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男?杨娜
【摘 要】征收军公粮自土地革命伊始便成为中共琼崖特委的一项例行工作。直至渡海战役前夕,随着非生产性人口的陡增,征粮压力和矛盾空前膨胀和激化。为此,琼崖特委先后诉诸支前委员会、父兄权威关系、群众调查、民主评议、扩大会议、五月竞赛、树立正反面典型等一系列工作方式使海南民众重新自愿为集体行动做出贡献。这一时期群众动员机制的转变不仅满足了渡海战役中党政军队伍的财政和粮食供给等经济需要,同时还完成了一场通过国家权力不断下沉而实现对农村社会及资源的动员和整合的政治运动。从表面来说,农民在琼崖特委施行的政治动员中看似如有的学者所言之失去了自主行为能力,但实际上农民是始终拥有基于个体理性进行自主判断的能力的。
【关键词】渡海战役;琼崖特委;征粮;群众动员;海南岛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570-(2018)06-0072-08
中国共产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农村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动员和汲取。其中,征粮问题即为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革命赋予农民生产资料从而建立政权,又通过向农民征收基于生产资料而收获的粮食以巩固政权、继续革命的一个典型。通过征粮,中国共产党既缓解了财政经济压力、保障了军队供给,同时又在征粮中使权力不断下沉最终实现整合农村。因此,征粮问题本质上不只是单一的经济问题,更是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农村社会发生互动关系的一个连续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琼崖革命发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发展进程、工作机制等与整个中国革命的相关方面基本保持一致。其中,征粮工作尤为如此,都是通过建立政治组织关系来发挥社会影响最终解决经济问题。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琼崖地区为了迎接军队渡海作战、解放海南岛,为解放军提供军粮就成为当时琼崖特委在征粮工作中十分重要和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在没有更多的财政收入的前提下,琼崖特委仍然是以征收公粮为主要手段来确保战时军需。由于是时军队基数的突然增大加之琼崖纵队队伍和党政机关行政队伍的日益壮大,征粮工作对琼崖特委和海南人民而言都是一个突发而又紧急的任务。因此,本文试图还原琼崖特委在这一背景下征粮运动的始末及其动员机制,以把握琼崖特委对被置于政治组织关系下的海南人民的动员和整合的特质。
一、征粮运动顺利进行
自1927年6月始,琼崖特委的征粮工作伴随着财经工作的开始逐渐成为一项例行工作。一直到抗战时期,征粮工作总体也呈现出较为踊跃自觉的局面。占力之在回忆琼崖东北区政府的财税工作中说道:“在粮食方面,群众对我们支持是很大的。我们住在琼文地区,都是由各区乡干部和群众缴交公粮供应我们。在敌人蚕食严重、环境恶劣的情况下,粮食更加困难,公粮收不上来,我们老区群众宁愿少吃,都支持我们。”①王俊民回忆道:“南宝乡的人民,在粮食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为粉碎敌人实行经济封锁,扑灭革命的阴谋,努力生产,省吃节用,舍生忘死,积极地进行筹粮、备粮、交粮、送粮,把粮食源源不断地送到我革命根据地”,仅1942年南宝乡全乡就共缴纳公军粮40余万斤。①
