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端磊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缓解发展的不平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杜润生作为中国“农村改革之父”,有着丰富的农村发展思想,而农村合作经济思想是其农村改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研究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对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是现代型合作经济思想,和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合作制试验以及民国时期农村建设运动的合作制探索等传统型合作制有着本质区别。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环境下形成,和现代市场经济有着较好的兼容性。他认为将来农业必然向着合作化的方向发展,应推动小农户和市场接轨,促进农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相协调,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不断推进组织和经营方式的创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村合作化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在实践中对中国农村发展的深入观察和分析,杜润生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合作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形态,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的,也将促进农业合作化的完善,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农业的家庭分散经营将不断趋于联合生产。1982年,农业改革在全国推行,在全国农业书记会议上,他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合作经济的新发展,并做出“今天的家庭经营,其性质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它是在土地公有化条件下的家庭经营,在许多方面受集体经济的制约,是合作经济中的一个经营层次”[1]的重要论断,随着实践的发展,2005年的他又在全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论坛中强调了“农户从各自独立的分散经营,走向联合经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2]。
杜润生认为,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合作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前提,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为了规避风险,调整生产,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必然会走向合作;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加强对农业的调整,保证粮食生产的安全,必须把农业这个国民经济基础部门逐渐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也必然要求农业实现合作化经营。在1984年探讨农村商品经济发展问题时,他分析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两个趋势,“农民群众在商品经济发展中,要进入市场,会受到个人、家庭经营发展的局限,会要求扩大经营规模,要求某种社会服务,所以,商品经济本身可能产生两方面的趋势。一个趋势是联合、合作,假如这个趋势不加引导,就可能产生另一个趋势,即生产资料聚集到少数私商手中,贫困户为克服困难,不得不依附他们”[1],此外,在当年的形势报告会上,他再次强调“通过这些合作形式,可以使农民与市场挂钩,使农产品经受市场检验,推动技术进步,培养经营人才;可以使农民个人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恰当地结合起来,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宏观计划轨道”[1]。
杜润生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自发组织起来抵御市场竞争、降低市场风险的经济组织,他的产生和发展得益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农村的影响,同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具有的社会调节功能和服务功能,将在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第一,调节生产功能。一方面,根据市场调节农民生产,将农民从一个个分散的个体经营整合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减少和避免家庭分散经营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将风险降到最小,保证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调节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农村的发展,以农业种植为主,产业利润较低,强化合作组织的调节和整合功能,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给农业产品加入劳动、资本和知识等新的要素,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长农村产业链,扩大生产范围和社会分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1981年,杜润生[1]在农业领导干部学习研究班上,针对农业合作组织在促进产业调整方面的重要作用,强调了“首先要提高商品粮的生产,要着重于研究多种经营与粮食经营互相促进的关系,转变其互相限制的关系,找到数量界限。着重研究农村二次产业、三次产业的发展”。而后,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1998年,在改革开放20年之际,杜润生[3]回顾和总结了改革开放的历史,针对合作化发展,他强调“各种渠道联合起来,联合本身就能产生效益,联合起来可以避免重复投入,避免风险,减少中间费用。”第二,服务功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互助发展的民办组织,这就决定了这个组织不能以营利作为主要目的,而必须以服务作为自己的核心功能。杜润生[1]在198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在讨论农村改革方向时就敏锐地发现了“农民为了满足商品生产的需要,在服务环节上发展了不同规模和项目的专业合作,解决供销、信用、加工方面的问题”,并在实践的发展中不断地改革和完善其服务功能。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深入发展,亟需推进农业产业化。在促进农业生产联合的途径上,杜润生认为,龙头企业制度是促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的重要方式。在2001年农业产业化研讨班上,杜润生指出“集体化的路子解决不了规模经营问题,还是按国际的惯例,家庭经营不变,在纵向和横向的环节上实行联合,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在服务环节上搞规模经营。龙头企业就是适应这个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检验,比较了各种办法,得出来的一个好的结果”[2]。在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方面,他主张改革原有的组织,重新确定组织的建设方向和体制,明确业务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策略和步骤,改革供销社成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供销服务组织,改革信用社成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在市场经济之下,促进“老树发新芽”,新的组织在改革的过程中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全新的服务。
