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剑 ,成鹏飞
(1.湖南商学院新零售虚拟现实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长沙410205;2.湖南商学院湖南省移动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湖南长沙410205;3.湖南科技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411201;4.产业发展大数据与智能决策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湘潭411201)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长江中游城市群涵盖湘、鄂、赣三省,包括环长株潭城市群、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我国中西部交通最便捷、水资源最充沛、生态优势最显著的地区,属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2014年,《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2015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国家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思路,确立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长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水清地绿天蓝的绿色生态廊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2018年,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群一体化与协调发展[1-4]、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发展[5-6]、城市群网络格局与职能结构分析[7-9]、城市群绿色发展[10]、土地利用效率测算[11]、资源集聚能力评估[12]等方面。对于湖南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战略分析方面,研究成果较少。因此,本文将基于新华网、红网等权威媒体的时事报道,国家、湖南省的“十三五”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中的相关数据及湖南统计信息网的相关报告,阐明湖南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优势,分析其制约因素,借鉴国内外城市群发展模式的经验与教训,提出系统的战略建议。
1.地理位置突出。湖南96%以上区域属长江流域,东面长三角,南邻珠三角,西接大西南,北枕洞庭湖,是沿海与内陆的桥接地带,也是长江、京广两个经济带的交汇处。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湖南应发挥作为东部沿海与中西部两个地区的过渡带、长江开放与沿海开放两个经济带的结合部的区位优势。“一带一部”的新定位,凸显湖南承东启西、贯南通北的作用,重构了湖南的战略坐标。
2.交通网络通达。湖南地处长江中游,拥有163千米临江岸线,湘、资、沅、澧四水汇入洞庭湖,经城陵矶注入长江,通江达海,已形成便捷的内河水运体系。以长株潭为中心,京广、沪昆两条高铁交汇,构成连通东西南北的大十字经济发展带。2016年,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分别位居全国第1、第5。2017年,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 419千米。形成以长沙为中心的4小时高速交通圈,与周边省份实现高速公路全连接,长株潭城市群已进入半小时高速通勤圈。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重要枢纽机场之一,2016年,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的旅客吞吐量在中部地区第1个突破2 129万人次。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已成型。
1.两型建设成效显著。湖南峰峦叠嶂、河湖密布,森林覆盖率达59.64%,城市绿化率达36.79%,公共绿地达8.76平方米/人,生态环境优美。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里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成效显著: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生态补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公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50多项国家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两型标准体系,开展两型标准认证、两型采购、两型示范创建、城乡环境同治等改革,景区、企业、园区、村庄、学校的两型建设如火如荼,两型的创建、理念、技术、文化、消费走进生产、生活、教育等领域;在全国首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体系,推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将两型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2.环境治理有效。近年来,湖南全面执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理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推进“一湖四水”综合治理,践行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实施《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6—2020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法规,在全国率先布设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将环保执法机构纳入政府行政执法保障序列,完成垃圾分类、产业绿色转型等28项改革试点,建立湘江流域、大气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全面达成节能减排目标。2017年1—8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2015年提高8.1%[13]。2014年,系统治理洞庭湖生态环境。2017年,湖南全面实行江河湖库河长制,并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1.教育资源丰富。湖南素来重视教育发展。2015年,除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其他教育发展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初中等教育中,拥有湖南师范大学附中、长沙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等全国名校,2017年考生被保送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总人数位列全国第1[14]。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的数量与规模均居全国前列,近年来启动示范特色专业群、卓越职业院校、农村中职攻坚计划等项目建设,为新湖南建设、“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提供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高等本科院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全国百强高校,19所高校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35位在湘两院院士受聘高校。2014年,全省高校获得19项国家科技奖,位居全国第5[15]。
