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丹 张亚娟
摘要:新媒体的兴起从广度和深度上为公民的政治参与带来机遇和挑战。新媒体与社会生活的深度融合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良好条件:能够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和能力、完善政治参与的制度和机制、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平台、营造民主法治的政治文化以及创新政治参与的模式。与此同时,新媒体也对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带来挑战:“数字鸿沟”制约公民政治参与的均衡性、匿名手段冲击政治参与的有序性、“信息茧房”阻碍公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意见领袖”损害公民政治参与的平等性。新媒体的持续融合发展,将促进公民政治参与的行为、渠道和心态等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新媒体;政治参与;机遇;挑战;发展态势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12-0037-0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环境下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研究”(15xks012)阶段性研究成果;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青年伟大民族精神培育研究”(CYS18257);重庆市教委思政课择优资助项目“新媒体环境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全过程学生评价模式探析”(SZKZY2017005)。
作者简介:张亚丹(1979-),女,重庆人,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网络社会发展问题;张亚娟(1994-),女,辽宁朝阳人,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互联网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深度融合,新媒体与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联系日益紧密。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命题,扩大和有序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要求,需要广度和深度的双轨路径。新媒体环境对社会生活正产生深刻影响,政治参与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新媒体从广度到深度、从意识到行为、从制度到文化给政治参与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使其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充分认识和把握新媒体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及其相关的基本问题,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新媒体促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进程。
一、新媒体对社会生活的深刻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对很多领域的创新发展起到很强带动作用。”[1]新媒体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变革,给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带来了深刻影响。
(一)新媒体的内涵
1967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第一次提出了“新媒体”一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美国新媒体研究专家凡克劳思贝认为,新媒体是可以对大众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的媒体[2]。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个相对的概念,电视和报纸相比,可以叫做新媒体,但和互联网相比,电视又是旧媒体。因此,新媒体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其随时间发展没有“一劳永逸”的代表物,每个时代都有相应的新媒体。
在传播方式上,与报纸杂志等旧媒体相比,新媒体更具优势。主要表现在传播渠道丰富便捷,范围广泛,传播迅速、时效性强;传播内容实时更新,内容充实且复杂难辨。从技术角度看,新媒体是指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依托,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和卫星等渠道,以电视、电脑和手机为主要输出端,向用户提供视频、音频和语音数据服务、连线游戏、远程教育等集成信息和娱乐服务的所有传播手段或传播形式的总称[3]。
(二)新媒体环境下社会生活呈现出新特点
