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洋
(安徽徽能水电开发公司,安徽 合肥 230022)
安徽省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30多个县,理论蕴藏量411.83 kW,可开发量161万 kW,其中5万 kW及以下农村水电有137万 kW。从20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安徽省积极开发农村水电,截止2017年底共建成785处、装机容量111万 kW,年发电量约30亿 kW·h。这些小水电站建设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被当地干部群众誉为山村“夜明珠”,对解决全省边远贫困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促进江河治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历史性作用。“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完成57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改造后年发电量增长34%,装机容量增长19%;建成霍山等十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人均年用电量水平和户均生活用电水平大幅提高;完成水电供区农网改造投资3.5亿元,惠及岳西等六县51万多老百姓;建成桃李等13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成代燃料装机2.54万 kW,实现代燃料户2.34万户,每年减轻农民负担520万元,保护森林面积60万亩。但少数农村水电建设时期存在投资少,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清,甚至影响生态环境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小水电,近两年中央和安徽省环保督查也把农村水电绿色转型作为重要督查内容。2018年初国家审计署在对安徽省开展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时,也明确提出要抓好农村水电规划落实和生态环保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水利部也一直在推进绿色水电的转型和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农村水电行业必须适应新形势,加快绿色转型,让这一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能发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和水电站业主对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的必要性有明确的认识,但受现实经济效益的驱使,少数水电站业主对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绿色转型的决心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小水电开发与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水电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发改部门负责项目核准,环保部门负责环保审批。但项目建成后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在线监测平台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尚未出台明确的和可操作性的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不足处罚的法律法规。
对于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计算,目前水利、环保等部门技术标准都推荐了一些计算方法,但不同方法差距较大、口径不一;造成在实际操作中执行起来有较大弹性空间,也间接加大了生态流量监管难度。
少数水电站业主不愿在绿色转型方面追加投入,不愿申报和创建绿色水电站,绿色转型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另外,少数关停农村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的拆除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规范,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和影响河流生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调整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思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从注重资源开发向注重优化资源配置和修复河流生态方式上转变。开展水资源论证,合理布局农村水电项目,将生态安全作为项目核准和审查的重要依据;将绿色发展贯彻于农村水电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保护河流生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核定农村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是推进农村水电绿色转型的基础性工作。建议结合不同流域水文特性,分流域、河流制定简便易行的计算方法,科学合理核定每条河流、每座电站的下泄生态流量,并建立动态评估和修正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办法。
生态流量标准确定后,水利、环保、发改等部门应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界定各部门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对水电站下泄流量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后,加强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建立监测平台,落实在线监控,建立台账,确保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落实到位。
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对水电站未能按生态下泄流量泄放,造成河流脱水或减水,要有强制性处罚措施,直至关停。参照福建等省做法,建议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生态电价奖惩政策,补齐生态放水和发电效益之间的“剪刀差”,用市场手段激励水电站业主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修复河流生态,推动农村水电向绿色转型,促进农村水电健康发展。
对生态流量下泄比较好的水电站,国家财政补助,支持进行增效扩容改造。如“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实施39条河流53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修复河流减脱水长度约30 km。对不能达到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要加强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关停,对无法落实生态下泄流量且只有单一发电功能和处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水电站有序退出。通过绿色水电站创建一批、增效扩容改造一批、整改后达到标准一批、不合格的水电站退出一批等分类处置方式,推动农村水电绿色转型。探索制订水电站报废管理办法,对报废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拆除等进行必要规范,消除安全隐患和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力争尽快完成条件较好的水电站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十三五”增效扩容条件好的水电站,争取同步完成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让其作为示范引领,带动其他有条件和能力的水电站积极参加创建,推动全省农村水电站向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