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阳蔡晓鹏
本文对现行国家及福建省统计制度里的企业规模分组小微企业分类形成的“营业收入”指标进行归纳梳理,利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一套表平台进行2014~2017年度数据整理汇总计算,对厦门市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简析。
2017年,厦门市工业、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及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066.97亿元,同口径比2014年增长47.6%,2014~2017年年均增长13.9%;占六个行业全部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的25.1%,2014~2017年平均比重为26.1%,小微企业约占四分之一强。
2014~2017年,规模以上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规模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4.6%、27.3%、27.5%、25.1%,四年平均为26.1%,总体保持在四分之一左右。工业、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及房地产开发业虽各有差异,但各年间变动不大,比重没有明显提升,大中型规模企业依然是厦门市规模经济的主角。按六个行业比重降序来看,重点服务业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平均之比为56.5:43.5,小微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将近一半;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之比为71.5:28.5,小微企业比重将近三分之一;规模以上工业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之比为76.5:23.5,小微企业比重将近四分之一;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之比为77.4:22.6,小微企业比重占五分之一强;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小微企业营业收入份额较小,比重分别为17.9%与1.8%。
2017年,在六个行业里,限额以上贸易业小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最大,达2796.16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小微企业营业收入的55.2%。
限额以上贸易业小微企业1198家,户均拥有固定资产474万元,人均薪酬7.26万元,人均营业收入1617万元,户均固定资产是全部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的59%,工资水平是全部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的79%,劳动生产率是全部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的1.8倍。限额以上贸易业小微企业轻资产运行灵活高效。
分批发和零售行业来看,限额以上小微批发企业营业收入占限额以上小微企业营业收入的96.3%,比全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所占的比重还高出4.7个百分点;实现的营业利润占比为90.5%,也比全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所占的比重高出3.7个百分点;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占比为73.6%,也比全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所占的比重高出21个百分点;相比限额以上小微零售企业,批发企业在企业数量、人员招聘、市场占有率及盈利等方面发展较好,给限额以上大中型批发企业提供了企业“蓄水池”的作用。
2017年,在六个行业里,重点服务业小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虽仅为601.74亿元,但占全部重点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的36.2%,2014~2017年平均比重达到43.5%,小微企业所占比重为工业、建筑业、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及房地产开发业六大行业最大比重。
2017年,重点服务业小微企业960家,户均固定资产5000万元,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人均薪酬8.10万元,人均营业收入73.92万元,户均固定资产是全部重点服务业企业的一半,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工资水平是全部重点服务业企业的85%,劳动生产率是全部重点服务业企业的1.3倍。企业规模小微但运作高效,同时,小微企业也已意识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研发、试验检验费比2016年增长了29.6%。
2015~2017年工业、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及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小微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速分别为20.8%、15.2%、6.1%;近三年呈现急剧下滑趋势,与全部规模以上企业有所增长的趋势刚好相反,2015~2017年工业、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及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速分别为9.0%、14.1%、16.1%。
按行业来看,限额以上贸易业小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严重下降,2015~2017年三年速度分别为54.1%、22.4%、5.0%;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数量逐年减少;2017年小微企业营业收入下降近40%;2017年比2016年营业收入减少一半的小微营业收入上亿元企业主要集中在石油及制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化工产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等行业领域。
2014~2017年,规模以上小微企业营业收入总体趋势下滑,工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服务业及房地产开发业年均增速分别为10.8%、8.2%、8.2%、9.2%、-20.4%;并且各年间波动明显,升降起伏。小型、微型企业由于体量有限、缺乏规模效应,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
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对规模企业的贡献不容忽视,也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社会创新的支撑力量,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2017年,厦门市除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和住宿和餐饮业之外,工业、贸易业及重点服务业规模以上小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的增幅都低于本行业全部规模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幅,贸易业和重点服务业甚至是扭转了2016年小微企业快于全部企业的局面。
应加紧出台、全面梳理、贯彻落实各项小微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与工作方案,开展“送政策下基层进企业”活动,加强政策宣讲、培训和咨询;一是要培养规模小微企业茁壮成长,逐渐迈入大中型规模企业、骨干龙头企业行列;二是要培育规模以下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纳上规模平台统计监管,接受更多社会关注得以高质量发展。
互联网时代,数字经济不断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并催生各式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给市场、企业更多的投资机会,而小微企业是最主动、最活跃的参与者和创新者。规模小微企业资本构成相对单纯,又已经具备了一定发展规模,对创新表现出较高热情,有另辟蹊径发展的意愿,可能培养形成“独角兽”企业。政府及社会各类资源应积极向其倾斜,提振小微企业家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指数,助力小微企业轻装上阵,大胆创新。
首先是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指导,简化相关手续和流程,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从厦门市的例子来看,2015~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总额17.93亿元,小微企业为19.95万户,户均仅减免8988元。其次是尽快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小微企业生产性服务机构 (中介组织),目前小微企业需要大量、零散的企业服务,包括工商注册、会计、报税、市场开拓、投融资、技术支持、人才培训、检验检测、质量管理、法律维权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再次是推荐重点规模小微企业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高小微企业家的政治地位。最后是解决小微企业资金不足的困难,截至2017年底,厦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61.04亿元,贷款户数6.53万户,户均315万元,小微企业在前期研发投入、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所需资金明显不足。
鼓励大中型企业以产业链协作带动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举办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对接会,举办规模小微企业与大中型骨干企业专场对接会,在研发、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及服务等环节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
建设、完善、依托平台。比如,截至2017年底,厦门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量已达34个,逐渐引导更多优质服务机构和服务产品通过网络平台免费或低价提供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等。科技型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较为活跃和较具潜力的群体,高新技术企业最具创新意识。“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政策”是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厦门片区)首批落地试行的12项创新事项之一,普惠性“研发经费补助政策”就为一大批厦门科技小微企业提供了急需的研发资金。厦门可以进一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有力条件和自创区建设发展的优势,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等发挥各自优势与专业能力,开设规模小微企业专题培训班,开展管理咨询、考察学习、高峰论坛及国外贸易展示等多种方式,让企业更多地获取先进经营理念和前沿信息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现代企业管理、市场合作开拓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家素质。
做好临界规模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新上规模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掌握规模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