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察委员会诞生始末(下)

2018-03-05 18:09陈其明
党史文苑 2018年1期
关键词:总工会监委监察

陈其明

在白色恐怖中,中央监察委员会应运而生

1927年,随着北伐军节节胜利、捷报频传,在广州的国民政府北迁武汉。这年春,根据共产国际的要求,中共中央也从上海西迁武汉。于是,湖北武汉顿时成为革命中心。

在国共合作的旗帜下,不少中共党员参加了国民政府,有的还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面对反动派的政治收买、金钱诱惑,共产党员面临着新的严峻考验。

此时,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已彻底撕去伪装,同共产党公然决裂,并于4月12日在上海悍然发动反革命政变,向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举起了屠刀,革命者的鲜血流成河,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宣告失败。

在这紧急关头,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决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商讨应对之策。1927年4月27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的国立武昌第一小学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中心议题是确定中共在紧急时期的任务。毛泽东向大会提出一个农民运动决议案,主张解决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议广泛地重新分配土地。大会没有采纳,甚至未予讨论。

“我们党目前还不是一个有完善组织的党,而是各个共产主义者的小组”,为此,“在组织工作方面,最主要的是使中央成为强有力的中央……”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陈独秀,在代表中央作政治与组织报告中,向全党大声疾呼!

怎样才能使中央“成为强有力的中央”?大会进行了热烈讨论,全党也进行了深刻反思。曾出席中共五大的代表陆定一,谈到大会决定成立党内监督机构时,这样回忆道:在革命受挫的情况下,首先必须纯洁党的队伍,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团结,增强党的战斗力。为此,迫切要求成立党的监察机构,用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与统一。

5月9日,也就是大会结束的前一天,选出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为加强党的集体领导,会上成立了中央政治局,选举产生了中央政治局常委。这一天,大会同时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来自全国11个省区党组织的代表,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这是中共历史上最早设立的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在如此严峻形势下诞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无疑具有开创性意义和奠基作用。

大会选出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委员7人、候补委员3人组成,委员王荷波、许白昊、张佐臣、杨匏安、刘峻山、周振声、蔡以忱,候补委员杨培生、萧石月、阮啸仙,王荷波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杨匏安为副主席。

中央监委10名成员先后有8人英勇牺牲,无一人叛党投敌

在血雨腥风中,中央监察委员会10名成员经受住了血与火的考验,用鲜血和生命向我们诠释了“忠诚”与“担当”的真谛,在中共纪律检查史上创造了诸多“第一”或“之最”。

萧石月(1900—1927),第一位犧牲的首届中央监委成员。他是湖南常宁人,早年参加湖南工人运动,成为湖南产业工人中早期中共党员之一。五大当选中央监委候补委员不久,“马日事变”发生,他奉命率湖南新化锡矿山工人纠察队开赴湘潭,在取道安化蓝田前去湘潭时,遭到国民党军许克祥部伏击。激战中,终因寡不敌众,在战斗中壮烈牺牲。在当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后,他任职仅19天,就献出了年轻的生命。牺牲时年仅27岁。

王荷波(1882—1927),年纪最大的首届中央监委成员。他是山西太原人(生于福州),南京地区第一个共产党员,先后担任上海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中华铁路总工会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在中共五大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后参加党的八七会议,当选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1927年9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10月18日,由于叛徒出卖,在北京被军阀张作霖逮捕。在狱中,他受尽酷刑,始终没有暴露党的组织和机关秘密。11月11日深夜,被杀害于北京安定门外箭楼西边,时年45岁。

张佐臣(1906—1927)、杨培生(1883—1927),同时壮烈牺牲的首届中央监委成员。张佐臣,浙江平湖人,首届中央监委中最年轻的委员,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上海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之一,曾任上海沪西纱厂工会总主任兼顾正红事件募捐主任、上海总工会执委会常委、上海总工会纱厂总工会委员长、上海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负责人。1927年6月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同月下旬当选中共江苏省委委员。不久,江苏省委机关遭破坏,上海总工会也遭袭击。6月29日,他在上海被捕,7月1日在龙华惨遭杀害,年仅21岁。杨培生,上海浦东人,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后,组织工人罢工游行,并筹组祥生铁厂工会,被推选为会长。后被选为上海铁厂总工会委员、上海总工会委员、上海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副委员长。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任上海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坚持秘密革命活动。不久,因叛徒告密,在参加上海总工会各区工联组织员会议时,与一同参加会议的张佐臣同时被捕。1927年7月1日,与张佐臣一道高唱国际歌,携手走向刑场。

