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溯源:中日耻感文化之差异论析

2018-03-01 07:11赵鸿忠王建新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8年6期

赵鸿忠 王建新

摘要:

耻感文化源于中华文化,是区分东西方文化体系的标识;耻感文化注重廉耻,受东方儒家文化影响,其行为规范被社会外在因素所约束。耻感文化受地域、环境的影响,中、日两国在有关道德标准评价、接受外来文化的态度和对待错误的责任划分方面均有很大差异;通过文化形态来对比中、日两国社会的结构特点,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不同民族的行为方式和心理特征。用正确的耻感文化培育健康人格,对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民族精神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中日两国;耻感文化;差异论析

DOI:10.15938/j.cnki.iper.2018.06.027

中图分类号:G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8)06-0124-05

世界文化绚烂多彩,文化属性各不相同,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环境以及不同的行为方式造就了文化的多样性。“地域的不同,造就了自然环境和气候环境的不同,使有机体得到了分化”[1],导致人的心理特征也随着不同的环境变化产生了不同的社会生活方式,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形态。一般来说,文化有从行为的角度划分,也有从宗教的角度区分,还有从地域的角度来划分。闪米特人根据太阳的起落将世界化分为东西方,从此,世界文化就有了东西方文化体系的区分。虽然文化的东、西方划分只是沿袭了这种传统的划分方法,但东西方文化之间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这种差异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两种文化的源头一种是儒家文化,另一种是基督教文化。

一、耻感文化的由来

耻感文化最早来源于美国学者鲁思·本尼迪克特的著作《菊与刀》,是其专门研究日本社会以后给日本文化下的定义。二战末期,美国在太平洋战场节节胜利,日本已现败局,美国军方开始考虑战后对日问题:一是日本会不会投降,美国要不要派军占领日本;二是如果日本投降后,美国对日本实际如何管理,日本天皇需不需要保留。为了更好地、有针对性地制定战后对日政策,1944年6月,美国政府组织一批专家学者专门研究日本民族及日本社会,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受邀开始研究。由于当时二战还未结束,美日正在交战,鲁思·本尼迪克特无法登陆日本,只好放弃实地调查,在美国本土通过与在美国生活的日本人以及战俘进行访谈,并借助各种日本文献资料、电影宣传片和文学艺术作品来进行研究。1946年,鲁思·本尼迪克特把研究报告整理成书出版,取名《菊与刀》。该书出版后,在日本反响很大,也影响了二战后美国对日本的策略和管制思想。作者在书中详细分析了日本社会的结构特点和日本民族的心理特征,提出了全新的日本“耻感文化”概念。“耻感文化”作为不同于西方的“罪感文化”第一次被本尼迪克特提出,这种提法在当时尽管不被部分日本学者所认可,但后来却被众多学者所接受,认为“耻感文化”符合日本文化特征,这种文化体系还包含了整个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各个东方世界国家。从此,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便成了区分东西方文化体系的一个显著标识。

1.耻感文化之人格心理分析

鲁思·本尼迪克特认为,耻感文化是受到外在的环境约束来使自身遵守道德规范,耻感文化类型社会的人通过外在的感受和反应来处理事务,注重社会舆论影响,个人如果犯了错会担心别人的谴责和议论,是一种缺乏自省力的羞耻感,耻感是被动的,由外而内的;耻感文化也提倡人们多行善事,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其“劝人向善”的力量驱动是来自外部环境的监督与约束。

第6期赵鸿忠等:文化溯源:中日耻感文化之差异论析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8年

耻感文化是受儒家文化思想影响而形成的,也是世界上众多学者对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概括,是与西方文化体系的罪感文化相对应的。耻感文化的特点是特别在意别人的评价和看法,容易被周边环境所左右和支配,自己的言谈举止受到道德规范和社会环境的约束,在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方面被心理学家称之为“耻感取向”,是有别于西方社会的“罪感取向”而言的。耻感文化是如果个人的言谈举止受到别人的议论和指责时,个体的良心社会便会产生一种羞耻感,这种文化特征的形成与东方社会长期受儒家思想的教育与影响密切相关。东方文化体系的耻感文化正是一种注重于外在评判和议论的文化,强调外在社会对个人的影响和约束。在耻感文化的影响下,当个人所做的事情为万人敬仰、千古称颂时,就会产生一种自豪感;反之,假如个人所做的事被当世所鄙视,为后世所不齿,就会产生羞耻感。孟子所倡导的:“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2],就是耻感文化最好阐释。这里的“天”和“地”都是抽象的,真正让人感到愧怍的是周围的人对自己所作所为的评价和议论。

