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士桐 李墚 詹燕 黄明龙 陈维
摘要:針对现行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经费分配政策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选取2012~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1个作为研究样本,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对渠道(U型渠、现浇渠道)、道路(砼路)、泵站(闸站)、桥梁和生态护岸等主要公益性农发工程的破损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并计算不同工程的破损率(%)。通过对工程破损率(%)研究分析,提出了基于工程破损率(%)的工程管护经费分配方法。该方法为科学分配工程管护经费提供了一种有益探索,为公平、合理分配经费提供了测算依据,有利于工程管护主体积极性的调动和管护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农发项目;管护经费;分配政策
目前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管护经费分配的主要做法是由工程管护主体提出用款计划申请,经所在村民委员会和镇(街道)审查同意,报经县级农发办审核批准后,依据批准的用款计划,按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因为该做法主要基于拟维修工程量而提出的用款计划,所以存在科学性不强、公平性较差和“管好管坏一个样”等问题,特别是“工程破损越严重资金申请越多”的问题,不利于调动工程管护主体的责任和积极性。针对上述问题,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撬动作用,本文通过对工程破损率(%)研究分析,提出了基于工程破损率(%)的工程管护经费分配方法,为科学分配工程管护经费提供了一种有益探索。
一、研究方法
(一)工程破损率(%)调查
笔者随机选取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等4个年度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1个作为研究样本,开展工程破损情况调查。项目由不同镇(街道)组织实施,分别是2012年度长安项目、2013年度袁丁项目、2014年辛城项目和2015年度万寿项目。调查采用随机取样方法,对渠道(U型渠道、现浇渠道)、道路(砼路)、泵站(闸站)、桥梁和生态护岸等公益性农发工程的破损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破损情况以维修工程量为标准),并计算工程破损率(%)。破损率(%)是指维修工程量占调查工程量的百分比。4个项目累计调查现浇渠道3.27千米、U型渠道3.10千米、道路(砼路)8.84千米、泵站(闸站)25座、桥梁7座、生态护岸2.72千米,分别占工程总量的10.13%、3.5%、13.35%、46.30%、17.95%、20.41%。
(二)管护经费计算
工程管护经费=工程破损率(破损系数)×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维修单价)。
二、数据分析与结果
(一)不同工程类型破损率(%)
不同类型工程破损率(%)见图1。从图1可以明显看出,不同工程之间破损率(%)具有明显差异,工程破损主要集中在渠道工程(U型渠)和道路工程(砼路),其平均破损率分别为4.73%、3.59%;生态护岸、渠道工程(现浇渠道)平均破损率较低,仅为0.75%和0.06%;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桥梁工程、泵站(闸站)未发现破损情况。
(二)基于破损率(%)的工程维修量估算
1. U型渠道维修工程量估算
不同项目(使用年限)U型渠道破损率(%)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项目(使用年限)U型渠道破损率(%)平均值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最高值为7.41%,最低值仅1.48%,虽然二者绝对值相差不大,但相对值相差约5倍。同时,同一项目不同U型渠道之间的破损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如2013年项目最低的破损率(%)仅为1.22%,而最高的高达27.93%。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12年项目、2014年仍有部分U型渠道未出现破损情况。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654-2014),U型渠道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综上所述,笔者认为U型渠道破损情况与项目不同使用年限无明显的相关性,其破损程度主要取决于工程管护质量,如护肩土缺失未及时回填、车辆碰撞、农业机械辗压等导致损坏。
U型渠道维修工程量可通过破损率(%)进行估算,即维修工程量(M)=U型渠工程量(M)×破损系数(%),关键是必须合理确定“破损系数”。 从有利于提高工程管护经费分配的合理性、调动工程管护单位的积极性、有效破解“管好管坏一个样”的难题等方面综合考虑,可采用不同项目破损率(%)的平均值作为“破损系数”。经计算:“破损系数”=(1.48%+7.41%+5.30%)/3=4.73%。所以维修工程量(M)=U型渠工程量(M)×4.73%。
2. 道路(砼路)维修工程量估算。
不同项目(使用年限)道路(砼路)破损率(%)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不同项目(使用年限) 道路(砼路)平均破损率(%),还是最高破损率(%),均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同一项目不同道路(砼路)之间的差异更大。以2013年项目为例:共调查道路(砼路)2776.7米(13条),其中700.5米(4条)无破损,而最高1条(74米)其破损率20.27%。2014年、2015年项目虽数量不一,但均有无破损道路(砼路)。道路(砼路)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综合上述数据及设计使用寿命,笔者认为道路(砼路)破损程度主要取决了工程管护质量,与使用年限无关。通过走访当地镇、村及农户,道路(砼路)破损主要是因车辆严重超载引起。
因项目不同、工程管护单位各异,不同项目的破损率(%)反映了工程的管护质量和责任的落实程度。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管护经费分配的公正性,调动工程管护单位的积极性,有效破解“管好管坏一个样”的难题,可采用不同项目平均破损率(%)的平均值作为“破损系数(%)”来估算维修工程量,即道路(砼路)维修工程量(M2)=项目道路(砼路)工程量(M2)×破损系数(%)。经调查万寿项目、辛城项目、袁丁项目和长安项目道路(砼路)的平均破损率(%)分别为1.30%、1.68%、5.62%和4.47%,破损系数(%)=(1.30%+1.68%+5.62%+4.47%)/4=3.27%,所以项目道路(砼路)维修量维修工程量(M2)=项目道路(砼路)工程量(M2)×3.27%。
三、研究结论
研究结果表明,渠道(U型渠道)、道路(砼路)工程破损最为严重,其余工程只有少量维修或无须维修。鉴于项目管护经费有限(按项目投入财政资金的1%提取管护经费),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建议工程管护经费应重点用于道路(砼路)和渠道工程(U型渠道)的维修,特别是道路(砼路)工程的维修。工程管护经费可通过破损系数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工程管护经费=工程量×破损系数×工程造价(工程维修单价),工程量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工程造价根据当地最新信息价编制。现以项目道路(砼路)工程、渠道(U型渠道)工程为例,分别计算如下:
道路(砼路)工程管护经费=道路(砼路)工程量(M2)×3.27%×工程造价(工程维修单价,元/ M2)。
渠道(U型渠道)工程管护经费=渠道(U型渠道)工程量(M)×4.73%×工程造价(工程维修单价,元/M)。
四、小结与讨论
本研究为科学分配工程管护经费提供了一种有益探索,为公平、合理分配经费提供了测算依据,有效解决了“管好管坏一个样”问题,特别是管护责任不落实反而可多申请资金的问题,有利于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工程管护质量,以发挥项目长期效益。
参考文献:
[1] 农业综合开发文件选编[Z],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7
[2] SL 654-2014,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2014.
(作者单位:海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海宁市水利勘测设计所)
责任编辑: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