杜润生从对国内外农村发展规律的认识出发,强调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发展,在1984年重要农村工作会议上他分析了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几个社会目标,摆在首位的就是走城乡结合,共同繁荣的道路,他强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引起城市的过度繁荣,乡村一度凋敝,这是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以至现在的一些第三世界国家都出现过的现象,市场规律自发起作用的结果”[1],因此他主张,要在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农村的改革,提高农业生产率,改善农村就业结构,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力,吸收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实现充分就业。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促进地区间经济互助,在此基础上,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杜润生认为,要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首先就必须将经营权搞活,在明确所有权的基础上搞活经营权,允许土地流转和入股,给予农民更多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在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他在总结1983年1号文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强调不少地方责任田太过零散,必须通过法律制度明确集体所有权和产权,充分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因此,应该“允许个人转包。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一部分农户放弃了土地,把土地相对集中到种植专业户手中,先后进入集约化经营,是带有进步意义的变化,应当鼓励。”[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和建立,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进行土地规模经营的试验,在1994年作为试点之一的广东省南海市土地股份制研讨会上,他强调,股份制不是简单当作集资的手段,而是探索社会主义国家建立新的产权体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需要,因此要“明确集体所有权,稳定家庭承包权,搞活土地使用权,”[4]农民以土地入股,个体分类手工业、家庭工业和家庭副业进入市场,按股份组成某种联合体,兼顾集体和个人两方面的利益。
在合作形式上,杜润生主张吸收股份制和合作的双重优势,采取股份合作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推动政社分置,摒弃其中的不适合当前发展的阶段性因素,面向市场,体现开放性。扩大股份,把分散的社会资产联合起来,风险分散于股东公众,农民以土地入股,不设企业股,企业法人不能成为本企业的股东。产权界定为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相应的资本支配权和物业经营权也相分离,利用股份制纠正政企不分的诟病。
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通过总结我国农村建设的规律,杜润生认为,农业合作经营的规模和具体形式应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幅员辽阔,区域之间的发展差异较大,农村的发展情况千差万别,推进农业合作化经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点,确定是否适合采取合作经营以及采取何种形式的合作经营。他认为合作制的产生有深刻的经济原因,它曾经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下存在过,但历来没有,也不可能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它的具体形式是由具体的地点、时间和条件决定的。不搞一刀切的模板,应结合地方特色,展现多样性。1994年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进行土地规模经营的试验取得重要成果,在重要试点之一的广东省南海市举办的土地股份制研讨会上,他强调:“要按条件办事,不讲这一条,好事会走向反面,甚至变成灾难,搞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并不是到处可行的,要看是否具备条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心中有数”[4]。
针对龙头企业的发展,杜润生认为各地农村资源禀赋、风俗文化和产业布局各不相同,因此,要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必须发展多种所有制和多种形式的龙头企业,根据农村发展的条件和现状,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形式,根据市场的需求,推动农业合作化发展。1999年随着农业股份合作制发展,农业产业化不断推进,数量虽然不多的龙头企业却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组织召开的全国龙头企业经验交流会上,杜润生论证了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之间的关系,针对当时龙头企业的发展的问题,他强调“龙头企业的形式要多样化。现代经济是个多样化的存在,中国过去有追求‘一大二公’的历史,私人企业大多属于小的大的都被消灭了,结果造成了短缺经济,投资饥渴症”[4],只有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之下,凸显地方特色,满足市场的需求,才能不断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生产力大幅提升,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了新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指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5],为新时代打造现代化农业指明了方向,较之于传统农业强调农业生产环节,现代化农业不仅注重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化,同时注重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等各方面的现代化发展。要适应发展新形势,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统筹协调,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合作提高资源和技术的利用效率,不断强化农业生产的质量和过程管理,提高农民生产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和竞争力,才能促进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化。合作起来的农民作为一个整体,更能够不断加强与市场融合,将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延伸至加工和流通等环节,通过专业化、网络化流通、市场化营销,推进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化。
针对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党的十九大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理念,这是城乡关系发展的重要变革。在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下,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的力度,但是农村发展的活力并没有被完全激活,究其原因,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时代,乡村振兴不能只靠政府政策一只手的扶持,只有真正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活力,促进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村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运用农村的优势,增强城乡发展的互补性,才能真正实现两只手共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分散经营,农民的组织性不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统筹协调的难度增大,农村各项改革的推进工作量倍增。要提高乡村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增加城乡发展的互补性,需要将广大村民组织起来,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实现资源的整合,依靠农村自身的优势,充分把握市场要求,促进农户和市场接轨。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收集市场信息,开拓市场;为农户提供各种技术服务,形成规模供给,打造农村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农业本身是弱势产业,生产对自然条件有一定依赖,农业产品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物品,或其他部门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产业利润相对较低。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改善农业的这一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村发展新业态,但是在农业分散经营的现状下,每个农户掌握的资金、技术有限,单独的一家一户不可能完成产业融合,只有在合作的基础上,统筹管理,促进产业融合才能具有产业基础。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当前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发展成为结构性矛盾,因此,必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散的农业种植产业利润较低,只有依靠合作才能促进农业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升利益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生态绿色农业,发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推进农村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幸福乡村。
