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琪麟 樊春俊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飞速发展,校园金融市场在大学生中的持续渗透, 2016年大学生消费市场总规模达4524亿元。2009年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校园金融市场参与者银行业的退出和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对象转移后,专注于校园分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逐步成为校园金融市场的主导者。鉴于大学生对网络贷款的不了解和巨大的潜力利益诱惑,相继出现了违背互联网金融初衷的“校园贷”不正之风。本文主要讨论通过虚假宣传诱惑大学生透支消费、提前消费,通过威胁、恐吓等非法催款手段谋取高额利润的非法网络贷款。当前因“校园贷”而出现一系列负面事件已经严重影响社会风气、金融发展,侵犯学生合法利益和损害学校声誉。高校预防和治理“校园贷”乱象刻不容缓。
“互联网+”是当前高校开展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潮流,是掌握大学生日常生活行为的有效途径,是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校园贷”乱象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阐述“互联网+”背景下的大学生“校园贷”乱象,多方位剖析“校园贷”恶性扩张的原因,拟从高校自身层面出发、多途径探索一套科学的防范手段,从而实现科学治理不良校园借贷行为,全面推进校园文明建设。
目前“校园贷”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O2O分期消费平台,针对在校大学生提供分期消费,例如分期乐、趣分期等;第二类是P2P网络贷款平台,支持大学生网络贷款业务,如名校贷、投投贷;第三类是B2B电商信贷产品,依据消费者消费数据和信用级别授予用户消费额度,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1]。
2015年《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指出:在对网络贷款了解程度方面,当前大学生群体中,31.68%的学生听说过网络贷款;53.34%的学生不了解网络贷款,且其中仅有16.2%的学生明确表示愿意了解。大学生对网络贷款行业和产品的不了解,给非法网络贷款机构或放款人可乘之机。2016年以来,“校园贷”频频出现“欠下巨额债务的学生跳楼”、“裸照借贷”、“暴力催收”等乱象。2016年4月,教育部与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同年8月,银监会再次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2017年9月,教育部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总之,非法网络贷款“校园贷”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飞速发展的负面产物,也是无法避免的现象之一,更是我国依法治国、良性发展网络金融的重要治理对象。
1、超前消费意愿、可支配收入较低推动网络贷款的飞速发展
《2016年中国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研究报告》显示,互联网技术和电商消费所培养的新消费习惯促使年轻群体消费观念发生改变,18-30岁人群中68.2%使用过分期消费,21.1%未使用但感兴趣,仅10.7%未使用且不愿尝试。超前消费意愿与大学生可支配收入较低之间的矛盾随着消费水平提升而日益加剧,充分体现在互联网消费交易规模和同比增长率上:2016年中国大学生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达801.1亿元,同比增长172.7%。
强烈的自主消费意识与薄弱的理财观念形成鲜明的对比,主要体现在炫耀消费、超额消费、举债消费、攀比消费等现象上,充分说明当前大学生消费思想的不成熟、理财观教育的缺乏。网络贷款的一系列“诱惑”条件,极有可能导致理财观薄弱的大学生进入“贷新款还旧款”、“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中,随着情节的恶化,违法违纪行为和轻生事件随之而生。
2、强烈的创业意向、紧缺的启动资金促使大学生纷纷关注和使用网络贷款
《2016年中国大学生创业报告》显示,参与调查的43万余大学生中,89.8%的在校大学生曾考虑过创业,18.2%的学生更是有强烈的创业意向,有12万名大学生正在创业或曾有过创业经历,占调查总人数的28%。同时,调查显示51%的在校大学生和53.1%的创业者表示创业实践面临最大的阻碍是资金约束。
部分网络贷款平台紧紧抓住大学生创业心切且自己短缺之间的矛盾,利用“无担保、无抵押”、“高额度、当日放款”等形式诱惑大学生网络贷款创业。其中,因对贷款利率和还款事项的不了解或遗忘,导致很多大学生的创业梦想死亡于高额的贷款利率和粗暴的催款行为之下。
3、便捷的借贷手续、诚信还款意识淡薄导致“校园贷”乱象横飞
2015年《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显示,在大学生日常经济生活中,有50.84%的学生每月资金无盈余甚至还有负债,超八成大学生有资金短缺感。大学生选择网络贷款主要看重的是方便、快捷和手续简单,占比位居所有原因之首,为58.48%。71%的大学生认为考试作弊是最普遍的不诚信行为,而认为借款不还是不诚信行为的仅有35%,充分说明大学生对于网络贷款的诚信还款意识较为淡薄,从而倒逼部分网络贷款机构不得不采用暴力催款行为,出现“校园贷”负面新闻。
4、法律法规的空缺、监管机制的缺乏助长校园不良借贷的恶性扩张
校园贷”是金融业互联网模式下的新兴产物,是我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的真空地带。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关于校园贷的法律和管理办法,使得“校园贷”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2],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校园不良借贷的恶性扩张。
