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行
“对于”和“对(于)……而言”
介词“对”和“对于”使用不当,是常见的语病。2007年7月27日《江南时报》第5版《亲历龙卷风》一文中有个句子,“这些农民工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他们是十分心痛的”,就是这个问题。
“对于”作为介词,用于“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或有关联的人或事物”(见《现代汉语规范词典》337页)。如“对于这个问题,领导会想办法解决的”“对于这两种语言的区别,他们作了一些研究”,句子中的核心动词“解决”和“研究”所涉及的对象正是介词“对于”所引导的成分,即要解决的就是介词宾语“这个问题”,要研究的就是介词宾语“这两种语言的区别”。而引文中的核心谓词“心痛”的对象根本不是介词引导的“他们”,而是句首出现的宾语“不同程度的损失”。这样,介词引导的对象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成了一个病句。
整个句子是一个二重复句,第一层是顺接,说农民工的损失是十分心痛的;第二层是转接,说这种损失对一般人而言不算什么,但对农民工而言是很心痛的。因此,在第二层复句中出现的“他们”,实际上就是句子的主语“农民工”,根本不应该是介词引导的对象,所以它只能作为复句的插入成分出现,以强调“心痛”的主體。
根据上述分析,显然后一分句的介词“对于”是用错了。前一分句“对于……而言”的使用是正确的,相对照之下就明白了。前一句因为在“对于”后有了“而言”,就取消了“对于”的介词功能,使“对于……而言”作为句子插入语的一种特殊的固定结构,表示从某人或某事物的角度来谈问题,强调行为主体的作用。所以全句应改写如下:
这些农民工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农民工而言是十分心痛的。(“于”可出现可不出现)
“使”字不要随便用
在一些工作总结中或学习会上,常被人们用到的一个句式就是“通过……,使我……”。比如最近我们单位组织了一次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心得交流会,几乎每一个发言人都说:“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的报告,使我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其实这是一个病句。
“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上的报告” 是一个介词短语,在这句话中作状语。“我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是句子的主体部分,“我的思想认识”应该是整个句子的主语,但因为前面加了一个“使”,使“我的思想认识”失去了主语地位,而变成了“使”的宾语(“我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这个主谓短语作宾语),造成了主语残缺的语病。应该去掉“使”,恢复“我的思想认识”主语地位,这句话才没有毛病。这种一开头就用介词短语作状语的句子,很容易造成主语残缺,运用时要特别小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