1.人际关系的扁平化。扁平化这一理念最先应用于企业管理,主要指缩减科层等级,拓宽管理幅度,减少上传下达的程序,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新媒体环境下的人际关系同样呈现出扁平化特征:交流方式趋于平等,熟人交往淡漠化。一方面,不论辈分、职位高低,在微信和QQ等新媒体环境下,所有成员都能直接建立联系,交流方式更趋平等。新媒体的高度直接性与话语表达的迫切性相契合,它不但为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提供了现实的技术基础,也使网络参与主体的平等性趋于广泛化。这是人际关系扁平化的浅层表现。另一方面,新媒体技术日渐成熟,陌生人之间更易建立起浅层次的关系网络,社会生活正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人们似乎更注重与陌生人之间的交往,而忽视弱化与熟人的感情联络,人与人之间的了解越来越片面、乐与多数人浅层社交,而非与少数人深层交往。熟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越来越淡漠,这是人际关系扁平化的深层体现。
2.信息传播的透明化。从搜索引擎到大数据智能推荐,搜索技术的发展使信息获取途径多样化,公民可将获取的信息通过对比、监督的方式,强化其透明性。新媒体是信息资源共享的宝库,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传播获取过程快速简捷,避免了许多中介的介入。从信息源到信息接收末端,整个过程有据可循,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府决策和民主监督流程愈益透明。公民作为信息接收者,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权威和准确的信息。
3.表达方式的形象化。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的表达更具包容性,其承载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和影像等多種方式的融合,以虚拟、身临其境的体验方式传递信息。在新媒体时代,通过网络短视频、VR体验以及互动方式参与话题讨论、娱乐休闲的公民越来越多。而且,人们更喜欢用具体的图表、恰当的表情包来传达信息内容,表达方式有趣形象。生动浮夸的表情包、动图,可充分展现信息发送者的内心活动;创意式的抠图、文字,起到迅速调节气氛,调动情绪的作用;谐音式的字母、数字,以及通过解构部分名词,对其进行再定义的方式,可直观呈现出大部分人对某一事物的基本感受。当下,文字加表情包已成为各个年龄段网民交流的标配,形象直观化的表达方式备受推崇,并在潜移默化中进一步改变公众的表达习惯。
4.思维方式的感性化。思维方式感性化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形象展示技术、丰富的物质基础和多变的媒介是其中的关键。首先,形象展示技术是思维方式感性化的基础。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接收越来越多的形象画面,如动画短片、高清图片、表情包等。这些图像技术将新闻热点、故事剧情等形象地展示在用户面前,不断刺激用户感性情绪的迸发形成。其次,丰富的物质基础是思维方式感性化的推动力。在追求美好生活需求的时代,各色产品同质化严重,决定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影响因素转向产品功能之外的感性因素。社会发展带来丰富的物质基础提高了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解除基本生理需求的压迫感,大众消费更青睐心理和精神的感性满足。最后,多变的媒介传播方式是思维方式感性化的催化剂。新媒体传播方式独有的情感渲染功能,促使观众内心情感喷薄而出,在“人情味”渐长的媒介传播手段中,多愁善感、一吐为快、激励昂扬等情感交织汇集,对用户的感性化思维起到推动作用。
5.价值目标的娱乐化。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指出,电视“是使信息简单化的一种媒介,它使信息变得没有内容、没有历史、没有语境,也就是说,信息被包装成为娱乐”,在这个娱乐化的时代,“所有的政治话语都采用了娱乐的形式”[4]。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媒介的娱乐功能增强,工作、政治和教育等都呈现出娱乐化趋势。笑声代替思考,娱乐不只是一种休闲方式,而成为了人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特别是,数字化社会满足了年轻一代自我实现的需求,即参与事物创新的过程中,用不一样的方式享受生活,制造快乐,这是其价值目标娱乐化的物质原因。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很多公司,工作环境不再严肃拘谨,反而变得灵活悠闲;教育学习方式不仅仅局限于线下授课,电视网络的双向互动和有趣真实的场景画面使年轻一代更倾向于玩中求学;对于生活休闲方式,更多人选择刷手机或者随身携带智能设备,随时随地分享快乐,制造娱乐氛围。更多的人追求的不是业绩带来的成就感,而是工作过程中的体验是否快乐。
二、新媒体环境下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机遇
新媒体环境改变着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信息传播、表达方式、思维方式乃至价值目标。政治参与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新媒体环境也从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和能力、促进政治参与制度和机制的完善、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平台、营造民主法治的政治文化以及创新政治参与的模式等方面为提升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参与带来机遇。
(一)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和能力
