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性社会中的“犯罪人”身份认同

2018-02-26 13:40孔一
犯罪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高文犯罪人监狱

孔一

因某种机缘我计划研究监狱变迁。虽然,我研究犯罪问题已积年累月,约有20个年头了,但研究监狱,特别是监狱史还是头一次。这算是“越界”了,把头从“犯罪学专业槽”伸进了“监狱学专业槽”,企图叼一口食。这种“僭越”些许令人惶恐。这些年虽然经常到监狱,但基本都是奔着问卷调查或访谈罪犯去的,对监狱环境、罪犯、狱警、监狱制度只有直观的印象和感知,并未仔细审视。所以,做监狱变迁研究完全是抱着小学生的态度打算从头学起。

在查阅相关文献和概览后,确定了几位我认为研究中国监狱变迁绕不开的人:金鉴、王明迪、李豫黔、郭明、张晶、高文、宋立军、孙平。这八人有着共同的特点:有数年的基层监狱工作经历、善于对监狱进行理论分析,并持续性地研究监狱学问题。前三位对中国监狱的整体结构调整和总体制度设计做出了贡献,后五位在中国本土监狱理论研究和学术史上留下了印记。

一、高文先生和他的《狱城之恋》

今天,我要谈谈吸引我一口气读完的《狱城之恋》,及其作者高文先生。我认识高先生约有10年,其间,在学术会议和课题论证会上见过两三次,因刊发文章的原因(也)偶有书信来往。2018 年8月15日我向高文教授请教关于中国大陆监狱变迁的“大事”和阶段划分,他打来电话我们聊了20几分钟。他关于“监狱大事”的判断标准、监狱整体性惩罚的强化(收归大墙,电子监控等)、监企分开是个伪命题等的看法令我耳目一新、大受启发。之后,我阅读了我能找到的高先生的全部论文。高先生的文章文字朴实、通俗、流畅,有很强的可读性;对古文、经典的引用信手拈来;对大家思想观点的理解透彻,应用自如,不是生搬硬套断章取义。最重要的是,文章中蕴涵着人性的光辉和悲天悯人的情怀。三流学者用手写作,二流学者用脑写作,一流学者用心写作。可以肯定,高先生是用心写作的。如果您看了“未来十年我们打造什么样的监狱”(2003)、“平等对待罪犯是我们打造新型监狱的核心理念——兼答马力同志” (2003)、“今天我们更需要什么样的监狱人民警察” (2003),“论监狱的几个基本问题:犯人、警察与人本” (2006)、“ 新中国监狱创建历程给我们的两点启示” (2009)、“监狱的基础——也谈对《监狱法》第2条的修改”(2014)、“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与罪犯危险性评估的研究思考”(2016),相信就会产生跟我一样的看法。

我虽与高先生相处不多,但我能肯定他不仅有一流学者的学识和眼光,也有“大家”的胸怀。除了“文如其人”的常识推理外,所谓“见微知著”、“见叶落而知秋深”,从两件小事也可以看出他的学品。一是“未来十年我们打造什么样的监狱”在《犯罪与改造研究》2003年第1期刊登后,“就接到许多的电话,赞许者寥寥,反对者多多,上海的马力同志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与本人商榷,这都是本人所始料未及的,我写这篇文章时也曾经想到过有不同的意见,但只是没有想到过有这么多的反对声音”。作为杂志社常务副社长、副主编的高文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和阵地,至少在监狱系统最有影响力的《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封杀和打压这些质疑和反对,但他没有,而是在《犯罪与改造研究》2003年第4期刊发了马力的檄文“未来十年我们究竟打造什么样的监狱?——兼与高文同志商榷”。二是,在2017年的一个课题论证会上,作为监狱问题研究专家和司法部犯罪预防研究所副所长的高文发言简单扼要、谦和平实,令我印象深刻。

