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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南坪畜牧兽医站,重庆 南岸 400060)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膳食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对动物性食品的消费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畜产品病害、残留药物及人为添加违禁物品等问题成为了畜产品消费的敏感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除了生产者的自身规范和约束外,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也显得极为重要。
(1)规范产地检疫。全区共设置检疫申报点9个,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做到程序化操作,规范化检疫,畜禽无规定疫病方可出场,确保不让一头病害动物流出产地,坚决打击隔山开证、异地换证违法行为。
(2)严抓屠宰检疫。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首先做好宰前检疫,畜禽进入屠场时严格查验调运备案单、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检查证物是否相符,动物个体是否健康、标识佩戴是否齐备。其次做好同步检疫,严格按照规程实施并作好同步检疫记录,合格产品方能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不合格动物作无害化处理。
(1)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在生产环节,严格审查企业设立条件,把牢饲料生产行业准入关;切实加强获证饲料生产企业日常生产的监督管理,督导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在销售环节,严格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GSP规定监管兽药经营门市,重点加强对违禁兽药、假劣兽药和生物制品的监管。在使用环节,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宣传教育,重点对禁用兽药进行检查,规范兽药使用记录,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2)“瘦肉精”检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瘦肉精”抽检工作,在屠宰同步检疫环节中,通过快速抽检方式,对生猪体内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最常用的瘦肉精产品进行检测。
(3)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为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南岸区不断强化措施,强化对其监督检查,协助农业部、市农委对牛奶进行抽检,确保产品安全。
(1)组织各兽医站人员利用春秋防工作的开展,同时到各村社和养殖场现场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讲解识别畜禽及其产品质量的有关知识,进一步规范从业者的生产活动,增强养殖从业者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2)举办南岸区兽药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法律法规考试,加大了对《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SP)、《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随着区域功能的转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重心从以前的动物疫病防控逐渐向动物卫生监督倾斜。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实际承担工作强度的需要;兽医站官方兽医中大多年龄偏大,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受过专业兽医系统学习的只有少数,且不具备执法资格,只能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因此,基层执法人员的人员老化、结构不合理,已成为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水平的瓶颈。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包括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案件的办理等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大多编制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之前没有从事过行政执法工作,对法律学习掌握不够,办案技能操作不强,从而使监督队伍的整体运行机制不完善,影响了监督执法力度。
目前全国普遍存在滥用兽药问题,大剂量使用青霉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等抗菌药,导致动物产生耐药性和动物产品中的药物高残留,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做好投入品监测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各区县不具备监测机构、监测人员及设备,且畜产品安全检测的经费投入有限,严重影响了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生活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南岸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建议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无缝连接。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在人口密集的集市广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并派发宣传资料。增强相关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生产经营者的自觉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对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性,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1]。
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增强对动物检疫工作、动物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能力,完善县、乡、镇、村级防疫人员队伍。按照现有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量,充分保证人员的配备,按照工作重心的不同增设编制,补充兽医队伍的力量,防止年龄断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相关责任制度,并与基层畜牧兽医站、辖区屠宰场及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签定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人。定期系统的培训执法人员,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文明执法。
加快实施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一个拥有兽医、药学、化学分析等专业人员、能有效开展动物疫病、兽药残留、养殖违禁品等检测的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把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动物疫病检测检验工作进行整合,形成以区级日常监管检测为主体、乡镇简易快速检测为补充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