杜润生强调,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要注意界定产权,依法保护各类经济主体财产权益[6],因此,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以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优化城乡协调发展。稳定产权、保护产权,从而真正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给农民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十九大报告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让农民吃了“定心丸”,也有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调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长期投资的积极性。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扩大法律调整的范围,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从法律层面给农民信心,推动农村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资源变股份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推动土地股份合作制农业经济,让农民在外出务工的同时,土地以股份的形式,被专业化和种植经营能手等更好地经营,提高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民资本性收入。
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推动,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乡村投资环境不断优化,资本下乡的趋势必将越来越明显。在不断推进多渠道融资的同时,在农民法制和管理知识匮乏,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必须加强对下乡资本的法律规范和引导,避免资本下乡侵害了农民和农村的利益。因此,应遵循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执行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在内的各项政策,对企业的行为进行更直接的监督。针对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健全,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优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共同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杜润生认为推进农业生产合作化,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搭建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平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村发展新业态。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多种形式提升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建设,搭建农业合作交流型平台,统筹农业供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指导下,推动建立多样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专业化发展;着眼于合力推动农业品牌战略实施,深化农业品牌建设模式机制创新,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增强农业品牌的活力和效益,促进农业发展现代化,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以合作组织建设推进建立紧密的利益链,让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分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面对新时代农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必须加快构建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深加工业,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运用电子商务平台,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打造“互联网+农业产业”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休闲农业和绿色农业,发挥农村特色的基础上,满足市民休闲和消费需求,促进市民下乡消费。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杜润生指出,为了避免城乡两极分化,必须消除城乡壁垒,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思想,确立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新思路。2018年农业工作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因此,要引导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增值收益。
坚决破除各种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型合作组织。发展多样化的龙头企业,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支持农民通过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扶持小农户发展多功能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发展农村支柱产业,增强城乡发展的互补性,延长产业链,以产业融合促进城乡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补、城乡互助、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真正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7]。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各地方在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制定地方农村工作的规划,体现地方农村发展的特色,结合当地农村发展的具体问题,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探索农业合作化发展的具体路径。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坚持一边探索一边完善,在党的带领下,尊重人民的智慧,共同推动农业合作化发展。
作为一个坚定、睿智的改革者,杜润生农村合作经济思想丰富而深刻,其对于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必然性的阐发,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通过龙头企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想意义重大,其思想的火花仍将指导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1]杜润生.杜润生文集(上卷)[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8.
[2]杜润生.杜润生文集(下卷)[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8.
[3]杜润生.对中国农村改革的回顾[J]中共党史研究,1998.
[4]杜润生.杜润生改革论集[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
[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6]杜润生.杜润生文集(中卷)[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8.
[7]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