公民通过新媒体进行政治参与,在互联网背景下主要表现为“网络参政”。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常常受到经济文化的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由解决温饱问题跃升到对美好生活追求层面,人们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公平正义的维护、精神生活的享受等等。在新媒体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公民注重政治参与,把它看作维护自身权益,反映自身诉求的重要手段。此外,政治参与群体的大众化趋势显现,农民、学生、知识分子等社会基层群体政治参与比重显著增加,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新社会阶层在政治参与中的数量逐步攀升。这些政治参与的主体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获取政策资讯,转发评论相关政策办法,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政治参与的意识也得到培养和扩展。
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指出:“技术和经济的变革与政治制度的关联,一直持续至今。例如,社交媒体孕育出动员的新形式,无论在阿拉伯世界还是在中国甚至世界其他地区,都无一例外。”[5]新媒体技术为激发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提供了技术支撑,促進政治参与从被动走向主动,在动员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的同时,也锻炼提高了公民的话题讨论、利益表达和政治思维能力,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越强,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就越大,随着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的激发,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机遇的就越大。
(二)促进政治参与的制度和机制的完善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6]。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发展,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被充分激发出来,促进了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增加参与的有效形式,如选举制、听证制度和建议、申诉、控告制度及信访制度、陪审制度等。《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自律公约》《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核心是约束规范公民网络行为。这为健全公民通过新媒体进行政治参与的行为提供了较为规范的指引。同时《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个人网上信息安全,保障了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权利,利于规范公民以有序的方式进行政治参与。
目前,公民越来越多地通过“两微一端”等新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各级政府围绕新媒体建立完善网络政治参与机制,通过建设政府的门户网站、开通微博和微信的官方公众号等方式,使虚拟和现实的政治参与相结合,为公民提供便捷、开放、匿名、高效的运行机制,推动公民政治参与逐步从冷漠被动向积极主动方向转变。在基层民主制度中,信访和监督是基层民众主要政治参与方式,传统的信访和监督会受到各种因素的阻碍,而新媒体的开放性和便捷性有助于基层民众更好地行使信访和监督权,引导公民有序进行政治参与,推动政府与公民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可见在一定程度,新媒体弥补了线下公民政治参与过程中的缺陷,不断改进完善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和机制。
(三)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平台
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说:“政治体系所能提供的参与渠道越来越通畅,政治参与就越加便利,相应的参与也就越多,只要克服较少的障碍,便于行动,人们就去参与;遇到的障碍越大,人们就越不大会介入政治。”[7]当前的新媒体是基于数字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网络体系,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公民通过通畅的媒体平台进行政治参与。
人们利用网络论坛、政治博客、官方网站、电子政务信息、留言板等便捷渠道,获取政治参与信息,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平台。首先,新媒体平台丰富了信息获取渠道。一般具有上网能力的公民都可以通过新媒体第一时间掌握前沿资讯,以及与此相关的动态事件,并针对具体事件发表自己的评论,也可在各大搜索网站查找到所需信息,关注热点事件可点击搜狐、百度、网易、腾讯、头条等网站,浏览时政要闻可进入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网站、论坛。其次,新媒体平台提高了政治参与的运行效率。公民可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搜寻速度快、成本低、效率高、环节少。国家正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打破政务信息的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人民能更加便捷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后,新媒体平台突破了时空限制,公民可通过新媒体搜集不同国家和历史时期政治信息,在纵向和横向的对比分析中强化“四个自信”,更加理性和客观地看待和分析政治事件,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
(四)营造民主法治的政治文化