出现如此良好局面,一是因为是时琼崖特委采取了灵活的土地政策。在刀耕火种的琼崖社会,琼崖特委不但在土地革命过程中坚持做到还地于民,而且还没有盲从“没收一切土地”的政策,而是采取适合于海南的“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及公田”,不是简单地从肉体上消灭地主而是规定给地主家属耕种的土地留有生活出路,使得贫雇农在内的广大农民甚至地主在产品分配上都心甘情愿为革命提供一定的物质供给。二是征粮负担合理。一方面,这一时期征粮总的原则是全年分春、秋两季征收,“征粮控制在农户总收入的20%以内”。②剩余部分由各家各户自存自放。另一方面则是依托于“富者多征,贫者少征,赤贫者无征”的累进征收政策完成征粮任务。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琼崖特委根据占有田地多少、收获多少和贫富程度将应征对象列为不同等级,并按照不同税率进行征收。如南宝乡人民在支援抗战期间“贫农征八升,中农征一斗五升,上中农二斗五升,富裕中农三斗五升,富农征五斗,小地主六斗,中地主八斗,大地主征一石。”③而琼崖东北区公军粮征收“总的原则是按田地的多少征收,田地多的多征,少的少征,太贫困的农民不征。”④也就是说,对持有土地较少、收入较低、生活水平较差的农民,降低税率;甚至对少数贫困农民采取零征收;而对于占有土地多、收入高的大户、财主则税率从高。这就说明,大多数农民被征收的粮食数量远远低于全年总产出的20%。三是琼崖特委开源节流。以冯白驹为首的中共琼崖特委鼓励全体官兵开荒生产自力更生,减轻农民负担。四是供养基数小。是时琼崖部队规模小、人数少,需供养的人口少,粮食需求尚不大。五是拥有一定的外援。国共一致对外抗日,琼崖特委部分财政来自国民政府拨款及100多万南洋华侨捐赠,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财政来源问题。
这一时期征粮任务尚不算重,这一税率低、征收量不大且在农民能力范围之内的“合理负担的政策”并没有受到农民的抵触。相反,从结果来看,这一时期累进征收办法取得较佳的效果。李光邦在回忆文昌县抗日斗争时指出“由于我们的粮税收入,全部是用于抗日救国的,不但税率低微而且又定得公平合理。我们队伍的生活待遇标准很低,除供给伙食外,别无其他。因此,税粮政策甚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缴粮纳税都很踊跃,甚至在敌区经商的人也很自觉纳税”。⑤
二、征粮问题产生
虽然这种好景到1939年国共关系恶化开始发生了变化,但是琼崖特委采取的灵活的、有回旋余地的征粮政策使得征粮问题整体上还不突出。直至解放战争时期、渡海战役前后,粮食作为一种战略战备资源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征粮工作由此才變得迫切起来。
首先,原有的外部供给来源均已消失殆尽。一是国共关系恶化导致来自国民党的财政供给早已切断。二是作为革命主要阵地的大陆自身任务紧、资源匮乏,地处南疆的海南岛与大陆隔海遥望,交通运输不便,因此无法得到太多来自北方的实质性援助,甚至呈现孤立无援之状。三是战争环境使来自海外华侨的救助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1940年12月,琼崖特委根据中央书记处关于自力更生解决经济来源的指示精神,向各县委、部队发出了《关于筹款的八项指示》,要求各级组织在新地区、非民主地区迅速征收公军粮。换言之,这时候琼崖地区的粮食供给不得不全依赖本土力量。
其次,非生产性人口锐增使琼崖特委的征粮压力与琼崖民众的交粮压力骤然变大。一是琼崖抗日独立队从成立时的300多人发展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全盛时期的25000多人;二是南下渡海的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军和43军①及炮兵、工兵各一部共10万余人,渡海作战兵团数量庞大;三是在扩军的同时,中共琼崖政权逐步完善,党政机关人数迅速增加,因而党政军所有部门的粮食需求量大幅提升。
