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戚友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逐渐走向规模化、专业化的经营道路。农业规模化经营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产业,资金问题一直困扰着产业发展。尽管农户贷款资金缺口很大,但由于农户贷款的借款人主要以农村人口为主,农户贷款开展的并不顺利。具体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担保问题。担保一直是农户贷款发展的瓶颈,从事农业的农户大多在城市没有商品房,而农村住宅价值有限,处理难度大,难以得到银行的认可;流转土地使用权抵押目前还处于尝试阶段,未被市场广泛接受;农业机械设备属于专用设备,抵押率低,银行也不倾向于用农业设备抵押;农户不属于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八大类人员,保证担保的效力有限,寻找他人保证担保的难度也很大。
(二)金额较小。农户贷款的资金需求量跟法人企业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比,金额较小。除种植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农户以外,正常情况下贷款金额达到50万元基本可以满足,银行盈利空间不大,在人力资源及金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银行主动介入这类贷款的动力不强。
(三)流程繁琐。农业生产季节性很强,资金需求时效性要求很高,而银行受制于内部管理的要求,一笔贷款的流程并不因为金额的大小有所减少,导致很多时候跟不上农户的需求,有时会出现农户去借利率很高的民间借贷,也不愿意在银行借款。
(四)贷后管理。农户贷款的贷后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由于地理位置分散,而一般的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网点不多,除了农商行及邮储外,很少有银行能够达到足够的农村地区覆盖率。分散的贷款农户及有限的银行网点,让贷后管理的难度加大。
(一)南京地区同业情况。
1.紫金农商行“金陵惠农贷”。同业中紫金农商行与南京市财政合作的“金陵惠农贷”是目前市场上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户贷款产品。该产品主要服务于经农业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进入江苏省政府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合作社、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产品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由南京市财政出资成立的“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承担贷款风险。目前该基金余额为2.5亿元,当贷款不良率低于5%时由风险基金代偿80%,其余损失由紫金农商行承担,当不良率高于5%时,对超出的部分,风险基金代偿20%,紫金农商行承担其余损失。该产品个人名义申请金额不超过50万元,法人名义申请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合作社申请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紫金农商行一般根据政府农业部门提供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客户名录及数据信息进行客户筛选,确定合作范围后进行推广宣传,在农户提出申请后,银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大约一周后可以放款。农户还可以凭借银行收取的贷款利息回单向市农业部门申请40%的贴息补偿。目前“金陵惠农贷”仅限于南京地区,贷款余额6.3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200万元,不良率0.32%。
2.邮储银行“富农贷”。“富农贷”主要是邮储银行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三方合作开展,由省财政厅提供2000万元成立担保基金。贷款对象是全省粮食种植业、蔬菜水果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淡水养殖业、海洋捕捞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及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商户及微小企业主,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利率为基准上浮30%,贷款期限最长3年。当贷款逾期率低于5%时,财政担保基金承担80%贷款损失,邮储银行承担20%;当贷款逾期率高于5%时,超出部分财政担保基金承担20%的贷款损失,邮储银行承担80%。邮储银行杠杆比例为1:20,即放款额度上限为4亿元。金额在20万元以下时可以采用信用方式,超过20万元仍需要追加担保。该产品推广方式为借款人向当地农工办、农经站等机构进行自我推荐,获得同意后以推荐函的形式提供给邮储银行,邮储银行对获得推荐的贷款申请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审查审批,测算客户授信额度并发放贷款。
(二)农行服务情况。2007年1月19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方针。在农业银行新的市场定位下,重启了农户贷款业务,并将它作为服务“三农”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此背景下,农行先后推出了多种涉农贷款产品,不断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目前农行关于农户贷款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全国通用的农户贷款产品,主要包括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农业产业链农户贷款、农机购置农户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新民居农民购建房贷款、金穗快农贷、农家乐贷款、农户保证保险贷款,共11种,其中金穗快农贷、农家乐贷款、农户保证保险贷款这三类贷款仍在推广期;另一类是江苏分行特色产品,主要为“金农贷”、“苏担通”两种,其中比较成熟的是“金农贷”。农行虽已开发出种类众多的涉农贷款产品,但在南京及整个江苏地区,推动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数量多,但缺乏竞争力。农行目前的涉农贷款产品不同之处主要就是用途上有区分,担保方式上有变化,但在流程的精简、审批的效率、担保的要求等核心问题上没有明显的改观。如同样是采用财政风险基金,农行的“金农贷”在南京市的贷款余额仅为8475万元,紫金农商行的“金陵惠农贷”目前的余额已达6.3亿元。经调查了解,“金陵惠农贷”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审批效率。紫金农商行在接到农户的贷款申请后一周内即可完成放款,明显快于农行。二是担保有优势。有了财政风险基金后,紫金农商行对农户的贷款大多不追加或者仅追加了家庭成员的保证担保。农行“金农贷”在财政风险补偿基金的基础上一般会追加各种形式的担保方式,且担保要求明显要高于紫金农商行。三是利率高于紫金农商行。农行利率执行基准至基准上浮50%,一般情况下上浮30%,紫金农商行利率为基准,市财政还贴息40%。
