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广军,赵雄辉,钟建宁,方建超,李新良,龙育才
(1.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2.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05;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1;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00)
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所段,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从生产端入手,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推动我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要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创新教育供给方式,整体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高职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教育结构性改革,特别是高等教育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高职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高职教育创新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近二十年来,我国高职教育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从高职教育“供给侧”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在政府部门多头管理体制下,高职教育仍然存在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领导和工作机制不畅,制度不完备等问题。政府部门对高职院校的管理还存在越位和缺位现象,在落实高职教育与培训资金投入政策制度中打折扣、搞变通,使用高职教育财政资金分散,总量不足,效益不高。
普教职教双轨并行体系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简化管理、提高效率,但是同时也约束了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多样化选择权利,阻碍了普职教育融合与协调发展对教育质量提高的作用,导致了“重器轻术”或者“重术轻器”的教育“偏窄”倾向以及日益严重的教育功利化趋势。高职教育的“断头”教育趋势依然存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本科、研究生层次的高职教育尚未有效建立,高质量高素质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短板缺陷比较突出。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部分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由于“市场滞后”等体制性因素,导致其人才市场需求与人才培养错位,引发了“结构性失业”。
高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修订完善滞后,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制度落实不到位,院校办学自主权普遍落实不到位,内部治理能力水平整体不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不明显,人才培养过程监管不力,人才培养质量整体不高,存在毕业生就业与企业用工荒的双重压力。
高职教育系统内部要素发育不足,高职教育思想理论体系不完备,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成效不足,院校治理理念和手段落实整体落后,受其升格前中职教育办学的惯性影响,人才培养过分强调岗位操作技能对接,功利性教育色彩浓厚,一线教师改革实践探索动力不足,教学创新实践成效不理想,不能满足人们对高职教育的高质量和多样化需求。究其原因:一是缺乏良好的价值认同;二是缺乏完备的法制治理;三是缺乏有效的自主权力;四是缺乏有力的质量保证;五是缺乏到位的经费保障。
1.完善高职教育政策供给
一是完善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制度。为办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高职教育,尤其需要把当前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上升为我国现代高职教育的基本办学制度,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可操作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和更加长效的政策规章,明确政府、院校、行业企业、受教育者等利益相关主体的责权与义务,在政府引导支持监管下,激励行业企业有效参与,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持续稳定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是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二是完善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构建普职融通、立体沟通、中高职衔接、多样化选择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尤其需要通过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面向高中阶段的中职和普高学生探索分类招生考试、注册入学等招生考试制度;探索完善中高职教育学段衔接、学分转换、一贯制培养等学籍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学生在中职升学,专升本,专本沟通、普职转换等阶段的多样化的选择权。通过高职教育招生制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公平,通过理念引导、配套政策改革,回应群众关切,有效改变社会群众对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差、培养质量差、培养层次低、社会地位低、薪酬待遇低、发展空间窄等传统印象,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三是完善高职教育创新创业制度。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高职院校培养一批专业技术扎实,职业素质优良,具有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完善国家政策举措,构建高职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形成可持续、多样化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健全完善高等职业创新创业教育基本制度,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职教育全过程。面向全民、面向全球、面向未来、面向终身,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与课程建设,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精神与能力。打造高素质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设施,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协作,培养具有全球创业思维与能力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2.完善高职教育制度供给
一是完善高职教育现代大学制度[1]。必须坚持依法治校,制订完善高职院校章程,以各高职院校章程为统领,以学术为本位,适时健全完善职业院校规章制度体系,保证章程的规定得到充分落实与实施,打造优良的章程文化。完善高职教育现代大学制度,关键是构建高职院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互平衡,良性互动的内部治理体系。正确定位行政机构的功能作用,使行政机构去官僚化。健全学术组织与功能,使学术委员会真正成为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充分发挥学术权力在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治教,完善高职教育治理体系,实现高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完善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省级统筹的管理体制,完善高职教育以省级政府为主要管理者的制度,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高职院校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深化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有效扩大与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继续推进政府放权,学术事务去行政化,将高职院校真正打造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法人实体。政府依法治教,履行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和公共财政投入等方面职责,高职院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面对政府和社会问责,接受质量和绩效评估,保证高职教育质量。三是完善高职教育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按照教学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要求,深化“应用导向、能力本位、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补齐高职教育顶岗实习管理等短板,健全和完善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制订顶岗实习质量标准。创新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夯实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条件建设,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指导队伍,强化对顶岗实习的过程化指导、监管、考核与评价。