2.耻感文化之中国理论渊源

儒家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耻文化”则是儒家文化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春秋时期的儒家最早将“知耻”的重要性作为学说的根本,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3];强调:“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4]还说,“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5]”儒家将“礼、义、廉、耻”称为四德,当作为人处世的根本。宋代的著名理学家朱熹也认为:“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6]清末的龚自珍提出了著名的“廉耻论”:“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7]他将个人的知耻行为与国家的兴废存亡结合起来。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数千年的传承,儒家文化思想已经内化在中国人的血液之中。儒家的这种廉耻观念,不仅在指引人们的道德行为,而且在塑就人们的价值观念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儒家的耻感文化经过升华和积淀,已将个人社会道德规范上升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度,对国人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耻感文化之日本发展变化

耻感文化根源于儒家文化,而日本文化自古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因而耻感文化已完全浸润于日本文化之中并得到发展。日本是个岛国,最早选派遣唐使学习中华文化,后又借鉴吸收西方文化,其自身的文化积淀很少;由于短時间内大量吸纳、融合了外来文化,因而还没有形成自身比较成熟和完整的文化道德体系。日本是一个家庭社会,文化的发展源于家庭里相互的联系,家庭中根据辈分、年龄和性别的不同,而决定了其行为方式的不同。日本人崇尚等级划分,在政治领域、军队建设和企业管理等各种社会形态中,等级的划分相当严格,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一旦越级或冒犯上级,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日本人已将等级制视为合法,并深深地印在了民族的思想意识之中。日本人不论在家庭生活还是在社会机构中,都遵循等级秩序关系,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在意别人对个人的看法和态度。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日本人的集体归属感很强,最看重集体的“期望”,最担心他人的“失望”,个人的一切行为都在为集体的“期望”而存活。日本人从小受到教育就是不给别人添麻烦,一定要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做到“谨言慎行”。他们的言行注重“知耻”,始终铭记:“如果是个人犯了错,整个家庭都会蒙羞”[8]的教条,因而集体荣誉感很强。日本民众长期在儒家思想和本土神道教的影响下,严格遵循社会等级制度,生活受到集体环境制约,因而形成了一种以集体行为规范为基础的耻感文化。

二、中国耻感文化现象分析

耻感文化源于中华文化,儒家思想更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儒学经典一直把“知耻”作为中国人为人处世的最后底线,并用“礼义廉耻”四字格言将“耻”字作为归结,注重的是人的伦理道德素养。

1.中国耻感文化之本质

儒家思想孕育了耻感文化,儒家思想认为羞耻感与个人道德是相互依存的,羞耻心是做人的道德底线,儒家还注重个人品格和道德修养的完美塑造,个人只有注重廉耻,才会对自己的过错进行修正。孔子将儒家的“耻”分为三个层面,首先,是将以礼制的德治社会与民众的耻相联系,认为用道德来教化民众,百姓就不会犯错,用羞耻之心来端正自己的言行举止,国家就会大治。其次,儒家认为人应该坚守信诺,以不“信”为耻。孔子认为人应该言而有信,不能信口开河,言行不一,自食其言是非常可耻的事情。最后,儒家还将耻辱与国家的兴亡联系在一起。孔子曰:“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9]国家富强而百姓贫贱,是一种耻辱;国家积弱而百姓富足,这也是一种耻辱。儒家的这种把个人的荣辱与国家兴亡联系在一起的思想,体现了一种担当、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精神。