再者,琼崖党内与此同时却存在“腐化现象”,从1939年至1943年先后不断出台的规章制度可见一二。如1939年的《中共琼崖特委第八次扩大会议记录》 强调要“加紧党的教育工作”,“提高同志的学习精神与战斗性,保持与发扬刻苦耐劳传统,反对浪费腐化等生活”,②1943年的《关于实施民主、武装力量准备、领导作风和工作制度等问题的意见》强调在财政经济问题上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克服贪污舞弊腐化现象”③等等。相关方针政策及意见是为了解决相关问题而产生的,琼崖地区关于杜绝党内腐化现象的意见的出现可以从侧面说明存在浪费或私吞粮食的状况。
在上述情况下,琼崖特委财政入不敷出,使得革命部队的粮食供给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在粮食缺口基数变大的同时,筹粮数目的“摊派”由“多头”变为“寡头”,如此重任基本上全部落在了农民群体身上,无疑是雪上加霜。
一边是为了填补突然出现的而又巨大的粮食缺口,琼崖特委紧急指示除了要交清春、秋两季的普通征粮款数外,大多数民众还被要求预借粮食。《琼崖民主政府训令(扩字第八号)》规定:“(一)向负担军公粮的户,借出其所应出公军粮的半数(例如壹斗者出伍升)。(二)此次借粮运动除在民主地区普遍发动外,应用各种办法,把他推广到一切蒋管区与一切城市中去,以达到尽可能的最大收成。(三)民众应借粮,一时无粮交出或有交出但运送极其困难的地方均可收代款,但收代款时,应以光银币或港币为标准。”④据统计资料显示,在1949年12月,琼崖各级财政机构为了做好配合大军渡海的准备,认真贯彻琼崖区党委的指示,向每乡定借粮食100石至300石。⑤据不完全统计,从1950年1月至2月份的60天里,琼崖人民政府通过动员购买债券的方式共筹集40万元,筹借5万多石粮食。⑥农民被要求除了尽快缴清本就要交的夏、秋两季公粮外,此次还要不定时地额外缴交多次预借粮,也就是要从农民所剩无几的粮食中再借出规定数目的军粮。
另一边,各县委为响应紧急指示,一方面要求“只有向前增加超额, 绝不允许向下减少”,⑦故在完成原本的预借粮数量基础上又增加了各乡的征收量。在新民县,其做法是“事先在区预定应努力地数量,乡又按照各地的收成预定各村最低完成数目字,以便各干部到各村依照预定努力才准超过或照数,不准低落与减少,超到处是好到处等精神,干部又按照人民的特性即提出多过预定一倍,或几倍数目,以便他还”,①为完成任务农民要在规定时间内准备超过预借数量一倍或数倍的粮食,数额之巨、时间之紧迫使得农民负担陡然沉重,苦不堪言。乐东县乐中乡、陀烈乡民众对军公粮工作也纷纷反映“政府开[派]过重”“重负担不得起”。②另一方面则要求每次预借粮突击工作要在十天或是半个月内保证完成。这意味着,民众普遍要上交“1+1/2”份额的粮食,即还要追加当年春、秋两季军公粮数目的一半,自留粮食减少。由于时间的短促,按等级分配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遭到破坏,因为“缺少周密的调查地富而给予应负的数量,感到这次的预借负[担]在于中、贫农身上,而地富的出粮为数不大”。③与此同时,除了交纳粮食以外,民众还被动员参与捐银元、捐衣物、运输粮食等运动中,压力骤然变大。
据不完全统计,直至渡海战役的来临,琼崖民众需要担负自身以及渡海作战兵团共计约223万人口的粮食供给任务(这里面还不包括扩增的外来的党政机关干部)。且预借粮食突击工作是在1950年5月之前进行的。民众在交完普通征粮和预借粮的情况下只余下年人均242.39斤、日均0.66斤的粮食可供支配。中间还随时面临因战争形势需要而紧急追加缴交粮食的任务。并且,粮食在收割、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浪费和腐烂现象,还极容易遭受打劫、毁坏。因而琼崖民众无论是在缴纳粮食还是在自身生存问题上都面临十分严峻的情形。
三、征粮矛盾激化
从土地革命、抗日战争时期“合理负担的政策”转变到渡海前夕农民“负担不起”,农民对中共琼崖特委在渡海战役前后的突击征粮工作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征粮政策的改变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为保障渡海大军拥有充足的粮食与费用以早日解放海南,琼崖特委不仅不好降低原来的累进征收税率,相反还要加倍向农民预借粮食,就连原本免征的贫农也被号召自愿借出。而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基层干部在执行征粮任务的过程中失职渎职引起民众不满。
