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工程师
姜 涵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工程师
张春飞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
根据各地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基础,《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贵州省为试点地区,重点开放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等21个领域的公共信息资源。到2018年年底,形成有效的制度规范和可借鉴推广的做法经验,形成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
《方案》提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充分释放数据红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开放数据数量不多、质量不高、更新不及时、开发利用不够以及开放体制机制和标准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对试点地区提出了要求。
(1)试点内容:6项内容3个并重
《方案》试点内容包括6项内容,体现了3个“并重”的思想。
一是标准统一和地方特色并重。如要求试点地区开放平台要逐步实现上下联动、标准统一,也鼓励提供有特色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服务。
二是隐私保护与数据开放并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不得开放,非涉密但敏感的数据要脱敏加工。但除此以外,试点地区也应拓展开放范围,深化开放内容,强化动态更新。
三是开放利用与规范安全并重。在着力提高开放数据质量、促进社会化利用的同时,试点地区也要探索建立制度规范,切实加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安全保障。
(2)试点作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形成一批有效的机制、制度和标准规范,产生一批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创新应用,培育一批基于开放数据的新业态、新模式,积累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形成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为全面部署提供借鉴。要求试点地区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一方面,总结经验做法。于2018年年底前,对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成效、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另一方面,开展工作交流。在网信办、发改委组织下,定期开展交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3)推进实施:加强组织协调保障
根据《方案》,2018年1月底前,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试点范围,细化任务措施;2018年年底前,要按照拟定的实施方案积极认真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完成试点各项任务。为确保上述工作如期开展,《方案》提出了对试点地区的保障措施要求。一方面,要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试点地区网信办、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人员经费保障。通过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能力;通过现有资金渠道逐步落实所需资金,并把数据开放作为信息化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内容。
试点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和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探索适合当地特色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实施路径,在制度建设、平台运行、数据应用等各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开展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1)北京:脱敏数据定向开放,API占比高达100%
北京市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做好通过北京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政务部门编制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确定可向社会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通过北京市政务数据资源网(www.bjdata.gov.cn)统一开放。在个人隐私、公共利益的平衡中,北京市创新采用将敏感数据脱敏后定向开放的做法。如开放平台授权北京医保协会会员单位凭账号密码使用29家医院脱敏处理后的176万个病例数据,共计21个数据集的100万条数据。此外,北京市高度重视数据便捷获取和开发利用,数据开放API接口占比高达100%。
(2)上海:发布数据开放计划,创新大赛影响显著
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www.datashanghai.gov.cn)于2012年6月正式开通,目前可机读格式与动态更新数据的比例不断提高。2014年,上海市发布《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启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此后每年制定发布年度计划。如《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2017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继续加大开放体量、提高数据质量、加强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此外,2015年至今,上海已连续举办3届“上海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SODA)”,分别以“城市交通”、“城市安全”和“数创城市智慧”为主题,吸引了全球超过千人参赛,推动了一批优秀参赛项目落地,对数据创新应用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
(3)浙江:开放平台上下联动,省市县统一覆盖
浙江省建成了前端整合、上下联通的省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网站(data.zjzwfw.gov.cn)于2015年9月开通运行,作为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开放专栏实现了与政务网衔接互联,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对全省的统一覆盖。杭州市依托政务网开通了市级数据开放平台,宁波市政府数据服务网也与省平台实现了对接。2016年2月发布的《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计划》明确了省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架构。2017年3月发布的《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原则上不单独建设数据开放网站,避免重复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省内开放平台架构。
(4)福建:明确数据资源权属,政务数据属国家所有
福建省于2016年10月公布了《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明确政务数据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纳入资产管理,并遵循统筹管理、充分利用、鼓励开发、安全可控的原则。明确了由数据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务数据的统筹管理、开发利用和指导监督等工作。数据生产应用单位应当依照职责依法采集处理政务数据,做好政务数据登记汇聚、更新维护,开展共享应用和公共服务,配合数据管理机构做好开放开发工作。该管理办法为政务数据采集、共享、应用、开放和开发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大了当地数据开放的统筹推进力度。目前,福建省数据开放平台(data.fujian.gov.cn)、福州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data.fuzhou.gov.cn)、厦门政府数据服务网(www.xmdata.gov.cn)已分别上线运行。
(5)贵州:数据制度先行先试,省市两级平台对接
贵州省数据制度先行先试,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打造了坚实的法律围栏。
2016年1月,贵州省出台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实行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数据应当向社会开放;依法不能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数据,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2016年11月,贵州省发布《贵州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及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2017年7月,贵州省施行全国首个政府数据资产管理登记办法《贵州省政府数据资产管理登记暂行办法》,在政府数据资产管理方面走在了前列。在制度保障基础上,贵州省市两级平台对接,省平台(www.gzda-ta.gov.cn)于2016年10月上线运行。
试点工作时间仅有一年,试点地区既要加紧落实工作要求,也应抓住工作亮点。建议从平台整合、公众互动、创新探索等方面推动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走向深入。
(1)标准统一,实现整合联动
统一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标准,实现省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与本地政府门户网站的前端整合,与本地共享平台的互相衔接,与省以下开放平台的互联互通,与未来国家数据开放平台的对接联动。采用《方案》中所鼓励的www.xxxdata.gov.cn(其中,xxx为地名拼音全称或首字母,如北京为www.bjdata.gov.cn)统一域名格式,解决域名格式不一、查找不便的问题。
(2)加强互动,坚持需求导向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社会参与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互动机制,及时响应用户数据需求,优先开放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显著的高价值数据。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开发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良好氛围。引导基础好、有实力的机构和个人利用开放数据开展应用示范,带动开展数据增值开发。
(3)勇于创新,开展特色服务
开拓创新,因地制宜走出特色道路。在开放平台建立方面,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形势要求优化平台功能,提供有特色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服务。在开放范围方面,结合地方发展特色深化开放内容,强化动态更新。在制度建设方面,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制度创新,研究出台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在安全保障方面,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信息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