2.贷款规模小,缺少专业团队。全省农商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约3000多亿元,而农行只有约42.7亿元,在全省处于全面落后的局面。农行缺少农户贷款的专业化团队也是阻碍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全市大部分农户贷款的客户经理都是兼职的,且岗位职责较多,加上原本在县域农村地区的网点密集度及人力资源就不如农商行,农户贷款的队伍就更加单薄了。
3.流程模式落后导致发展效率低。农行的农户贷款产品除了仍在推广期的“快农贷”以外,全部走的是线下单户申报、单户审批的模式,这种模式的缺点就是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资源,审批过程中层层加码,担保要求越来越高,很多时候改变了产品设计的初衷。目前全省有3.4万个家庭农场、7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万个专业大户。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农行有贷款余额的家庭农场是387个,专业大户342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783个,分别占总数的1.14%、1.43%、1.12%,可见该种模式效率的确不高,继续这样推行下去市场份额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所改观,与他行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分行“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的工作实施要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本文拟推出新的方案,设想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由省农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实行风险分担,向南京地区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发放用于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农户贷款。
(一)该方案的背景。
1.当前形势的需求。一方面农行农户贷款的形势已经较为严峻,份额占比低,增长速度慢,依照原有的单户申请、单户审批的模式难以取得突破,必须有一个全新的农户贷款产品,走批量申请、批量审批、线下调查、线上用信模式,全面提高效率。另一方面,网点精简是金融行业未来的趋势,而农户贷款数量多、位置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这个矛盾短期内无法解决,依靠传统方式办贷面临着发放难、管理难、风控难的问题,扩大农户贷款覆盖面受到制约,因此只有走线上模式,通过专业化运作,才能解决这个矛盾。
2.互联网条件的成熟。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造就了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大数据模式也深刻影响了金融运行方式和生态环境,这些都对银行传统业务模式产生了较大冲击,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催生了很多新的发展机遇。工行的“融e借”、建行的“快贷”、农行的“网捷贷”;蚂蚁金融的借呗、花呗,京东金融的京东白条、京小贷,微众银行的微粒贷;P2P网贷平台、宜人贷、陆金服、拍拍贷、人人贷、微贷网等等,均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实现了产品创新,得到市场的认可。
3.农业的特殊性。农业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据统计,国家层面对农业补贴的政策已超过四十项,包括粮食收购、种子、农机、减灾等各方面,财政实力较好的地方政府也密集出台各类惠农政策,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经营的环境,降低了生产风险。另外农业规模化经营也逐渐走向了规范化的道路,政府在发放补贴过程中需要对其不断的调查核实,因此其掌握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的真实性是有保障的。如南京市农业部门提供给紫金农商银行的农户目录及数据信息,农商行在此范围内发放的农户贷款不良率仅为0.32%,远低于一般贷款。
4.南京地区的经营环境。江苏作为经济发展较好的省份,其整体的经营风险相对较低,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在全国属于强二线城市,目前农业规模化经营也走在前列,要进行线下调查、线上用信模式的推广,南京地区的条件是很成熟的。
(二)支持对象。本文拟支持的对象为经营行业较为成熟、稳定及投入产出容易测算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目前,国家对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和标准。根据2013年7月总行出台《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概念界定如下:专业大户是指从事种养业或其他与农业相关的经营服务达到一定规模、专业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指在农村分工分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形成的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面向市场从事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务农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微观农业经营组织。
(三)贷款要素。
