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彩霞,李淑钦,买买提·阿依甫,娜迪亚·巴图尔,努尔江·斯哈克,刘 莹,古丽皮艳·迪力夏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信息中心,乌鲁木齐 830049
本文在省级联合、动态监测调研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走访、座谈讨论与互联网数据采集相结合的调研方法,总结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发现问题与挑战,厘清路径选择,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少数民族地区“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在决胜的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优势明显,为实施“互联网+”特色产业提供了产业根基;“互联网+”特色产业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呈现渗透、扩散、初级融合的态势,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引擎驱动。电子商务应用方兴未艾、物联网应用效果初步显现、大数据应用在部分产业成效明显、移动互联成为有力支撑,形成了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典型案例,积累了可学可用的实践经验。总体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必将在决胜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不断完备,移动互联网的覆盖率和使用率不断提高,农村网民的规模不断扩大,为加快推进“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2017年末新疆、内蒙古、宁夏的固定电话用户分别为475万户、232.3万户、62.2万户,呈逐年下降的态势;但移动电话用户逐年上升,分别为2252.3万户、2841.2万户、792万户,手机已成为网民首要的上网设备。而且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延伸,互联网宽带用户不断增加,2017年末新疆、内蒙古、宁夏三个自治区的互联网宽带用户分别比2016年增长21.7%、18.4%和42.3%,并且以农村增长为主,为“互联网+农村”业态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正在呈现广泛、加速融合的趋势。各地普遍把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作为“必选动作”,把与物联网、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融合作为“自选动作”或“预选动作”,加大了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进了“互联网+”特色产业的不断融合,一些新经济新业态应运而生,获得了良好的效益。新疆出台了《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着力打造疆内农产品收购网和疆外农产品销售网,目前全区累计有46个县(市)被列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仓储物流中心71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1867个。内蒙古2017年设立了农牧业产业扶贫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出资、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基金总规模达到161亿元,主要以股权形式投入农牧业企业和相关电商产业;同时在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上对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电商龙头企业优先扶持,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评选中优先选择重点扶贫旗县作为电商扶贫试点,以提升特色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水平。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断创新和发展以农(牧)业信息官方网站、“12316”三农服务热线、“农信通”手机短信服务为基础,以微信、微博和客户端为延伸,以农牧业信息管理服务人员队伍、农村(牧区)信息员队伍、信息与技术服务专家队伍为支撑的多元化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模式,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加强农业农村官网建设,增强了网站的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和民政互动等功能,使网站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内容更加丰富、实用,成为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开发、整合、发布农业农村信息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加强“12316”三农服务热线建设,为农牧民提供技术咨询、政策解答、投诉受理、生产指导等服务,建立了服务热线语音数据库,广泛收录各类农牧业信息,实现对咨询问题的实时检索查询和语音回答。创新了“农信通”等手机短信服务新模式,开发了“三农”指导服务系统平台,为广大基层农牧业专家、技术人员按照农时节令,提供及时、准确、有针对性的农事指导与服务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持。同时还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微平台的开发建设,为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涉农信息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以电商进农村为抓手,通过入住天猫、淘宝、京东等第三方专业电商平台和积极打造地方旗舰电商平台,培育孵化农村电商企业和发挥电商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以及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和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强化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和鼓励农村青年开展电商创业,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措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物流通道,使互联网普及与农业产业发展结合度更高,创新了农业发展新业态,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持续增收。据调查,新疆46.54%的农牧企业已经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23.46%的农牧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已深入到了采购和销售环节;2017年全疆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和网购额同比分别增长了48.49%和86.82%;在2018年“双十一”“天猫购物节”中,新疆网上销售商品交易额1.09亿元,产品主要集中在特色农副产品领域,如坚果炒货、蜂蜜、长绒棉被芯、冰糖心苹果、库尔勒香梨等。
近年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积极探索农业精准化生产方式,卫星遥感监测、智能节水灌溉、农机定位耕作、农业环境网络化监测、无人机等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面积不断扩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宁夏在优质粮食产业主推大田自动化灌溉技术、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物联网技术,在马铃薯产业加快大田自动化灌溉技术、滴灌技术、区域病虫害自动监测等物联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相关企业投身农业物联网的技术研发推广,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采用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形成了一批“节水、节肥、节药、节劳力”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先导示范作用。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加快推进农业数据平台建设与应用,各地建成的农作物管理平台、农业综合执法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平台、农畜产品市场监测平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平台等,为提升农业农村数据的获取能力、分析能力和决策支撑能力创造了条件。内蒙古赤峰市2017年建立了农业大数据中心,利用沉浸式体验、多媒体互动等技术,科学、准确、高效地指导赤峰市农业生产,并辐射带动全区。内蒙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融入了检验检测数据信息、生产档案实时化记录、监督管理、质量追溯、分析预警、决策处置等综合功能,为特色农产品的质量追溯管理提供了保障。2018年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药典委员会合作推出了全国第一部数字化地方药材标准——《数字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药材标准》,该平台融入了“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概念,便于社会各界在网上直接查阅和便捷检索。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前景令人振奋,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在向纵深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