许白昊(1899—1928),唯一一个在国共两党均担任过监委职务的首届中央监委委员。他是湖北应城人,曾任湖北省工团联合会秘书兼组织部副主任、湖北省工团联合会委员长,曾作为共产党员出任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监察委员。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后,根据党中央的决定,他离开武汉到上海,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和上海总工会党团书记职务。1927年7月1日,在上海参加江苏省委会议时,由于叛徒告密,敌人包围会场,他不幸被捕,就义于上海龙华监狱,时年29岁。

阮啸仙(1898—1935),唯一一位连续在两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监委候补委员和中央审查委员会委员。他是广东河源人,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党员之一,中共三大、五大和六大代表。他曾担任第三届广州农讲所主任,是与彭湃齐名的广东农民运动领袖。1927年5月因病缺席五大,仍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28年7月六大当选为中央审查委员会委员。1934年2月,他还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成为人民审计制度的奠基人。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奉命留在中央苏区,与项英、陈毅一起在赣南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3月6日清晨,他在率部突围至信丰安西上迳村枫树庵附近时,不幸中弹牺牲,时年37岁。endprint

杨匏安(1896—1931),唯一一位在地方和中央两级担任过监委职务的首届中央监委成员。他是广东中山人,中共建党前就在华南地区传播马克思主义,是广东党组织创始人之一。国共合作后,他受中共委派在国民党先后任中央组织部秘书、代部长等。1925年2月,中共第一个地方纪律检查机构——中共广东区委监察委员会成立,他任区监委委员。1931年在上海工作时因叛徒出卖被捕,同年8月被秘密杀害于上海龙华监狱,时年35岁。

蔡以忱(1896—1928),与妻子同年牺牲的首届中央监委成员。他是湖北黄陂人,曾投身五四运动与大革命运动,1923年经董必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湖北区(省)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与农民部长,中共安源市委书记,湖南省委秘书长,湘西特委常委、组织部长、军委书记。当选中央监委委员几天后,又被任命为中央农委委员,负责领导湖北农民运动。参加了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1928年1月,发动了震惊三湘的石门关暴动,极大地打击了敌人嚣张气焰。当地土豪劣绅恼羞成怒,勾结军阀土匪扬言报复,气势汹汹窜至石门“进剿”。一直以小学教师作掩护的妻子丰俊英被捕牺牲,年仅24岁。他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坚持秘密斗争,同年10月25日,在湖南澧县秘密掩护暴动群众撤退时,因叛徒出卖被捕牺牲,时年32岁。

周振声(生卒年月不详),下落不明的首届中央监委成员。他是河南郑州人,1922年6月入党,1926年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领导过京绥铁路工人运动。中共五大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大革命失败后,在郑州、开封等地开展地下斗争,曾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1928年初,从事地下斗争时因党组织遭到破坏,与党失去联络,之后一直下落不明。

刘峻山(1899—1985)唯一一位见证新中国成立的首届中央监委成员。他是江西吉安人,中共早期领导人之一,历任上海学联党团书记,上海团地委委员、组织部主任,广东团省委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西地委书记、江西区委书记、江西区委组织部部长、江西省委委员。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江西省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江西省人大党委会副主任等职务。1985年4月18日在南昌逝世,终年86岁。

中央监察委员会10名成员中,有6人出身工人,其他4人为知识分子;有8人先后牺牲在刑场或战场上,一人失踪,只有一位见证了新中国的诞生,无一人叛变投敌。这些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先驱,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党的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中央监察委员会权限明确,在艰难条件下开展了力所能及的工作

五大闭幕后的第20天,即6月1日,由五大委托中央政治局制订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在这个章程里,专门增设了“监察委员会”一章,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党章中设立“监察委员会”的专门章节。

中共五大修改的党章,阐述了监察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权力范围、领导体制,以及监察委员会与同级党委之间的关系,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权和运行规则等都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其核心是强调监督,首次在党内创立了制衡的体制和机制。