3.完善高职教育法治供给
一是推动高职教育相关法律的完善。将与高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修订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协助全国人大,积极参与相关法律立法修订的调查研究和法案拟草工作。将高职教育改革的价值共识、发展方略、成功经验适时上升为法律,保证高职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扩大高职教育公平。二是推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法”立法。配合协助全国人大,推动将“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通过该法来明确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促进校企合作、产学合作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和权益。三是推动“高职教育质量保证法”立法。配合协助全国人大,推动将“高职教育质量保证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通过该法来明确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保证高职教育质量中的法律责任、义务和权益。
1.规范高职教育秩序供给
一是规范高职教育准入办学秩序。通过构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标准》,修订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法律法规,推动我国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与出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试行)》,以此来明确高职教育机构定位,加强对高职教育的分类指导和管理,严格高职院校设置、变更、调整、停办的审批,构建现代高职教育体系,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改变过去“同质化”的发展模式,走向“多样化”和“异质化”的发展道路。二是规范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秩序。面向社会市场需求,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完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专业目录》,加强专业设置宏观管理,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导高职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严格专业设置审核备案管理制度,防止热门专业盲目跟风,统筹平衡专业布点结构与数量;完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专家审核制度和专业建设合格评估制度。加快推动我国加入《悉尼协议》,推进高职教育专业国际认证,以《悉尼协议》指导我国高职教育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促进我高职教育与国际接轨。三是规范高职教育招生就业秩序。深化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制订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办法》,推进高职院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高职院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格招生工作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有偿招生发放各种名义的招生回扣,严禁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纪律与秩序。不断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入学考试、评价方式与机会,不断提升高职院校的招生质量,保证高职教育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做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和就业促进计划,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加强对高职院校就业工作的监督管理,严禁收取各种名义的就业推荐回扣,严禁各种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2.规范高职教育结构供给[2]
一是优化高职教育区域院校布局[3]。坚持高职教育区域协调发展,形成高等教育合理的区域布局。按照国家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与发展规划,对其区域内高职教育的规模和结构进行配套调整,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区域高职教育核心园区,发挥其对区域内各级职业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高职院校规模效益发展,形成高等教育合理的院校布局。我国高职院校数量多,规模小,效益低。根据区域内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产业布局和城镇化布局,以区域规划为统领,通过改造、整合、提升等方式,调整优化区域内高职院校的总体布局及其学科专业点布局。二是优化高职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完善政府在高职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中的主导作用,确立高职院校在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中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对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的监管力度,建立地方和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评议制度。支持高职院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紧密对接产业链和创新链,合理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科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创新型、创业型、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三是优化高职教育层次结构。构建高职院校分类标准[4],坚持满足人们接受高职教育的多样性需求,适应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和全球科技革命对技术技能人才新的结构性需求,促进各层次职业院校之间的衔接沟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高质量专科高职教育为主体,高水平本科高职教育(应用技术型本科)为拓展,专业硕士研究生高职教育为试点的现代高职教育层次结构。明确高职教育各类院校的培养规格、培养目标、培养重心和培养标准,引导各层次高职院校准确定位,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出特色和质量。高职教育应包括专科层次(专业副学士)、本科层次(专业学士)、研究生层次(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本科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属于应用型专门人才,简称工程型人才,又称工程技术型,其中包含工程设计与技术应用等;专科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属于应用型专门人才,简称技术型人才,又称技术技能型,其中包含高等技术应用和高级技艺技能等;中职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培养实用型操作技能人才,属于实用型人才,简称技能型,其中包含动手操作和初步技术应用。四是优化高职教育形式结构。高职教育生源下降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要求高职教育改革其形式与结构。高职教育重点在于培养专业性、应用性技术技能人才,有效提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职业技术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网络教育、高等职业技术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教育。促进高职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各层次高职院校信息化教学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等现代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手段,加快高职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和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建设与推广应用。重点面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精准扶贫攻坚的需求,大力促进一线劳动者技术提升、技能深化、职业转换、城市融入和脱贫致富,有效推动现代高职教育与培训体系和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3.规范高职教育公平供给