2.中国耻感文化的异化

耻感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在中国古代社会延续发展了几千年,其蕴含着的文化思想、社会结构和价值观念一直支撑着国人的精神生活。然而,在中国近代,鸦片战争后受西方社会制度和坚船利炮的强势冲击下,中国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面临着重新构建,传统的文化思想和耻感价值理念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五四运动”后,传统文化被西方民主与科学完全替代,耻感与儒家文化思想被当做糟粕一起抛弃,长期留存已久的传统价值理念被进行重新的解读与诠释。改革开放之后,西方的文化思想传入,各种思潮泛滥,利己主义、厚黑学等功利思想也渐渐地影响了耻感文化的发展,并逐渐被异化。

(1)面子文化日益加剧儒家思想的耻感文化是让民众有羞耻之心,知耻而后勇。但在成王败寇思想的影响下,耻感文化也被异化为面子文化。在当下,个别地方政府对矿难、突发性群体事件隐瞒、瞒报,虽然官员受到政绩工程和个人前途思想影响,但归根结底,还是面子文化在作怪,认为曝光了事件,地方政府形象会被抹黑,官员自身的光环也会随之暗淡,得不偿失。

(2)无耻文化衍生发展随着封建大一统王朝的确立,儒家文化思想成为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随着朝代的更替变换,耻感文化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在清平盛世,耻感文化还是朝堂上的主流文化。但昏庸王朝,虽然在社会层面还在宣讲耻感,但实质已经与当初的礼义廉耻大相径庭。朝堂上下,尔虞我诈,朝臣与士大夫们顶着耻感的虚伪外衣,将权力作为追逐的利器。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中,每当外敌入侵,总会出现大量的汉奸,行卖国求荣的无耻之举,完全不知羞耻之意。近代“厚黑学”之所以热销受捧,盖源于此。耻感,已是法律约束之外的一种表象,在当下社会,部分民众的羞耻之心已经麻木,一些行为完全被无耻所替代。这种心理背景下出现了造假群体不断地制造和兜售假药、假酒、假食品,虽然制假者一旦案发会被判刑,但是侥幸逃脱的犯罪分子却对造假行为毫不知耻,究其原因在于耻感文化中羞耻向善之心是一种从外部的强制来推动的,而不是一种内心驱动。

三、日本耻感文化现象分析

鲁思·本尼迪克特通过研究,在《菊与刀》一书中具体阐释了日本民族的双重性格:“日本人生性极其好斗而又非常温和;黩武而又爱美;倨傲自尊而又彬彬有礼;顽梗不化而又柔弱善变;驯服而又不愿受人摆布;忠贞而又易于叛变;勇敢而又懦弱;保守而又十分欢迎新的生活方式。”[10]并且,她将研究成果与日本民族的性格特点和行为方式进行分析,提出了有别于西方罪感文化的耻感文化。此后,这种定义虽有争议,但往往日本文化形态都被定格为耻感文化。

1.日本耻感文化的本质

在日本社会中,每个人都按照自己所处的社会阶层的规范来遵守着各种规矩,这种规矩就是建立在以集体为基础的道德行为的文化,也就是鲁思·本尼迪克特所定义的日本耻感文化。日本社会过于强调以集体行为规范为主导,这就直接导致了日本民族的个人道德约束相对比较弱化,下级人员一旦接到上级的命令,就会根据上层命令而采取行动。二战中,一些日本军人也对屠杀、虐俘等行为持有异议,甚至为一些令人发指的行为感到内疚和自省,可是一旦接到上级命令,便又会无条件地去执行,并且将其转化为集体行为。现实中,日本人认为对于已有的规矩必须遵守,并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中建有相应的惩罚机制,如果有人破坏了行为规范给整个阶层的人带来负面影响,这个集体将会给不遵守规矩的人处以严厉的惩罚。日本自杀率高居全球榜首,主要原因在于日本人接受不了被集体抛弃和隔离的现实,认为生活在群体之中生活才有意义,如果个人游离于集体之外,那就是被社会所抛弃,这是日本人最不能接受的,最终的结果只能选择以自杀的方式来谢罪换得心灵的解脱。另外,日本人犯了错,个人不觉得有什么耻辱,担心的是集体荣誉。首先想到的是不要被人发觉,尽可能的去掩盖错误,认为只要不被暴露,集体荣誉感不受损失那就可以了。至于个人的行为,认为忏悔认错也是徒劳的,因而不愿意认错。鉴于此,我们也就清楚了日本在二战中犯下的罪行,为什么至今也未曾向中国人民和亚洲人民谢罪,尤其在“慰安妇”和“南京大屠杀”等恶行上的故意掩盖和抵赖行为,其文化导致的真正原因是他们把“耻感”定位在战败上,而不是具体的罪行上。

