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验证“舆论学又被称为新闻哲学”这一命题,在梳理有关新闻哲学几种认识的基础上,对新闻哲学这一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对这一命题的出处进行了理论溯源,提出了对这一命题的新认识,即“舆论学可以被看做是新闻的哲学”,用以说明舆论学研究可以增进和加深对新闻现象和基本规律的认识,并对新闻现象和活动起到支配和指导作用。
关键词:新闻哲学;舆论学;新闻学;哲学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8)01-0056-03
对新闻哲学与舆论学二者关系的探讨,来源于对“舆论学也被称为新闻哲学”这一命题的争论。国内学界形成两种不同态度,一种是不加论证地予以支持,另一种是从学科设置的角度来说明二者只可相通,不可相同。那么,二者究竟能不能等同?该命题到底有没有被误读?本文将围绕这些疑问展开讨论。
一、国内关于“新闻哲学”的几种认识
在哲学和具体学科之间,往往有着某种具体门类的哲学作为两者理论中介,例如,哲学和文艺学之间有艺术哲学(美学),哲学和思维科学之间有逻辑学(思维哲学),哲学和教育学之间有教育哲学,哲学和语言学之间有语言哲学等等。因此,似乎哲学和新闻学之间也需要有个“新闻哲学”才显得合情合理。但是,“新闻哲学”对于中国新闻传播学界来说,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新概念,到目前为止,其研究成果还寥寥无几。为了厘清“新闻哲学”这一概念,首先需要对当前的主要观点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进行界定。
通过梳理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发现,有以下五种不同的“新闻哲学”认识观点:
第一种,“新闻哲学”是“舆论学”。1984年出版的《新闻学简明词典》中同时收录了“新闻哲学”和“舆论学”这两个术语,并作出如下解释:新闻哲学,即舆论学,参见“舆论学”条目。舆论学,又称“新闻哲学”,是研究舆论的产生、形成及其社会作用的学科。该词典把“新闻哲学”当做是“舆论学”的一个“别称”,新闻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畴、研究手段和舆论学完全重合。随后,上述理解得到了迅速的推广和传播:1985年第12期的《新闻业务》(现名为《中国记者》)在其“知识之窗”栏目中对“新闻哲学”这一术语进行了上述介绍;1986年第6期的《新闻界》在其“开阔篇”栏目中继续沿用了这一观点;1990年出版的《社会科学学科辞典》,在“新闻学科”下收录了“舆论学”,解释与上述观点无异。由此可见,这种观点只是把“新闻哲学”当做是一个凸显舆论学在新闻事业中具有指导性地位的“别称”而已,既不是理论,也不成学科。
第二种,“新闻哲学”是对新闻传播现象的哲学研究。1993年,甘惜分教授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对“新闻哲学”进行了如下解释:“新闻哲学是对一切新闻传播现象的哲学研究。它主要借助哲学方法研究新闻传播现象,探究其本质、规律,总结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对新闻学本质原理的研究,重点探讨新闻的起源与本质、新闻的特征与社会属性、新闻传播的规律等。二是对新闻工作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重点探讨新闻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关系,运用辩证法研究这些矛盾中对立的两个方面怎样相互联系、相互斗争以及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代表性观点的核心就是利用哲学方法来揭示新闻传播活动的本质规律。
第三种,“新闻哲学”是“新闻伦理学”。胡兴荣的《新闻哲学》是我国唯一一部该领域的专著,该书的主要特点是把新闻学理论和新闻伦理学融合起来。从学科分类上看,伦理学属于哲学范畴,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因此,新闻哲学被视为建构新闻伦理学的基础和前提,它旨在当媒体与社会、媒体与政府、新闻与理论、主观和客观、自由和自律等各种关系陷入困境时,运用哲学方法解决新闻工作者在理念和实践中遇到的两难。
第四种,“新闻哲学”是西方的“媒介哲学”。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新闻传播学者,习惯把探讨新闻媒介与政府以及其他干预势力之间关系的各种理论称之为“媒介哲学”(Media Philosophy),我国港台地区一些学者则称之为“新闻哲学”。代表性的观点有:“报刊的四种理论”(Siebert, Peterson &Chramm)、“政治—报刊圈”理论(Lowenstein, Merrill & Circle)、“报刊五种理论模式”(Hachten)、“批判模式”(Altschull)和“综合模式”(Picard)。
第五种,“新闻哲学”是“元新闻学”。该观点把以上四种观点都归结为认识上的误区,并进行了批判。该观点认为,把“新闻哲学”和“舆论学”“新闻伦理学”等新闻学二级学科的对等,是理解“新闻哲学”的一个误区,并提出了“元新闻学”这一概念,即关于新闻学研究的研究,新闻学原理的原理。新闻哲学重点研究新闻理论的认识论、方法论基础。