一是促进高职教育人才发展公平。保证接受高职教育者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者具有同等的发展机会,获得同等的待遇和社会认可,是促进高职教育人才发展公平的核心要义。消除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对接受高职教育者的管理使用歧视与偏见,消除“第一学历”和“唯学历”的用人导向。二是促进高职教育投入收费公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4%的分配,主要应加大生均经费的比例,减少专项投入,防止造成严重的不均衡。“后4%时代”仍需加大教育投入,要加大政府财政对高职教育投入占整个高等教育投入中的比例,缩小本专科高等教育投入的显著差距,逐年提高高职教育生均经费。我国高职教育存在资源分配不均、学费过高等问题,要逐步消除高职教育学费与普通本科教育学费倒挂的现象,降低高职生学费标准。要落实政府促进高职教育公平的责任,加大政府财政对高职教育的转移支付和职教补偿力度,缩小省际间的投入差距。遵循“教育机会均等补偿”和“成本与收益一致”原则,构建灵活的收费制度和奖励制度。加强对各级财政,特别是地方财政中高职教育财政投入的督导巡查工作,规范高职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高职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和效益。三是促进高职教育招生就业公平。本科高校实行依照高考分数依批次录取制度,客观上造成了只有分数低的学生才去上高职院校的现象,导致了大多数高职院校招生困难,生源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阶段教育有机衔接,探索“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方法,克服全国高考统一标准选拔人才的弊端,适当提高入学标准,保证生源质量。当前高职教育质量整体不高,尽管各校上报的就业率不低,但是高职毕业生的整体就业质量不高,毕业生就业半年或一年后的离岗率高,存在就业不稳定,发展缓慢,发展空间小,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高职教育就业质量低,回报率低,也突显了高职院校教育不公平问题。
4.规范高职教育保障供给
一是增强高职教育办学制度保障。推进高职院校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健全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高职教育督导,加强高职教育社会监督,增强高职教育办学制度自主保障能力。二是增强高职教育领导制度保障。坚持完善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治校,推进高职院校章程建设与实施,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体系,深入推进高职院校领导权、行政权、学术权、监督权主体各尽其责,协调互补,相得益彰。三是增强高职教育运行机制保障。健全依法保障高职教育财政投入机制,落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稳定增长制度,提升高职院校办学基础能力和运行保障水平。
1.提升高职教育价值供给
一是提升高职教育人本价值供给。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现代化滞后,不仅对经济发展不利,而且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高职教育有重视工具属性而忽视价值性的现象。提升高职教育人本价值供给,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引导高职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职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把高职教育的价值观由知识本位转变向能力本位、学生本位,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高职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满足受教育者个性发展、自由发展、公平发展的新需求。全球化发展要求强化高职院校学生应对世界变化发展的能力,强化培养高职院校学生多元文化的认知能力与经验,满足受教育者跨文化发展的新需求。二是提升高职教育社会价值供给。高职教育是一种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高等教育类型。高职教育的人本属性体现在充分满足人本发展的需求上,高职教育的社会属性体现在应充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上,为国家战略实现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的社会价值。三是提升高职教育学术价值供给。高职教育必须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升学术竞争力,要聚力产教融合和产学研用合作,在技术改造和应用创新方面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对接企业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科技创新服务融入企业、融入产品、融入产业,提升产品质量与科技含量附加值。
2.提升高职教育权威供给
一是提升高职教育制度权威供给。制度权威是对制度规范的服从和尊重关系。在高职教育供给中,高职教育制度权威供给是本质性和关键性的供给,其根本目标是实现高职教育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法、依法治校、依法治学。在推进高职教育“管办评”分离和“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的分权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必须建立中央、国务院对高职教育的领导权威,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特别防范借高等教育市场需求导向之名义,让来自市场的权力侵犯和腐蚀教育行政权力与办学权力,违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过度功利化和工具化;必须健全高职教育法律法规,令行禁止,建立并完善高职教育督导、督查、巡查和问责机制,严格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高职院校依法办学行为以及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建立预防和惩治教育行政权力、办学权力、教学权力被市场寻租,搞利益输送和权钱交易,损害师生合法权益。要通过深化高职教育及其管理体制改革来保证高职教育权威供给,提升高职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二是提升高职教育质量权威供给。提升高职教育质量是高职教育内涵发展的核心,是当前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促进高职教育可持续与健康发展的永恒主题。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修订高职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教学评估与诊改来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当前,针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权威评估还有待于进一步建设完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设置高职教育专门独立的评估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作用,加强外部质量保证的社会监督,强化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落实高职院校质量保证的主体责任。提高高职教育质量评估的权威性,实施质量公开制度。主动与国际高职教育接轨,构建科学的高职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打造权威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建设一批质量优良的高职院校,树立高职教育质量权威品牌。三是提升高职教育技术权威供给。技术权威源于自身实力,技术权威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高职教育是我国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掌握技术应用创新领域的话语权,必须树立技术权威,发挥技术人才、技术手段和技术资源优势,努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加强高职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要加大对高职院校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打造一流的科技研发机构、一流的科技实验装备和一流的科技研发人才队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3.提升高职教育标准供给