关于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设立目的、职责及产生方式,章程这样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由“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这表明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维护党内团结、加强党的集中统一,其监督的地位和层次得到提升。

为了强化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章程规定,“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不得以中央委员及省委员兼任”。同时,为了制约和防止监察委员会权力被滥用,章程指出,“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得参加中央及省委员会议,但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遇有必要时,得参加相当的党部之各种会议”。

为了防止监察委员会成为摆设,形成党委与监委互相监督的制衡机制,中共五大党章修正章程对党的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的关系也作了具体规定,强调监委委员不得为同级党的委员会成员,但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会议;并指出“中央及省委员会,不得取消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之决议,但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之决议,必须得中央及省委员会之同意,方能生效与执行”,若两者意见不一致时,则“移交至中央或省监察委员会与中央或省委员会联席会议,如联席会议再不能解决时,则移交省及全国代表大会或移交于高级监察委员会解决之”。这些规定的意义,就在于它充分说明了既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要切实维护监察委员会的权威,两者不可偏颇。

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以及党章修正章程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这些规定,是在共产国际和联共(布)的指导帮助下设立和制定的,为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发展、完善奠定了基础,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是党内监督组织建设的历史起点。

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其中包括对未能执行党的决议,或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党员严格问责,并按照党纪严肃处理。五大闭幕后不久,党中央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常委会议。在这次会上,作出了一項决定:凡是涉及开除党员的问题,要由组织部门通知监察委员会共同来作决定。

为此,中央监察委员会面对的第一大挑战,就是如何处理包括中共一大代表包惠僧在内的一些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

包惠僧,湖北黄冈人。曾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长江支部主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长;国共合作期间,先后任黄埔军校教导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筹备主任。在担任国民革命军独立第十四师夏斗寅部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期间,他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没有将该部整编计划和在湖北宜昌三个多月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受到党中央的批评。1927年5月17日,夏斗寅部发动叛乱,率部攻打武汉政府。随后,党中央会同中央监察委员会,为此追究包惠僧的责任,给予其留党察看的处分。

受到党纪处分的,还有一个叫萧人鹄的地方党员干部。萧人鹄,湖北黄冈人。1898年出生,192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中共豫陕区委委员、河南省农民协会主席兼党团书记、中央农委委员、河南省农民自卫军临时执委会委员长等职,是河南著名的农民运动领袖之一。1927年,因配合北伐军“作战不力”,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endprint

……

根据五大之后新修订的党章,1927年下半年,湖北、四川及东北一些地区,也先后成立了监察委员会,分别对本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履行了纪律监督职责。

以上仅为监委会配合党组织按章执纪的一个缩影。总之,监督利剑已经高悬,正风肃纪步入正轨。在一次次维护党纪权威的激烈较量中,中央监委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诞生,开创了中共纪律检查工作之先河

中共五大是在革命紧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会议。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诞生,标志着党内监察体制的初步形成,成为纪检监督组织建设的历史新起点,开创了中共历史上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之先河。

但甚为遗憾的是,中共五大后不久,随着七一五反革命政变、蒋汪合流后革命形势更趋恶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都忙于对革命形势的应变,无暇顾及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加上中央监委部分成员先后牺牲,中央又没有及时补充,1927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党内暂停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并将其“存废问题”提请中共六大决议。

1928年6月至7月在莫斯科召开了中共六大。受联共(布)的影响,大会决定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代之以职权范围较小的“中共中央审查委员会”,选举孙津川、刘少奇、阮啸仙为中央审查委员会正式委员,叶开寅、张昆弟为候补委员,刘少奇任书记。

中央审查委员会,实际就是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延续。至此,中央监察委员会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此后,中央纪检机构先后改为中央党务委员会、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員会等,虽然几易其名,但正风初心不忘、肃纪使命未改,党的纪律监督工作在漫漫征程中探索前行。

寻根溯源,薪火相传。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决心从严治党,高悬肃纪利剑,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中共纪检监察工作翻开了崭新一页。

党的十九大后,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庄严接过正风肃纪之大旗。2017年11月11日,他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庄严承诺: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确保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是新时代反腐肃贪的新使命,也是人们对未来正风肃纪的新期待。

责任编辑 / 马永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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