在征粮数目只增不能减的情况下,除了继续鼓励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以外,通过调整并强化自上而下的征粮工作机制就成了琼崖特委完成征粮工作的必然选择。在这种行政化的政治组织关系中,基层干部承担着具体落实征粮工作的重要角色。然而基层干部多数是由保甲长或村中权威“父兄”担任,他们拥有既是农民又是干部的双重身份,一方面由于自身素质不高无法充分认识到革命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被授权執行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和疏于监管的情况下,其身份之二重性使之没能准确下达上层意图,甚至发生擅权行为。
由于既要清算常规的两季公粮又要临时加倍预借公粮,征粮数额之庞大、征收任务之繁重和对这次征粮意义的不完全理解,本就人手不足的基层干部队伍对能否完成工作表示怀疑,不仅缺乏信心还产生了“不负责的坏思想”。有些干部由于时间短促缺乏周密的调查,“感到这次预借负[担]在于中、贫农身上,而地富的出粮为数不大”。④这就导致“地富”不仅没有承担该负有的数量,甚至还有地富讥笑甚至谩骂一些多借的贫农为出风头装色水、不安分等。有些干部为了贪图简便还另设“标准”,不按原先的贫富原则而只按村子大小平均分配数量。“仍然有把村的大小来开派,但不能帮助村把等级来平均分配,只有由各村仍然同目前的样子把户平均负担,不分贫富的,因此,就危[损]害[了]贫人。”①如此一来,贫农的实际田地及其收获量往往少于干部所制定的“平均标准”,无法完成任务。由此又造成干部对贫农硬性摊派强下命令、贫农拿不出粮食的“死”循环中。不仅在同一个村中存在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在村和村之间也存在数额随机、“标准”不一的现象。“总是一个政府,琼汀军公粮还重过东路的军公粮。取军公粮不知数。大村不缴军公粮(真着数)即占便宜”。②另有些基层干部没有及时做好清理和登记工作,导致数目混乱。乐东县乐中乡在工作总结中就指出“目下对该数是难于清理的。据民众报告,有些部门把米去吃,不把米的成数打,说不识字打。取后就了,因此造成该数难做。”③琼澄县在工作总结中亦说明“军公粮工作最困难的是,不能做到每户合理分配,也不能及时收清每季所派定的米数,使年积于年,数目杂乱。要整理的是,应将旧积欠的米数,使得民众甘愿承认,一部及时缴清,所剩下部分可赦免。同时在能够做到合理分配的村庄进行合理分配。”④在这种紊乱而又紧促的局面中,“不能普遍的掀起广大的群众性的预借洪潮”。⑤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在经济利益和心理情感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琼崖特委和海南人民在渡海战役前后的征粮互动实际表现为基于理性主体人的利益最大化抑或说损失最小化的“一次博弈”。在国民党严重盘剥百姓而今声势渐衰、中共建立政权大军南下的背景下,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决定了即便他们不愿意接受政府的硬性摊派和安排,但是比起国民党的剥削荼毒抑或两军长期僵持抗争,按期定量上交粮食即便有损经济利益却也是早日解放全岛的迫切希望实现的最优选择。因此,农民大部分都在行动上表现为积极交粮迎接解放。但农民内心实际未必完全认同琼崖特委短期内加倍借粮的做法。农民担忧“大部分都是要求大军在旧年底前登陆,如是到明年(即旧历二、三月)才渡琼的话,那时恐怕米粮要食精光了,而不能有米供应大军食用”,“现时准备起来恐怕大军迟迟才过琼,所存藏的米粮就要烂坏”,“现时准备起来又恐怕敌人抢劫”,还“有些民众不相信人民政府要将借粮清还”。⑥因此,即便没有发生公开、直接的对抗行为,但是仍然存在农民懈怠生产、谎报产量、拖延借粮、缴交坏粮、互相包庇等较为隐形的方法手段和暗中抵制的行为。尤其是靠近或者位于敌占区的农民假借征粮之不便想方设法逃过此次借粮。征粮问题产生的同时也激化了琼崖特委与社会民众的矛盾。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作战解放全岛的日子不断迫近,供给浩浩荡荡大军的粮食问题乃新战役准备工作的中心和关键。为此,中共琼崖特委迫切需要调适好征粮对象的心理和认知以解决尖锐的征粮矛盾。