2.自主创新能力强劲。《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印发以来,湖南着力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创新型经济发展居于全国前列,有效发明专利数、专业技术人员数、创新能力分别位居全国第6、第7、第10(中部第1)[16]。2011年,美国国情咨文中提及的高铁机车牵引系统、天河一号巨型计算机两项我国高科技产品,均是长株潭城市群研发成功的。2014年,长沙、株洲、湘潭3个国家高新区被批复为全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随后,长沙出台“自主创新33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启动首批54个示范项目建设,取得一批世界领先的创新成果,如超级杂交稻、高铁电传动系统、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碳/碳复合材料、8英寸IGBT芯片生产线、3D打印机等。2017年,长株潭城市群汇集全省60%的创新资源、70%的创新成果、65%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喷薄而出。
1.产业平台涌现。2018年,李克强总理指出,衡阳及整个湖南应当做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领头雁”。近年来,湖南加强建设功能型、会展、园区等平台,成功获批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湘西经济开发区等国家级示范区、经开区、高新区,有力支持全省产业合作、实体经济振兴、制造业升级、“+互联网”行动,并在20个行业对63种产品实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共有139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包括19家国家级产业园区(其中8家经济技术开发区、6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家综合保税区)、70家省级产业园区、50家省级工业集中区,拥有39 087家企业,增长17.9%[17]。
2.新兴产业集聚。2016年,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6 859.2亿元,同比增长16%,高出GDP增速8.1%。近年来,全省高技术产业年均增长15%以上。湖南文化创意产业、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移动电子商务、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1 707.18亿元,同比增长12.6%,占GDP的5.9%,已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进入全国第1方阵,11家企业成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8]。电视、出版、动漫、演艺、会展等产业凸显湘军品牌效应。2010年,工程机械产业集群突破千亿元,湖南成为我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基地。2017年,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山河智能、铁建重工均进入“全球工程机械企业50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拥有完整成熟的产业链条,已是湖南主导制造业和“十三五”支柱产业。2015年,株洲形成全国首个突破千亿元的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并成为全国唯一的“轨道交通装备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区”。2016年,湖南电子商务企业超过8 000家,包括60家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其中6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6 076.6亿元,同比增长40.81%。目前,已有10余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2016年,共生产42 464辆新能源汽车,约占全国产量的8.2%[19]。
2015年,长沙、岳阳、益阳、株洲、湘潭、娄底6市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增强长沙等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岳阳等沿线主要城市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致力形成全面、开放的新发展优势,跳出湖南看湖南,以更宽广的视野,抢抓中央给予的政策机遇,依托环长株潭城市群的优势,积极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力打造“中三角”新增长极,努力寻求更高的发展层次和更大的发展空间。2018年,湖南省委提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守护好一江碧水”,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然而,仍存在以下待突破的制约因素。
长株潭与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等地区在区域发展水平与城镇化率上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环长株潭城市群GDP约占全省80%。2017年,长沙GDP首次突破万亿元,一路领先全省其他地市。近十年来,长株潭三市GDP占全省的比重已从37.3%提高到 43.8%,可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的比重则分别下降0.9%、1.4%、1.6%[20],洞庭湖区的一些鱼米之乡成为经济发展较慢的“洼地”,一些资源型城市面临资源枯竭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区域发展差距加大。近年来,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城镇化率达60%左右,但常德、益阳、娄底的城镇化率不及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中小城市、小城镇实力不强,对生产要素的集聚作用有限,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范围较窄,与沿海地区相比,差距明显。2016年,全国百强县平均人口规模、GDP分别是湖南十强县平均水平的1.1倍、1.3倍,江苏昆山市GDP高于湖南除长沙外的其他13个市州,是长沙县的2.5倍。另一方面,湖南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截止2015年底,全省未脱贫人口445万,居全国第5位[21]。2017年,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216万,贫困发生率为3.86%,主要集中在武陵山、罗霄山两个连片特困地区。
