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黎萍,陈小芳
(1.宿州学院管理学院16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安徽 宿州 234000;2.宿州学院管理学院,安徽 宿州 234000)
1.1 美丽乡村的概念。简单的来说,美丽乡村就是人们向往的生活环境,具体表现为科学进步、生活小康、民风淳朴、环境优美、决策民主的生活状态。这一概念是由人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望衍生而来,恰好契合了我国当前的社会状况及基本国情。同时,也说明了现如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时代已经过去,在越来越多的人的心中,生态效益也十分重要。这一思想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生根发芽,这也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推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同步发展,从根本上增强各个农村区域民众的满意程度和幸福感。
1.2 绿色能源的概念。绿色能源包含两种含义:其一是运用先进的开发技术挖掘清洁度高、无污染、低能耗的新能源进行直接或间接使用,比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植物能等;其二是变害为利,对城市中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开发,利用其剩余的能源。总的来说,那些对环境友好,环保、节能、污染程度低的能源就可以叫做“绿色能源”。
1.3 美丽乡村与绿色能源的联系。绿色能源为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基础,美丽乡村建设又推动了绿色能源大范围的普及,二者相辅相成。使用绿色能源是促进经济繁荣、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实现文明和谐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这也就要求有关部门要以绿色能源建设为落脚点,通过“一建三改”(建沼气、改厨、改厕、改圈),促进农村生产,改善生活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为建设美丽乡村做出积极贡献。
2.1 国外研究现状。早在20世纪初期,国外就已经开始对区划能源展开研究,并且在1908年就成立了国际区域能源协会(简称IDEA)。追溯到上世纪的80年代,美国为了在中东战争和石油危机后减少对石油等各种能源的使用和依附,需求侧管理理论被美国学者首次提出,该理论的目的是降低能源在初期投资过程中的消耗,同时通过各个用户端的节能来缩减能耗。
2.2 国内研究现状。与国外相比,国内起步较晚。19世纪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和国家经济委员会的黄志杰和彭芳春提出利用能源区划图来反映各个城市和地区的能源自给、丰富和短缺等几种不同的情况,这才正式代表我国开始研究农村能源区划问题。
3.1 路径选择。对于我国农村绿色经济来说,我国农村绿色能源建设过程起步较早,对于此方面的投入力度也较大,但是纵观全局,由于我国绿色能源技术不够完善,外加研究人员能力有限,导致我国农村绿色能源建设过程中出现很多方面的问题,但最大的问题便是为确立一套有效,全面的路径选择方案。
在市场长期的计划经济的作用下,我国农村市场的职能还不够完善,因此导致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过程中出现资源分配不均以及扭曲的现象,对此,为了加快安徽农村绿色能源建设进程,应优先选择以市场激励为主要导向的、将实现农村绿色能源供给、提高社会福利作为最终目标的、并且具备一定的后发优势的绿色经济发展路径。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
(1)确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供给。组建一定的合理的市场激励导向制度对于整个项目的路径选择至关重要,在此过程中,首先就要确保将国际技术生产的准入制度作为一定的标准,借鉴外国高端技术经验,学习国外高端技术的优势,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一定的相关鼓励政策,加大或者缩减绿色能源建设投资力度,确立一个正确的政策导向。
(2)选择出具备正向激励效应的财务补助政策。目前来说,我国目前的财政补贴给予方式主要是在投资方面的补贴,这样的方式,从一定程度来说,会促使市场产生价格扭曲或者产能过剩的不良现象,因此,想要在安徽农村建立绿色能源,需要通过合理适宜的制度安排,适当的向消费补贴方式转变。除此之外,还要多多采用绿色能源,尽量避免温室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对传统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进行适当的缩减。
(3)要适当避免恶性竞争,争取实现资源共享。绿色经济学指出,相对来说更注重通过竞争来实现绿色资源的流动性共享,因此,我国绿色能源建设过程中,政府应改进户籍制度,打破城乡界限,努力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市人力资源使用空间变得更大。同时要打破国有企业的地方性垄断。让绿色资源实现真正的共享,促进良性竞争,共同进步。
3.2 制度安排
(1)国办发〔2014〕25号文件中指出,国务院办公厅提议了关于改进乡村人们居住环境的建议;
(2)2014年12月3日,《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在安徽省省政府颁布。
(3)2015年3月24日,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绿色能源发展方面起到指导性的作用。
(4)在2015年11月提出的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中,国家加强了对产业、能源、智能、节能等的重视,对于农村绿色能源系统建设,则完全响应了这一政策内容。
(5)2017年推行的“十三五”规划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绿色能源系统建设都深入贯彻了其思想要领。此外,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对“创新、绿色、协调、共享、开放”的理念,也都持续不断地加强实施。国家的改革与规划都很大程度上引导农村绿色能源系统的建设,促进了其快速、健康的发展。
4.1 结合地方特色,最大程度地转化和使用本地绿色能源
实际上,安徽农村地区可利用的绿色能源非常丰富,但在对绿色能源的利用观念上还比较落后,这使得安徽农村地区对绿色能源的挖掘和开发程度偏低,农民未充分地使用这些丰富的绿色能源。因此,要在安徽农村地区建立绿色能源系统就要将绿色能源产业引进农村并进行大力发展。除此之外,还要带领农民将农村绿色能源向实业方向发展,并且在自给的同时还能输送到其他地区。这不仅仅实现了当地对绿色能源一定需求量的目标,还会使其他区域受益,能够共同享受大力发展农村绿色能源带来的硕果,也更有助于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带动农民进行产业转型,缩小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
4.2 建立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基地,率先在个别地区进行试点。建立农村绿色能源产业不仅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能源特征以及能源的需求情况,还应该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绿色能源发展的最佳模式。同时,以“开源节流”为原则,尽可能地去开发新的绿色能源,严格处理能源的浪费问题和杜绝一切能源使用的不合理现象,争取打造出生产效率高、产业结构优良的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基地。同时,在安徽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进行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基地先行试点,时刻关注试点的后续状况并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形成具有安徽农村特点的绿色能源产业链和产业模式。
4.3 加大宣传、高效管理、健全制度,加快绿色能源系统建设进程。安徽农村绿色能源系统建设既是关乎安徽农村以及农业生产的要事,也是关乎安徽经济水平能否迅速增长的要事。如果要建立农村绿色能源系统,就要使农村地区的居民将发展和使用绿色能源的观念牢记于心,让广大农民深刻认识到普及和推广绿色能源系统能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让他们自己主动想要去配合政府进行绿色能源系统的建设。因此,加大绿色能源的使用在农民间的宣传力度是建设该系统的最关键的任务。除此之外,通过制定和完善规范的制度和运用有效的管理手段等一系列方法,巩固绿色能源理念,促进绿色能源的利用和推广。
美丽乡村与绿色能源系统建设相辅相成,目的都是使农村更好更快地发展起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提高整个安徽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绿色能源系统的建设对农村的生态环境及建设质量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也将是未来的农村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它需要当地政府起着领头羊的作用,积极大力宣传,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农村居民对能源的充分开发和使用意识。同时,应尽可能地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建设美丽乡村甚至美丽安徽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