2.恥感文化对日本社会的影响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是一个等级社会,整个日本民众都被划分在不同的等级中生活,不同的等级都有相应的道德规范。不论是在家庭生活,还是在社会工作当中,日本人的规矩意识特别强烈,这种规范行为已经渗入日本的人的血液当中。日本人的性格特征是敏感而好胜的,这种性格的特质,形成了日本人特有的民族意识和团队精神,也为日本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动力。在日本民族的性格中有“内”和“外”的概念,在团队里,日本人严守纪律,团结协作,等级分明;在团队之外,则冷酷无情,排外性显著。日本学者土居健郎说:“在日本这个社会,即便出了丑闻,一般不会过多地去追究个人责任,和事件有关系的人大都承担某种责任而主动提出辞职。这足以说明日本人的罪恶感与耻辱心是浑然一体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优先考虑自己所属集团的利益。”[11]土居健郎的这些论述,让我们理解了为什么日本的首相频繁更换,动辄辞职的做法,原因在于,日本人不在乎个人的得失,而更在乎的是集体的荣耀和权益。

3.对日本耻感文化的误读

鲁思·本尼迪克特虽然将日本文化定义为耻感文化,但她对日本民族的性格特点理解还是存有一定误区的。尽管她受美国政府委托开始研究日本民族,但她从来没有到过日本,所使用的资料大多是靠搜集来的二手资料,又由于美国和日本两国二战后的幕后交易,致使日本民族在战争中体现的残暴性和战争罪行没有彻底曝光,因而她研究的资料就不能完全反映日本民族的本来的性格特征,所以用“耻感文化”概括日本民族的特性就自然难免有失偏颇。直到1971年,日本本土学者土居健郎著就了一本《日本人的心理结构》,才对日本人的性格特点有了准确的阐述:“日本人一般是在背叛了自己所属的集团利益,失去集团信赖时才会产生强烈的罪恶感,而耻辱感则是首先意识到外界压力,最终化为个人灵魂深处的。”[12]日本人所谓的耻辱感,不是个人犯了错就觉得羞耻,而是个人的错误给集体带来了负面影响,这才会感到羞耻。土居健郎自己是日本人,经历了日本的战败和经济复苏,因而他的论述是客观的、也是最接近日本民族性格特点的。他的研究成果正好弥补了本尼迪克特研究的不足,他的论证分析也纠正了世人对日本民族理解时存在的一些误区。这种误区让中国人认为日本人常把“对不起”当作口头禅,却依然我行我素。真正的原因在于,我们误读了日本人的耻感文化,却不清楚日本人耻感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什么。日本人的耻辱感存在于集体之中,对于个体则可以忽略不计。

四、中日恥感文化对比

作为区分东西方文化体系的耻感文化,在日本社会中被定义,已经成为其文化形态的显著标识。虽然日本文化深受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也属于东方文化体系,但日本吸收和借鉴了大量西方文化,因而,在耻感文化的定义中,中、日两国对于耻辱感理解的标准也大有不同。中、日两国的耻感文化虽然起源相同,但是环境的不同和发展变化的不同,造就了其本质的差异和行为方式不同。通过对两种文化的分析对比,可以帮助我们以一种正确的理性态度去看待日本民族。

1.道德标准的评价不同

耻感文化注重外在评价,强调内心羞耻。人们在这种文化体系中在乎的是社会舆论压力。中国的耻感文化源于儒家思想,日本的耻感文化不但接受儒家思想,还接受其他西方外来思想,因而,中国的耻感文化和日本耻感文化在本质上有着巨大的差异。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在其发展过程中虽然也出现了许多思想流派,融合发展了许多民族的文化,但儒家思想作为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始终没有改变,数千年的发展过程,已在中国人的心中凝合成了一套完整的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和价值观念,这套体系指导着人们的生活,规范着中国人的言行举止。日本文化体系中的道德体系对于“善恶”定义不明确,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对错”,而是有别于中国人的“对错”。耻感文化用外在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羞耻”是中国人的的道德底线,日本人也讲“羞耻”,但他们的底线和标准不是绝对意义上的“道德”。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对于很多细节有着详细的规定,他们对待羞耻的态度不仅只是在道德理念层面上,而是在于日本人所遵循的行为准则上。