2017年,湖南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位居全国第15、中部第5。当前,全省工业增长对汽车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等行业的依赖度高,服务业发展过度依赖商务服务、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广播影视制作等行业,整体发展的协调性不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居民服务等行业贡献率下滑。同时,全省传统产业持续下行与高新技术产业、“三新”经济(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占比较低的矛盾并存。2017年,石油、化工、水泥、钢铁、有色、电力等六大高耗能产业占规模工业比重仍高达30.3%,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偏低且增速较慢,消费品工业发展不足,而生产性工业在去产能要求下持续下行。近年来,汽车制造和电子信息是拉动全省规模工业发展的主要引擎,但短期面临天花板效应。2017年前三季度数据显示,这两个行业占工业比重只有12%左右,支撑作用有限。2017年1—11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户均值仅为全国的59.8%,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4,全国第25,没有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22]。另外,湘鄂赣产业结构相似程度高,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物流等产业均进入省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千亿产业的重合率较高。
目前,省内区域、部门等分割现象较突出,一体化程度较低,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一些公职人员缺少公仆意识,缺乏服务理念。一些地方政府在行政职能转变、行政审批调整、财税制度改革等方面步伐缓慢,忽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经济区域不等于行政区域。目前,环长株潭城市群还没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从客观实际与协同发展出发,在国家、省、市三个层面上明确制定出《环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导致各市政府行政管理上存在横向、纵向限制,社会治理上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市场服务上存在地方保护、歧视对待等障碍,不利于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2013年,湖南唯一的跨乡镇“飞地经济”试点园区——宁乡县金玉工业集中区成立。2014年,湖南首个正式实施、跨市州合作的飞地工业园——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诞生。此后,相继推出湘粤开放合作试验区、衡阳深圳工业园和永州蓝宁道新加工贸易走廊建设。“飞地经济”要求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湖南至今尚未出台“飞地经济”发展省域层面的统筹规划。同时,环长株潭城市群8市政府部门在区域发展、城镇体系、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编制中,没有通过协商对话机制进行统一实施,可能出现设施重复建设、利益难以协调等弊端,这种情况在城市结合部尤为突出。培育建立统一大市场,使要素跟随市场规律流动,给社会腾出更多发展空间,增强经济社会的动力与活力,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同一城市中,也存在行政体制不畅的问题,如: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权责交叉、界限不清、多头执法现象严重,被谐称为“几顶大盖帽,管不了一顶小草帽”“有好处就抢着干,有责任就踢皮球”。
近年来,湖南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继续夯实农业基础性地位的同时,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和战略,通过“一化三基”“四化两型”“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等战略,利用“一点一线”、长株潭城市群、“3+5”环长株潭城市群、“四大板块”等区域规划,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建设,从农业大省跨越到经济大省。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人口剧增、气候异常、开发过度,环保联调不畅、生态补偿缺失等问题频现,省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面临严峻考验,导致雾霾天气频现、土壤污染严重、水体缩减突出。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资源长期粗放式开发利用,导致部分区域及工矿场地、河道底泥、土壤受到污染,在工业化过程中付出较沉重的环境代价,致使重金属污染问题较为严重。2015年至今,湖南执行新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共立案查处6 245起环境违法案件,罚款2.07亿元[13],环境执法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湖南存在洞庭湖非法采砂、自然保护区种植黑杨及南岳衡山自然保护区违规开矿等破坏自然生态的问题。2018年,湖南省环保厅介绍,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但个别因子在部分区域、时段超标的现象依然存在。过去五年,湖南产生大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对区域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较严重污染,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十三五”期间,湖南生态治理仍面临下列问题亟待解决:在城乡的生产、生活、交通等领域,煤烟、臭氧、PM2.5、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并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维持高位;江河湖溪水系水质没有达到全面优良,部分城区黑臭水体仍在泛滥,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面临较大挑战;洞庭湖水质富营养化趋势依然明显,局部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任务繁重。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城市群大力建设的关键时期,湖南应重点依托城市群,发挥其资源集聚、效应外溢的功能,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纵览国内外各大城市群的发展历程,主要有“欧美”“墨-印”“竞合+创新”等模式[23-24]。