教育部高度重视“校园贷”乱象的整治,然其形式的严峻性决定了治理成效的任重道远。为防止“校园贷”对大学生的持续荼毒和伤害,高校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日常行为准则的引导者,应勤思、多做,用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治理“校园贷”乱象,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
1、规范行为准则、加强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与教育双向反馈机制
“校园贷”乱象的主体是大学生,治理“校园贷”乱象,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与网络贷款行为是首要任务。为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维护学校良好声誉和合法权利,加强“校园贷”警示教育,积极制定有关大学生不良网络借贷行为的惩治办法。
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提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还款是治理“校园贷”乱象的重要方向之一。高校应该制定科学、全面的大学生诚信档案建立机制,让大学生把“诚信的重要性”提高至“成绩的重要性”同一层面,杜绝贷款学生滋生“无担保、无抵押”就可“无需还款”的不诚信认知及行为。2015年《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显示,有55%的大学生认为诚信档案应该纳入个人档案;80%的大学生认为诚信对于未来的就业有影响。由此可知,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能够得到大学生的大力支持。
教育不只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家长的义务。高校建立教育双向反馈机制,让学生家长参与不良网络贷款学生的教育中,形成学校、家庭齐抓共管的局面,能够更有效地避免轻生等“校园贷”负面事件的发生。
2、普及金融知识、重视消费观教育,搭建日常监测与应急预警机制
多种渠道发布互联网金融安全知识,开展金融学、网络安全等相关课程的通识教育,向大学生进行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的普及,开展丰富多彩的“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活动月”系列活动,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意识[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并要求“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4]。高校应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利用多种渠道积极普及消费观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树立理性的消费观。
高校应该搭建网络贷款行为的日常监测与应急预警机制,提高网络监管能力,对校园网络借贷行为进行排查,教育、引导和帮扶贷款学生及时还款,终止不良借贷行为;对“校园贷”中的“校园代理”进行清查,警醒学生不做“校园贷”恶化的帮凶。
3、开展校企合作、拓宽资助途径,完善资助体系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
高校必须在现有的国家资助体系基础上,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利用校友会、企业集团、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等渠道筹集专项校园助学基金,使其纳入学校专项管理,作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资助政策体系之外的有效补充[4]。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作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作为培育青年大学生的主要阵地,高校更加应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加强资助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对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
除对非法网络贷款机构的整治外,高校从自身举措出发,从学生素质教育抓起,切实加强学生对网络金融行业和网络贷款产品的宣讲与辨别能力的培养,从而从源头预防与杜绝“校园贷”乱象的发生、恶化与蔓延。
[1]吴再发.陷阱与跨越:校园贷视阈下的大学生消费引领[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2):105-106.
[2]候荣灿.新形势下校园贷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投资理财,2017(2):147.
[3]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N].人民日报,2016.
[4]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5-05(2).
[5]蒋泽枫,刘宸.和谐校园视阈下校园网络借贷防范与教育引导[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13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