在部分地区有相当比例的干部群众对信息革命和“互联网+”的新动能作用及广阔前景,缺乏充分了解和深刻认识。一是“互联网+”在助力特色产业发展上覆盖面不广,参与主体积极性不足、主动性不强,对有关政策的落实和响应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影响了“互联网+”在特色产业发展中发挥支撑和引领的作用。二是很多地区对“互联网+”的认识还停留在电子商务层面,对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对特色产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认识远远不够,对互联网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考虑不多,工作不平衡。缺乏结合地方实际的研究和准确定位,对各类技术的试点、示范、建设还处于“人云亦云”的阶段,缺少统筹规划和部署,造成除电子商务有起色之外,“互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和农业科研领域应该发挥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对“互联网+”技术认识的局限性,导致不少地方仍然习惯沿用传统思维和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互联网+”特色产业,没有把信息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缺乏有效获取关联涉特色产业信息资源的敏感性和手段、途径,依靠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在生产管理、科研教学和市场主体之间还没有构建通过“互联网+”技术,形成有效结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技术发展相对滞后,区域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很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服务支撑能力难以满足“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一是网络基础设施方面,宽带网络入村易、进户难,且接入速率普遍偏低,网络资费相对偏高,使一些群众无力或不愿承担相关费用,限制了“互联网+”平台和业务系统的应用。二是应用终端方面,移动智能终端普及率不够,政府推广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覆盖面不高,造成基层农民用不上、不会用、用不起信息技术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三是流通设施方面,很多地方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冷链物流发展尤为不足,物流配送费用偏高,产地初加工设施和配套服务缺乏,造成物流通达率低、配送成本高、生鲜产品流通腐损率高,制约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特别是新疆远离全国消费大市场,冷链物流是生鲜农产品触网的一大门槛。
一是部分地区的基层农民文化程度不高,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程度低,对“互联网”知识特别是对与农民关联度高的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掌握不足,成为影响“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很多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造成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低,精深加工产品少,产品包装和营销模式落后,品牌创建能力不强,不能有效拉动和构建地方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也影响了特色产品走进全国大市场的能力。三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近年来积极推进了电子商务发展,但总体上仍然存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数量不足、规模不大、服务和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不能满足“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绝大部分电商企业仍处于创业初级发展阶段,有实力、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电商企业十分匮乏。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信息化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较薄弱,加之地方投入能力不足,使互联网技术在特色产业发展中难以广泛应用。一是特色产业技术体系与信息化两张皮,信息技术、农业科技和特色产业发展三方面结合不紧密,服务特色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先进生产技术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够。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全面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尚有一个时间过程,急需开发与全国大市场接轨,又能被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民易接受的信息化产品,以推进“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农业领域核心关键信息技术尚未取得突破,发展不充分、应用不平衡、作用发挥不够。农业物联网建设成本高、难度大、适用性较低。农业大数据还处于初级数据采集阶段,很多地方、相当比例群体对数据使用的目的不清、作用不明,数据效用难以实现。三是信息技术成果零散,集成创新、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不够,信息技术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充分、不平衡的应用与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之间矛盾突出。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种类丰富,大多数特色产业尚在探索构建全产业链的“互联网+”有效模式,“互联网+”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发展的巨大效应远未发挥。一是信息化在特色产业培育方面的切入点还在不断探索深化,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着力点还未找准,提升产业链、再造供应链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二是“互联网+”新业态孕育不足,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不平衡,分享经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市场化、专业化程度不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市场主体与农民之间尚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一些地方、某些特色产业领域依然存在风险与利益分配不均衡的弊端,“互联网+”红利没有充分惠及当地农民。
发展电子商务是目前“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易被广大农民群众接纳和提升参与积极性的方式。通过电子商务,一是推动农产品营销,实现“卖得好”,增加农民增收致富门路。通过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打破资金和地域的限制,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强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推广力度、促进资源和特色农产品经济存量迅速变现,引入资金流扩大特色产业规模,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提升产业质量,促进“种得好”,推进特色产业做优做强。通过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农业市场化、倒逼农业生产标准化,促进农产品经营规模化、提升农民组织化、引导名优特色产品品牌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最终形成“卖得好”和“种得好”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实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构建特色产业发展新业态。