国外,欧美模式是以城市为主导的城市群发展模式,城市化和市场化、工业化的互动过程,形成了工业发展、社会分工和市场细化的自然结果,可分为核心城市带动、多中心齐头并进等类型。这类城市群有北美五大湖、大西洋沿岸、伦敦-利物浦、欧洲西北部、太平洋沿岸等城市群。因为水运低廉,这类城市群多为逐水而建。其特征为:核心城市集聚辐射,分工协作紧密,工业化驱动,高速公路发达。其不足在于:资源能源消耗大,先发展后治理,公共交通、铁路网络投入不足,行政治理低效,贫富差距较大。墨-印模式是以政府主导的城市群发展模式,在政府政策主导下,各类发展要素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墨西哥和印度就是这类城市群发展的代表国家。发展中国家多属于这种模式。其特征为:行政主导,城市建设快速,人口高度聚集。其不足在于:产业基础缺乏,基础设施落后,社会问题严重。国内,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已成为高端人才、全球投资、科技创新、优势产业的核心集聚地,正加速建成世界级城市群,“竞合+创新”城市群发展模式逐渐成型。其特征为:重视动能、功能等定位,科学设置竞合机制,强调利益协调、对话协商,发挥创新驱动,重视公众诉求。其不足在于:重规模轻质量,重硬件建设轻软件投入,城市功能、人口聚集存在结构性问题,空间布局、街区衔接欠合理,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生态体系有待修复。
湖南历经多年发展,目前已形成四大区域板块:长株潭城市群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大湘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湘西武陵山片区国家扶贫攻坚示范区。四大板块各有发展重点:长株潭地区注重通过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两型产业发展与两型社会建设,达到优化生态环境、提质经济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的目标;大湘南地区着重凭借地理毗邻、人力密集、资源丰裕的优势,承接珠三角、长三角及国外的产业转移,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集群;洞庭湖地区着力推动以人为本、产业支撑、生态宜居可持续的城镇化,提升区域生态经济发展实力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湘西地区侧重精准扶贫和脱贫,通过政策、人才、财政、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施策,以精准扶贫激发内生动力,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借鉴这些城市群发展模式的经验与教训,湖南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学习:第一,国家、省、市、县多层级共同协商,反复酝酿,系统制定“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基础;产城融合,人业兴旺”的新型城市群协同发展战略规划。第二,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探索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大湘南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大湘西武陵山片区发展需求的综合管治体制机制,并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实现共赢发展。第三,以点带面,确立多中心网络城市群,实现包容共生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发挥环长株潭城市群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重要节点城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择优发展小城镇,形成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第四,注重城市群发展的特殊性、整体性、协调性,优化城镇体系,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资源配置,扶持省际接壤城市的协同发展,最大程度发挥市场空间、资源禀赋、开放创新效力。第五,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基于现代城市运营的先进理论与方法,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加强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数据开放、网信管控,建立全程全时、高效有序、共融共享、绿色开源、安全清朗的新型智慧城市,促进城市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六,按照“定位、站位、补位”的思路,遵循“推动城市发展、响应社会诉求、保障市民利益”的原则,科学定位城市群及群内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功能,疏解、剥离非本职功能,改革行政职能,发挥市场机制,构建合理、规范的产业、户籍、交通、环保等精细化管理体系,共建富饶、美丽、幸福的新型城市群。
然而,观察上述城市群发展模式,均不同程度存在“摊大饼”式的城市群建设行为,人口拥挤、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管理成本高等“大城市病”频现,一些城市群经历了高代价的“先发展,后治理”发展路径。这种现象值得高度重视。湖南应在政府行政引导与市场机制支配下,注重城市间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形成多赢发展模式,突破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拉动周边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近年来,湘鄂赣政府相继达成《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布《武汉共识》《长沙宣言》《南昌行动》。三省党政代表团频繁互访,共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共谋中部崛起。湖南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更好地发挥环长株潭城市群的优势;能使湖南更好地融入我国经济增长“第四极”;能更好地使三湘大地成为投资洼地和发展高地。鉴于此,湖南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外部机遇,打破发展瓶颈,有效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联手打造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提升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值得深入思考。借鉴国内外典型模式的经验与教训,我们就湖南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提出下列战略举措。
湖南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动环长株潭城市群规划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对接,着力推进基础设施省内连接、省际对接,加快一体化建设。
1.交通物流一体化。湖南物流业“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6%,处于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有153家物流企业,从事第三方、跨境、电商、快递、冷链、智慧等物流业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长沙正创建国家物流中心城市,湘江新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园获评中国物流示范基地。湖南应加强建设铁路、公路、水运和航空四位一体的交通网络体系,优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完善交通工具互联互通,提升交通物流设施的网络化、立体化、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加快长江中游快速通道、码头体系、合作机制等建设,扩建提质霞凝港、城陵矶港、盐关铁水联运港,提高其吞吐能力,加强协同治理。改造黄花国际机场,升级桃花源、荷花等机场,加快三荷、老天坪等机场建设,与武汉、南昌等机场密切合作与协同发展。打通三省高速公路的断头路,建设跨省轻轨、中高速磁悬浮列车,打通长江航道“中梗阻”。
