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微
(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 河北 唐山 063000)
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和依赖不断增强,促进了我国矿山开采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为了加快矿山的开采速度,矿山企业也不断的更新技术和设备提高作业率,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矿山企业不重视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缺乏必要的环境保护意识,忽视对于矿山的地质勘探,引发大量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质环境产生变化。所以,重视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不仅有利于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对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也存在积极意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纷繁复杂,涉及到众多的领域和部门并且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忽略,但是环保、安监以及国土资源部都缺乏完善的保护管理机制。在这些部门中即使存在监管机制也是职责不明、分工混乱,在工作中没有具体的规划和措施,无法形成合理的保护体系,各部门在地质环境保护中各自为战、只顾自身利益无法形成合力。所依为了提高兼管效果,各执法机构应该建立协调机制,互相配合才能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效率,合理的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我国是世界上产矿大国之一,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历史悠久,但是开采模式一直比较粗放,对于矿山环境的变化缺乏实时性和数据型监测。对于矿山环境的监测依然沿用传统的调查方法,不仅工作成本高而且工作周期过长、监测覆盖面有限。对于目前的矿山环境没有动态的监测,无法精确识别发现矿山环境问题,无法分辨反映矿业活动的地理要素空间关系和纹理,无法分析提取矿区地质环境的细致数据,无法及时反映信息变化,整体上缺乏数据性和实时性。
矿山企业的正常运行离不开矿山的地质环境,矿山环境的治理和改善离不开矿山企业的支持,需要矿山企业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明白矿山的环境保护能够为企业带来新的经济效益,保护矿山就是保护金山银山。我国对于矿山环境的治理依旧在沿用传统管理模式,治理水平落后效果不佳。在进行实地考察勘探时不能详细的考察矿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环境评估和保护时缺乏动态分析,导致开发矿区不断遇到新的问题,但是环境管理和保护依然施行旧的方法措施,无法解决面临的新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需要依据强大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规范矿山环境保护,并结合实际对法律进行完善,确保矿山环境保护有法可依,促使矿山环境保护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据矿山地质环境的实际特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完善的法律,在矿山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的法律保护有利于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于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配备足够的执法力量,特别是矿山资源的开采需要严格依法进行,落实责任制,努力提高矿山开采的安全性提高矿山开采质量,尽量的控制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率,避免对矿山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制,部分矿山企业管理落后,在开采的过程中忽略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野蛮开采,对矿山的地质环境破坏十分的严重,对这种情况应该进行严厉的处罚和管理。所以,在矿山的开采、运营以及后期的环境保护和治理过程中,必须实现有法可依,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管理矿山资源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能源保障,促进经济和环境的良好发展。
我国的矿山开采行业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在刚开始的阶段环保意识淡薄,不重视对于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遗留下了大量的问题需要解决。我国地大物博矿山数量更是数不胜数,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差异也十分巨大,因此对于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难度和模式也不一样。新时期,我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我国也对矿业权开始进行整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受到重视。针对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要结合实际进行治理。首先要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解和分类,详细了解矿山环境破坏情况,针对不同的区域以及矿山种类制定专门的保护和恢复方案,保证矿山环境的治理可以更好的开展下去,促进当地经济、生态和人文的全面健康发展。
通过研究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以及治理发现人才资源在这个行业十分关键,因此我们需要通过高等教育或者专业培训以及在职人员培训等方式培养大量的环保人才。对于专业知识丰富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的人才可以通过与专业的研究所合作共同培养。同时要重视高科技的引进和运用,积极地应用新技术和理念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恢复,提高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在实践工作中工作人员不仅要接受学习和吸收国外的先进矿山治理技术,还要积极地进行技术创新和理念升级,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产业快速的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任重道远,需要长期的坚持,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并进行积极引导,进一步促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改善和恢复。坚持矿山环境保护新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落实矿山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不同主体之间共同努力,为我国发展绿色矿业保驾护航,确保我国矿产资源物尽所用促进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