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宫 伟
电动车被盗案一直高发,有的车刚买没多久就丢了,市民动辄损失两三千元。现在,这个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照工作已在全市各区试点推开,同时,市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安装智能防盗装置。若安装智能防盗装置后电动车仍被盗,且两个月内无法找回,车主将获得600~1 200元的赔偿。
据天津市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全面试点工作开展之前,天津市公安局已经分别在各区分局提前选取一个派出所作为试点,率先开展电动车上牌工作。此次物联网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工作中,牌照共分为正式牌照、临时牌照2大类、4种样式。正式牌照为白底蓝字,临时牌照为黄底黑字。白底蓝字的正式牌照分为带“防盗”字样和不带“防盗”字样;黄底黑字的临时牌照也分为带“防盗”字样和不带“防盗”字样两种样式。
对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安装正式牌照,这些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电动自行车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第二,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必须可以调节。对市民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其电动自行车将安装有“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电动自行车安装无“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临时牌照。对市民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其电动自行车将安装有“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其电动自行车将安装无“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对明显超长、超宽的送快递、送水等电动自行车和经过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
天津市公安机关特别指出,市民可以自愿选择安装智能防盗装置,防盗装置使用费为:100元/3年(含防盗装置安装费及盗抢赔付)。这套防盗装置在电动自行车失窃后,能够为公安机关提供查找被盗抢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支撑,有利于及时找到车辆。一旦安装防盗装置的车辆被盗后,车主需及时报警,以便于警察尽早介入调查。若两个月内无法找回车辆,公安机关将按照车辆的新旧程度向车主进行600~1 200元赔付。其中,对于车辆新旧程度界定的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首次购置之日至被盗赔付之日,1年(365天)内为新车,赔付1 200元,1年(365天)外或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为旧车,均赔付600元。
试点在天津市大港区推行一周后,市民前往公安机关上牌的积极性非常高。警方原本预计每天为75台车办理上牌手续,但实际上,每天都得为近百台电动车上牌。然而,新推出的有偿智能防盗装置却遭遇冷场,办理上牌手续的市民中,选择安装智能防盗装置的不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