高先生关于监狱和罪犯的文章中经常提到 “文明”、“平等”、“人性”、“人本”、“罪犯权利”等概念,这让人乍一看会觉得:高文教授受启蒙思想和西方法治观念的影响太深,过度强调“抑制監狱及监狱警察公权力”、“保护罪犯权利”,反对“简单粗暴”、倡导“文明执法”。这可能是他完全陷入了书本上的概念和论证不能跳出来看问题而失之片面,也可能是他对基层监狱情况缺乏了解,不知道监狱民警对罪犯中的流氓、无赖、恶棍越来越束手无策的现状。不能不说,这是高文先生文章中的一个小小的缺憾。但当我夜以继日地读完《狱城之恋》后,我知道,我错了!很少有人比高先生更热爱监狱、更了解监狱、更明白如何才能更好地改造罪犯、更好地保护那些善良的守法公民和我们的社会。高先生是地地道道的“监狱二代”,生于斯长于斯,和监狱干部、犯人、“就业”一起工作、生活了二十几年(曾在安徽白湖监狱工作6年),这使得他比许多监狱问题研究者更了解监狱。

《狱城之恋》描述了以1949年-2000年的黄泊湖农场从创生、发展、鼎盛到消失(迁移)的过程从一个侧面映射了50年中国监狱波澜壮阔、风云变幻、时移世变、沧“湖”桑田的历史变迁。其中,包含了两代劳改干部(警察)的理想、奋斗、牺牲和转变,两代“罪犯”的卑微、抗争、顺从和报复。既有宏大的历史叙事,又有细微的个体生命历程描述。读者既为老一辈监狱创业者“满怀豪情理想”、“敢于战天斗地”、“不畏艰难险阻”的精神和力量所折服,也为那些被历史巨轮碾碎的弱小善良的人们而伤感。引人深思,令人感伤。《狱城之恋》是一本好书,此书对于研究中国监狱变迁的贡献甚至远远超过一般的关于此主题的论文和专著。恩格斯称赞巴尔扎克《人间喜剧》时说,“甚至在经济的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我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恩格斯:《恩格斯致玛·哈克奈斯》)。此评价同样适用于高先生的《狱城之恋》。

二、三个“劳改犯”的生活简史

《狱城之恋》中可供研究的“史料”和主题很多,本文仅以三个“犯罪人”(叶旭、刘晓莉、刘平安)的生死考验、命运沉浮、悲欢离合来探讨“犯罪人”身份认同问题。

叶旭是革命军人出身,44年跟日本人拼刺刀、47年跟国民党枪战、51年剿匪,伤痕累累、战功赫赫(高文,2003:451)。1949年他是粟裕第三野战军的一个营教导员,1950年初所在部队划归公安,组织上抽调干部成立了一个劳作队,叶旭被任命为教导员。1952年章文琪奉命率领400名干部和9000名犯人开拔方圆200平方公里,几乎没有人烟的黄泊湖,围垦建设劳改农场。叶旭时任有几十名干部和1200余名犯人的三大队教导员(江立春任大队长)。经过两年苦战,黄泊湖被拦腰切断(高文,2003:19-64)。围垦出来的土地第一年(1955年)就大获丰收,总产量达1200万斤。一个之前否定围垦的老秀才看到这一景象,连声赞叹:“真是人间奇迹!共产党真的了不起,真的是伟大。(高文,2003:69)”。由于贡献卓著,做事沉稳,威信高,叶旭被提拔为黄泊湖劳改农场副书记(地位仅次于场长章文琪)。

1959年黄泊湖劳农场来了一个叫王锦葵的犯人,彻底改变了叶旭的命运。王锦葵曾是国民党战犯,在1949年一次“越狱”逃跑时挟持了叶旭的父母,为救自己命悬一线的父母,身为营教导员的叶旭私放了王锦葵和另一名战犯。这件事10年来像梦魇一样纠缠着叶旭,使他其寝食难安。王锦葵见到叶旭后,旧事重提,要求叶旭“照顾”,叶旭断然拒绝。叶旭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决定向老首长章文琪坦白10年前的经过。章文琪听后将这一行为定性为“变节”( 高文,2003:94)。之后,叶旭被判刑3年,投入黄泊湖农场改造,从此开始了他漫长的劳改生涯(1981年前的政策是大部分刑满释放人员要继续留场(厂)就业,接受监管):犯人、劳改犯、就业的标签跟随了他大半生——爱妻离他而去,孩子被其他孩子孤立欺凌、父母的住房被人霸占,他被打被骂、被侮辱、被损害更是家常便饭。

曾是省报记者的刘晓莉1958年作为右派分子被送到黄泊湖劳改农场改造,是“不服从管教……比历史反革命还反动的少数人(高文,2003:82)”。因为拒绝劳动,在炙热的太阳下被五花大绑在田埂上。下面是刘晓莉和夏晓菊(女犯中队教导员,叶旭的妻子)的一段对话(高文,2003:73):

刘:我还是那句话,我没有错,你们无权强迫我劳动。

夏:没有错你怎么来这里的,人民政府能冤枉你?告诉你,来这里的没有好人!不想劳动,门都没有!