“民主政治是公开政治,它摒弃了专制政治的神秘面纱,把参与、竞争、决策、实施、反馈等政治过程公开出来,实行政治开放和透明,从而便于公民参政、议政、进行监督。”[8]新媒体环境下,民主法治的政治文化与公民政治参与之间的相互作用加强,健康文明、民主法治的政治文化利于引导公民形成有序的政治参与,提升自身主体意识和政治参与素质;公民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行为有助于民主法治文化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公民利用新媒体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通过新媒体的文化整合功能,获得更多公共话语空间,逐渐形成独立的政治人格,民主法治氛围逐渐浓厚,利于民主法治文化建设向前推进。以前公众从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只能单向接受新闻信息,个人意见的反饋比较困难。而互联网的出现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表达观点的广阔平台,个人从信息被动接受者转变成信息参与者、传播者。尤其涉及国家政治、与百姓生活利益相关的话题,常常是位居点击榜首,可见互联网能激发公众主动关注新闻事件的兴趣,调动他们政治参与意识,从而有利于塑造民主法治的政治文化。
(五)创新政治参与的模式
传统政治参与方式主要发生在线下,耗时长、效率低,且受时间和地域限制严重。新媒体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的创新模式,增强了政治参与主体的平等性,使政治参与途径丰富多样。公民政治参与一般通过五种渠道:一是选举人大代表和公职人员,表达自己的态度和选择;二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呈建议提案等;三是参加政党和社团活动;四是参加集会;五是通过信访[9]。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模式得到创新,如电子投票、电子邮件、网络时政论坛和网络政治博客等模式。通过电子投票,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突破空间限制,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确保选举民主化。公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或匿名检举实现网络监督权,渠道便利、迅速高效。网络时政论坛除了方便公民进行话题讨论,关注官方社会热点新闻,也可以反映出公民对某一事件的态度倾向,公民不用考虑空间因素,即可与各地网民进行话题探讨。政治博客可通过理性客观的解读引导公民进行有序合理的政治参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三、新媒体环境下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挑战
(一)“数字鸿沟”制约公民政治参与的均衡性
“数字鸿沟”是指“在全球信息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地区、人群之间由于对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程度的差别及创新能力的不同造成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分化问题,导致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贫困者之间产生数字鸿沟”[10]。随着新媒体的产生,“数字鸿沟”成为制约公民政治参与均衡性的问题之一。
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与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程度、文化教育水平密切相关,还有相当部分的公民因条件限制未能进入网络社会,不具备网络政治参与的环境支撑,更不可能实现网络政治参与的权利。在城镇和发达地区,信息技术普及率高,覆盖面广,公民政治参与素质较高,获取政治参与的信息量较大,这些区域的公民多为信息富有者,他们占有较多网络信息资源,控制部分信息的输入和输出;而在欠发达地区,信息技术普及率低,覆盖范围狭窄,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和敏感度较低,网络资源占有少,大部分只能被动接收网络信息,这些区域的公民多为信息贫乏者。“数字鸿沟”问题的存在,难免导致公民政治参与的均衡性遭到破坏,成为制约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均衡性的枷锁。
(二)“匿名狂欢”冲击政治参与的有序性
过去很长时间,公民在政治参与活动中普遍谨言慎行,如今,在网络盛行的各大媒体平台,部分网民利用匿名手段参与各项活动,这一特点容易被心怀不良动机的人利用。或为宣泄不满,或为博取关注,某些人恶意散布不利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虚假信息,其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部分不法用户利用网络盲区修改自己的身份,进行网络诈骗、散播网络谣言等非法活动。有些犯罪团伙通过网络等媒介将自己的“技能”延伸到境外,犹如“恶币驱逐良币”一般,势必会混淆公民的价值判断和政治认知,严重影响公民进行有序政治参与活动。匿名手段在实际中也增加了政府网络管理和监控的难度,对政府权威构成挑战,破坏政治参与的有序性。一旦这种匿名无序的行为形成规模,它对社会发展、政府运行和公民的正常生活都会形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曾列举过一个公式:政治制度化/政治参与度=社会稳定,他认为,如果政治制度化水平落后于政治参与增长速度,就容易导致社会动荡[11]。新媒体虽然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的特征,但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责任缺失、无序无理性的法外之地。恰恰相反,它更需要公民自觉地承担责任,形成有序的政治参与氛围,否则就会弱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冲击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性。