2.信息通讯一体化。2016年,基于长株潭城市群的试点,湖南开始全面推进三网融合。2018年,将完成省、市、县三级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目前长沙、郴州、永州、益阳等地已建成或在建各类云计算、大数据等中心平台。应促进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电网四网融合,构建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以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综合化为特色的城市群信息高速公路与智能电网。建设城市群统一的电子金融、商务、政务等系统,大力推动农业、工业、服务、行政的信息化,积极推进教育、科研、环保信息化。鼓励长沙超算中心创新服务模式,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商业用户等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开展大数据、云计算等研究,满足科技服务、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需求。
3.能源布局一体化。“十二五”以来,湖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逐年降低,累计下降25.4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2015年,国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增加到162家,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2017年,省内电网清洁能源消纳电量达771.8亿千瓦时,占到50%的全省社会用电量。同年,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近200家,初步形成完整产业链。但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强力保障能源供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重点片区建设分布式能源站,实施电、冷、热三联供,提高能效,降低费用,保障运行。逐步降低火电比重,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与鄂赣协同发展新能源汽车、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联手建设运煤通道、输电网络、油气管道。
湖南应加强跨区域合作,统筹市场布局、交易平台、服务规则、市场监管,共建一体化要素市场体系。
1.建立健全商品市场。在长沙、岳阳建立和完善全国性粮食、棉花、油脂等中心批发市场。在长沙、株洲、湘潭发展全国性钢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品及服装、工程机械及零配件、船舶工业装备、光电子及通信设备等重要工业产品交易市场。在长沙、岳阳、常德、株洲、郴州、张家界形成区域性百亿消费品市场。在长沙建立全国性广电、出版、演艺、动漫、新媒体等文化创意产业会展中心。支持湖南联合商品交易市场,搭建多品种、低成本的区域性互联网现货交易金融服务平台,为三省中小微企业提供现货交易、质押融资、仓储物流、资金结算、信息发布等配套服务。
2.优化提质金融市场。2017年,为维护地方金融安全,长沙、武汉、南昌等市拟共建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合作联动机制。湖南应充分发挥长沙的金融服务功能,打破城市行政界限,构建城市群统一金融市场体系,促进货币资本的快速流动与高效配置。加快建立城市群场外资金拆借市场,扩大交易规模,实现市场调剂。加速省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展同省票据清算业务范围。积极发展风投、担保和产投等基金。共同筹建全国性大宗农产品、钢铁、有色金属等现货或期货交易所。积极推动地方银行开展异地存贷款业务,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组建区域性金融控股企业,增加竞争力和抗风险力。支持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形成领先优势,发挥要素市场功能,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交易中心。
3.整合推广科技成果交易市场。鼓励高校、企业和个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开发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高新技术,通过技术交易市场辐射周边,推动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开发,促进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整合各地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科技成果交易中心为主体的全省统一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转移和推广。加快建设潇湘科技要素市场,统筹科技要素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转移与科技金融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创新发展。
近年来,湘鄂赣加强部门合作、产业对接,成效明显。部门合作上:岳阳、咸宁、九江联合打造“小三角”;黄梅小池整体融入大九江城市发展规划;长沙、武汉、南昌等市旅游部门,一起发行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年卡。产业对接上:武汉的地铁车辆50%产自中国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联重科、三一重工的中小配套企业达800多家,有1/3来自鄂赣;在鄂投资开办企业的湖南人已达20余万人。三省各有产业优势,如:湖北的钢铁、汽车制造,江西的光电光伏、大飞机及其零部件,湖南的工程机械、文化旅游产业等。湖南应根据“补位、错位、跃位”的发展思路,挖掘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选择重点产业,提高与鄂赣产业的异构度,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1.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完善工程机械的产业链,发展工程机械配套零部件业,形成工程机械产业集群。发展现代轨道交通技术装备制造业,在开发新型高速电力机车、磁悬浮列车的同时,加强城市轻轨、地铁、电力轨道公交等非干线产品的研发。开发开放式、智能化数控系统,发展高档数控机床产品。发展智能化、高精度仪器仪表和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推动3D打印产业。
2.重点发展两型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如新闻、出版、影视、演艺、旅游、设计、动漫、广告、会展、网络等。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如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服务等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如交通运输、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农业服务等产业。
