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雅
我家的“福尔摩斯”非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超级侦探”,我干的坏事总逃不过她的眼睛。
端午节那天,“福尔摩斯”刚去买粽子,我便丢下作业,偷偷按开电视机的开关,尽情地欣赏电视节目,真是大饱眼福啊!"作案”后,我又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并把电源插头、遥控器放回了原位……直到现场伪装完成,我才松了口气。谁知道“福尔摩斯”一回家,便随手摸了摸电视机旁的机项盒,然后质问我道:“你又看电视了吧?”我只好认罪。“福尔摩斯”为了给我一个教训,还给我判了三个星期不准看电视的“有期徒刑”。
距离上次“作案”两个星期后,“福尔摩斯”又出去办事了,欲望使我想再次“作案”,可是我還没有“刑满释放”,这要是再被发现了,那可要判“重刑”的啊!但我还是抵制不住电视的诱惑,身体不由自主地来到客厅看起了电视。“作案”后,我学着上次“福尔摩斯”的样子,摸了摸机盒,糟了,是热的!我灵机一动,将一张湿巾敷在机盒上,那机盒不一会儿就冷了,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清理完“现场”,我还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地看起来。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回来了,她习惯性地摸了机盒,我心想:哼,“福尔摩斯”,我看你今天怎么跟我斗?可“福尔摩斯”见机盒是冷的,并不着急,而是不紧不慢地把电视打开,说:“咦?昨天看的是东方卫视,今天怎么换成了浙江卫视?”不用说,我的“罪行”又被揭穿了。
虽然我的鬼点子很多,但都被我家“福尔摩斯”识破了,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指导老师 胡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