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推进交通大国走向交通强国的发展进程中,上海应特别强化“效果导向”,发展高度“安全通达”、符合超大城市要求的综合交通体系。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把城市安全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基本保障。交通安全建设应体现在减少死亡事故、避免重大交通隐患、加强出行者人身安全等三个方面,这些目前也是上海交通发展的短板。大幅度提高交通系统的通达程度,体现在通畅性、易达性、舒适性、经济性等四个方面,特别需要避免重视汽车行驶速度、轻视非机动车与行人易达程度的交通发展倾向。上海交通发展应在全球发挥示范作用,需要在高度安全和整体通达的功能效果上,“拉长板、补短板”。
要构建高度一体化的超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尤其要强化法治、技术、社会、经济等手段的作用,并与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既有管理机制相结合,避免各种交通系统发展之间的摩擦、矛盾甚至对立。例如,共享单车、网约车、分时租赁等新型交通方式需要与其紧密关联的传统交通方式相协调,防止对传统交通方式产生过度冲击,避免损害大多数市民本应获得的交通服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