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针对部分地区乡村旅游外部连接景区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和污水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欠账多,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产品和服务标准不完善,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建设意愿不强、融资难度较大等问题,《行动方案》作出了系统部署。
“多部门联合发力,对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周玲强说,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为例,当地“洋家乐”业态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离不开相关政府部门的“保驾护航”。比如有的知名民宿项目,在创业之初面临资金、土地等难题,当地政府援引浙江省“坡地村镇”相关政策予以扶持,在建设用地指标有限的情况下,采取点状供地和建筑创新方式确保项目落地及后期的持续健康运营。
“《行动方案》有多层意义,针对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制约因素进行系统推进;引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美丽文明乡村建设发展;将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作为重点;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方式,规范农户、村集体等参与方式,有助于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改革创新。”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教授、中国旅游智库秘书长石培华说。
“近年来,在中央及地方的大力推动下,各地乡村旅游获得了长足发展。”周玲强说,一些先进地区涌现了度假、休闲、康养等业态,乡村旅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一些后发地区,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了人居环境改善、生活品质提升,并逐步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对于方案如何落实,业界专家也给出了一些建议。