贷款用途:本项目推出的信贷用途主要是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包括购置农机设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扩大种殖规模、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贷款额度:专业大户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每年总投入的50%;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每年总投入的50%。具体额度根据授信模型及省农担公司核准共同确定。
贷款期限:该项目主要用于满足农户生产经营资金的周转需要,正常借款期限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贷款利率:在保证收益覆盖风险和资金成本的基础上,上浮比例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最低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担保方式:由省农业担保公司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双方按照省农担80%、农行20%的比例分担担保业务项下未结清本息代偿金额。
(四)具体流程。
1.数据来源。
(1)农业部门数据。经农行与省、市农业部门沟通,本项目可利用农业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掌握的数据,定期向农行提供各地区农户名录和信息(每半年更新一次),目前的数据与提供给紫金农商行的“金陵惠农贷”一致,今后还可根据农行贷款需要,扩大数据统计范围。农业部门掌握的数据一方面是其发放补助的依据,另一方面种植面积、经营年收入、农机设备价值等数据都有重要意义,可以作为农行的数据基础。
(2)如客户在农行有个人信息,则利用农行客户信息管理系统(CIF)、个人优质客户管理系统(PCRM)、个人负债业务子系统(PDS)、信贷管理系统(C3)等获取农户在农行基本信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理财、基金、C3贷款记录等数据。
2.数据筛选。获得数据后,开始择优合作,根据其征信情况、经营规模、经营年限、年收入、与农行合作年限等信息,制定具体的筛选标准。
3.现场调查。数据筛选结束后,农行与省农担公司上门对筛选后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进行现场调查,调查范围包括身份核实、承包土地情况、农机具情况、种植现场查看、仓储情况等,并现场拍照、现场签字确认。经调查核实通过的客户,将数据进行汇总,形成初步的白名单。
4.建立授信模型。根据农业部门及农行现场调查后采集、核实的数据,建立相应的授信模型,为客户匹配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基础额度+追加额度-扣减额度
基础额度:根据农户生产经营规模相关要素确定,包括种植面积、单位成本、收入产出等。同时,可利用信用系数(还款记录)、持续经营稳定性系数(持续经营年限)、年龄等对基础额度进行调整。
追加额度:根据农户近12个月日均金融资产(不含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扣减额度:包括借款人已有信用及保证贷款额度、对外保证担保额度(来源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客户在农行借款一年后资金交易情况(货款归行)。
5.交省农担公司审核。农行测算出授信额度后统一将数据材料传送给省农担公司,由其对客户准入及授信额度进行确认,如出现对授信额度有不同意见则就低不就高。
6.业务部门统一核准。省农担公司确认过后的客户名录及数据信息统一由省行业务部门核准备案,分行要通过人工抽查验证、内部逻辑校验等方式验证数据有效性及现场调查的真实性,确认后统一导入到白名单。
7.白名单文件上传及更新。白名单经业务部门审定后,由科技部门通过总分行数据交换平台上传到总行个人网贷平台数据库。分行要指定专人至少按半年对白名单客户数据进行更新上传,以确保白名单数据的时效性。
8.客户用信。农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批量向白名单客户提示告知。农户可通过线上渠道及掌银、网银自助办理用信,直接拨付到借款人绑定的个人农行卡。贷款成功后通过柜面、自助服务终端、惠农通服务点智付通机具、网银、掌银等渠道自助办理借款、还款、查询等业务。
9.贷后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原则,实行归属行管理,由归属行负责贷款核算与管理,指定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有关职责,运用电话回访、短信提醒、系统自动催收、定期批量查询农户征信报告等方式开展贷后管理、风险预警、逾期贷款催收等工作。市分行组织辖内业务管理行客户部门每半年对业务总体运行情况、数据有效性等进行评价,撰写贷后管理报告,提交同级行贷后管理例会审议。
(五)风险监控。
1.电话外呼检查。贷款发放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外呼回访(实施全行统一外呼后,由外呼中心进行外呼回访),发现可疑风险信号后,经营行要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对不符合约定用途的贷款要及时收回。
2.贷后检查。经营行应按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贷后检查,重点检查贷款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冒名贷款、违规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等问题;利用内部审计数据信息工作平台监测分析贷款资金去向及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是否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每半年批量查询农户征信报告;若所辖地区农户遭受自然灾害,要及时核实受灾情况,评估受灾损失,预测对农行贷款归还的影响程度,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借款人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房产被查封等关键风险要进行重点提示。
3.黑名单管理。经营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当客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经营行应暂停对该客户办理贷款业务,并应在发现风险信号后3日内逐级上报至总行数据库纳入黑名单客户管理,通过系统禁止该客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