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环
(惠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516003)
水土流失属于我国相对严重的环境问题,具体分布的范围相对较广,类型也较多。因为水力与风力等产生的侵蚀作用,导致水土流失情况不断严重化,因此需要做好水土保护有关的生态工作,控制水土流失的恶化。在我国水土保持有关规定中,就已经明确了以预防为主,注重保护工作,避免水土流失严重化难以有效的治理,因此要做好从意识到保护工作上的武装。
在部分建设项目中,如果牵扯水土保持问题,应该让水行政置管有关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方案的审查。然而在是的处理中,由于建设单位与个人为了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尽可能的缩减成本之下就会回避水土保持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做好水土保持有关防控措施,进而导致水土流失情况的严重化。如果出现水土流失情况,会导致下游区域民众生产与生活的负面影响。甚至由于这种问题的发生,需要由政府提供下游民众一定补偿措施。但是由于个别政府的财政状况相对困难,因此对应的补偿措施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导致落实困难。此外,由于市场资源配置的处理环境之下,无法在经济扩展的形势下进行更好的水土保持保障工作,单凭通过市场调节的方式来进行水土资源的合理配置无法有效完成。市场主体无法独立享有水体流失防治所带来的综合利益,但是却需要承担防治工作带来的所有成本,这种局面下,市场主体则无法调动充分的能动性与配合度,导致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相对困难。
我国水土流失情况严重与人们水土保持意识淡薄有密切关系,相关方面缺乏足够的宣传教育。我国对于水土保持的重视力度不断提升,在此方面也投入了较多的资金,但是与先进理念与执行相比,我国在此方面提供的配套政策相对较弱。对于调动公众参与配合的宣传不足,人们在此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程度。同时在法律法规的建设上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也较为常见。部分地区政府对于土地处理问题上自身没有清晰明确的意识,进而引发了地方违规开发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在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上,我国的发展进程相对迟缓。我国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水土流失情况也日益严重化,违法开发建设会导致开发成本的提升,进而影响城市的远期发展。法律法规与监管工作上也缺乏足够的管控能力,部分地区为了提升区域建设效率,会较为宽容的处理审批程序,进而导致建设工作过于的急功近利,导致城市后期发展存在一定隐患性。
在环境治理中需要做好原生态植被的保护工作,这些植被是自然形成,有较强的自然生存能力与环境调节能力,在与地区气候、地质土壤情况有较为协调的共生关系。如果地区降水较多,植被可以快速生长来提升对地表的保护功能,如果降水变少,植被会减少生长速度而减少对水分的消耗,这样可以成为地表较好的保护伞。因此,在开发建设上需要积极的做好原生态植被的保护工作,同时尽可能的做好原生态植被的修护工作,减少人工种植的干预。在开发建设中,也尽可能的减少对原生态植被的破坏,对于水土流失严重或者重点防治区域要重点避开,如果无法有效回避,需要注重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升级,由此来减少环境的破坏。要充分意识到如果破坏了原生态植被,修复会相对困难。
要充分的运用自然自有的生态平衡与进化能力来达到生态自然修复效果。对于河流山林聚集区域,需要充分的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综合调控能力,开展自然修复工程。部分地区虽然植被条件好,但是人类活动对其生态系统的破坏性更大,导致其生态系统也会产生恶化问题,水土流失的面积在逐年的扩展。因此,要做好人类活动的限制,要做好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与禁止畜牧活动等。对于人口稀少、降水少、治理难度大与治理工程量大的情况下,对应的修复保护工作难,国家需要做好人类活动的限制,同时做好生态修复工程。要注重生态自然修复工程与退耕还林工程的结合运用。
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层面,需要因地制宜的展开,多听取地方基层工作人员的想法,积极收集地方风俗文化情况,让制度设置更为人性化与有效,贴合实际情况才能更好的让制度落实,提升制度管束的实际作用。避免制度好高骛远或者笼统一刀切导致的制度执行受阻。要多吸取优秀经验,但是优秀经验不一定符合实际情况,因此要做好对应的制度层面灵活调整,循序渐进的逐步规范化,保持制度的先进性。
要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要针对当下建设工作做好严格的检测与审批工作,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做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之间的平衡。通过相对严格合适的执法监察来督促有关人员逐步建立起应有的生态保护意识,做好有关宣传工作。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巡查工作,如果有关单位与企业只是注重自身利益的获取而无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则需要让其及时整改,必要情况下需要做好停工整顿,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监督工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功工作的践行者,需要给予及时的表扬与奖励,调动其保护积极性。同时要注重宣传工作的落实,尤其是互联网媒体的发展,需要多通过互联网媒体做好对应的宣传教育工作,达到全民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了解程度,发挥全民监督的作用,提升民众水土保持的意识。尤其是现在智能手机普及,人们可以便捷的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调查取证,通过视频、图片、语音等多种方式手机违规违法行为,为执法工作提供更可靠的保障。有效的发挥民众监督的作用,执法工作的压力会相对减少,工作效率会进一步提升。
水土保持预防工作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展开,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完善,同时也需要让制度层面落实到位,提升制度本身的约束震慑作用,避免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范层面需要依据各地方情况做细致化的要求落实,保证制度内容匹配实际情况所需。要协调好地方经济发展与环保工作的结合点,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有效的运用新媒体,让人们意识到水土保持不佳引发的恶性后果,为人们敲响警钟。同时通过严格的执法行为来达到全民的警示作用,发挥全民监督,弥补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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