刘:死也不劳动。

夏:拿死吓唬谁?你这样的,多死一个,社会就少一分祸害。

刘晓莉反复说:“我从来没有反党,我是冤枉的,我要申诉。”但当时所有在场的干部都认为:这是“对抗改造,对抗政府”,后果就是“没好果子吃”。按当时的习惯,五花大绑仅仅只是惩罚的一个小小序幕。大约5年前,正是这几个大队干部简单商议后,由江立春下令就地枪决了带头破坏劳动工具、点燃两间工棚的犯人温家贤和赵三新(高文,2003:53)。下来视察工作的叶旭书记正好看到了这一幕,与其他干部的强硬尚武不同,叶书记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刘晓莉下了田。叶旭教育刘晓莉的方法和谈话堪称思想教育的教科书:“你冤不冤枉,我们暂且不提,但是你要相信,人民政府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当然,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你入队8天以来的行为表现,实实在在地表明了你不仅反党反社会主义,而且还是一个不思悔改的顽固分子……公然对抗干部的管教,你这不是反党是什么?……你骨子里看不起体力劳动,认为参加水田劳动是对你人格的侮辱。这就是您头脑里典型的剥削阶级思想的反映……”。这折射出当时环境下思想教育的威力,而叶旭之所以能说动夏晓菊还因为他书记头衔带来的官威和他身后“义正辞严”“摩拳擦掌”的干部们。这之后刘晓莉作为犯人、“就业”在黄泊湖劳改农场呆了24年。其间,被其他女犯泼粪,被干部打骂,被男朋友抛弃、被犯人王锦葵强奸怀孕,被民警队长霸占殴打,被批斗游街、被其他就业、就业家属侮辱损害,儿子被人欺负歧视最后犯罪坐牢成了“劳改二代”。

刘平安是刘晓莉被王锦葵强奸后生下的孩子,从小聪明懂事,和已沦为“就业”仍然一身正气热心帮助保护刘晓莉的叶旭是好朋友。刘平安不断受到欺负、排斥和歧视。除了同学江捷(江立春的儿子,老三)以外没有其他朋友。在刘平安八九岁的时候,他和江捷、江云(江立春的小女儿,老四)在江边玩。当江立春听江捷说,刘平安的妈妈是就业不是干部的时候,江立春拉起两个孩子就走。边走边说(也无意避开刘平安),“以后少和就业家的孩子一块儿玩……他们的爸爸妈妈都不是好人,跟他们玩会学坏的(高文,2003:244)”。随后,刘平安被几个干部子弟逼着当特务,并遭到了一顿拳打脚踢,反抗时丢石头打伤了农场实权人物许志中孙子的头。刘晓莉到许家道歉,围观群众说,“这帮就业的孩子没有一个好东西……”许志中对刘晓莉说,“今天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你们家长的责任了,但是我要告诉你,你儿子小小年纪就这么毒,在不好好教育的话,小心长大了就是一个劳改胚子(高文,2003:248)”。一次江立春带人例行清查到了刘晓莉家,其小女儿江云因为抢刘平安的小人书而引发了孩子间的冲突,江立春说,“看你不听爸爸的话,让就业家的孩子打了吧,以后看你还敢不敢和就业家的孩子玩了……”听到这话的刘平安非常生气,丢小石头打破了江立春的耳朵。一个队长找出躲在暗处的刘平安,当众打了孩子一个耳光,骂道:“你个小兔崽子,敢背后里下毒手,谁教你的!”江立春拍着刘平安的脑袋骂道:“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妈的,老就业家的哈子没有一个好东西,你小子长大了就是一个劳改,滚(高文,2003:268)”。刘平安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并真的成了一个劳改犯。后来的刘平安心狠手辣、为霸一方,成为当地最大的黑社会集团的头子。也发动了对江立春一家的残酷复仇:诱骗江云辞去了公职,始乱终弃,又指使人轮奸了江云,拆散江敏和赵家林,操控赵家林,陷害江捷。最后江立春因江云给家庭和劳改干部群体带来的巨大耻辱而“说服” 江云服安眠药自杀。故事最后,刘平安在可以轻松枪杀江捷的时刻,开枪自杀。

