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旭财
(东莞市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东莞 5230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以来,我国的城乡规划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各种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各种战略规划(研究)、专项规划均得到了高度的重视。特别是在各种级别的城市和建制镇中,各种规划的编制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总的来说,在乡村层面,还存在着规划没有全部覆盖乡村范围的情况。例如,部分村庄还没有编制村庄规划;镇级的规划又没有把乡村的范围涵盖进去;村庄没有编制专项的规划;等等。这对乡村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也使村庄的建设显得随意和缺乏品质。
在乡村,即使有规划覆盖,有编制各种类型的规划,但还存在着各类型规划没有很好地衔接的问题。例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周期一般不一样,导致两规并不完全协调衔接,会出现土地使用不了,或者出现土地切割浪费的情况出现。又如编制各种专项规划,例如电力专项或者水利专项,并没有跟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很好的衔接。总之,即使在村一级,也必须要高度重视各种规划的衔接问题,否则会对规划的实施和乡村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在我国,实施各种建设必须要符合规划并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即使在乡村,在项目动工建设前,也必须要办理好各种规划和土地的手续,否则会造成违法建设的出现。当前,在广大的乡村地区,由于认识的不足,确实还存在着不办理相关手续就动工,或者不按规划实施建设的情况。不落实城乡规划或者不按城乡规划实施,一方面会影响规划的实施,另一方面会造成乡村建设的无序,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乡村的长远发展。有些违法建设一旦造成,如果刚好处于生态敏感区域,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甚至是不可逆的,所以必须要慎之又慎。
我国地缘广阔,乡村众多。虽然这几年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广大的乡村区域,村民对城乡规划的认识还存在不足的情况。他们一方面对规划接触不多,因而理解不足,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认为只要能发展,能促进生产生活就行,是不是符合规划,是不是要按规划实施反而觉得不是最重要的,可能存在误区。
根据现行的程序要求,规划编制的方法虽然相当完备,也有各种征求意见的环节。但对于村民来讲,常规的规划编制方式方法仍然可能不够“接地气”。特别是村庄规划及各专项的规划,他们理解起来可能会相对难,需要更有耐心、更通俗易懂的解释和说明。否则虽然他们对自己乡村的发展很关切,但对于乡村的规划却理解不足、参与度不足,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也会为后续的规划实施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必须要创新在乡村中的规划编制方法,让村民更好地参与其中。
当前,存在着乡村建设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也没有进行按程序、按阶段的检查的情况。其实,规划编制,贵在实施,没有按规划实施,或者不按规划实施,即使有再好的规划,也沦为空谈。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对乡村各种建设的监督检查,会对规划的时候造成不利影响,也会产生不少的矛盾,必须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城乡规划是乡村建设的依据,是促使项目建设有法可依的基础。乡村各项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已经批准的规划来报批、施工。无论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办理,还是用地手续的办理,每一项手续都是依据相关规划作为审批的依据的,也只有这样,各项建设才能符合规律、满足安全、有章可循。
在我国,乡村的数量多,幅员广,乡村建设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着全国建设事业的大局,事关广大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结合乡村的具体实际情况,邀请优秀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高质量的规划成果,可探索增加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加强论证和多方案比选,强调按规划实施,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乡村各项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乡村建设涉及基层农村的方方面面,也与广大的村民密切相关。当前,广大乡村因为各种原因,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建设诉求,有时候也会产生意见冲突。通过严格按规划实施建设项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各种冲突,搭建各方心平气和地沟通交流的渠道,有法可依是最大的保障。必须要使各方都明白,按规划实施才能保障和实现乡村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当前,我国正全面深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乡村作为建设的“主战场”之一,承担着践行此项工作和理念的重大责任。在充分尊重乡村原有的自然机理和自然生态禀赋的前提下,通过编制高水平的规划,开展多渠道的规划论证和方案比选,能够为建设美丽乡村和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的理念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使乡村的各项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前必须加大力度推进各项规划在广大乡村地区实现规划全覆盖,这是规划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在能够编制规划的地区都提倡编制规划,并加强各种规划,特别是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促进各项规划的融合,能够在最大可能的情况下为广大乡村地区打好建设的基础。规划间的不协调仍存在,虽然原因多样,既有规划本身的技术规范问题,也有编制的时序错开等问题,但在广大乡村地区尽可能地提前谋划,加强规划编制的沟通协调,仍然是很有希望编制出一整套高质量,互相衔接的规划的。这应该是努力的方向之一。
规划编制,重在参与。必须要在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中,邀请村民广泛地参与进去。只有广大的村民,才最了解乡村的各种情况,也能提出很多接地气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让村民参与规划编制,让规划编制单位多与村民交流沟通,畅通各种意见反馈的渠道,让规划编制更接地气,让村民更理解规划,才能让建设诉求更满足规划。当前,部分地区出现了让规划师、建筑师下基层、下农村“送规划”的创新做法,也是一种不错的尝试。归根到底,还是要让村民多接触规划,真正理解规划,让规划更接地气。政府部门可定期组织类似的活动,让广大乡村,特别是偏远的乡村地区能够了解规划,理解规划,促使规划编制在祖国大地真正实现全覆盖。
编制完成了规划,必须还得在乡村落实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没有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的监督,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规划实施。必须要完善规划监督检查的机制,落实好专门的人员,按期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乡村的各项建设都是依据规划来实施,尽可能减少不按规划实施和不办理规划手续的建设行为,保护好乡村的生态肌理。
规划切记随意的修改,在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编制出来的规划,不能随意修改。在乡村地区,当一套好的规划经过充分论证,村民广泛参与,走完法定流程编制出来后,应该强化一套蓝图干到底的意识。
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新情况,遇到新问题,所以要及时反馈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畅通意见反馈的渠道,并定期开展乡村各种规划的规划实施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完善规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