(三)“信息茧房”阻碍公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
“信息茧房“是指人们会被自己感兴趣的信息领域所引导,从而将自己的生活限制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的现象。由于新媒体能更便捷的为公民提供海量信息,并且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会根据用户浏览频次推送相关信息,进一步限制了部分人群对其它领域信息的获取。长此以往,很多人满足于“个人日报”的编辑,失去了了解不同事物的能力和接触机会,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信息茧房”。而在政治参与领域,“信息茧房”不仅会限制公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的能力,还阻碍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一方面,“信息茧房”会导致群体极化现象。在网络政治参与中,人们看到赞同某种观点的人多,就会自发参与进来并扩大这种观点的传播范围,获得更多人的支持,较快的达成内部意见,使内部成员更加坚定群体观点。长期生活在“信息茧房”中,会使群体成员产生盲目自信、心胸狭隘的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网络政治参与极端行为,扰乱虚拟和现实中的公民政治参与秩序,甚至造成非法暴力事件;另一方面,“信息茧房”会阻碍公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降低部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网络技术的兴起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接触,每个公民都沉浸在自己的“信息茧房”中,与其他信息主动绝缘,不过多的浏览政治参与消息,对社会发展问题关注度不高,脱离社会发展,大大降低了自身获取政治参与信息的广泛性和社会责任感,对扩大公民政治参与造成负面影响。
(四)“意见领袖”损害公民政治参与的平等性
“意见领袖”,又称“舆论领袖”,是指“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12]。“意见领袖”往往能彰显出议程设置和引导公众观点导向的强大作用,他们的声音一旦经过新媒体平台放大、转发,就会在短时间内掀起“舆论潮”,他们通过“认知——态度——行动”三级传播效果逐步带动网民的意识行为,使众多“粉丝”形成“意见统一体”“行动统一体”的同时,也在干扰其他博主或网民政治参与的平等性。一方面,意见领袖社交范围广,拥有较多信息渠道,在政治参与方面对大众关注的热点看法较为深刻,且常常关注国内外事件和新闻,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易引起粉丝的大规模讨论、转发,甚至将其视为“真理”,而这种围绕意见领袖形成的“各个阵营”,并不能真正实现哈贝马斯提出的“理性对话”,意见领袖与公众之间也并不能做到真正平等的互动。另一方面,意见领袖在表达观点时不乏偏激负面言论,部分“大V ”的粉丝数和转发量较多,这些转发的言论迅速覆盖以往观点。因此,面对网络中的海量信息和热点新闻里数以万计的评论,意见领袖的政治观点更容易引起共鸣,引发舆论关注,而普通民众的内心呼声往往容易被忽略,如果公众没有形成持续而有效的政治参与,那么“意见领袖”的存在会一定程度破坏公民政治参与的平等性。
四、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趋势
(一)网络社会的持续发展将进一步改变公民政治参与行为的习惯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计划,人们的生活与网络的关系将更加密不可分,运用网络将成为更多人的生活常态。在网络社会的前提下,公民更愿意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而公民政治参与的行为习惯也将随之改变。近几年公民政治参与行为出现的转变表明,一方面,沟通型参与在基本稳定中略有增长,维权抗争型参与保持高位运行。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非传统式的政治参与方式,如电子投票、政治微博、网络请愿等形式。政治参与行为的这一转变与网络社会的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可从生命周期理论和世代差异理论来理解网络社会下公民政治参与行为习惯的发展趋势[13]。
近年来的相关研究表明年轻人较之年长者,线下政治参与投票率较低,部分学者认为这是年轻人对政治参与的疏离与冷漠表现,但生命周期理论认为:面对生命的不同阶段,人们会改变自己的政治态度与行为倾向,年轻人往往对现状不满,期望变革[13]。网络社会持续发展背景下,部分公民认为现实政治参与存在诸多时空限制,期望采取直接性高、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的方式参与政治活动,因此,公民虽然对线下投票反映较少,但网络请愿、与政府机构网络互动、沟通、留言等政治参与活动只增不减。与过去相比,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权利实现更加直接便捷,公民通过网络不但可以获取多方信息,还可以对所获信息进行对比,形成批判性思维观点,甚至通过相同权益维护形成自组织,更大限度地实现公民自身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举权。
