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菲,马雪梅
(1.陕西省米脂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榆林 718199;2.陕西省米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 718199)
从2018年8月初,我国7个省份相继发生了18起非洲猪瘟疫情,后续疫情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不排除疫情向其他省份继续传播流行的可能。陕西省米脂县是养猪大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压力较大。因此,当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疫病防控责任,加强对养殖场、屠宰户、生猪贩售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的监管,落实好相关防控主体责任。同时,确保米脂县生猪稳定生产,市场供应不受影响,密切关注暂停生猪调运后猪源和猪价波动走势,切实落实好扶持生猪生产相关政策,强化疫情监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猪肉产品价格稳定,供应正常。
猪瘟的发生,势必会打击部分养殖业户的养殖信心,因此今后有必要逐步提高牛羊肉等其他肉类的生产和消费,降低对猪肉的过分依赖。近年,由于国家政策和市场的调节,我国北方地区猪养殖产业进一步发展,东西部猪调运日渐频繁,给非洲猪瘟向其他省份传播埋下了安全隐患。目前,生猪屠宰加工分布不均匀,很多养殖场正常经营难度较大,部分养殖场出现了猪压栏的现象,资金和养殖空间面临巨大压力[1]。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今后需要在整个养殖产业进行重新布局,构建完善的生猪配套养殖产业,实现生猪饲养、屠宰加工、冷链运输销售一体化经营。同时,还应该逐步调整相关企业的养殖和运营模式。
总结其他国家非洲猪瘟流行发生的现状,面临传播速度较快、危害程度高的非洲猪瘟,缺乏有效的生物防范措施是导致该种疾病传播流行的主要原因。环保压力以及非洲猪瘟疫情的传播流行,极大提高了养殖行业的风险和门槛,这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整个生猪养殖产业结构升级。
制定疫情报告、举报、核查制度,县镇村三级联动,对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排查工作,全县所有规模养猪场全部完成造册登记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严格落实紧急排查日报告制度,对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畜产品加工企业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排查、日报告。严禁从疫区调入生猪及其产品。对跨省引进种猪及其精液的情况应及时向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依法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调运,并对到达输入地的种猪做好隔离观察。从省外引进的用于饲养的非种用生猪到达目的地后24 h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并接受检查。对未按规定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引起疫情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截至目前,米脂县共排查生猪81.3万头次,饲料销售商23家,排查外省调入生猪9 768头,尚未发现非洲猪瘟可疑情况。同时,设立违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染疫或疑似染疫生猪公开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在进入本地区的关键高速路口、国道、省道路口处设立非洲猪瘟防控省界临时检查站,实行3班24小时运转制,严防外疫入境。发现疫情后要及时关闭所有镇办农贸集县生猪交易场所和跨省电子出证(A证)平台,严把检疫监督关。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监测、疫情调查、应急处置和巡查等多个小组,对全县各镇办、公安检查卡、交通收费站、养殖场户、屠宰场和农贸县场进行24 h不定期监督检查,严防各类偷运偷渡行为,坚决堵住外疫传入。截至2018年10月22日,共检查生猪85车次1 555头,猪肉45车次12.8万kg;发现山西省无产地检疫生猪11头,内蒙古自治区猪肉350 kg,冷冻猪颈骨200件、猪小龙骨50件,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发现无产地检疫仔猪、生猪56头,全部遣返原地。
启动非洲猪瘟疫情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采购各类应急物资,免费向生猪养殖场户发放消毒药品和防护物资,全力做好生物安全工作。加强源头监管、转运处理和监督执法各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方案,强化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环节执法力度,全面切断餐厨废弃物流向养殖场户途径[2]。累计摸排泔水喂猪养殖场(户)33家,全部予以强制停止并拆除泔水蒸煮设施,坚决禁止泔水喂猪行为,全力保障县场肉品供应质量。按照《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实行紧急排查日报制,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屠宰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情况,立即限制移动,按程序报县疫控中心,相关人员按照《非洲猪瘟现场排查手册》做好生物安全措施。发现疑似疫情时,立即对发病场(户)的动物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参与疑似疫情养殖场(户)流行病学调查人员72 h内不得访问其他养殖场。疫情确诊后,立即按程序启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
首先,加大生猪检疫监督力度,严格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受理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后,官方兽医必须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现场检疫,必要时做好实验室监测。严禁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切实做到从源头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切实加强屠宰环节监管,严格进行宰前检查,实施同步检疫,严禁未同步检疫就加盖验讫印章。对建议不合格的产品、病死猪必须现场监督进行无害坏处理,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流入市场;其次,加大对病死猪的监管力度,严禁屠宰、运输、丢弃病死猪,所有病死猪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3]。深入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检查,重点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程序、处理方法和病死生猪财政补贴进行检查,对处理方法不到位、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个人监督整改,防止造成病死畜禽二次污染。
面对非洲猪瘟防控压力日趋增大的趋势,需要全社会上下共同作出努力。动物防疫部门和检疫部门应该强化市场生猪检疫,落实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向社会大众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营造良好的防控环境,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非洲猪瘟防控局面,降低发病率,提高防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