三、总体性社会中的“犯罪人”身份认同

1980年代以前的中国社会是典型总体性社会(total society)。总体性社会是指国家控制和垄断了绝大部分资源,包括物資、资金、权力、威望、机会等。任何一个社会成员要想取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必须从国家那里获得相应的资源。

国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超乎想象的社会动员能力和道德一体化能力。总体性社会中的国家是个强大到无所不能的“利维坦”,而社会是由没有自主意识和权利观念的群众压合成的“人造集体”。就像我们在《狱城之恋》中看到的“拉大旗”袒护为非作歹的孙子的许志中,当众斥责实际上被欺负的刘平安的妈妈刘晓莉,围观群众枉顾他们心里非常清楚的事实,恶意谩骂刘平安刘晓莉母子。在这样的社会中很难产生基于人性和自然法的纯粹道德来抗制被无限滥用的公权力。就像孙勇这样豪无党性原则、自私自利人品极差的“干部”,成了劳改农场人人畏惧的“孙阎王”,而一路仕途坦荡、步步高升。在总体性社会中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社会自组织,只有内心盲从或表面顺从的原子化的个人。国家推动着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同时也碾碎了无数有问题的、犯错误的、不合时宜者的理想、尊严、乃至最卑微的生活祈求。就像黄泊湖农场里的叶旭、刘晓莉们。

(一)劳改干部眼中的“犯罪人”

发生在叶旭、刘晓莉身上或身边的事有的在今天看来像是虚构,如江立春在农场就地枪决温家贤和赵三新(1953年),叶旭开除爱慕刘晓莉的刘大新(1958年),郑志远知道刘晓莉怀孕后一脚把已经刑满释放的她踢回了农田并使她“永世不得翻身”……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在当时确实可能发生。从革命年代走来的共产党人满怀理想信念、公正不阿、嫉恶如仇、不徇私情。 虽然当时没有《刑诉法》(1979年生效)、《刑法》(1980年生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生效)、《人民警察法》(1995年生效)。但仍然可以有理有据地开除公职、严厉惩罚、甚至枪毙,而这一切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因为,劳改工作不仅有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引导,而且有一整套的“改造理论”( 如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和一系列的“决议”( 如《第三次全国公安工作决议》)。国家领导人的改造思想贯彻到相关劳改文件之中并且在广大劳改干部中深入人心,也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如“把改造罪犯工作纳入无产阶级改造反动阶级,消灭剥削阶级历史使命之中”;“人是可以改造的”;“劳动改造罪犯”;“依靠群众加强专政”等。也即是说,对这些人的处理虽然无法可依,但却有章可循;虽然无情,但却有理。如果说,对这几个人的处理中看不到干部和群众的同情和犹豫,令读者尚有不解的话,则是我们对“犯人”和“就业”的性质存在模糊认识。正确的认识就应当是:犯罪是敌我矛盾,他们是阶级敌人,曾经害过我们、永远在找机会再害我们。因此,如果我们没有消灭他们的肉体,就要打垮和改造他们精神。正是在这种斗志和信念的鼓舞下,我们改造了日本战犯、国民党特务和一批批好逸恶劳分子,使他们重获新生。同时,也创造了像黄泊湖农场这样的人间奇迹。

(二)犯罪人的自我身份认同

在劳改农场中,即使像叶旭这样的一不怕死二不怕苦从枪林弹雨饥寒交迫的年代走过来的的坚强战士,仅仅几个月劳改之后,也会彻底改变。当升任副场长的江立春视察劳动现场看到叶旭——这个曾经的上级、兄长时,他看见他“佝偻着单薄的身躯,头发理得光光的,右眼圈明显被击打过,留下了青紫的印记,这时站在冰凉的沟渠里,正瑟瑟的发着颤。……从外表看,叶旭已经和其他犯人没有丝毫差别了……只这一刻,他就彻底明白了,自己已经和叶旭再也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高文,2003:110)。”是什么力量使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发生如此大的转变?叶旭因立功减刑提前释,又因妻离子散世态炎凉,再次回到黄泊湖自愿选择留场就业。江立春带人清查刘晓莉家时碰到了在刘晓莉家聊天的叶旭,曾今在叶旭手下的队长黑着脸对叶旭说:“天这么晚了,孤男寡女的在一起混,像什么话?还不给我滚!”。叶旭被队长的话刺得脸红一阵白一阵,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高文,2003:264)。叶旭为什么会认为队长的话是对的?