一是加快落实“中国特色高职教育质量标准”的制订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要健全完善高职院校、政府、企事业用人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学生等不同主体共同参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构建及其实施监控的体制机制。要加快构建国家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通用标准,要加快制订完善国家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与专业认证评估标准体系、高职教育专业课程标准与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体系、高职教育专业实习实训标准与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体系、高职教育专业教师标准及其培养培训考核评价标准体系。二是加快完善“国家高职院校设置办学标准”的修订实施。要适应国家对“高职教育内涵式提质增效发展”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标准》《高职院校教师准入标准》《国家职业资格(技能)标准》《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等。
1.保证高职教育质量供给
一是满足人们对高职教育高质量、足数量、多样化的需求。为了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助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迈向中高端发展,迫切需要培养大批高素质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要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高职教育综合改革,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高职教育,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双修,全面提升现代高职教育质量。推动一批优质高职院校联合本科院校试点举办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推动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动高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打造中国高职教育品牌。二是强化立德树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高职教育质量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高职教育教学全过程,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质量理念,以学生的需要、学生的发展和学生的权益为中心,弘扬工匠精神,提升职业素养,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爱国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品格、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造就一大批新时代的大国工匠与能工巧匠。三是提高高职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高职教育要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科技、文化、生态发展、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改革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适切性,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适应性。四是完善高职教育质量管理制度,构建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常态化的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高职教育质量的监督管理,发挥第三方对高职教育质量的评价作用,全面有效落实高职院校履行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主体责任,建立高职教育质量责任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国家指导,省级统筹,院校实施,制订完善国家高职教育质量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习标准,制订国家高职教育质量保证法规,健全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高职院校质量保证实施条例。完善国家、省市和院校三级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高职教育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高职院校人才工作状态数据监测评估制度。五是强化以教师发展为核心的理念,打造高水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突出高职教育能力本位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高职院校必须将培养一支富有较强专业实践技能、实践教学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的“双师型”队伍作为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第一要务。国家要制定完善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双师型”教师队伍数量、结构的刚性要求。要建立“双师型”教师职业资格制度,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程序,在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评估指标体系中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比例作出规定,完善“双师型”教师队的评聘培养管理制度。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教学与科研并举,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六是提升高职教育现代化供给水平[5]。高职教育现代化作为我国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和推动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基础。高职教育现代化水平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构建具有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现代高职教育,必须面对全球化挑战,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我国高职教育现代化供给水平。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可持发展是高职教育现代化的核心理念,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是高职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任务,多样化、可持续是高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道路,创新发展、合作开放是推进高职教育现代化的发展动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模式。
2.保证高职教育人才供给
一是保证高职教育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型)主要依靠专科层次的高职教育来培养,着力突出技术应用能力和高级技艺技能培养,针对疑难问题和复杂工艺具有比较强的操作、应用和革新的能力。二是保证高职教育中高端应用技术人才供给。中高端应用技术人才(应用技术型)主要依靠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来培养,着力突出高等技术应用能力和技术工艺创新能力培养。三是保证高职教育中高端工程技术人才供给。中高端工程技术人才(工程技术型)主要依靠发展本科与研究生层次的高职教育来培养,着力突出工程设计与高等技术应用创新能力培养。
3.保证高职教育科技供给
一是保证高职教育科技开发供给。在振兴实体经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农业现代化,推进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实现“中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等进程中,高职院校要主动参与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新技术应用、新工艺革新、新产品开发、新业态构造、新模式发展等供给方面,不断提升科技开发硬实力,提高科技开发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开发保证能力。二是保证高职教育科技服务供给。高职院校应当主动服务我国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环境治理、健康养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区域性、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支撑,提升高职教育科技服务供给能力。三是保证高职教育应用研究供给。提升高职教育在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等方面的供给能力,要通过构建校企联合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创新优势。在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网络方面,高职院校要明确自身应用创新功能定位,积极推进科教融合发展,主动参与国家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学校参与、市场导向的新型应用技术研究机构,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及其收益分配的体制机制,提升高职教育应用创新研究的供给能力。
4.保证高职教育创新供给