2.接受外来文化的态度不同

外来文化对日本文化的影响巨大,原因在于日本人是个善于学习的民族,在对待外来事物的态度是开放的,对于一切先进的东西都是感兴趣和接受吸纳的,他们不考虑来自东西方或者哪个区域,只看是否有利于自身发展,是否比自身还有领先优势。而中国人,在对待外来文化的方式上,与日本人有显著的不同,有着明显的排外意识。鲁迅曾说过:“那时读书应试是正路,所谓学洋务,社会上便以为是一些走投无路的人,只得将灵魂卖给鬼子。”[13]在那个时候,中国人如果赞扬一下西洋文化,那将是一种背叛祖先、背叛传统文化的行为,与当世是格格不入的。土居健郎说:“日本人在接受西方文化时,一点耻辱感也没有,相反,他们还会因为在第一时间里学习到了最先进的文化与技术,而深感庆幸。”[14]对于外来的西方文化,中国与日本对待的态度截然不同,排斥与接受产生了不同发展结果,最终导致两个国家之间的命运也不同。这也是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发展滞后、饱受欺辱的主要原因。

3.对待错误责任划分不同

对待犯错的问题上,中国人与日本人在责任的承担上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国人看重个人形象,认为个人犯错是一种羞耻,出了事故之后会想方设法寻找借口推卸责任,作为事件的领导,也会千方百计掩盖责任或者寻找替罪羊来代自己受过。或许是因为“法不责众”思想作怪,中国人一般只担心个人受损,而不会考虑集体的利益。而日本人在出现问题后与中国人的做法截然不同。日本人看重集体荣誉,犯了错误个人勇于担当,担心集体利益受损。在日本社会,有时可能是下属犯了错,而作为上级领导,却会主动承揽责罚,身居高位者也要承担责任,以往媒体中出现的日本首相动辄引咎辞职盖源于此。这种勇于承担的责任意识与集体荣誉感,促使日本人对待工作尽心尽力,对待事物尽善尽美,竭尽全力地把事情做好、做精、做完美。日本人所表现出来的这种蕴含在团体精神中的耻辱感,与中国的个人耻辱感是完全不同的。

不同的文化体系衍生出的文化模式各有不同,不论是耻感文化,还是罪感文化,都有其不同的优缺点,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全球化日益加速的今天,深入地了解一个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文化形态,对我们理解和掌握他们的行为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的理解与包容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15]网络的飞速发展,文化的交流与冲突日益频繁,世界各国的文化模式和东西方文化体系的壁垒日益受到冲击和瓦解,重新研究东方文化体系中耻感文化并对其进行创造性的转化,用正确的耻感文化培育民族健康心态,对于当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民族精神和塑造国民的健康人格,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在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还要有意识地接受东西方外来文化,顺应不同文化体系的融合和交流,形成一种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文化模式。

参考文献

[1][苏]A·B·彼得罗夫斯基.普通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35.

[2][3][5]杨伯峻.孟子译注(尽心上)[M].北京:中华书局,1960:192,198,355.

[4]杨伯峻.孟子译注(礼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0:236.

[6]黎靖德.朱子语类(卷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86:156.

[7]龚自珍全集(明良论二)[M].北京:中华书局,1959:435.

[8][日]土居健郎.日本人的心理结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255.

[9]杨伯峻.论语.译注(泰伯)[M].北京:中华书局,1980:326.

[10][美]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

[11][12][14][日]土居健郎.日本人的心理结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288,167,323.

[13]鲁迅全集(呐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12.

[15]赵常兴,段瑞琴.以儒学文化之“矢”服务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之“的”[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7(3):40-44.

[责任编辑:张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