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全市出栏生猪2 013.28万头、肉牛55.74万头、肉羊329.54万只、家禽2.49亿只;存栏生猪1 355.11万头、肉牛126.29万头、肉羊237.81万只、家禽1.32亿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206.40万t、47.74万t、5.26万t;实现牧业产值601.3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9.93%。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了对重庆市的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为全面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加快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重庆市农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委工作重中之重,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照整改任务逐一细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整改。通过全市畜牧部门共同努力,2017年累计完成1 064家养殖场户禁养区关闭或搬迁、81.38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工程及197家规模化养殖场设施不配套改进完善,占总任务的100%。2018年又安排了40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工程整治。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畜禽生产发展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一是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5号),提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六大制度和五项措施,明确了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二是委托北京农旗软件公司在开发的重庆畜牧云信息平台中增加了“一场一档”模块,并及时分组到全市各区县现场培训,开展常年存栏20头猪当量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清查录入工作。三是总结提炼了以种养结合为主的有效模式,2017年向全国畜牧总站推荐了5个典型模式,并于10月在荣昌区召开的畜牧业绿色发展中国行活动给予授牌。四是编印了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政策法规汇编及技术标准汇编,分发到各区县及乡镇。五是狠抓技术培训,去年以来,全市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相关专题培训3次,共培训350余人次。农业部直联直报系统北京专题培训后,全市又召集各区县集中培训。六是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开展集中专项督查4次,针对进展缓慢区县督办专函3次,向区县通报5次。
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数据,2017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2.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76.7%;全市畜禽粪污产生量6 730.3万t,其中规模养殖场822万t,规模以下养殖场户5 908.3万t;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4 887.1万t,其中规模养殖场665.8万t,规模以下养殖场户4 204.1万t、委托处理17.3万t。全市年出栏500头猪当量以上规模养殖场纳入2017年考核5 463家,完成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4 191家。全市除渝中区外的38个区县中,以政府名义已出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30个、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28个,成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28个。
全市构建了重庆市畜牧管理云平台1个,设立了一场一档粪污模块。截至8月27日,已录入常年存栏20头猪当量以上养殖场户22 566家,存栏猪当量1 080.1万头。
至目前,重庆市列入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区县共7个,其中整县推进2个,整县制试点5个。
铜梁区非禁养区范围内常年存栏20头猪当量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有1 254家,其中:猪场(户)694 个,鸡场(户)200 个、鸭场(户)82个、牛场(户)36个、羊场(户)79个、兔场(户) 37个、鹌鹑场(户)103个。2017年统计局发布数据,我区2017年出栏生猪63.53万头,出栏家禽2 566万羽,出栏肉牛4 000头,出栏山羊4.4万只,出栏肉兔262万只,畜肉产量9.52万t,禽蛋产量4.32万t。2017年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为78.7%,所有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52.11万t,还田利用率约为82.21%。
鹌鹑饲养量位居全市第一。年出栏万头生猪的标准化养殖场4家。优质商品猪饲养量占全区生猪饲养量的90%以上,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之一,是2018年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区之一。
2.2.1 本地消纳处理
(1)符合条件要求:养殖场(户)周边消纳地充足。
(2)建设基本要求:常年存栏量在20~100头范围内的猪当量的养殖场(户),需配套建设储粪池,粪尿存储发酵20d后,由人工挑粪或通过田间管网还田还土;常年存栏100头及以上猪当量的养殖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符合二分离三配套”原则,实施干湿分离,因地制宜建设沼气池、储液池、干粪堆积房、田间管道系统等设施并建立好相应粪污防治监管制度。
2.2.2 异地消纳处理
(1)符合条件要求:周边无消纳土地的养殖场(户)。
(2)建设基本要求:要配套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收集粪污。一是分散小规模养殖区域,用封闭式防渗漏、防溢流运输车,运往异地进行消纳并建立消纳台账;二是集中式养殖区域,引进业主建设有机肥加工车间,对集中养殖区域内的粪便进行集中收集后,制成有机肥销售或者用封闭式防渗漏、防溢流运输车,运往异地进行消纳。
2.2.3 本地和异地消纳相结合
(1)符合条件要求:周边消纳地不足的养殖场(户)。
(2)建设基本要求:一是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与运输异地消纳结合。根据消纳地数量配套建设满足要求的配套设施,超出土地承载量的采取异地消纳模式进行处理。二是采用异位发酵床技术。将养殖场的干粪和尿液通过漏缝地板进入下层垫料或转移到舍外铺设垫料的发酵床,利用微生物好氧发酵原理,对粪尿进行发酵分解和无害化处理,经过一段时间发酵处理后可直接作为有机肥,部分用于周边消纳地,其余的用封闭式防渗漏、防溢流运输车运往异地进行消纳并建立台账。
铜梁区畜牧中心牵头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精准引导畜牧业发展。建立养殖、种植企业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引导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储粪池、沼液储存池、沼液输送车、还田消纳管网等方式,解决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沼气工程建设,支持生物天然气生产,推进沼气发电。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
需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技术等进行培训,特别是应分养殖品种组织业主进行培训、参观学习。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和单位领导没有从思想上重视,认为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没有纳入“三定”职责,没有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养殖业主对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思想认识不高,绿色生态发展意识差,不能主动与种植业主协调,没有做到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导致种养结合率低,有机肥利用率低。
二是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有的部门和区县责任分工不够明确,没有全面落实“管生产管环保”工作机制;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责任不明、重点不清,推诿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健全。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机制尚不健全,区县工作推进不平衡,资源整合不够,财政投入不足,畜牧业与种植业融合发展不深等。
四是考核标准有待统一。今年考核中,要求县级畜牧、生态环境部门验收认定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实际操作中,区县畜牧、环保认定口径不一,标准有待统一。
五是缺乏资金,要靠养殖户自筹资金进行循环化改造比较困难,且循环农业设施运行费用较高。
六是养殖业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进行一次两次培训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多次反复培训与强有力的制裁手段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七是畜禽养殖市场风险大,在价格低迷期,养殖业主甚至处于亏损状态,即使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为了降低成本,业主不愿意满负荷运行,监管难度大。
一是对规模养殖场设施运行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如:运行电费10%~20%)进行补助,根据其还田还土的实际面积(如:50元/667m2·年)和给农户免费供应家数(50元/家·年)给予政策性奖励。
二是建议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种植企业使用有机肥,建立有机肥财政补贴机制(如:给予养殖场生产有机肥补助100元/t)。
三是建议针对每种畜禽养殖分类型制定具体的养殖设施设备建设标准(如:常年存栏100头生猪需要建设多少立方沼气池、沼液储存池等具体标准)
四是建议国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倾斜支持重庆实行全面区县覆盖,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本栏目稿件来源: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