以上五种认识各有特点:认为“新闻哲学”就是“舆论学”的观点,把二者的对等当成是约定俗成的常识和定律,缺乏深入的学理论证,在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偏差;認为“新闻哲学”是“新闻伦理学”的观点,缩小了“新闻哲学”的内涵,伦理学属于哲学门类,可哲学却不仅仅包含有伦理学;认为“新闻哲学”是西方“媒介哲学”的观念,在中国的适用性有限;认为“新闻哲学”是对新闻传播现象的哲学研究的观点,体现了新闻研究中的对立统一哲学方法,但是缺乏对“新闻哲学”内涵的抽象概括;“新闻哲学”是“元新闻学”的观点,多少给人一些“只破不立”的感觉,在否定其他观点的同时,却没有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深入的论证,终究还是让人摸不清头脑。可见,国内对“新闻哲学”的认识还难以达成共识,研究热情和深度都有所欠缺。
二、对“新闻哲学”的理解
在笔者看来,从本质上说,新闻哲学是哲学的一般原理在新闻理论与实践领域的应用;反过来,新闻学的问题和观念也能够引发哲学上的思考。或者说,新闻哲学是从哲学出发审视新闻现象,运用哲学思维方式探究新闻学问题,从而形成对新闻现象的根本看法;抑或是从新闻学问题出发,寻找哲学上的根据,为新闻学问题的解决提供哲学背景。因此,新闻哲学研究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endprint
第一,为新闻学研究提供思维范式。在这一层面上,新闻哲学就是对人類理性在新闻实践活动中所采取的独特形式的探究。而这种人类理性,便是体现在具体新闻实践活动中的思维模式和思维范式,它们正是新闻哲学研究的对象。例如,新闻工作的主要工具是语言,如果新闻工作者对语言哲学这一哲学分支学科多加了解和学习的话,那么新闻工作可能会变得更加出色。早期实证主义者认为语言 “陈述事实”的功能远强于语言表达情感的功能,几乎把“陈述事实”当作语言唯一的合法用途。这一偏见就是“硬新闻”(时事类新闻)比“软新闻”(连环画、字谜游戏、通知告示等)更加重要的哲学基础及其在新闻学中的反映。后来许多实证主义者纷纷“软化”了自己的观点,把语言的说笑话、讲故事、发感慨等其他功用与陈述事实功能平等对待。显然,语言哲学为新闻工作者更加深入、细致地审视新闻工作提供了一种思维模式或范式。
第二,为新闻学研究提供方法论。新闻学研究需要有哲学世界观基础和方法论指导。例如解释学,是西方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文化哲学。解释学关注的焦点是文本,文本是解释学研究的对象和基础。从解释学的视角看,新闻文本具双重含义:一是它将新闻事件呈现在传播者面前,传播者需要对其进行理解和解释;二是受众也会对新闻文本进行解读,但此时的新闻文本包含了传播者的理解和解释。因此,文本选择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会影响新闻传播者看待新闻事件的角度,也直接决定了受众理解的偏差与否。
第三,为新闻学研究提供价值规范。如今,新闻活动已经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新闻哲学也需要解决与新闻活动相关的价值问题,阐明新闻活动的目的,从而对新闻实践进行规范与引导,使之不偏离目标。不同的哲学,也会对新闻活动的目标有不同的指导。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西方现代哲学在“价值”的本质问题上有着不同观点:西方现代哲学认为价值是主观的,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认为价值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表明了作为主体的人们与客体之间的一种“需要满足”与“满足需要”之间的关系。新闻既是物质产品,也是精神产品。受众和新闻的关系正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即受众对新闻的需要是新闻价值的主观条件,而新闻能够满足受众的信息需要是新闻价值的客观基础。因此,对于新闻哲学来说,既要研究宣传需要,更要研究受众需要,由此确定新闻价值,从而选择新闻事实。
三、“新闻哲学”即“舆论学”的理论溯源
通过前文的文献梳理可知,赞同“新闻哲学”就是“舆论学”的观点多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辞典和学术期刊的知识介绍性栏目。然而,这些文献对将二者等同的理由却语焉不详,没有任何理论上的论证和说明。因此,为了进一步探究“新闻哲学”和“舆论学”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对这一观点进行理论溯源。
1981年第4期的《陕西新闻研究》杂志刊登了一篇两万余字的学术论文《舆论学初探》,这是我国第一篇舆论学专论性文章,其作者就是被誉为我国舆论学“拓荒者”的刘建明教授。这篇论文总结了“舆论”和“舆论学”等概念,第一次大胆地提出了“舆论学,是新闻学的哲学”的这一命题,成为该观点的提出者。但是需要注意,刘建明教授认为“舆论学”是“新闻学”的“哲学”,而并非“舆论学”是“新闻哲学”。
