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岚
(马钢集团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自国家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招标已成为具有竞争性、规范化且能获得最佳采购价格的采购方式。以招标方式开展工程、货物、服务等的采购活动,现已更多地为各企业所采用。企业开展采购招标工作,不同于一般招标代理机构日常实施的招标活动,不仅要求程序的规范,招标、评标的公平公正,而且企业采购招标还需与经营效益目标一致,追求最优性价比。因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需要确保生产的连续、顺行,同时重视供应链的稳定、优化,探索建立围绕企业效益目标公平、公正的招标平台,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了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逐步成为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并为众多企业所采用。同时,由于招标具有竞争择优的特点,将其引入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中是当前国家在决心大力反腐倡廉背景下,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提出的必然要求。马钢集团公司于2012年筹建成立招标中心,大力推进集中招标,这是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经过6 a多的努力,实现了招标工作的“五个统一”,即统一服务平台、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流程运作、统一协调指导、统一监督管理。
招标工作是一门专业技术要求高、法律制度要求严的技术活,是追求在规范操作下不断提升降本增效水平的工作。通过招标,对实现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费用,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企业采购招标不同于一般的招标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通常是根据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成招、投、开、评、定流程,同时防范质疑、投诉风险;而企业开展采购招标活动,既要坚决维护好招、投双方合法权益,搭建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更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做出贡献。因此,从企业大局利益出发,建立公平公正的招标平台,保障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是招标工作的目标。
企业的采购招标不外乎两大类项目:一类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另一类是企业为日常生产经营而开展的采购招标项目。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招标投标法中有明确的定义,具体规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又公布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从项目资金性质和项目投资规模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做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因此,企业应该区分这两类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执行;而企业为日常生产经营所进行的采购招标是企业为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预防腐败发生而采取的一种兼具竞争性和公平性的采购方式,企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内部招标采购制度,以制度约束采购招标行为,监督采购招标行为,从而达到规范采购招标行为的目的。
企业通过建立内部采购招标相关制度条文、标准规则,以及对采购招标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考核的相关办法,促进采购招标流程规范化、程序化、高效化运行,一方面使所有投标人都能按照制定的规则享有平等的权利、责任以及均等的机会,让一切采购招标程序在阳光下运行,从而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开展[2];另一方面营造竞争氛围,在满足企业连续性生产对质量和服务的保产保供要求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这是搭建与企业效益目标一致的公平公正招标平台的基础[3]。马钢集团目前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并且通过持续修订、完善,已经形成了马钢招标平台的制度保障。
建立公平公正的招标平台,就是要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制度规定程序开展招标活动,同等、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参与投标的竞争者,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所有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相同的招标信息;对于采购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应尽可能采用通用的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而倾向某一特定的投标人,排斥或限制其他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既定的评标程序对所有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泄露标底、投标人信息或其他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信息等,通过精心策划,做好招标项目顶层设计。
企业招标具有专业性强、保产保供要求高的特点,因此对于招标项目特别是企业重要项目、关键项目,争取职能管理部门、采购单位、使用单位的技术支撑,明确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并通过对招标标的物当前市场供求关系的分析,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的技术要求、市场行情、潜在供应商等情况,这是做好招标方案策划的基础工作,也是确保项目公平、公正开展并获得采购招标预期效果的前提。
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6个环节,在实施招标工作之初,往往需要拟定招标方案对招标工作进行全方位策划,这包括需要根据招标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合理划分招标标段、提出投标人资格条件、明确采用何种定价方式、招标项目进度计划以及质量、费用控制目标等因素,在保证招标工作规范、公平、 公正的基础上,完成整个招标项目的顶层设计。在确保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确保招标方案策划的中立性、提供给投标人信息的对等性。
同时,针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梳理出这两大类评标方法下衍生的多种不同的评标办法;同时结合企业采购招标标的物的属性、特点及其在企业工序、产线上的关键程度、重要性,通过对招标标的物物料消耗与生产成本的关系;历史采购情况与现场实际使用反馈,以及目前供求关系和市场现状等多方面分析,选择采用最合适的评标办法,解决采购质量与价格的矛盾,助力企业优质采购保供,最终实现最佳性价比采购招标目标。
对于招标项目尤其是企业重要项目、关键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结束后,继续关注项目的合同履约,深入项目单位、项目现场实地了解到货、验收、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项目执行情况,对招标项目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不仅为招标项目实施全过程服务形成闭环,而且及时总结、改进,为以后类似项目开展积累经验。
根据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利用互联网技术顺应新时代新需求,建立企业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实现所有采购招标项目招、投、开、评、定全流程电子化开展。
一方面增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度,从技术层面上严格限定操作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减少人为干预,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真正落实;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操作“留痕”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同时,电子招投标无纸化操作,实现了投标人网上报名、网上投标功能,节省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费用,进一步方便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同时,大幅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类成本,也提高了招标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而且电子系统信息积累和大数据分析可为企业今后的决策提供依据。
从信息技术和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建立一个畅通的质疑、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招标工作,并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管理制度方面制定企业层面的招标监督相关管理办法,为畅通质疑、投诉渠道提供制度保障。在企业内部设置分离与采购招标单位的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实行招标投标过程第三方专业监督,使质疑、投诉更直接,质疑、投诉的渠道更通畅。
信息技术方面在企业网站明显设置专门版面或栏目,让质疑、投诉有“地”。招标信息和招标结果等信息在企业网站上公示、公告,接受包括投标人在内的社会公众监督,打造阳光招标平台。
通过对企业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制度建立、方案策划、互联网技术运用、质疑、投诉渠道畅通等几方面的探讨,详细地阐述了搭建企业公平、公正招标平台,提升企业招标成效的几种有效途径,以期为企业开展采购招标工作起借鉴作用,为探索具有企业特色的采购招标之路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