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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用电设备的种类和数量都在急剧增加,电能的消耗占据着不小的开支,特别是在一些电能消耗较多的场所。在利益的诱惑下,不少单位和个人萌生了窃电的想法。科技的发展同样为窃电技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窃电技术和手段越来越高明,反窃电人员防不胜防,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从电能消耗的计算公式来看,它是由电压U、电流I和功率因数cos三者相乘得出的,减小其中的一个变量就可以达到窃电的目的,在窃电的过程中,不法人员往往通过改变这三个参数来窃电。
传统的窃电方式相对简单,主要通过在电表前拉扯电线、短接计量箱的进出线或者从配电变压器的低压柱上接线等方式来达到窃电的目的。这种窃电方法容易被查处,因此逐渐被淘汰,但是新的窃电方法应接不暇,下面主要讨论常见的五种窃电方法。
欠压窃电:这种方法主要采用各种方法改变计量电压回路的正常接线,或故意造成计量电压回路故障,导致电能表的电压线圈失压或欠压,从而导致电量少计。常用的手段有:弄断计量电压回路的线芯、拧松电压回路的接线端子,断开试验接线盒电压连片;电能表表尾电压线虚接、压皮接线,人为制造氧化层,造成电压回路接触不良故障;电压线圈串接电阻或二极管,使通入电压线圈的电压减小;进表零线开路,出表零线接地或借零;进出表零线开路,户内零线接地或借零;断开电能表内部的电压线圈连片(不影响直接式电能表的正常使用)。
欠流窃电:窃电者故意改变计量电流回路的正常接线或故意造成计量回路故障,致使电能表的电流线圈无电流通过或只通过部分电流,从而导致电量少计。
常用的手段有:CT一次短接;短接CT二次端子、短接电流二次回路导线、短接试验接线盒电流端子、短接电能表表尾电流接线端子;短接电能表内部的电流线圈;低压用户CT开路;CT二次回路串接电阻或二极管进行限流、整流;用过负荷烧坏电能表电流线圈。
移相窃电法:这种窃电方法主要是改变电能表的正常接线,或接入与电能表无关的电压、电流,或利用电感、电容等元器件,从而改变电能表线圈中电压、电流间的正常相位关系,致使电能表慢转甚至倒转。常用的手段有:相序错接线,改变正常的相序接线方式;极性错接线,改变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的极性;使用辅助变压器向电流二次回路中注入反向电流。
扩差法窃电:通过各种手段改变电能表内部的结构性能,致使电能表本身的误差扩大,或改变电能表安装条件,使表计少计。常用的手段有:减少电流线圈匝数;改变电能表内部电流采样电阻;外加强磁场造成饱和,干扰电能表电压电流采样。
最后,高科技窃电:不同于传统窃电手法,通常需要使用专门的辅助设备进行窃电。常用的手段有:电能表编程器改变峰平谷电量占比或重新设置底度;外加高频干扰,使得电能表死机或者计量芯片不工作。
从主观角度来看,窃电行为主要存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方面的危险。从民事责任来看,在《供电营业规则》中,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因窃电行为造成供电企业基础设施发生故障,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设施修复责任,严重时可以要求赔偿。因窃电行为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有权要求责任人立刻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用电企业和用户存在法律关系,《合同法》和《电力法》对侵害行为有明确的规定,责任人应立刻停止侵害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当前窃电行为对供电企业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时,按照《民法通则》中的条款,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有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其次,从刑事责任来看,当窃取电能较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电力法》第七十一规定:窃电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客观危险来看,窃电可能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危害,例如,在带电接线时,由于供电电压较高,远远超过人体承受的安全电压,当线路连接不紧密时,有可能产生间隙放电,瞬间产生的高压可以击穿绝缘发生烧表、触电和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电压回路不能短路,否则容易产生高次激波,也就能发生过电压,其结果就是导致触电、烧表和用电设备烧毁。一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可能出现非死即伤的事情,这就是窃电者所要承担的最大的安全事故风险。
一方面,供电企业要注重自身供电体系的建立,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反窃电活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为反窃电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持,大大提高反窃电的工作效率的质量。另一方面,电力企业检查部门应强化大数据的应用,通过信息化技术、计算技术收集供电节点对电能的使用信息,及时发现窃电行为和具体位置,为电网的安全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首先,电力企业应强化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对窃电行为危害程度的认识。其次,强化电力企业之间监察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互相交流先进的反窃电技术的经验,提高对窃电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后,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工作积极、效率高的执法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奖励,处罚消极怠工、尸位素餐的执法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一些老旧的电能计量设备面临着升级和换代,如不及时更新势必会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与此同时,陈旧的电能计量设备也给电能的计量和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及时更换电能计量设备,在电表接线方式上加大防窃取和改造的装置,增加窃电操作的难度。如今已经出现了一些全封闭化的电量测算装置,这种先进的装置可以逐步应用到普通电力用户的终端上去,这样用户就几乎没有任何途径进行私自的改装。
总而言之,窃电行为不仅对供电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制约作用,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加大窃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用电检查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时更新电能计量设备,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窃电行为要及时查处和处理,有效减少窃电行为带来的危害,促进电力企业的全面发展。
钟晓珺.窃电行为的法律分析及反窃电管理的处理方向[J].管理观察,2016.
陈文瑛,陈雁,邱林,赵加奎,王树龙,张剑,刘洋,朱平飞,欧阳红.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反窃电分析[J].电子测量与仪器学报,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