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合木提·斯拉义
(作者单位:新疆电视台维吾尔语综合频道)
数字技术、5G移动通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引领新媒体迅速发展。法制电视节目在寻求与新媒体融合道路的同时遭遇发展困境。尤其大多节目主持人自身问题严重,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知识匮乏、主持人角色定位单一且主持风格雷同,个人风格不显著,以上因素制约电视节目的发展,难以有效发挥节目引领社会的职能。法制节目要借助新媒体力量,从多视角去发挥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渠道作用,产生社会教育效应,让法制教育、法制事件愈发民生化。
法制类节目围绕法律主题,多讲述法制事件,从平民视角阐释法律,以达到弘扬社会正能量、呼吁爱心奉献、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节目在潜移默化中调节人们的心理秩序和空间,发挥社会教化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起到监督社会、守望社会、引领社会的作用。传统媒体在发展过程中,借助新媒体优势进行媒体融合,实现网络电视和电视节目客户端的融合发展。
在这一融合趋势下,法制类节目主持人的工作意义和作用也悄然发生改变。节目主持人的主要功能是教化、引领和监督,通过民生角度重新审视我们周围的法制事件,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节目中,主持人有效把控并解读法制事件意义重大。节目主持人是法制节目的核心,并承担着连接节目和群众纽带的责任。随着传统媒体的市场化以及法制节目的多样化,法制节目的社会缓冲剂和黏合剂功能更加突显,但传统的电视和广播法制节目受到固有形式的限制,弊端较多[1]。作为法制类节目主持人,必须适应融媒体发展趋势,尽快调整自身角色定位,规避传统媒体形式和模式的禁锢。以清晰的自身定位弥补节目定位不明确的问题,扮演好法制类节目主持人社会法制代表和节目主持人的双重角色,不断增加节目竞争实力,实现主持人准法律人以及真媒体人的定位。
节目主持人的内生环境主要体现在节目制作技术不断升级,节目制作技术迎来全新改变。传统媒体面临要适应受众获取节目方式发生改变这一基本事实,互联网的普及使新闻客户端的使用率高达80%以上。法制类节目主持人必须适应融媒体环境,树立市场意识和主动竞争意识,主动提升节目质量,以精品意识打造法制节目精品。改变内部合作的单一路径,寻求外界伙伴关系,实现不同媒体信息共享,借助新媒体优势,发挥主持人在节目中的引导作用。
科技推动法制事件的传播形式多样化和传播范围、空间不断扩展,节目主持人的工作内容更加多样,传统定位“新闻播报员”角色已经不适应新媒体时代的需求。法制节目主持人的工作内容不仅仅是将法制事件透过手中的播音稿声情并茂地读出来,这种“服务”意识略显被动,而是应该勤修内功,储备法律知识,为观众理清法理逻辑,从观众的角度,适当提出一些见解和疑问,以彰显节目的专业性[2]。主持人的定位甚至更应该偏向教师,对于社教类以及民生类的法制节目,内容严谨,容不得过分调侃,但这不应当成为节目主持人限定于新闻播报员以及主持人单一角色的理由。主持人应主动适应多媒体发展的趋势,寻求更明确的职业定位,不拘泥于单一的角色认知,通过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适应法制节目多元化发展趋势,提高服务质量和节目市场占有率。
在传统媒体纷纷转型适应期,法制节目的载体也从广播、电视转向门户网站、电视客户端等多媒体融合的形式。随着媒体融合的深入以及发展方式的不断变化,法制节目主持人需要重新定位自身角色,尽快识别受众需求,并适应新媒体的发展特点。
面对节目受众需求的转变,传统媒体要在保持优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突显节目主题特色、栏目特色,使其更适应新媒体环境。新媒体是技术革新的产物,主持人要熟悉新媒体的内在特点,主持人要对新媒体感兴趣,感受用户的需求变化,并非限定在自己熟悉的领域,主持新节目时应结合新媒体调整原有的主持风格。善于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掌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和方式,并以此发挥法制节目主持人引导者的身份,强化主持效果。当前,很多法制电视或广播节目开通栏目的微信公众号或者微博,为用户提供最新的节目动态和资讯,借助互联网平台扩大节目的影响力,并通过评论等互动功能得到用户的真实反馈,以及时优化节目内容,通过事实评论反馈可以使节目主持人在当下反馈受众关心的问题,发挥新媒体传播快捷、及时的优势。
法制节目主动适应新媒体的传播形式,以传播内容为质量保证的根本,扩大节目的影响力,吸引受众,并提高受众的认可度。法制节目主持人应适应网络电视传播迅速、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征,在强调服务的同时,增强和观众的互动,拉近彼此的距离。主持人应从自身节目主持风格定位进行创新。作为法制类节目的业界标杆,《今日说法》将法制案件引入节目中,节目的开放性和互动性成为该节目的突出亮点[3]。该节目为日播,借助网络发展,搭建和观众互动的平台。法制案件讨论中大量法律问题由专业人士解读,但观众并非都具备完整的法律知识,多数专业术语无法理解和消化,主持人撒贝宁就跳脱受众选择的被动,将艰涩难懂的法律术语转变为观众可以接受的平实表述,甚至是家常话,在和专家讨论的过程中,又能以观众的角度向专家提问,问出观众关心的话题,在观众心里树立专业权威形象。节目主持人搭建起专家和观众沟通的桥梁。主持人作为法律的引导者,要引导受众知法懂法,引导专家答疑解惑,并主导节目的整个进程。又加上法学院毕业专业度的加持,在法制事件的引导中,实现了专家、事件、法律以及群众的多方衔接,使节目保证客观又不至于呆板冷漠,保证了法制节目法律的威严以及说法人的权威性,并通过平实的语言表述赢得观众的认可,在众多法制节目中树立行业标杆。
移动4G技术已经成熟,5G技术也即将应运而生,数字化处理已经成为新闻产品的基本形态,图解、数读、短视频、H5、直播、VR等新技术的应用将法制案件、场景等进行模拟再现以及可视化呈现,对节目主持人的信息化主持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新媒体的应用使媒体的传播方式转变为多点互动,节目主持人需要注意并处理切入的互动内容,信息的即时化处理以及新媒体的时空不受限制等特点,都需要主持人不仅高质量完成演播室主持工作,还需要借助媒体工具实现和受众的互动,通过现场连线、评论区互动等形式实现线上线下及时交流,及时获取节目的反馈信息,改进主持方式。
新媒体时代,法制节目主持人应从个人主持素养提升、主持人角色定位、发挥融媒体优势和创新等角度保证法制节目的高质量,促进节目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