代表发出过“关于建立公共交通的反性骚扰机制”的挂号信。“每年大概会有十多个人回复。”
这些倡议向学校提出了“五个一”建议:给全校每一位教职员工做一次有关防治性骚扰的培训;给每一位学生上一堂反性骚扰的课程;每学期展开一次性骚扰的网络调查,让学生可以对性骚扰、抑郁、焦虑等情况进行在线匿名反馈;设置一个接受性骚扰举报投诉的渠道,包括信箱、邮箱、电话等;明确一个受理性骚扰行为投诉的部门以及一个负责人。
对于上述呼吁,有学校予以回应。比如,北京大学11日通过校长信箱回复学生称,已经注意到了关于防治性骚扰防治机制的建议,“非常感谢大家对学校的关注和支持”。在回复中,北京大学称,学校于2016年先后印发了《北京大学教师行为规范》、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手册》,明确性骚扰学生、与有利益关系的在校学生发生恋爱或性关系的行为违反教师的基本行为准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审议和处罚。
大连外国语大学毕业生谌容告诉记者,在他们发出“建立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倡议后不久,学校相关领导请其中一名学生“座谈”,表示支持,并称学校在所提“五个一”方面已有相关内容,但制度应更完善。
完整的性骚扰防治机制包括哪些内容?“首先是预防,进行相关方面的‘教育,不仅是教育学生怎么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分辨清楚什么样的行为是性骚扰的行为。教育对象应包括学生、教师、科研教学的辅助人员、行政人员甚至后勤人员。”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冯媛认为,防范和预防是整个防治机制最重要的一部分。她建议将反性骚扰知识“镶嵌”在日常教学和学习中,不一定是“单独的课程”。
同时,校园性骚扰防治制度应该包括举报和处理机制。“遭遇性骚扰后,可以跟谁说,从哪里得到理解、支持、压力舒缓,还能做到保密,得到保护,这很重要。”
“现有的政策和法律也有相关内容,只是不以性骚扰防治这样的题目出现。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具体的各个机构包括高校的落实,因为不同的机构具有特殊性。”冯媛认为,教育部此时表态“认真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预防性骚扰的长效机制”,这样更加能够调动学校和各地的积极性。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采访时表示,建立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反映了一部分人的期盼,高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时推进,但“制定工作应多方面征求意见”。他认为,防治机制既要保护处于弱势的受侵害方,也要给予被控施害的一方以申诉渠道。
学校有义务提供安全的环境
根据报道,广州性别教育中心2016年开展过针对中国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遭遇性骚扰状况的调查。在收集到的6592份有效问卷中有69.3%的受访者表示曾经历过不同程度的性骚扰,且女性和性少数群体遭受的骚扰频次和比例更高。受访者中,有两千人次以上曾经历过“有人未经同意故意触碰身体或隐私部位”和“未经同意讲和性有关的玩笑或话题,展示猥亵文字和图片”,占受访总数的三成以上;曾在逼迫下进行性行为的则有211人次,占总人数之比为3.6%。有高达九成的性骚扰实施者完全为男性,六成为陌生人,半数为同学及校友,学校上级占一成。
但现实中,被性骚扰过的学生往往不愿公开提及此事。“受伤害的学生多是年轻人,甚至是未成年人,而学校或老师在学生升学、保研、留学和学术发展方面具有较大控制权,相对外界社会,这种关系影响更大,受害者难有力量去抵抗、举报、逃脱。”冯媛认为,性骚扰对很多学生一生都会产生影响。“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非暴力的、非歧视的学习环境。”
“美国等国家,针对校园性骚扰、性侵问题,明确禁止校园师生恋,以此告诉所有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超越师生关系的行为,也避免发生性骚扰、性侵案后当事人以这是谈恋爱来辩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接受采访时称,哈佛大学于1984年出台了禁止授课教师、导师与学生恋爱的校规,并于2015年将禁令扩展为所有在校教师均不能与本科生发生此种关系。
建立校园性骚扰防治机制的声音也不是第一次出现。2014年10月9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首次针对高校教师划出被称为“红七条”的师德禁行行为。其中重要的一条是,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中國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目前关于建立校园防治机制的呼声较高,反映了一部分人的期盼,高校应该尽力达成这一目标。
“在很多国家,师生恋、性骚扰等是一条高压线。”储朝晖介绍说,不少国家和地区有教授委员会和教师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出现这类现象,学生可以向第三方机构提出举报,第三方机构也会对学校进行监督。
冯媛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给出时间表,并确保有不同性别的学生、女教职员、妇联和性别平等方面的公益机构在需求识别、内容设计和监测评估中有效地全程参与。
加强性骚扰防治立法
我国目前仅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两部法律对性骚扰做出了规定,但并未对性骚扰的界定、法律责任的判定和定罪量刑做出规定。“一是法律条文不充分,二是操作性不强。”储朝晖认为,需要加强性骚扰防治立法。
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孝权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司法实践则以行为人是否采用暴力手段作为判断依据,忽略了行为人可能利用其与被害者之间存在某种权力控制关系,以其他非暴力手段实施性骚扰甚至强奸。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国内校园性骚扰事件从立案举证到最终胜诉均困难重重,且惩罚力度不大:“即便胜诉,被骚扰者只能获得数额不大的民事赔偿;从骚扰者的角度看,惩罚起不到震慑效果。”
“首先须要有相应立法。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性骚扰处理)真正有效而不会被滥用。”性学家彭晓辉说。同时,他希望推进全面的学校性教育,而不仅仅是强调“反性侵教育”。“单纯的反性侵教育一般只讲他人的潜在危险性,不会谈到性的积极意义和他人的友好性的一面。”
2014年,曾有志愿者找到彭晓辉,称要给教育部写一封公开信,呼吁建立高校反性骚扰机制,要他的签名。彭晓辉索要了他们的资料,发现了很多的问题:“性骚扰的界定取决于受害者的主观感受,这个太宽泛了。”他拒绝了签名。同为性教育专家的方刚找到他和其他学者,联合起草了一份《对反性侵联署的回应》,呼吁推进全面的学校性教育,反对单纯强调“预防性侵犯”。
在上述回应中,彭晓辉等人提到,“我们坚决地反对性骚扰,但是反性骚扰、性侵犯的教育,必须放到全面的性教育当中进行,必须通过赋权于青少年来实现,只有青少年真正得到成长了,他们才有可能成为反对性骚扰和性侵害最有力的力量。” (来源:正义网)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