四、征粮动员机制的转变
在农民存粮有限、心存不满及隐形抵制之下,农村基层干部为在限期内尽快完成应缴数额而更加依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征粮由此陷入僵死的困境。此时中共琼崖特委不得不调整既有策略,改用政治组织特殊的工作方式从个体心理和集体氛围上撼动农民,以最终在上层和农民的博弈中完成国家整合农民和农村资源的胜利。
(一)支前委员会与民主评议
琼崖特委先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方面,琼崖政府成立乡“支前委员会”,“选择若干村庄进行实验,创造经验,推广全区”。①大都由外来干部组成的支前委员会为农村干部的征粮工作提供示范和指导,努力纠正基层干部在以往工作中自作主张、态度强硬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农民的田地大小、产出数量进行“民主评议”,以消除农民心中“不公平不公正”的愤懑,力求体现征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杜绝不缴、少缴、漏缴现象。其特别注重利用上层权威力量去影响推动,并保证起缴粮先锋作用。在民主区和非民主区,要么利用上层父兄子及其社会关系、要么就利用敌方保甲长来参与公粮的评议、征收和监督,协助推进征粮工作。
利用支前委员会是中共琼崖特委在革命时期所惯用的一种工作方式,旨在通过官方机构直接有力地将国家政策传达贯彻到基层农村,通过派员身体力行地自上而下建立起渗透国家意志的行政体系。也就是说支前委员会是琼崖革命进程中治理农村的一个重要手段和组织,扮演着联通上级党政组织和基层社会的桥梁角色,尤其是对于在特殊时期将上层的征粮工作安排落实到位具有重要意义。而民主评议则是利用政府权威和农村固有的社会关系的双重力量,不仅从组织和制度上约束了农民不自觉、分散的行为,还意图从心理和情感上消解农民不满和抵制的根源。然而,在利用农村原有的宗族和血缘关系的同时,国家权力的介入和下沉所产生的新的社会工作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和超越了既有的社会关系,由此也导致了农民另一种不安的情绪,外来干部与本土权威、干部和农民之间的沟通协作也陷入困境。如何使征粮真正成为上下一气、互相监督、互相批评的群众运动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由此,通过扩大会议来进行动员解释成为更符合实际的选择。
(二)扩大会议
为了用链条式的方法将所有农民团结在一起,渡海战役前夕的琼崖地区以支前委员会、村干部、父兄权威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民主评议模式扩大到将各级干部、普通农民、地主富农等农村社会几乎所有成员囊括其中的群众路线式的评议模式,由此正如琼崖特委所希望的那样逐渐在整个农村社会形成了自愿借粮、以借粮为荣的社会氛围和心理机制,前述在征粮中出现的问题也显著减少,新生政权及征粮运动在农民心中进而确立了正当性和合法性。一方面,先确定少数评议对象,再召集广大群众,在共同参与评议中实现以一引导多、由一点波及全面。各村“召开村会,以群众力量进行批判——先了解对象,拟定数量,分别布置等级(各贫农、中农、地富等)核心,在村、保大会上进行认借,做为推动,让群众根据这些等级核心认借的数量提出比較与批判其他少借的人,以达到各人应尽其所有而借出。”②其中,对富农的一般做法是:“首先召集他们(指富农)来乡府参加基层干部会议进行动员,然后找比较慷慨的富农与他酝酿动员成熟后,才征求其认借数目。其次召集各村富农来动员认借,才把这些较慷慨的富农布置在会议上把先认借的数目在大会上认借出来,以引得[导]其他富农认借。同时也鼓励其竞赛。”