刘晓莉遭受了我们所能想到的针对一个女性的所有痛苦和伤害。即使这样,当1982被平反时,她还是认为“如果说前两年她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话,那么经过劳动改造和思想改造,后20年,在她的内心里她确实认定自己是有罪的,她诚心诚意的接受改造(高文,2003:315-316)”。刘晓莉为什么最后会觉得自己真的有罪,仅仅是因为她的善良吗?

年仅八九岁的刘平安面对铺天盖地的对他们母子的谩骂、侮辱和欺凌,相信世界上除了妈妈、叶旭和在远方执行神圣任务的“爸爸”再无好人。他不相信他们说“妈妈是破鞋”、“叶旭是坏人”是真的。当妈妈说要和叶旭结婚时,刘平安靠幻想支撑的最后一点信念彻底崩溃了,别人说的都是真的:妈妈真的是破鞋,叶旭真的坏人,他日思夜想的英雄爸爸已经死了。那一天,刘平安彻底变了——从心里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实现了劳改干部的预言:变成一个劳改二代!并且像劳改干部设想的一样,怀着对干部的刻骨仇恨,展开了残酷的报复。

查尔斯·泰勒认为:“人类生活的本质特征是其根本性的对话特征”。认同(Identity)是通过对话实现的,处于权力网络中的人们,其最为重要的对话对象即是立法者或国家权力的行使者。认同部分的是由他人的承认(Recognition)构成的;不被承认或被扭曲的承认,也会对认同构成显著影响。“所以,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会遭受实在的伤害和歪曲,如果围绕他们的人群和社会向他们反射出来的是一幅表现他们自身的狭隘,卑下和令人蔑视的图像。这就是说,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只是得到扭曲的承认能对人造成伤害,成为一种压迫形式,它能够把人囚禁在虚假、被扭曲和被贬损的存在方式之中”。在总体性社会中国家通过暴力、反复说教和大众舆论使“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邪恶、反动和缺陷。而他们也逐渐认同了国家贴在自己身上的标签,并按照标签内在的要求去说话和行动——变成一个真正的“犯人”和“就业”。除了来自国家、群众的打击,还有监狱里和社会上曾经被叶旭刘晓莉们看不起的渣子、流氓和无赖的侮辱和欺负,这击垮了他们最后的一点尊严——因为,他们连世界上最坏、最差的人都不如。“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默默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哪一个更高贵?(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对无数的叶旭刘晓莉们来说,他们承受不起生活的压力,只有放弃生命的尊严——同意这一切都是对的,按照“犯人”、“就业”的样子去生活。叶旭刘晓莉认同之后选择了“忍受”,而刘平安则在认同之后选择了“报复”,其结局是前者获得了“新生”,后者走向了“死亡”——但却不仅如此,全书结尾的一个细节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并不是我们曾经以为的非善即恶非黑即白的铁板一块,绝对正确的一体化的道德也出现了裂纹——被刘平安放生的“正义的化身”江捷醒来的时候“顿时觉得羞愧难当,他不得不承认,在这场双方(意志的)交锋中他输了(高文,2003:315-316)”。也许,那时,刘平安想到了在那群经常打他、叫他滚的干部子弟中还有一个从来不欺负他真心想跟他玩的孩子——这个人就是眼前的江捷……他把枪口转向了自己。此时,我们有些许难过和迷惘,因为,我们再无法简单快速心安理得地判定刘平安是个“敌人”、“恶人”或“坏人”,而对他的死拍手称快。

黄泊湖农场退耕还湖了。人们又看到淼淼湖水、碧波荡漾、飞鸟击空、渔船如履的美丽景象(高文,2003:601),这似乎预示人类不再选择“与天斗,与地斗”而是回归到了自然,与山川河流、生灵万物和平相处。那么,我们与人呢?这也许是高文先生和研究监狱现象的我们想要不斷追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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