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包括先进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应用、有色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包装材料等产业。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包括新型基础元器件、智能手机、软件开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包括生物技术、医疗服务、药物开发、医疗器械、保健养老等产业。
“十二五”期间,湖南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轨道交通装备、杂交水稻等领跑全球,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位居全国第11,专利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十强。全省拥有100万名专业技术人员、30万名科技工作人员,拥有27个国家级创新基地、130多家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湖南应加强与鄂赣的科技合作,形成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1.合理设计科技合作路线图,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制定三省科技合作路线图,明确指导思想、行动目标,编制工作计划,建立项目库和资金池,在重点领域启动重大项目。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合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前者总体负责战略决策、实施推进与组织协调,后者具体负责专项规划、项目遴选、交流沟通、信息发布和成果推广等。组织政、企、校定期举办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合作与区域创新论坛,共商热点难点,促进思想交流,达成统一认识。
2.加强科技合作基础平台建设,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制定《湘鄂赣科技合作基础条件平台共享办法》,在长沙、武汉、南昌等中心城市完善现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建科技创新服务综合平台,让企业、机构共享。整合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奖励评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企业认定、创新企业管理、科普统计管理等系统,共享文献、成果、报告、数据等科技资源。
3.促建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人才合理流动。三省由政府牵头,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组建跨区域创新管理机构、技术团队,围绕重点项目开展协同创新,共建成果转化基地,共克关键产业技术,共组产业创新联盟,引导行业协会协作,促进政产学研用合作。同时,统筹人才登记、认证、交流、培训,推进人事改革与就业服务,搭建专家共享平台,加强人才合作培养。
2015年,三省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合力共建“中三角”、打造“第四极”。湖南应加快城市群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与鄂赣政府在规划一体、经济协作、社会同治、环境联保、福利共享等深层次的合作协调,为区域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驱动力与加速器。
1.加强城市群政府合作职能,建立合作通道。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省厅领导定期会商机制,共研合作与发展的战略问题,实现省际有效协调与联动。2016年,三省公路局局长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公路合作联席会议备忘录》,加快长沙、武汉、南昌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区域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建立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共商合作与发展的具体问题。2017年,长沙、武汉、南昌等市达成协议,拟建立区域联动的信用奖惩机制。构建区县协作会商机制,共定规划,推进合作,协调矛盾,分享收益。2017年,武陵山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第八次联席会议召开,深入推进两县协作共建。在今后的发展中,以上政府间的合作协同还需加强。
2.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消除合作障碍。改革户籍制度,畅通人口流动,视户籍为一种人口登记制度,而不附带其他权利与义务。2017年,为促进人才信息联通、共享人才红利,长沙、武汉、南昌等市签署《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人才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协调各城市的税收制度,共同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营造法治、公平、高效、和谐的税收环境,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企业有序竞争。改革城乡土地管理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灵活、有序的土地流转市场,坚持集约利用土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掘。2014年,长沙、武汉、南昌规划部门正式启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空间协调发展规划研究》。2017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出版《长江中游城市群国土资源与环境地质图集》,对耕地保护、土地质量管理、国土开发提出建议。在今后的发展中,以上措施和规划还应落到实处。
3.协同治理“一江两湖”,改善长江中游生态环境。根据“财政引导,融资创新;严格执法、生态补偿;淘汰落后,循环利用”的原则,制定长江中游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制度。2017年,三省检察长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遵循“打破藩篱,统筹城乡;加大综治,夯实基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思路,构建生态型城市群。《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部署了全省城镇化“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依据“处理设施齐备,防治措施系统;防洪标准适当,水源调度统一;生态功能完整,预警机制健全;生态补偿到位,冲突纾解及时”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2016年,长沙、武汉、南昌、九江、岳阳、宜昌等市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湿地生态保护联盟。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将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协同发展重点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