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银珠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电子商务在互联网的基础上,突破传统的时空观念,缩小了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之间的距离,大大提高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效传输和处理,开辟了公平公正、更为广泛的竞争大市场,为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提供了更好满足各自需求机会。
国家逐渐意识到农村电子商务对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推动作用,发布多项政策提倡促进农村发展电子商务。传统的农资交易过程中,商品从制造商出厂,先要经过县级经销商、农村零售商等多层中介商,才能到达农民手中。农用物资难以被识别真假、优劣,农民上当受骗的情况屡见不鲜;层层加价的经销商得到了丰厚的利润,但农民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制造商也难以获取实际的收益,更难以得到一手需求信息。农村电商能使农产品流传效率更高,销售覆盖更多的区域。
2.1 农村自身问题。传统的购买渠道经常隐含着人情关系:不再从当地供销社购买,会使原供销社经营者损失利润,原有渠道可能面临消失的危险。对于生产商来说要开辟新渠道,首先是打破与原有合作成员的供应链关系。开辟新渠道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农村地区这种意识观念落后,消费者受教育程度低的特殊区域实行电子商务可能会面临巨大阻碍,考虑自身有没有动力去执行电子商务,需要考量多种利益关系。在农村,大众效应是显著的,尤其是有见识、有主意的农民去开辟新道路,借助名人效应、人际关系带动周围群众参与电子商务是有效的拓展渠道。
农村地区电子商务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仍然存在不足,尤其是仓储物流设施未达到标准,目前农村地区配送成本偏高,远高于城市区域配送成本,可以考虑应用无人机配送来精准解决配送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其次,农村的电子商务意识差,他们仍然难以接受或只是刚开始接触移动支付;再者,农村中缺少电商专业的人才;最后,农村地区有大部分乡县生产特色农产品,但品牌意识不够强烈,是农村电子商务没有有效实行的因素之一。目前农产品销售渠道过于单一、冗长。常常汇集到批发市场才能售卖。难以形成独特的价格优势。供应链中层层接手的各成员都想得到更大的利润,使得农民低价售出却由于市场高价而销量低。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各地区的建网站的企业数占比仍不够多,这表示企业接纳电子商务的程度不够充分。电子商务交易中农副食品加工业交易时,B2B供货的数量和金额仍超过B2C供货的情况。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中,98%以上的企业都采用了互联网,但通过互联网宣传推广的企业数却降低到73%,通过建设自有网站进行推广的企业更是有所下降,自有网站只有简单文字性介绍、产品图片展示,美观程度不够,即使有销售部门联系方式,但消费者习惯了淘宝、京东等网上购物简洁操作方式。
2.2 农村电子商务应用现状。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利用网络公开农村政策、补贴、办事程序等内容,节省了办事成本,接受群众监督。平台可实现作业需求签订作业合同等。网站信息化可以使农民有更多的信息交流渠道,听取专家意见、向专家请教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更加方便。
3.1 提高对于农资电子商务的认识水平
(1)虽然近年来农资电子商务化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相比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电子商务化而言,农资的电子商务化水平还是落后的。通过信息化手段,打破空间限制,切实提高信息流通效率。为农资生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农资电子商务。
(2)加快推动农资电子商务的进程。现阶段要推进农资电商化,必须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人才建设。国家应做到积极号召当地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快推进农资电子商务化的进程。
(3)强调农资信息化的及时性、有效性。当前,农村地区的信息交流仍然是靠口口相传这种传统的方式,但信息失真、信息权威性等问题值得探究。农资基层需求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及其质量是农资信息处理质量的保证,保障着信息化网络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
(4)完善农资电子商务的工作规范。农资科技信息工作必须制定完整、系统、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以实现信息工作和信息网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农资电子商务信息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快信息反馈速度,实现信息收集渠道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