一是保证高职教育知识产权供给。保护知识产权是进行长期研发投资的前提条件,有助于科技创新者建立起对于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和长期投资的信心。要大力支持高职院校师生创新研发、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保护,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资源,探索加快高职院校科技专利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二是保证高职教育创新创业供给。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双创”行动计划实施中,要打造一批“双创”教育示范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高职教育创业创新教育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探索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提升高职教育创新创业供给能力。三是保证高职教育技术积累供给。实施国家高职教育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工程,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校企协同创新,为打造区域技术技能创新高地服务,提升高职教育技术技能积累的供给能力。
5.保证高职教育社会供给
一是保证高职教育社会服务供给。增强高职教育社区服务功能,健全高职院校志愿者服务制度,促进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职业素质提升,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增强高职教育精准扶贫的服务功能,精准发挥高职教育“造血”扶贫、技术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优势。二是保证高职教育社会治理供给。增强高职教育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教育功能,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的教育,提升学生社会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增强高职教育服务社会自我调节功能建设,积极参与行业规范、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设,提升高职教育服务社会治理的供给能力。三是保证高职教育社会和谐供给。增强高职教育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就业创业、促进民生改善的功能,健全高职教育权益保护机制,提升高职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供给能力。
6.保证高职教育文化供给
一是保证高职教育文化传统创新供给。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构建,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继承“五四运动”以来的革命文化传统,振兴我国传统工艺,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提升高职教育服务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供给能力。二是保证高职教育大学校园文化供给。要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精神文化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强化高职院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民阅读、科学普及、艺术普及,打造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培育良好校风学风,营造现代文明风尚,提升高职教育大学校园文化育人的供给能力。三是保证高职教育行业企业文化供给。参与行业企业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推进高职院校文化与行业企业文化交流融合发展;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促进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体育、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中外人文交流力度,拓展文化交流与合作空间,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7.保证高职教育生态供给
一是保证高职教育人才生态供给。高职教育要服务于我国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生态体系的构建,服务于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专本研纵向贯通衔接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标准体系和普职类横向立体融通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不断优化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结构,不断优化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提升高职教育技术技能人才的生态供给能力,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营造良好的人才生态。二是保证高职教育科技生态供给。高职教育要服务产教融合、产学合作、校企协同的科技协调联动发展机制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推动区域科技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服务支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开发,提升高职教育科技生态的供给能力,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营造良好的科技生态。三是保证高职教育文化生态供给。高职教育要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诚信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提升高职教育文化生态的供给能力,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
8.保证高职教育政治供给
一是保证高职教育坚定政治正确供给。高职教育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服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高职院校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大力培养讲政治、懂专业、强技能、善管理、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提升高职教育坚定政治正确的供给能力。二是保证高职教育维护社会稳定供给。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难度加大。新形势下维护高职院校安全稳定,建设和谐平安校园,要健全高职院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构建高职院校安全稳定管理体系,完善校园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监管制度,提升高职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的供给能力。三是保证高职教育促进社会公正供给。高职院校要营造公正透明的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环境,打造开放包容的学术环境、人文环境,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公平,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完善,积极引导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维护接受高职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高职教育秩序朝着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提升高职教育促进社会公正的供给能力。
高职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长效机制是增强高职教育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要着力创新健全高职教育的供给与需求的联动机制,保证高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创新高职教育供需机制要坚持面向市场、需求导向、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基本原则,建立人才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机制,高职教育与产业结构联动机制,专业设置预警与专业调整联动机制,专业课程改革与市场需求联动机制,招生培养就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人才市场需求监管与反馈联动机制和“多元联动”人才供需信息共享平台等联动机制制度与平台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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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锋.更新观念深化改革调整高等教育结构[N].中国教育报,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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