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是形成“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长效机制的核心。物联网技术在特色产业领域泛在化、规模化应用,可以提高农业智能化水平,为特色产业提质节本增效和转型升级提供新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互联网+”精准导向作用,围绕特色产业生产、销售、物流全过程,通过大数据技术对物联网采集数据、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互联网行为数据等进行数据分析挖掘,对科学指导特色产业做优、做强、做大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对推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通过“互联网+”思维和技术进行数据分析,补齐供给侧的缺位,主攻供给质量,提升品牌价值,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农产品都能卖出去、卖上好价钱,实现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效转化,发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资源生态优势,后发崛起,实现经济“弯道超车”,真正地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用技术、机制创新为“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一是创新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生产、无人机、虚拟现实、农业机器人等“互联网+”新技术,开发适宜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信息化产品,提高特色产业的生产效率,解决生产效能的瓶颈问题。二是开发农村金融服务业、互联网金融等新的投融资模式,协助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实体,解决资金方面的瓶颈问题。三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形成共享经济、设备租赁、生产性服务业和社会化公共信息服务等新机制新业态,可以为解决特色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有效支持。
利用互联网培育农业农村新经济,使之成为发展“互联网+”特色产业的重要手段。一是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支持新农民利用互联网在农村创业创新,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创新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催生新产品、新业态。二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农村分享经济,使农村的资源更加优化配置。培育农业金融服务保证农村新的经济主体的发展和成长;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动植物疫病远程诊断等领域实现规模效益;探索和推进政府+企业共同实施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使更多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民群众融入“互联网”经济,从“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改革创新成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要把“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纳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内容,明确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地方开展的培训,尤其是各级党校对县乡领导干部的培训,要将“互联网+”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普及“互联网+”思维,提高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典型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对“互联网+”特色产业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识。三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的工作力度,选择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返乡创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开展电子商务、物联网、大数据以及智能手机应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地方实际与特色,做好顶层设计,编制“互联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工作实施意见”,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多方面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区发展“互联网+”特色产业。要实行政策倾斜,完善边远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支持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探索发展互联网物流。要引导吸引和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地方龙头企业进入边远地区,发展“互联网+”特色产业,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国家支持实施一批“互联网+”特色产业示范项目,立足地方特色产业资源,全面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在特色产业发展中的深度融合应用,建设一批示范效应强、带动效果好,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特色产业示范区。地方创设“互联网+”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创建产业园或产业基地,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催生、培育特色产业。要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为重点,支持在特色产业发展中形成全产业链的“互联网+”模式,鼓励利用“互联网+”手段挖掘特色产业核心潜力,延长产业链,打造精品品牌,释放产业红利,形成“互联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加大科研投入,鼓励自主创新,研发适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实际、能广泛推广的农用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推动特色产业智能化设施装备的国产化,提高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寿命。要通过专项支持,强化电子商务、物联网、大数据等集成应用,推广一批节本增效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要建立补贴政策,降低信息消费成本,鼓励推广价格低、环境适应能力强的智能手机,提高农民智能手机拥有率;鼓励运营商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提速降费,加强对农民的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智能手机使用率。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地(州、盟)、县(市、旗)可以结合特色农业发展实际,从一个或若干个主导产业入手,面向全产业链,构建特色产业数字化动态采集、分析和监控体系,建设生产分布与产量、物联网运输、批发交易及终端销售等“一张网”体系,通过综合集成特色产业关联数据和挖掘分析,指导特色产业发展,帮助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科学投入、有效生产、精准对接消费,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要通过大数据技术应用,在特色产业发展的各环节,主动向需求者提供有针对性、易理解、及时的信息服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更精准、更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