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创建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

2018-02-27 00:07何秀超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8年11期
关键词:专业学位学位研究生

何秀超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1],对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教育评价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强国和“双一流”建设的核心内容,如何统筹构建其质量保障体系,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建好、用好评估“指挥棒”,实现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已经成为教育强国和“双一流”建设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取得的新成效

为适应我国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形势,教育督导部门以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以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着力点,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建设,建立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制度,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有效保证了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的基本质量,为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保证学位授予基本质量

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直接体现,学位论文抽检是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2014年,教育部出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建立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使得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导师和学生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加明晰,问题学位论文检出率持续下降,有效地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质量。据初步统计,所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均建立了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明确抽检结果使用办法。就博士学位论文而言,全国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检出率由2015年的4.9%下降至2017年的4.3%。

2.实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是我国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深入,亟须加强和改进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宏观管理,形成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推动专业学位内涵建设,教育部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在法律、教育、临床医学(不含中医)、口腔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艺术(音乐)等8个专业类别进行试点。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水平,重视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着眼于充分发挥学位授予单位的主体责任作用,探索建立了以学生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培养实践型人才为目标的,符合中国实际和专业学位特色的质量评价标准,引导各学位授予单位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与布局做出科学的规划。

3.严肃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动建立良好学风教风

2012年,教育部出台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学位申请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为抓好《办法》的落实,督促各学位授予单位依法依规严查严处,在全国层面建立了各单位实施办法备案制度、处理结果备案平台和公开制度、专项督导制度等。此外,注重坚持以预防为主,会同中国科协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覆盖全体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宣讲教育活动。据统计,2005~2015年,我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文字复制比超过 30%的论文总数在 2013年之后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8年,教育部印发《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从严打击学位论文买卖行为,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零容忍”、“一票否决”。

二、创建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取得许多成效,特别是在保质量、保底线与促规范方面卓有成效。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探索建立、完善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符合基本国情和遵循教育规律的中国特色现代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成为新时代赋予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使命,成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就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体制改革、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抓住机遇、超前布局,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总体部署和战略设计。”[1]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于评估工作对研究生教育的重大导向作用,亟须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评估机制,推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2.研究生教育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

研究生教育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是国家人才竞争和科技竞争的集中体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改革发展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国家战略,其关键在于人才驱动。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和科技的结合,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引领创新的重要力量,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创建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增强研究生教育的竞争力、吸引力和培养能力,有利于我国在全球经济、科技竞争中赢得主动,抢得先机。我国研究生教育已具相当规模,2017年,研究生招生80.61万人,其中,全日制69.19万人。招收博士生8.39万人,硕士生 72.22万人。在学研究生 263.96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 36.2万人,在学硕士生227.76万人。毕业研究生 57.80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5.8万人,毕业硕士生52.0万人[2]。发展好、使用好世界规模第二的研究生教育,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直接奠基性工作。

3.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现状与新时代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我国研究生教育这些年来发展迅速、成绩巨大,但是起步晚、起点低,在新形势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以下诸多问题:一是科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观有待树立,在专业教育与理想信念、培养规模与培养质量、服务需求与优化结构、借鉴移植与历史传承等方面仍需下功夫;二是现有培养模式无法充分满足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需要,产学研协同培养机制仍待完善;三是导师队伍无法有力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在评价机制、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四是质量保障体系仍有待加强,在内部质量保障、自我评估制度、教育质量信息公开、外部质量评价与监管等方面仍需深化改革。这些问题的系统解决,需要立足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创建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引导高等学校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抓内涵、促质量日益成为研究生发展的主旋律,服务经济社会需求日益成为研究生发展的主方向。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有效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成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重大问题[3]。

三、创新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的总体思路

随着治理理念的日益现代化和研究生教育发展,我国质量保障方式不断丰富与完善[4]。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快谋划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定期评估工作制度、突出底线监督和创新评价指标,推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引导高校合理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督导复查相结合,创新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分类推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用型能力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创新型能力,持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1.加快谋划动态监测体系建设

按照全国教育大会关于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的总体要求,整合现有评估工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对高校正常工作的影响,全面研究影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关键要素,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体系。重点监测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目标,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分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导师队伍建设,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立德树人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监测来动态发现队伍建设优势和不足,帮助高校建立一支师德师风过硬、师资结构合理、指导能力优良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课程评价标准,紧密围绕培养目标,优化研究生的课程体系框架,优选教学内容,突出课程实用性和综合性,增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运用。完善课程教学评价标准,转变课程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考核和能力考核;专业学位实习实践环节,加强实习实践基地平台建设,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共同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权利。明确研究生实践内容和要求,健全实践管理办法,加强实践考核评价,保证实践质量。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2.扎实推进定期评估工作制度

在长期实践基础之上的制度创新,为教育督导找到了抓手,为我国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打好了基础,不仅增强了决策的稳定性、工作的连续性,更让教育评估制度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改变以往仅依靠论文抽检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评估的单一模式,开辟新时期研究生教育评估“双轨并行”的新思路,形成学术学位以学术论文抽检为核心、专业学位以培养质量和水平评价为抓手的评估双模式,这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服务我国研究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是检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成效的创新举措。

3.突出底线监督和创新评价指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坚持对基本办学规范、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的监督,坚决对标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教育战线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注重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学位授予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满意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加快建立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管理监督,全面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严厉查处高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抄袭等作假行为。

4.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评价结果使用,建立动态监测、定期评估、督导复查三位一体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回头看”整改情况督导复查,督促学校做好整改落实,巩固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工作成果,形成内部与外部质量保障相结合、动态监测与周期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认识质量文化在高等学校发展和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将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作为评价高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核心内容,激励高校将质量文化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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