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刚
(永州市金洞林场上司源分场,湖南 永州 426193)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近年来十分关注的问题,持续发展不仅仅包括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包括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林业资源是我国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需要加强林政管理来保护好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林业资源。
林业资源本身属于可再生资源,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再生。但是,随着对森林资源的过量开采、乱砍滥伐,其再生速度比开采速度慢,因此林业资源逐渐减少,引起了林政部门的重视。但是,目前林政部门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仍存在多方面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木材的使用量相当大。因常年大量消耗木材,而树木生长速度较慢,使得树木的生长速度赶不上使用速度,导致资源日趋减少,出现采育失衡,最终导致林业资源逐渐枯竭。
生态资源的开采与使用需要经过林政部门的批准,并且应当收取开采的费用。而且开采过程中需要对开采的数量进行监督,不可以过量开采,一旦出现不合理开采的情况,就应对开采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而不是不了了之,纵容过量开采行为的发生。
我国林业资源的产权结构模式单一,是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正因如此,为我国林业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埋下隐患,不利于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需要对林业资源进行开采时,需要经过林政部门的批准。而林业资源砍伐区域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开采的区域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过量开采的情况,降低不合理开采林业资源的可能性,保证开采的数量在林政部门的规划之内,最终达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具体来看,要明确监督人员的责任,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签订伐区管理责任书,完善责任制度,加强伐区监督管理力度[1];制定相关的政策与制度来规范林业资源的开采行为,对开采资源的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对于过量采伐或未经许可采伐的人,通过相关的制度来对其进行警告与惩罚,必要时可以采取缴纳抵押金的方式,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林政部门要加强林业监督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将林业管理工作细化,责任落实到个人。不论是监督员还是护林员都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并要求每个人都签责任书,一旦负责的区域内发生了事故,没有及时发现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话,超过2次,不仅要罚款,还要责令更换岗位负责人员,以此来增强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做到有赏有罚,对表现好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奖励与表彰。另外,在林业资源过量开采等行为的处理上,应保证公平公开原则,不能徇私舞弊,要对违规人员公开上报并存档,利用媒体的宣传达到警示的目的,提醒其他想要投机取巧的人,防止其做出不利于林业资源持续发展的行为[2]。
要想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控制林业资源开采量的同时,林政部门要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林业资源的管护工作,防止森林火灾及病虫害的发生。为做好护林工作,需要对护林人员进行培训,严禁林区出现火源,如进入林区进行开采的人员不允许使用火源;要增强护林人员监测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好季节性防虫防火的准备,并制订完整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然情况,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理火源或虫害,避免酿成大型事故而损害林业资源[3]。另外,栽种树苗时要选育优良品种,优先选择抗病抗虫的树苗,确保成活率;多使用生物防治方法控制病虫害;林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呼吁大家共同保护好林业资源[4]。
自然环境与人类的生存质量息息相关,因此要重视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林业资源是自然资源中的主体组成部分,更需要合理进行开发与保护,才能可持续发展,造福于人类。因此,加大林政管理工作力度。一方面要控制林业资源的采伐量,控制资源的使用量;另一方面要避免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害,避免林业资源被大量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