世代差异理论认为成长于不同的历史、政治和社会环境的世代,其价值体系也有別于他人。人类的政治行为模式发生变迁,主要是因为旧世代逐渐凋零,而新世代逐渐取代老世代的结果[13]。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网络参政,尤其是伴随互联网成长起来的“90”后“网络原住民”,他们熟练地运用网络进行社交、咨询等活动,同时也是未来网络政治参与的主力军。年轻一代的文化素质不断提升,民主法治氛围渐浓,政治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这些社会环境都为新时代的网民提供了较好的政治参与条件,人们更多地选择具有实质意义的参与方式,而不再沉没于“走过场”和“当观众”的参与形式,更多地通过网络与政府进行沟通,监督行政活动或政府运行体系,甚至通过网络参与政治投票,这种选举方式将可能在基层民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促进政治参与行为向纵深发展。因此,网络社会持续发展势必改变公民政治参与行为习惯。
(二)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将继续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
新媒体技术的深度融合,网络问政的兴起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官方微博的落实运行和电子政务的出现,都是引导公民新媒体政治参与由私人场域向公共场域过渡的渠道手段,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也在新媒体融合下继续拓宽。首先,政府办公与网络接轨,实现政务平台数字化,电子政府与电子政务应运而生,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共享是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扩大的重要因素。从政治参与的对象来看,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主要目的在于使政府以及政府制定的政策满足自身的利益需要。符合社会发展要求,保证信息渠道通畅,不仅会保证公民参与权,同时也维护了公民的话语权。在网络时代,电子政府和电子政务是政府将虚拟和现实政治参与方式相结合的表现形式,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广度与深度的有效方式。其次,从信息流动来看,各级政府掌握着80%以上的社会、经济、文化信息,以及全部的政策和法律信息。新媒体的融合,网络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公民有机会获得、接近相关领域政治信息的可能性增大。政府通过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公民通过网络阅读浏览信息,二者实现双向互动,便于政府更加了解民众心声,践行新媒体融合下的群众路线。公民也可根据政策方针,对关乎切身利益的诉求及时做出调整。在此过程中,电子政务平台是联结政府和公民的良好纽带,是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渠道。最后,新媒体融合下的政治参与程序则更加完备。政府通过网络技术发布相关信息,公民成为信息接收、讨论的重要主体,通过参与讨论相关话题对发布的信息给予反馈,或者有相关专家、权威部门参与解读和评估,这样可形成较完整的政治参与体系。
(三)网络空间的规范完善将促进公民政治参与回归理性
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公共领域,开启了一个价值多元、主体复杂多样的时代,也为公民理性地进行政治参与带来了挑战。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重大主题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即是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除了颁布法律条约外,在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监督机制等方面也加大建设力度,向着既规范公民行为又不阻止公民自由方向发展。有的学者认为由新媒体引发的政治参与,不是知识分子发动的自上而下的启蒙,而是自下而上的自启蒙、新启蒙,公民逐步对政治参与产生认同感,从民主思维达到民主习惯,由他律走向自律。
多年来,“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理性化程度较低,大量的非理性化政治参与较多。一是传统的依附型政治文化的影响,二是当前我国政治参与制度、程序等受到严重制约。”[14]但是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加强,法治观念的贯彻落实,以及参与制度的健全、程序的精简完善,公民理性地进行政治参与活动无疑会不断发展。一方面,新闻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越来越重视对网民的话语、思想引导。2017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此次新规的管理范围涵盖了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备受网民关注。同时,各新媒体平台也更加注重规范管理,制定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制度。另一方面,201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网络实名制的强制规定让每一个网络言论都拥有清晰的身份认证,形成明确的追责机制以及在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等“七条底线”上行使言论自由、网络监督和政治参与的权利。这些规章制度将逐步引导人们的网络行为趋于理性。网络言论从最初的跟风炒作到中肯评价,无论是新闻媒体、政府还是个人对网络的认识都将逐渐变得更加科学。此外,网络实名制正在普及运用。大部分新媒体平台、软件必须通过实名认证才可登录使用,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起到约束和警告作用,网络空间也将变得更加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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