③对民众一般则是“介绍好典型的村庄之民众父老对借粮的情形,使每人都自己承认定借粮的数量,然后自写借粮保证书的同时并提出奖罚条例,各村庄各户都向政府写下具结书,再其次,一般的经过这样的动员自认登记及具结后,我们又派员前往各村庄各户去一一检查督促是否准备和执行”。④而对于长期狡猾抗交的顽固地主则采取武装斗争以一儆百。如百担村有个地主符小助,“长期抗交公军粮,群众见他不交谁也不敢交。为了打一儆百,我们带领武装进村,没收他的部分财产,把他的儿子拘押回来,并对他的家属提出警告,如果胆敢继续抗拒交粮,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过了几天,他不得不带人挑大米来交,并向政府承认错误,表示今后决不再犯,趁这机会,我们再对他进行教育,并令他写保证书,才将他的儿子释放。在此影响下,全村欠粮的人也完成了缴粮任务。”①另一方面,在全乡各干部的扩大会议上预先确定认借的粮食数量,再通过群众会议进行酝酿和布置,号召进行竞赛。万城地区民众回忆“1949年5月我们镇山乡府曾在红色村庄开展‘红五月竞赛活动,发动群众,踊跃借粮。看天塘村党支部与后塘村党支部开展比赛,仅几天时间,就收到预借粮1500多斤。由于我们积极开展预借粮活动,万城地区仅二、三个月就收到预借粮食二万多斤。”②
这种在整个农村社会中先确定斗争对象、分化群众,以孤立少数来团结多数,或是树立典型的做法实际上在无形之中暗含有互相监督、批评与保证的意味,潜移默化地引导着农民在他人的正反例子中进行自我反思,以至于多数农民个体在这样的“民主”斗争中“不自觉”“不自知”地被要求表现“正确”,实报粮食数量与按期缴粮逐渐成为农村社会的常态。农民由此进入了有组织有秩序的预借粮食运动中,这个过程表面看似是一种保证渡海大军作战供给的经济工作,但同时又自然而然引导农民形成了对琼崖特委政权合法性与征粮合理性的政治认同。整个农村在这样的斗争中分出“敌”“我”两个政治阵营,农民由原先的组织性不强、政治冷漠发展到具有一定政治觉悟、一定程度上参与到国家政治当中来,为琼崖特委及其政权的巩固培育了有利的土壤和基础,国家由此实现对基层社会的动员和整合。但也呈现出这样一种现象:从农民的角度来讲,被置于政治组织行政体系之中的农民看似拥有评议和申诉的权利,却没有不参与评议、不交粮的权利。为此是否能够认为群众运动看似提升了民众的政治觉悟,却又以民众丧失个体主体性为代价?或者退回来说,征粮运动由经济工作转变为一场浩大的政治运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否可以断定其是农民在自主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被动卷入中共琼崖革命之中的?这不仅仅是琼崖革命乃至也是中共革命和政权建立过程中存在的和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商榷的问题。
五、对征粮与群众动员的反思
军公粮是中共琼崖特委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渡海战役前夕,中共琼崖特委为解决征粮这一经济问题,实质上发动了一场通过国家权力下沉到农村社会实现对广大农民和农村资源的动员和整合的政治运动。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对琼崖特委发起的征粮运动也经历了从“自愿”到“不自愿”再到“自愿”的转变。
在土地革命时期至抗战时期,农民为征粮备战这一集体行动做出了很多个人贡献。这是因为征粮使得农民拥有能够生产粮食的土地;大部分农民能够自留超过80%以上的粮食并自由支配;这是身在农民这个集体之中所能够享有的收益,参加进来方能“翻身”;征粮除了给农民带来看得见的粮食以外还能够帮助实现战争的结束、维护政权的稳定,这是另一种未来潜在的可选择的集体利益。相反,农民如果不参与征粮这一集体行动就无法享受上述种种利好。因而这一时期农民表现为自觉自主、自愿自动送粮捐粮,积极为集体行动做出个体贡献。