1988年1 月,刘建明教授的论著《基础舆论学》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该论著被认为填补了我国舆论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空白。该书开篇写到:正像美学是“艺术哲学”一样,舆论学是新闻的哲学,同时它又是驾驭民心的艺术。为什么将舆论学看做是新闻的哲学?刘建明教授做了详细的论述:由于社会舆论始终显现着社会思潮的消长,表达人们对现实事件的评价,因此,舆论规律不仅支配着新闻报道活动,而且深刻制约着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新闻报道以社会为对象,传播事实与评价事实本身无非是表达某种无形或明显的意见,用以指导或造成社会舆论。一个新闻记者要正确地反映或引导舆论,必须具有舆论学的知识。不懂舆论规律、不善于把握舆论动向的人,很难成功地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或其他社会工作。社会舆论确实能够无时无刻地给社会工作者提供大量研究的素材,引起他们的注意、深思和探索,并根据舆论态势对周围的一切作出合理的判断。这样,舆论学作为独立的科学出现以后,必然涉足、影响到一切社会领域,特别是对新闻传播领域具有高度指导意义。
如果说在舆论学界提出“舆论学是新闻哲学”的观点有“自抬身价”的嫌疑,那么新闻学界是否也有同样的认识呢?由项德生和郑保卫教授编著的《新闻学概论》一书,在梳理西方新闻学发展史的过程中,提到了两部出版于20世纪20年代的资产阶级新闻学经典之作,一部是被誉为西方舆论学奠基之作的李普曼的《舆论学》,另一部是约斯特的《新闻学原理》。书中提到:李普曼在书中论述了舆论的本质及其形成过程,认为“舆论是公众或许多人对他们共同关心或感兴趣的问题(或事件)公开发表出来的意见”,它靠新闻宣传的“刺激——反映”过程所积淀在人脑中的“固定成见”,进而形成社会公众的看法即舆论。第一次揭示了新闻现象的深层本质——舆论过程,舆论学因此被称为新闻哲学。
可见,舆论过程确实贯穿于新闻活动中,对舆论过程的哲学认识可以帮助人们理解新闻活动的本质规律,从而为新闻活动提供准则和标准。
四、对“新闻哲学”与“舆论学”之关系的再思考
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有了一个对“新闻哲学”与“舆论学”之关系进行正确解读的基础。笔者赞同刘建明教授提出的“舆论学是新闻的哲学”的观点,并且认为“新闻的哲学”和“新闻哲学”这两种表述存在着极大的差异。
“舆论学是新闻的哲学”这一观点,实质上是将舆论学比作是用来指导新闻活动的哲学思维和方法,进而表明舆论学研究可以增进和加深对新闻现象和基本规律的认识,并对新闻现象和活动起到支配和指导作用:第一,舆论过程的客观根源要求新闻来源的正确和可靠,舆论的形成来源于公共事务包含的刺激性信息,而公众对公共事务的获知往往是通过阅读新闻,对最新发生的公共事务进行的报道便是新闻,因此,新闻和舆论的发生、发展和变化就形成了一个互动的关系。第二,舆论过程的主观因素要求新闻报道的内容必须真实和客观,要以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导向,尽量排除个人固有成见因素的干扰,健全新闻工作道德标准;第三,舆论过程的实践因素要求通过舆论监督、新闻自由和新闻立法来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畅通民意渠道,推进新闻体制改革;第四,舆论的认识论因素要求新闻工作提高舆论引导的科学性和艺术性,要研究新闻受众的心理和认识过程,不要低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endprint
“舆论学是新闻哲学”这一观点的表述缺乏严谨性,首先,“新闻哲学”是新闻学下属的新兴分支学科,和“舆论学”在学科上当属并列关系,这样的等同反而造成两个学科主体地位的丢失。其次,通过前文分析,新闻哲学的内涵和外延都要大于舆论学,而舆论学对新闻学在哲学层面上的指导意义更多地体现在提供价值规范方面,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将新闻哲学和新闻伦理学等同的原因。
五、结语
近30年来,我国舆论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表现在论文数量逐年增长,形成了若干热点研究领域,涌现出一批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然而,我国舆论学研究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尤其是基础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存在重实践、轻理论的现象,缺乏理论创新。甚至在一些基本概念的使用上,还存在着混淆和不严谨的情况。本研究就“舆论学也被称为新闻哲学”这一观点展开了讨论,经过论证得到“舆论学是新闻的哲学”这一更为合理的表述,说明舆论学研究可以增进和加深对新闻现象和基本规律的认识,并对新闻现象和活动起到支配和指导作用。今后我国的舆论学研究应该加强理论创新,为正确地解释和理解舆论现象,加强舆论引导和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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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毅(1978-),博士,教授,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传媒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
(责任编辑:薛耀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