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杰
(长垣县农林畜牧局,河南 长垣 453400)
免疫接种是对动物传染病进行有效防控的重要措施,但是因为受到各种原因的影响,会出现免疫失败现象,从而导致疫病的出现及传播,这是畜禽疫病防控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从而为相关工作的良好开展提供确切保障。
疫苗是一种通过提升动物免疫机制对动物疫病进行预防的生物制品,包括菌蛋白抗原体、稳定剂、灭菌剂等。因为部分疫苗含有的菌株量不达标,其保护率通常在60%~95%。疫苗的生产工艺、技术、保存、使用等对其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同时,动物所具备的个体差异也会导致疫苗作用效果不同。
对疫苗进行保存时,活疫苗需要-15℃的条件,灭活疫苗需要2~8℃的条件。所以,在疫苗运输过程中,有的需要利用冷藏车进行运输,并且运输时间较长。但是,承运商在疫苗运输过程中不能确保冷链系统始终保持正常工作,这会为疫苗质量带来隐患。
领用疫苗后,人们往往不能及时将其放在所要求的条件下进行保存,并且没有进行及时使用。因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使疫苗所具备的活性明显降低,从而对疫苗的质量及使用效果带来不良影响,进而出现免疫失败的状况。
对动物进行疫苗接种时,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接种之前需要对动物进行有效检疫,并对疫苗质量、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但是,如果防疫人员没有遵照操作规程进行疫苗接种,就会对免疫效果产生不良影响。
母源抗体是指畜禽通过胎盘、初乳或者卵从母体所获得的抗体,可以增强幼小牲畜对相应疾病的抵抗力。但是,母源抗体会对疫苗接种之后的动物机体所具备的免疫应答产生影响,所以需要有效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尽可能消除母源抗体所造成的影响。
野毒就是自然界中含有的引发疫病的病毒,而野毒感染是动物机体产生此病毒相应抗体的过程。因为在疫苗接种之前动物出现疫病,就会使其所具备的抗病、疫苗应答能力降低,使其无法对疫苗接种进行充分应答,致使出现复发性疫病或者是疫病综合征。
根据上位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但是,在实际的养殖过程中,部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缺乏有效的防疫意识。还有部分养殖户不对防疫人员的工作进行支持与配合,认为所饲养的动物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否进行防疫与他人无关。所以,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对防疫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宣传,以提升人们的动物防疫意识。
科学、合理地制订免疫流程,是落实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升免疫水平,增强免疫效果。以辖区内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制订恰当的免疫流程,需要充分考虑疫苗种类、质量、接种次数等,还需要充分考虑疫情、疫病症状、饲养条件等因素,从而为获得理想的免疫效果提供确切保障[1]。
冷链体系的有效构建可以为防疫工作的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是确保疫苗质量的重点。所以,疫苗出厂后尽可能去除中间环节,全面构建冷链体系,为疫苗质量提供可靠保障。应构建生产厂家—县级站—乡镇站—养殖户运送疫苗的冷链体系,配备每个环节所需的冷链设备,利用专车对疫苗进行配送,并确切落实相应的工作程序,进而确保疫苗的质量与作用效果。
对动物疫病的防控主要是为了降低、消灭动物疫病的出现与传播。因为动物疫病对养殖业发展、人体健康、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应有效开展动物防疫工作,重视对相关人员的有效培训,以增强其职业道德及业务技能,从而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目标得以实现[2]。
依照相关工作原则,有效健全与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机制。乡镇政府需要对动物疫病防控进行有效宣传,提升免疫密度与质量。动物防疫站是有效落实防疫工作的责任单位,而站长是直接责任人。同时,全面构建防疫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为防疫工作的明确落实提供确切保障。
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对人们的生活、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而动物疫病防控问题是严重阻碍畜牧养殖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需要对畜牧免疫失败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制订有效的应对策略,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及作用效果,提升动物的健康状况,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