到了解放战争至渡海战役期间,征粮的压力空前膨胀,农民面对加倍征收的粮食数量表现出心不甘情不愿的情绪乃至产生消极抵抗行为。但最后农民为何还是源源不断为庞大的党政军队伍提供粮食?从表面上来看,这要归因于琼崖特委先后采取支前委员会、父兄权威关系、群众调查、民主评议、扩大会议、五月竞赛、树立正反面典型等一系列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鼓励农民个体为集体行动做出贡献。而实际上,这种转变了的动员机制打破琼崖农村社会既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动摇坚固的社会结构,并在这一过程中深入农民内心世界,于无形之中引导其反观其身,从精神层面实现了农民对中共政权合法性和征粮的合理性的认同,将原本仅仅依赖于宗族血缘关系存在的自然、传统、分散的基层农村社会重新整合成为被组织化、被行政化的状态。故而有论者在其相关研究中认为中共在诸多类似的政治策略的调整中,其通过政治动员完全实现了对农民及农村粮食资源的充分控制和占有,这时候的农民是不自觉与不自主的,或是说在获得政治觉悟的同时丧失了主体理性,其结果的实质是一种不对等的资源占有。①然而,这种使“全民”丧失自主行为能力的小概率事件看似合理,却又是缺乏现实可能性和解释力度的。
本质上,农民最后愿意交粮,背后乃是基于个体利益对受益主体和可选择的集体利益的一个理性判断。在琼崖特委的群众动员过程中,通过工作机制和动员手段的转变,农民被放置在自我否定、自我反思的心理和文化氛围中,一是通过抵触羞愧感和增强自豪感在文化上形成一种对集体的认同并将这种认同通过个体—集体的网络无限扩展到社会全员中去;二是这种集体认同为民众提供了一种潜在的诸如阶级身份、名誉、道德感等的特殊待遇从而转化为一种文化上的利益;三是国家政权和行政组织在实际层面和精神层面都在农民中间得到了渗透,农民对政权的合法性和征粮运动的重要意义有了新的认知。换言之,琼崖特委的高明之处在于让农民的个体理性选择无限趋近集体利益需要,让农民重新认识到自身是征粮运动中最大的受益主体,并让农民意识到自愿交粮是可選择的利益选项中风险最小的一个。因而,民众并不是国家强权渗透之下完全丧失个体理性和自主行为能力的“傻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不仅仅表现在革命时期的征粮运动上,还反映在中国改革和建设时期的诸多领域里。这样一种农民对党和国家组织的依附关系不仅是革命时期的一种特殊的思维意识和工作方式,并还成为后来中国在现代化建设中延续强有力的政治机制和组织能力的基础和范式。但是,这种工作模式和动员机制要想从根本上成为解决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的常规方式,就必须把握和确定好群众参与政治的边界、政党与个人的利益互动关系等问题。因而国家在出台相关方针政策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民众的个体理性的作用和民众在个体利益上的“获得感”。换言之,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张力需要在与个体和个人利益的活力之间保持好一定的灵活性,而不是简单地把民众当成“顺民”。
(潘男,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杨娜,法学博士,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①《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二)》,第80页。
②《琼崖革命根据地公军粮征收》,海南省史志工作办公室编:《海南省志·粮食志》第二章,http://www.hnszw.org.cn/xiangqing.php?ID=4616,2010年2月4日。
③《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二)》,第81页。
④《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二)》,第30页。
⑤《琼崖革命根据地财经税收史料选编(二)》,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